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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力量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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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力量议论文

我们小的时候都被教育过“五讲四美三热爱”,其中有一条就是“爱劳动”,但是我们应该想一想,人为什么要热爱劳动呢?——“劳动产生财富”,这个答案没有错,但是不深入人心人性,显苍白(中国文化习惯于“大而空”,缺少的是“小而实”,这或许也就是某些人说的“立意的膨胀和细节的缺失”,现在媒体上流行的各种晚会、电视剧、电影其实多是这样——这又将设计另外的一个话题)。其实,劳动就是发挥生命力量投入进行创造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中有着生命的显现和存在方式,也是个体生命相知现时、融入历史的有效途径,同时,这个过程也可以让人获取的信息得以消化吸收,从而让外在的信息成为了自己的生命营养。 我每次打开电脑,都要写自己的一些文字,这样我才高兴,这也是我意识到的劳动。在今天的这个社会中,快乐祝福的言语满天飞——好多商家这样做,其实也只是看到了你的钱包(包括许多编辑很好的短信),但是生命真正的快乐只在付出生命力量投入劳动的过程中,这也是生命能动性的体现,不调动生命内在的感觉和力量,“快乐”的内涵就不可能充实。有人说,生活的实质就是不断体验的过程,只有有了这样的体验,外在的东西经过了自己的劳动才能属于了自己,这是自己对自己的负责和爱。 追求快乐并没有错——今天诸多的媒体营造的正是这样的氛围,但是在单调的“快乐呼声”中忽视了取得快乐的方式,便是欺人了——突然营造一种嘈杂的环境。 在我们的日常意识中,一说到了“劳动”马上反映出的就是大汗淋淋的疲累身躯。我想说的是,这的确是劳动,而且是一种在快乐体验基础上而有的更为美好的劳动,一个不能体验汗水的可贵的生命是可怜的。家乡的岳父还种着庄稼,每到夏秋两季收获的时候,我都会回家去帮忙,虽然那个时候会汗流满面,但是在亲近泥土的劳动,我更加体验到了平时享有安静中的精神愉悦的万分幸福,在汗水和灵魂的和谐中,在一种臭臭的汗息中的确可以感到了灵魂的香,这样的劳动体验最为可贵的是有着精神的充实为基础,所以我在此的体验是,流汗劳动是对精神快乐的再次回味和表达。今天各个城市盖大楼的民工们,他们也是从事着这样的劳动,但是为什么好多城市人瞧不起他们呢?我感觉这样的瞧不起本身说明了“瞧人者”素质的低下,另外这些为了生存而有的流汗劳动者,与“流汗劳动”本身还是有区别的。我相信在生命体验了精神的快乐以后,都会真诚地对待流汗劳动,这是我自己真实的生命体验,我也写过一篇随笔,当好多古人在清高中采取“终南捷径”的时候,我感觉我能理解陶渊明在诗文中表达的快乐,那是一种在有了诸多生命碰撞以后的自我选择,“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我感觉陶渊明就是一个在精神快乐的基础上真正喜欢流汗劳动的生命者。今天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好多人都成为了“信息垃圾桶”的时候,我更加体验到了劳动的美丽。劳动是一个人和外在信息进行交融的最好的方式。“喝水水不到血里,吃肉肉不到骨里”,只有经过了自己的思考劳动、反复咀嚼,外在的信息才可能成为了有益于自己。平时自己有一个习惯,每次自己从图书馆里借看一本书以后,自己都会在小纸片上写了读后感,夹在书中,我感觉这样的书写方式就是自己真正的看书的过程,同时我也觉得从“存在”的意义上而说,这样的书写也让这本书成为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这样的读后感,也将是这本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公共的图书,别人在阅读的时候,也将在我的读后感中有所交流。我也将这些文字整理在一个小本子上,成为了自己阅读生活的见证。 有时候自己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看着各色行人和五颜六色的商品,我不由得思考一个问题:一个生命一生中到底需要多少?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以后,诸多的生命痛苦其实都与缺少灵魂中充实的爱意有关。我今天这样从现实出发的思考“人为什么要热爱劳动”,其实就是为了丰富生命的灵魂之爱。当以爱之阳光投射到诸多的现实生活行为中时,一种有趣的生活就会呈现了出来——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此有着很好的例证,比如对诸多甲骨文字构型的理解,多许多俗语的理解,你会发现文化和历史的身影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一个有趣有爱的生活现实并不需要我们多少金钱。当我们通过劳动在自己的生命力量与外在的逐渐融合和丰富中,其实我们也正在接近这我们的先辈,用充实的灵魂和带有爱光的现实行为和历史相容,这样的过程,也会给了我们的快乐更加丰盈而深沉的内容,在这样的融合中,你会更加理解了用泪水来表达欢乐的真意,这样的融合是个体生命有益的成长、美丽的破茧化蛾,而这些都是通过我们手脑结合中的劳动实现的,热爱劳动,其实就是热爱生命本身。

