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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穿梭
首页 > 论文问答 > 中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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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的住宅,多成院落,一般大门忌朝西开。房屋呈方形,有较深的前廊,庭院多栽花卉、葡萄、果树,打扫得十分洁净。室内砌土炕,墙上挂壁毯,开壁龛,并饰以多种花卉图案。饮食方面,他们以面粉、大米为主食,喜喝奶茶,佐以面粉烤制的馕。饭菜种类很多,有抓饭。肉粥、拉面、汤面、薄皮包子、烤包子、油塔子、烤肉等。喜欢吃甜瓜、西瓜、葡萄、苹果、梨、杏、石榴等水果,主要吃牛、羊肉以及鸡、鸭、鱼肉;禁食猪肉、驴肉、食肉动物及凶禽猛兽;禁食一切动物的血。 维吾尔族的传统服装为,男女老少均戴四楞小花帽。男子普遍喜欢穿对襟“袷袢”(长袍),内着绣有花纹的短衫。女子喜着连衣裙,外套黑色对襟背心,戴耳环、手锡、戒指、项链等装饰品,姑娘多梳小辫,现在城市居民一般穿时装。 维吾尔族人待人讲究礼貌。在遇到尊长或朋友时,习惯于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后身体前倾,连声问好。家里来客都热情招待。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舞蹈轻巧、优美,以旋转快速和多变著称,反映了维吾尔族人乐观开朗的性格。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有经商传统,同时传统手工业十分发达,而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他们制作的地毯、刺绣、丝绸衣料、铜壶、小刀、民族乐器等,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由此说明,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对民族风俗习惯的侵犯,就意味着对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践踏。我国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实质就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那怕是出于开玩笑,都容易刺激以致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三是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表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例如,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自己富有特色的文学艺术,有很多是以唱山歌和讲故事的民间口头文学形式在群众中代代相传,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有些表现在他们具有特色的日常用具、衣饰、建筑、手工艺品等方面。正是由于民族风俗习惯上的千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当晚称元宵,故也称“元宵节”,俗称“十五夜”。元宵节是我国三大传统节日之一,全国各地都有举行一些活动来庆贺。因一地的风俗是由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决定的,故潮汕地区元宵节也就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有趣的习俗。 吊喜灯 灯火在祀神礼节中是作为光明喜乐的象征。从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特别是元宵此日,潮汕家家户户有点灯、吊灯的习俗。因潮语“灯”和“丁”同音,点灯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认为点灯即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们纷纷提着灯笼、备齐纸银香烛,到乡中神庙点火,回来分别吊在家里的神龛和床头,这叫做“吊喜灯”。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后生了男孩子,农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须挑起一对红灯笼,并在灯屏下贴着红纸写上姓名,欢天喜地挂到乡中宗族祠堂的灯架上,以此象征着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着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灯笼里点燃蜡烛,使灯笼通红,一面接受周围乡人的祝贺。元宵夜更是庄严、热闹。 做丁桌 在潮汕乡村,上年生过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还要在祠堂设宴请客,以庆“出丁”,俗称“做丁桌”。宴客时有两种席式,一种叫“龙船席”即用好多只方桌连结起来,客人围在两旁吃饭,形同划龙船;另一种叫“走马席”,即无论亲朋疏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摆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来临,接连不断。这后一种席式一般是较有钱且较慷慨的人家才会这么做。在旧社会,潮人攀比心强,死爱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办丁桌,并以办得体面为荣。即使是贫困人家,为了不失面子,便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或者是忍痛卖了哥哥,将所得之钱银用来应付沉重的办桌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阿细卖阿大”这一俗语的来历。