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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天天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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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200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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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贸易术语的具体要求)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584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100公吨钢材。中方如期开出5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是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6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应由我方另行电汇。请问,卖方的要求合不合理?为什么?分析:卖方的要求合理。在对美按照上述的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而签订合同时,还应明确买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即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买方负担。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有关解释FOB Vessel 项下,买方责任中: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上述费用皆有买方负担。所以卖方要求增加金额的要求是合理的。案例二(风险划分问题)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一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收单证和付款。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分析:卖方是有权向买方要求付款的。因为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此,虽然货物在离港一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仍有权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不能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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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黄小兔

浅谈案例教学法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合理应用摘要:案例教学法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通过引导学生对具体特殊性的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该教学法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判例教学方法的经验,以克服了传统教学法形式呆板,内容抽象、枯燥的缺陷。通过评析案例,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进出口贸易的理论知识,达到教学目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案例教学法也是一样,它既有优势,以存在不足,在进出口实务教学中该如何合理应用案例教学法呢?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述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  案例教学法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对具体特殊性的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 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课程设计以讲授理论为主,教师比较注重理论资料和学术观点的介绍,忽视分析研究我国外贸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及实际经验,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二是由于灌输式教学法形式呆板、僵化、内容抽象,为了应付考试,学生更重视死记硬背,忽视了分析和思考,抑制了师生的交流,也影响了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提高。三是学生虽然可以熟记国际惯例中的法律规范,但在错综复杂的实际问题面前,依然手足无措,到岗后很难进入角色。  进出口贸易实务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本身是从实践中抽象出来的,案例是现实法律关系的具体化,而法律规范是分析现实关系的依据。所以在教学中只有将国际贸易理论及国际惯例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运用规范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在进出口贸易实务教学中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法。   3、 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学的价值  (1)案例提供给学生们许多他们不可能亲身经历的活生的企业的实际问题。在短暂、真实的模拟的情景内,学生们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各种情况,为今后从事工作做准备。  (2)案例不仅体现了教学目的,而且可以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和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课程中的理论,是学者们通过观察、研究和收集归纳出的精华。当理论与案例融在一起进,就会变得更具体、更清晰,提高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悟水平。通过案例学习,学生可以看到理论是如何用于实践的,这对提高学生的诊断能力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可以帮助学生学活知识。  (3)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参与,为学生提供了一个陈述和表达自我思想和观点的机会,让学生在学习上得到锻炼和成长。     二、案例教学法在《进出口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的实际运用   1、《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进出口贸易实务》主要讲授进出口贸易的基本理论及工作流程,包括报价、保险、运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介绍各种贸易术语条件下的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还  介绍了各种国际贸易惯例。通过教学,使学生在了解进出口贸易的基础上,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内容,具备利用国际惯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特点  本课程的教学具备三个特点:一是法律规范性。《进出口贸易实务》涉及的法律主有国内法,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法律规范性很强,容不得随意的解释和演绎。二是易理解难掌握。对各种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的义务、风险转移界限、价格构成等,学生可以记住,但在具体的实际应用中,学生就容易出错,往往出现知识的混乱。三是可操作性。《进出口贸易实务》涉及的法律及业务流程虽“死板”,但它是规定了“怎么做”,只需按规定去做就是了。比如信用证的修改问题,作为受益人应该怎么办呢?根据规定,应该是卖方先向买方发出通知要求修改,然后是买方同意后向开证行发出修改的要求,再是开证行办理修改,最后是开证行向卖方发出修改通知书。所以说,《进出口贸易实务》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正是由于本课程的特点,在教学时,就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将“死板”的规定通过“活  生生”的业务体现出来,在业务中掌握进出口贸易的基本理论。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处理业务。所以本课程有相当内容可使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通过案例去学习,将“死记的法律规范”变为“运用规定”,最终达到掌握理论,具备处理国际贸易业务事项的教学目的。   3、案例教学的实施应用步骤  作为一门课程,应该有它完整的结构,一般来讲,先是介绍理论,后是理论的应用。  当学生一开始接触“进出口贸易实务”时,对它的认识是很肤浅的,所以必须以讲授为主,介绍合同的各种条款及应注意的问题。当学生对进出口贸易实务有一定了解的情况后,再讲合同的履行。宜于用案例教学的内容,正是合同的履行,这种具有操作性的内容。在运用案例教学时,一般应先介绍重要规定、基本规定,再举案例。否则学生就无从下手。当学生掌握基本的规定后,再对案例补充条件,增加难度,使学生在复习、讨论中掌握更细的规定。  例如,在讲五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这一节内容时,可按下列步骤:  步骤 内容 目的  第一步 讲授五种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及知识 掌握各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风险转移界限,买卖双方的义务等  第二步 举出案例1,要求学生独立地掌握第一步知识的基础上对案例1做出处理,并说出处理的依据,最后由教师给出正确的结果。 检查学生理解运用贸易术语的基本规定的程度,通过除了案例1,达到掌握各种贸易术语基本规定的目的。  