从古至今,人们都把劳动看成是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精神财富。我们要从小培养劳动感情,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今天,父母不在家,我在家里正得没有事干,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叠衣服上,那是一些脱下的脏衣服,妈妈还没有时间洗。自己那么大了,还没有真正为爸妈做点什么,今天我干脆替妈妈洗衣服吧!我喘着气,将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衣服扔进盆里,只是我在练书法的时候溅上了一滴墨水,我抹了些肥皂,可是无论怎么搓,毛笔迹却难以消去,我努力回想妈妈洗墨汁的方法,好像家里用巴斯消毒液,我拿来巴斯,喷了些巴氏消毒液,立刻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我用力地反复搓洗,终于将墨迹洗去了。我正得意,回头一看,还有满满两盆衣服呢……我终于知道妈妈每天都是很辛苦的,这些衣服不都是妈妈一件一件洗出来的吗?现在,我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但在艰辛之后,等待我们的却是快乐。做一个劳动者 今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我可正在为写作文发愁呢!咦,那里有个正在打扫卫生的阿姨,要不我去体验一下他们扫大街的劳动者的辛苦吧! 我走向阿姨,阿姨问我:“小朋友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的工作!” 我虽然没挂小记者的牌子,但我装出一副小记者的模样问阿姨:“阿姨你这样工作每天要很早起床吧!”(我边问边记) “是呀,干这行的不起早这一天的工作根本干不完!” “那你们要几点钟起床呢?” “差不多四五点钟就得起床了!” “那冬天也这样,起的这么早吗?” “是的!” “阿姨,你们干这行的辛不辛苦?“ “当然辛苦啦!我们要扫地、捡垃圾、维护环境卫生······一天要做好多事情!有时候下雨,那些车子看不见水坑,就往旁边一开,水都溅到我们身上!” “你们干这行得真不容易!” “是呀,有时候过节也不能回家,必须把工作干完了才能回家过节!” 听到这里,我也没有勇气再问下去了。我想体验一下这种劳动,就和阿姨说:“阿姨你能让我体验一下你的工作吗?”“可以是可以,但是会把你的衣服弄脏!”阿姨劝我说。我却对阿姨说:“没事的,弄脏了叫妈妈洗!”“还是算了吧!”······在我的恳求下阿姨终于答应了! 我拿着扫帚在路上扫,扫帚很大,我不知该怎样扫,就搞来搞去,搞了10几分钟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就像跑了马拉松回来一样。阿姨看不下去了,就交我怎样扫,我学会了,就摆弄那笨重的大扫帚在路上扫来扫去。我看到了垃圾就用手捡,起初我还不肯捡,但是我看到了我扔垃圾的那一画面,就只好伸手去捡那恶心的垃圾。就这样坚持了1个小时,我脏兮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去干什么了,把衣服弄得怎么脏?”我已经很疲惫了,就没有回答,只是在沙发上睡着了! 经过这次的劳动体验,我感受到了:做扫大街这一行得真不容易,每天要这么早起床工作。在大街上扫地,还要吃灰尘,被水溅······我们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在大街上扫地,可真去感受一下觉得实在是不容易。 如果谁问我:“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第一个回答就是“劳动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默默的劳动者 365个昼夜, 孤寂伴责任走完了。 一年又一年, 转眼迎来春的新绿, 带给劳动者自己的节日 ——“五一”劳动节。 没有怨言,没有期待, 期待化做心中的执著, 劳动净化了你的心灵。 热爱劳动成为一种美德, 渴望劳动成为一种时尚。 劳动就像是透过晨曦的第一缕阳光, 为人类走向文明、走向繁荣, 做了最初的启明。 那是一块顽石吗? 不,可以通过双手, 把它变成狩猎的钢枪! 那是一团乱麻吗? 不,可以通过双手, 把它变成能写字的纸张! 当人类给幻想插上翅膀, 通过双手将它们变成现实。 劳动的力量, 让人类创造着奇迹! 我心中的劳动者 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 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