解放后,由于时代的前进,思想在进步,潮人虽仍有元宵办丁桌的习俗,但多改为在自家里进行,且单限于宴请较亲的亲戚和较好的朋友,丰俭由人,无人计较。 求喜物 元宵此日,乡村中多有设坛拜神活动。各神庙宗祠灯火齐明,烟雾弥漫,善男信女争先参拜,拥挤异常,热闹非凡。神坛前所摆设的鸡、鹅、鸭、糖果、米果品、花烛、大吉(潮州柑)等祀品被视为神物。参拜的男女纷纷卜取祭品,取回家中,这就叫做“求喜物”。人们认为用了这些神物后,就可以让家门平安、添财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还或多还所拿的神物。于是有些人便乘拥挤之机会,偷偷拿走坛前的祭品回家吃,意谓“吃兴盛”。 掷喜童 元宵此日,乡村大都有人在祠堂大埕、街头巷尾的开阔处,搭起一个彩棚,里面用泥土塑成一尊巨型的弥勒佛,袒胸露乳、笑容可掬。弥勒佛光秃秃的头、肩、肚脐、大腿等部位都摆设有男女“泥喜童”。人们站在一丈多远的竹栏杆外,用铜钱瞄准弥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归其所有,而在一些较难命中的部位,如头顶、耳朵等,命中者则一赠二三不等;不中者铜钱即归摆弥勒佛的棚主所有。这是一项老少都喜爱的活动。据说命中“男喜童”者,今后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或者刚娶儿媳妇又急于抱孙子的公公们、奶奶们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一经命中,棚主和周围的人就会向他喝彩、道贺。自己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认为中了头彩,有好兆头,今年定能早生贵子发财。 度过桥 元宵节,潮汕大都有度桥的习俗,这在旧方志中也有所记载,清顺治《潮州府志》和乾隆《揭阳县志》载:“(上元)妇女度桥投块,谓之‘度厄’”。在揭阳,元宵此日,男女老幼争先度过桥,后生兄祈望日后娶贤妻;姑娘祈嫁个好夫婿,产男孩;老者则祈求健康长寿;小孩子则祈求长大成人。在普宁洪阳也有“十五夜行头桥”的习俗。“头桥”即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太平桥,其两侧栏杆两端都有两头石狮。每逢元宵夜,男女老幼共同走过太平桥。过桥时不可回头,否则“回头不吉利”,过桥的人们还有摸石狮子的习俗。正在读书的小孩喜摸石狮鼻,谓“摸狮鼻,写雅字”;未婚的小伙子喜摸狮肚,谓“摸狮肚,娶雅女么”;而已怀孕的妇女则喜摸狮耳,说是“摸狮耳,生阿弟”。 此外,元宵此日,潮汕有些地方还要采榕树枝、竹叶回家插在门楣、灶台、禽舍,以祈人口平安、六畜兴旺;有些地方新婚夫妻要在乡里老榕树下荡秋千,任乡人往其身上泼粪便,说是被泼得越多,今年就能生男孩;有些地方的农户还要到屋外或田地里抱回灰砖或土块,放在猪栏内,称“十五夜抱大猪”,以祈饲养大猪发大财;有些地方的少女偷偷到菜园里坐下一芥菜(大菜),说是“坐大菜,将来嫁个好夫婿”;而少男则偷偷推倒厕所墙,说是将来可以娶到“雅女么”,有些地方则举行赛大猪、赛大鸭、赛大鹅、赛大鸡等赛会活动及夜间抬神出游的游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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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真妈妈

专业领域民俗学研究方向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化教育背景1997-2000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 博士研究生专业:民俗学研究方向:民俗学 ,2000年6月获民俗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华北地区龙王信仰》导师:钟敬文教授、董晓萍教授1982 - 1985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 硕士研究生专业:民间文学研究方向:民间文艺学,1985年6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学位论文:《中国人类学派故事学研究》导师:钟敬文教授 许钰教授1978 -1982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 大学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1982年6月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学位论文:《中国的植物传说》论文导师:汪玢玲教授参加学术团体1986年8月加入中国民俗学会(北京),1999年至今任理事。1997年加入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历任理事、学术部部长,现任亚细亚民俗学会秘书长1992年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韩国研究中心理事。2000年至今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理事。学术兼职2002年~2005年被聘为西北民族学院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系(兰州)特聘教授。1996年~2005年被特聘为中央民族大学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北京)客座研究员。研究经历1998 -2002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北方民族文学室副主任,从事北方萨满文化研究。2000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民俗学专业博士毕业。1995-1997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分配在少数民族文学所北方文学研究室从事北方民族文学研究。研究方向:韩民族文化与南方百越民族的关系。199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攻读民俗学专业博士学位。