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烛光2016
ysatispaco
治安学发展为比较成熟的学科的标志之一,就是治安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并产生了大量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中国对治安学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叶。1905年,清政府设立的巡警部中,专设“警学司”,负责研究有关学术问题。该司下设有编辑科,专门编辑。翻译各国治安法规和各种警察专业书籍。1906年巡警部改建为民政部,下设参议厅。该厅下设编译员,专门编辑和翻译各国相关书籍。在此后的数年里,清政府编辑出版了大量有关治安管理的书籍,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东西方各国的治安管理制度和警政理论。其中不少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例如,作新社编译的《警察学》就是关于警政理论的学术性很强的著作。此后,大量治安学著作不断出版,像汤化龙的《大清违警律释义》 、 汪有龄的《大清违警律论》 、郑宗楷的《警察法总论》 、钱定宇的《中国违警罚总论》 、李士珍的《警察行政理论与实际》等均是具有较高水准的治安学学术著作。解放后,中国对治安学的研究,随着公安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西方警政理论在中国第二次大规模传播础到迅速发展,不断深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版了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学》、《消防管理学》、《治安基层基础概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学》、《公安外国人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户口统计》、《保卫学概论》,《要害保卫学》、《事故对策学》《警卫学概论》等治安学类本科专业系列教材。这套系列教材的出版,标志着中国治安学的学科体系已经形成。此后,大量的治安学专著和治安学教相出版,其中代表性著作有王虹桥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概要》、胡冠武主编的《紧急治安事件与对策》、王久成编著的《治安管理要论》、徐汉民所著《人民治安40年》、张文清主编的《中国治安管理通论》、魏平雄主编的《中国治安管理法学》、陈鸿彝所著《中国古代治安街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熊一新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李健和主编的《新编治安管理学总论》、王新建等主编的《危险物品管理》、廖志恒主编的《社会治安管理学》、张先福等编著的《治安管理学》、李庆祥等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教程》、王铭恽等主编的《治安管理学》、王彩元主编的《治安管理学》、张子路等所编《治安紧急处置方略》、刘士文编著的《治安处罚专论》、武冬立主编的《户政管理教程》、孟宏伟主编的《道路交通管理》、郑焕祥主编的《保卫学》、柳晓川等主编的《涉外警务概论》、向党主编的《出入境管理教程》、郭太生主编的《治安灾害事故社会防范研究》、王洛生主编的《城市治安管理学》、梁立栋主编的《治安管理学基础理论教程》、佟秉祯主编的《治安案件查处教程》、刘修善主编的《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教程》、沈志祥主编的《治安管理学教程》、程链明主编的《治安秩序管理教程》、谭永红主编的《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教程》、张豫生主编的《公共安全管理教程》、万川著《治安行政管理学》、丁建荣主编的《治安行政管理通论》、冯庆夫主编的《边境管理学》、朱家华主编的《巡警业务教程》、王太元著《户政与人口管理理论研究综述》、冯锁柱著《治安事件预防、预警与处警》、张京所著《法国治安管理概览》等。此外,近二十年来,学术界发表了大量治安学方面的论文。上述大量出版的治安学专著、教材、文集。论文等,极大地丰富和繁荣了中国治安学理论,促进了治安学学科的发展。
草菜一家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 一、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可以利用升国旗、法制报告还有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精神教育",在对一些条款的重点解读中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3月4日,胡锦涛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对此,我们可以在班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运用教室宣传栏刊出"八荣八耻"内容,并通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学习讨论、谈体会、谈心得,强化对学生的"精神教育",推进班集体"精神家园"的创建。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增加了许多应该给予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正 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在办案程序方面也严格要求公安机关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居住权等方面内容。以上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增加了许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法条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5章45条增加到6章119条,共增加了74项条款。 3、规定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也有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但是主要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规范了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程序设立专章,在处罚程序中,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和传唤时限,询问笔录要求,对涉案场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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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摘 要:在管理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越来越被证明是一种教学效果非常突出而且实用的方法,深得学校师生的好评。但由于长期在应试教育环境下发展,受灌输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的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