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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touchoup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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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2015-09-05 )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市民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解决城市拥堵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现阶段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仍存在着建设资金不足、经济效益低下等不足,给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现状进行介绍,深入分析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提出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为我国城市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轨道交通建设;城市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1、引言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节能环保、高效安全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内地有22座城市建立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线路达到92条,总里程数达到2816公里,年运送旅客突破120亿人次[1]。城市轨道交通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经济效益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   从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不同层次出发,其促进作用可以分为宏观经济促进作用和微观经济促进作用两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宏观经济促进作用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宏观经济促进作用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整体所带来的效益,通常可以从投资乘数效应方面来分析。投资乘数效应是指投资增加引起国民经济收入呈现出数倍于投资规模的增长,在经济通缩时期政府采用宽松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是其典型应用[2]。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而言,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消耗掉大量水泥、钢筋等建筑工程物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必然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水泥、钢筋、机械制造、冶金等建筑材料制造相关行业和设计、监理、建筑施工等提供建筑服务的相关行业必然会增加大量投资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从而引起相关行业投资的连锁反应。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对能源、钢铁、建材、建筑、房地产等产业的拉动程度较高,轨道交通建设会带动产业链中各产业的协同发展。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的增加会引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收入增加,消费者收入增加有利于提高社会整体消费能力,通过消费促进各行业收入增长,实现国民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2)微观经济促进作用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微观经济促进作用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对运营商以及当地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益,通常可以从规模经济效益和外部效益两方面来分析。首先,规模经济效益是指由于生产规模扩大引起单位产出成本降低从而实现更大经济效益[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载客量方面,当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路逐渐完善并形成网格化运营时,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每日运送乘客人次数量庞大,虽然城市轨道交通前期投资较大,但每个乘客承担的份额较低,从而实现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的规模经济效益,降低城市居民出行费用。其次,外部效益是指某种经济活动对其他生产或消费造成的非市场化的效益[4]。城市轨道交通的外部效益突出表现在消费者效益和沿线不动产增值效益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规模经济效益,乘客搭乘轨道交通工具时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远低于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成本,为消费者带来了切实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改变了城市的交通状况,便捷了市民出行,沿线不动产增值幅度较大,对城市的商业和房地产的促进作用明显。   3、增强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建议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存在着建设资金不足、经济效益低下等缺陷,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一步增强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强化现代城市交通理念,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政府应当转变过去修建道路解决拥堵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充分认识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对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节能环保、高效安全、经济适用等优点的宣传力度,树立现代化城市交通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同时,政府在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时,应当贯彻落实项目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切忌盲目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工程。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外部环境。得益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不动产增值程度明显,政府应当用这部分土地增值金适当补贴城市轨道交通[5]。首先,政府应当拿出部分土地出让金设立土地开发基金等财政专项款,用于补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征地、规划等支出,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增值的良性发展;其次,政府可以通过年地租的形式与城市土地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在租期内收取较为稳定的土地收益,或者按照市场情况签订动态租赁协议,实现城市土地增值的互利共享,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政府应当改革城镇建设税费,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具备条件的不动产开征物业税,物业税应与不动产市场价格相挂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引起沿线不动产价格的上升,也应适当提高沿线不动产物业税,用物业税来补贴城市轨道交通公司的运营亏损。   (3)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拓展轨道交通公司收入渠道。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应当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深入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工具日常运行各环节的内在联系,优化服务流程,减少非必要的运行成本,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公司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应当积极增加自身收入,可以联合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开发城市轨道交通,按照一定比例将沿线不动产由于轨道交通建设而获得的增值金额补偿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也可以自行建设沿线不动产,建成后通过自营或出租方式收取土地增值收益来补偿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多种方式拓展城市轨道交通公司收入渠道,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表现在宏观经济效益和微观经济效益两方面,通过强化现代城市交通理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轨道交通公司收入渠道等措施,可以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我国城市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谢国龙,贾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效益分析及融资模式探讨[J] 价值工程,2015,02:159-   [2]徐青立 浅析轨道交通建设对青岛城市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J] 商业经济,2014,07:52-   [3]周强 地铁轨道交通发展对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改善[J]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4,05:478-   [4]周昊,周君 高速铁路建设对沿线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3,02:29-   [5]梁兴辉,李俊辉 中国地铁建设对城市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J]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3-原文地址:-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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佼佼猪猪

(1)出版教材与专著1) 关贸总协定与中国(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2) 中国人民银行法原理与实务(参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10出版;3) 现代企业理论与实务(参编),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出版;4) 民事诉讼法学(主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5) 民事诉讼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7月出版;6) 证券法概论(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7) 中国民法原理(独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8) 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民事诉讼法,科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9)民事证据的提供和收集专题研究(独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2)代表性论文10) 论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载《法学杂志》1992年第2期;11) 论承包经营合同的可仲裁性,载《法制日报》1992年12月7日;12) 仲裁适用范围初探,载《法学家》1993年第2期;13) 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法律关系,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14) 论完善我国财产保全制度,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15) 试论仲裁的法院监督,载《中国工商报》1994年8月6日;16) 应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载《法制日报》1996年4月18日;17) 票据债务人何时能说“不”——浅析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抗辩,载《金融时报》1996年6月11日;18) 完善我国反诉制度之构想,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7年第11期全文转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介绍本文观点;19)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协议管辖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7年第11期全文转载;20) 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问题及原因探析,载《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8年第6期全文转载;21) 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法学家》1998年第4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8年第11期全文转载,《法学家》1999年第1-2期民事诉讼法学学科回顾与展望介绍本文观点;22)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管辖权,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8年第12期全文转载;23) 论共同被告地域管辖,载《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1999年增刊;24) 合伙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D415 1999年第5期全文转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1期民法学研究述评介绍本文观点;25)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载《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26) 论诉的变更《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载《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2期全文转载;27)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关系辨析,载《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28) 浅议完善我国共同被告地域管辖制度——兼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载《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29) 浅析我国民事扣押管辖,载《当代教育》2002年第1期;30) 浅谈商事主体,载《文史哲研究》 2002年第4期;31) 代位权诉讼三论,载《当代教育》2002年第5期;32)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证明责任分配——兼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1句,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研究”(12A131)阶段性成果)33)论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案件范围 ,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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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的新生命

经查青岛大学学报有两个版本:自然科学版和工程技术版,但两个版本都不是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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