1985 -1995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 编辑负责编辑民间文学与民间文化方面的稿件,编辑发表论文200余万字。从事民间文学与文化方面的研究。田野经历1)2002年8月前往云南建水县考察边地汉文化与哈尼族文化;2)2002年9月与罗汉田同志前往广西那坡县考察黑衣壮;3)2002年6月前往甘肃考察陇东庆阳地区香包、皮影戏;4)2002年4月前往江苏、浙江考察周庄、同里、西塘古民居;5)2001年8月初前往贵州从江、黎平县考察侗族文化;6)2002年8月前往湖南洪江市考察当地古民居;7)2002年8月底前往吉林省吉林市考察满族萨满文化;8)2000年4月与陶立璠等先生前往越南江河省考察圣母庙会;9)2000年8月前往丽江、泸沽湖及麻立坡的倮寨,考察纳西族、摩梭人、倮人(彝族的一个支系);10)1998-1999年,前往山西晋北地区及晋南地区从事华北地区龙王信仰的考察,搜集了大量资料。11) 1998年,前往河北省延庆、赤城等县从事祈雨调查,获得大量资料;12) 1997年,岁韩国东海岸民间游艺活动进行民俗考察;13)1996年,与王宏刚一道,前往东蒙呼伦贝尔的南屯,进行鄂温克族萨满文化考察,三天时间里,亲临了三个宗教仪式,拍摄照片500余张;14)1995年前往吉林省伊通县进行萨满文化考察;15)1995年8月,陪同韩国民俗学会主席前往内蒙希拉穆仁草原考察蒙古人的马文化;16)1994年8月对韩国济州岛民俗进行田野考察;17)1991年对日本传统民俗进行田野考察;18)1991年春节,对日本横滨中华街春节民俗进行考察;19)1987年对贵州都匀水族、苗族民俗进行考察……重点项目承担1) 2000~2004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所重点项目【萨满文化与民间文学研究】;2) 1994~2000杭州大学韩国学研究所重点项目(韩国大宇财团资助)【韩民族文化源流】;3) 1992~1998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环渤海湾远古民族文化研究】。访学研修情况1)1990年~1992年应东京都立大学邀请,去日本从事讲学及科研活动。在日本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部任客员研究员,同时兼任该学部的非常勤讲师,导师:饭仓照平教授(日本中国民话之会会长)。2)1992年1 月,日本民话之会为我举办了中国学者个人专题学术报告会,会上首次提出韩文化南来说主张。3)1994年2月---1995年1月应韩国国际交流财团邀请,去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从事中韩两国远古文化的比较研究。在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任客员研究员,任期10个月。4) 1994年4月,在韩国比较民俗学会春季学术报告会上,做了题为《韩文化南方流入考》的专题报告,这也是该学说在韩国首次亮相。5) 应韩国文化放送电视台之邀,以中方民俗顾问身份,参与了《韩国人 日本人 中国人--三国民俗的比较》的24集电视民俗片的制作(1995年1月)6) 1994年9月31日,应韩国东海大学邀请,举办专题个人学术报告会《中国人的生活相》。7) 1995年1月,韩国中央大学为我及另两位中国教授举办了中国学者专题报告会,我发表了题为《韩文化与中国东南沿海古文化关系纪纲》的学术讲演。8) 1995年1月,韩国民俗学会为我及另两位中国学者举办中国学者专题学术报告会,我发表了题为《韩文化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比较研究》的学术报告。9)应韩国放送通信大学邀请,于1994年为该校师生开办学术报告会《中国文化特别讲座》4期。10)1997年11月参加在韩国江陵市举办的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第二次学术代表大会, 并 在关东大学传统文化讨论会上做了题为《韩国与中国南方百越民族文化联系的十项 比较》的主题发言。11)2000年4月受越南民主主义共和国国家人文与社会研究中心(相当于越南社会科 学院)的邀请,出席了越南萨满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大会上做了题为《中 国华北地区祈雨习俗》的大会主题发言。学术资助获得与学术活动1)获得东京都立大学奖学金(东京都立大学·1990-1992),从事朝鲜族与中国东南沿 海远古文化比较研究。2)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术基金(1988-1992)从事环渤海湾远古民族文化的研究 获得杭州大学韩国研究所基金(1994~1999),研究韩民族与百越民族关系问题。3)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基金(民族文学研究所重点项目·2000-2004), 从事 萨满文化与民间文学关系问题研究。4)2001年获福特基金会资助,参加了越南国家人文与社会科学中心举办的第一届国际萨 满文化学术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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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若若往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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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迹墨迹小蜗牛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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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飞扬舞翩跹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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