第三步 举出案例2,它是在案例1的基础上经补充条件而形成的,要求学生在第二步的基础上,对所涉及的新业务,找出依据和理由,并做出处理,最后由教师给出答案。 通过案例2,达到掌握教学内容并具备处理业务的能力。  比如,在讲授三种贸易术语FOB CFR CIF的报价进举出案例:  某商品纸箱装,每箱体积05立方米,原报价每箱38美元FOB上海,现客户要求“改报CFRC2% 伦敦”,问在不减少收汇额的条件下,我方报价为52美元/每箱。(该商品的运费计算标准为W/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200美元,到伦敦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   1、 根据资料,分析我方的报价是否正确?   2、 根据分析,计算我方的正确报价。  分析:该报价是错误的,该报价偏高。理由是:  毛重045公吨小于05立方米的体积,所以按体积计算。  每箱运费=200(1+10%)*05=11美元   CFR=38+11=49美元   CFRC2%=49/1-2%=50美元  这样学生通过分析案例,讨论,自学新知识,再讨论,对照正确方法,肯定自己,或者纠正错误,最终达到正确处理该项业务,正确计算报价的目的。  总之通过适当的案例教学,可使学生将课本知识与实际业务联系起来,使学习更主动、更生动,效果更好。  三、 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实践证明运用案例教学效果较好。学生们普遍认为案例教学使他们功底更扎实,知识学得更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但它并非完美无缺,因为案例教学最大的不足是它不能完全代替理论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首先要求有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学生若是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则效果更好。如果学生在理论知识不健全、不扎实的前提下去做许多分析和讨论,案例讨论是很难讨论起来的。即使讨论了也是盲目的,肤浅的、或不切合实际的,充其量是纸上谈兵的而已。其次,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要求要有合适的、好的案例。分析案例就是分析实际,投身实践。如果案例不切题,甚至失真,或问题过于隐含,就难以起到诱导学生去思考的作用。再次,案例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状态、性情会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世上的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案例教学法也不例外,因此,我们要在进出口贸易实务教学中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避免不足之处。今后要多收集案例,在这方面下功夫,发动广大教师及学生广泛收集案例,进行整理后即可以应用到教学中,达到提高教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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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爷爱美食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涉外经济与贸易各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的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更加活跃,只有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实务知识,才能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正确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意图,确保最佳经济效益,并且能按国际规范办事,使我们的基本做法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在我国加入” WTO“后,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对外贸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学好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课程是当务之急。 1、 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特点,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做法及所涉及的问题,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体表现:①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及到各自不同的制度、政策措施、法律、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影响经济利益的顺利实现。② 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③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欺诈活动,稍有不慎,就可能上当,货款两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④国际贸易易受政策、经济形势和其它客观条件变化的影响,尤其在当前国际局势动荡不定、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磨擦愈演愈烈以及国际市场汇率经常浮动和货价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从事国际贸易的难度也更大。 可见,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难度大、变化快的特点。因此,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与方法,而且还应学会分析和处理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以确保社会经济效益的顺利实现。这样就要求任课教师必须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讲授专业知识,培养合格、优秀的外贸专业人才。 2、 教学方法 ( 1)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先行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2) 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国际贸易法律课的内容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而且,不同法系的国家,具体裁决的结果还不一样。这就要求从实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 ( 3) 加强英语的学习 对于外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及写传真、书信。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甚至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加强英语的学习,掌握外贸专业术语。基础。 ( 4)注意本课程同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与其他课程内容紧密相联。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应该将各们知识综合运用。比如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内容时就应去了解商品学科的知识;讲到商品的价格时,就应去了解价格学、国际金融及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讲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时,就应去了解运输学、保险学科的内容;讲到争议、违约、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时,就应去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等等。 ( 5) 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学习本课程时,必须根据“洋为中用”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 ( 6)坚持学以致用原则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并组织学生结合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加感性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在培养规模上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注意灵活性。 3、实践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本门课程的内容、特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教学计划。通过听、看、做使一些看起来繁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学生理解和掌握。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将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实际相结合,才是培养新型外贸专业人员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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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崔shining

没有理由拒付。《UCP 600》第31条B款规定:在不同时间,不同口岸,将同一合同下货物装运上 同一航次,同一运输工具上,并去同一目的地的,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不同装运期、不同装运港,也不能算是分批装运。不算分批装运数量也在溢短装条款的允许范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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