做一个劳动者 今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我可正在为写作文发愁呢!咦,那里有个正在打扫卫生的阿姨,要不我去体验一下他们扫大街的劳动者的辛苦吧! 我走向阿姨,阿姨问我:“小朋友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的工作!” 我虽然没挂小记者的牌子,但我装出一副小记者的模样问阿姨:“阿姨你这样工作每天要很早起床吧!”(我边问边记) “是呀,干这行的不起早这一天的工作根本干不完!” “那你们要几点钟起床呢?” “差不多四五点钟就得起床了!” “那冬天也这样,起的这么早吗?” “是的!” “阿姨,你们干这行的辛不辛苦?“ “当然辛苦啦!我们要扫地、捡垃圾、维护环境卫生······一天要做好多事情!有时候下雨,那些车子看不见水坑,就往旁边一开,水都溅到我们身上!” “你们干这行得真不容易!” “是呀,有时候过节也不能回家,必须把工作干完了才能回家过节!” 听到这里,我也没有勇气再问下去了。我想体验一下这种劳动,就和阿姨说:“阿姨你能让我体验一下你的工作吗?”“可以是可以,但是会把你的衣服弄脏!”阿姨劝我说。我却对阿姨说:“没事的,弄脏了叫妈妈洗!”“还是算了吧!”······在我的恳求下阿姨终于答应了! 我拿着扫帚在路上扫,扫帚很大,我不知该怎样扫,就搞来搞去,搞了10几分钟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就像跑了马拉松回来一样。阿姨看不下去了,就交我怎样扫,我学会了,就摆弄那笨重的大扫帚在路上扫来扫去。我看到了垃圾就用手捡,起初我还不肯捡,但是我看到了我扔垃圾的那一画面,就只好伸手去捡那恶心的垃圾。就这样坚持了1个小时,我脏兮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去干什么了,把衣服弄得怎么脏?”我已经很疲惫了,就没有回答,只是在沙发上睡着了! 经过这次的劳动体验,我感受到了:做扫大街这一行得真不容易,每天要这么早起床工作。在大街上扫地,还要吃灰尘,被水溅······我们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在大街上扫地,可真去感受一下觉得实在是不容易。 如果谁问我:“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第一个回答就是“劳动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默默的劳动者 365个昼夜, 孤寂伴责任走完了。 一年又一年, 转眼迎来春的新绿, 带给劳动者自己的节日 ——“五一”劳动节。 没有怨言,没有期待, 期待化做心中的执著, 劳动净化了你的心灵。 热爱劳动成为一种美德, 渴望劳动成为一种时尚。 劳动就像是透过晨曦的第一缕阳光, 为人类走向文明、走向繁荣, 做了最初的启明。 那是一块顽石吗? 不,可以通过双手, 把它变成狩猎的钢枪! 那是一团乱麻吗? 不,可以通过双手, 把它变成能写字的纸张! 当人类给幻想插上翅膀, 通过双手将它们变成现实。 劳动的力量, 让人类创造着奇迹! 我心中的劳动者 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 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座更别说薪水了,这个薪水是清洁工人的两倍还要多。那哪些清洁工人呢?他们没的座没的吃没的说,只能拿着扫帚和畚箕在大马路上扫啊扫的,薪水也低,但他们为了养家只能这样了,因为他们文化少啊!他们是用勤劳来赚钱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的。你们也可以去常识一下扫地的滋味啊!我想那是你们吃我消的工作,你们扫到半个钟头也不到就说累了,那他们呢?他们比你们要少的时间长,可他们不怕累不怕苦,用自己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去支撑起一个家庭来,那是不容易的吧! 在炎热的夏天,他们要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扫地,没有冰凉的空调,没有冰凉的泉水,没有夏天所用的防晒霜;只有嘴里冒着白泡的口水,头上流着黄豆大的汗珠,身上披着一层黑色的肌肤,中暑了连医院也不去,生怕要花钱去看病,在家里叫自己的老伴帮自己在身上扭两把(这个是杭州人的传统方法)就可以解除中暑了,这个我也常识过,这样扭其实是很痛的,一直要扭到背上起黑色才可以结束。而那些做医生的呢?在凉丝丝的空调房里吹这些和冷气,坐在那里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看着报纸和同事们说说笑笑的,多么的舒服啊!和清洁工人们比起来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呼呼秋天,树上的叶子纷纷的落下来,在马路上满地都是叶子,清洁工人还是那样的帮着马路打扫,可这个季节是他们还算不怎么累的呢。可冬天呢?雪在马路上厚厚的,一层,让他们扫的腰酸背痛的,脸上长了冻疮,手上也长了,脚上也长拉!让人看的都心疼啊!可他们还是勤劳的扫着,为人民服务着。在寒冷的季节里,他们全身冷的直打哆嗦,连手都快不听使唤拉!还在那里扫啊扫啊!不知道扫了多少年拉!每个人都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餐,而清洁工人呢?每天起个大早不怕冷不怕累的,在为人民服务。 在我的心目中清洁工人是最好的劳动者拉!因为他们默默的在保护着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尊重普通劳动者 今天,我走在路上,忽然看见清洁工人们正在认真地扫地。我想:清洁工人们真辛苦``````我刚想完,就走近了一个人,当他经过清洁工旁时,情不自禁地捂住了鼻子,说:“真讨厌。”这位清洁工阿姨听后虽难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难受啊! 本来,当清洁工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有些人太没素质了,清洁工虽说是普通劳动者,但他的工作也是光荣的。让我们一起尊重清洁工,尊重所有的普通劳动者吧!

