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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k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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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蓝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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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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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keikei

1、《图书情报工作》(月刊)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办的大型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核心期刊。2、《中国图书馆学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图书馆学会和中国国家图书馆主办的国家级图书情报学专业期刊。编辑部地址 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 政 编 码 1000813、《图书与情报》季刊 主办单位甘肃省图书馆 4、《图书情报知识》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教育部主管,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承办的国家一级学科“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综合性学术期刊。编辑部地址: 武汉市珞珈山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邮编:4300725、《图书馆学刊》是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图书馆学专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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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w\^O^/

有借书登记证,有规定的还书期限,有损坏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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