从古至今,人们都把劳动看成是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精神财富。我们要从小培养劳动感情,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今天,父母不在家,我在家里正得没有事干,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叠衣服上,那是一些脱下的脏衣服,妈妈还没有时间洗。自己那么大了,还没有真正为爸妈做点什么,今天我干脆替妈妈洗衣服吧!我喘着气,将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衣服扔进盆里,只是我在练书法的时候溅上了一滴墨水,我抹了些肥皂,可是无论怎么搓,毛笔迹却难以消去,我努力回想妈妈洗墨汁的方法,好像家里用巴斯消毒液,我拿来巴斯,喷了些巴氏消毒液,立刻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我用力地反复搓洗,终于将墨迹洗去了。我正得意,回头一看,还有满满两盆衣服呢……我终于知道妈妈每天都是很辛苦的,这些衣服不都是妈妈一件一件洗出来的吗?现在,我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但在艰辛之后,等待我们的却是快乐。做一个劳动者今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我可正在为写作文发愁呢!咦,那里有个正在打扫卫生的阿姨,要不我去体验一下他们扫大街的劳动者的辛苦吧!我走向阿姨,阿姨问我:“小朋友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一下关于你的工作!”我虽然没挂小记者的牌子,但我装出一副小记者的模样问阿姨:“阿姨你这样工作每天要很早起床吧!”(我边问边记)“是呀,干这行的不起早这一天的工作根本干不完!”“那你们要几点钟起床呢?”“差不多四五点钟就得起床了!”“那冬天也这样,起的这么早吗?”“是的!”“阿姨,你们干这行的辛不辛苦?““当然辛苦啦!我们要扫地、捡垃圾、维护环境卫生······一天要做好多事情!有时候下雨,那些车子看不见水坑,就往旁边一开,水都溅到我们身上!”“你们干这行得真不容易!”“是呀,有时候过节也不能回家,必须把工作干完了才能回家过节!”听到这里,我也没有勇气再问下去了。我想体验一下这种劳动,就和阿姨说:“阿姨你能让我体验一下你的工作吗?”“可以是可以,但是会把你的衣服弄脏!”阿姨劝我说。我却对阿姨说:“没事的,弄脏了叫妈妈洗!”“还是算了吧!”······在我的恳求下阿姨终于答应了!我拿着扫帚在路上扫,扫帚很大,我不知该怎样扫,就搞来搞去,搞了10几分钟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就像跑了马拉松回来一样。阿姨看不下去了,就交我怎样扫,我学会了,就摆弄那笨重的大扫帚在路上扫来扫去。我看到了垃圾就用手捡,起初我还不肯捡,但是我看到了我扔垃圾的那一画面,就只好伸手去捡那恶心的垃圾。就这样坚持了1个小时,我脏兮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去干什么了,把衣服弄得怎么脏?”我已经很疲惫了,就没有回答,只是在沙发上睡着了!经过这次的劳动体验,我感受到了:做扫大街这一行得真不容易,每天要这么早起床工作。在大街上扫地,还要吃灰尘,被水溅······我们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在大街上扫地,可真去感受一下觉得实在是不容易。如果谁问我:“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第一个回答就是“劳动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默默的劳动者365个昼夜,孤寂伴责任走完了。一年又一年,转眼迎来春的新绿,带给劳动者自己的节日——“五一”劳动节。没有怨言,没有期待,期待化做心中的执著,劳动净化了你的心灵。热爱劳动成为一种美德,渴望劳动成为一种时尚。劳动就像是透过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为人类走向文明、走向繁荣,做了最初的启明。那是一块顽石吗?不,可以通过双手,把它变成狩猎的钢枪!那是一团乱麻吗?不,可以通过双手,把它变成能写字的纸张!当人类给幻想插上翅膀,通过双手将它们变成现实。劳动的力量,让人类创造着奇迹!我心中的劳动者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

劳动力论文

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座更别说薪水了,这个薪水是清洁工人的两倍还要多。那哪些清洁工人呢?他们没的座没的吃没的说,只能拿着扫帚和畚箕在大马路上扫啊扫的,薪水也低,但他们为了养家只能这样了,因为他们文化少啊!他们是用勤劳来赚钱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的。你们也可以去常识一下扫地的滋味啊!我想那是你们吃我消的工作,你们扫到半个钟头也不到就说累了,那他们呢?他们比你们要少的时间长,可他们不怕累不怕苦,用自己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去支撑起一个家庭来,那是不容易的吧! 在炎热的夏天,他们要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扫地,没有冰凉的空调,没有冰凉的泉水,没有夏天所用的防晒霜;只有嘴里冒着白泡的口水,头上流着黄豆大的汗珠,身上披着一层黑色的肌肤,中暑了连医院也不去,生怕要花钱去看病,在家里叫自己的老伴帮自己在身上扭两把(这个是杭州人的传统方法)就可以解除中暑了,这个我也常识过,这样扭其实是很痛的,一直要扭到背上起黑色才可以结束。而那些做医生的呢?在凉丝丝的空调房里吹这些和冷气,坐在那里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看着报纸和同事们说说笑笑的,多么的舒服啊!和清洁工人们比起来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呼呼秋天,树上的叶子纷纷的落下来,在马路上满地都是叶子,清洁工人还是那样的帮着马路打扫,可这个季节是他们还算不怎么累的呢。可冬天呢?雪在马路上厚厚的,一层,让他们扫的腰酸背痛的,脸上长了冻疮,手上也长了,脚上也长拉!让人看的都心疼啊!可他们还是勤劳的扫着,为人民服务着。在寒冷的季节里,他们全身冷的直打哆嗦,连手都快不听使唤拉!还在那里扫啊扫啊!不知道扫了多少年拉!每个人都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餐,而清洁工人呢?每天起个大早不怕冷不怕累的,在为人民服务。 在我的心目中清洁工人是最好的劳动者拉!因为他们默默的在保护着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尊重普通劳动者 今天,我走在路上,忽然看见清洁工人们正在认真地扫地。我想:清洁工人们真辛苦``````我刚想完,就走近了一个人,当他经过清洁工旁时,情不自禁地捂住了鼻子,说:“真讨厌。”这位清洁工阿姨听后虽难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难受啊! 本来,当清洁工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有些人太没素质了,清洁工虽说是普通劳动者,但他的工作也是光荣的。让我们一起尊重清洁工,尊重所有的普通劳动者吧!

浅谈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内容摘要: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本就紧张的就业压力更加突显,在这种氛围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每受到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做出种种让步。面对劳动者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有义务呼吁社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关键词: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一、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见如在招聘广告中限制性别、信仰等条件,必需是国家特别规定的工种或岗位,否则就是违法招聘广告。譬如,某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当地日报上登出招工启事:“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实力雄厚。现招聘工人210人,条件如下:男女性别不限,均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生产需要限理科班),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24岁以下。”并有其他事项的规定。但同为高中毕业的男女两位同学,男的如愿以偿,女的却未被录用。当到该公司人事部询问时,经理告诉她:“你的学历大低,不适合公司的工作,所以没有被录用”。胡某认为自己具备了招工启事上所要求的“高中文凭”,符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条件。人事部经理遂告诉胡某,公司总经理特意指出,男职工是高中以上就可以了,女职工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才行,当初的表述是因为限于篇幅,“大专以上也是高中以上,并不矛盾嘛。”胡某认为公司的前后标准不一样,致使其辞掉了原工作,现在无工可作,况且,永声家电公司的工作并不需要很多体力,因此招工时应当男女同等标准。胡某还了解到,公司总经理彭某曾表示过“女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并授意公司人事部搞区别对待。像这样随意提高女职工录用标准,甚至拒绝录用女职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企业都依此为标准招聘人员,那么对于妇女和那些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来说找工作就更难了 。笔者认为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完善招聘广告方面的法规,对招聘广告审查上有一套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制裁,并且在人们的观念上进行大力的引导和宣传。(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当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 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店方却拿出《员工须知》说事,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后经多方筹借凑足1200元后,才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在一些企业相当普遍。笔者认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上岗保证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培训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一个合理的限制范围,尽可能减少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存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合力对乱扣压劳动者的户口档案、证件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力合法流动的权益。二、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目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严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每到春节临近,工人返乡过春节之际,追索工资的“壮观场面”一幕幕上演着,甚至连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在为工人追要工资。此情此景,虽然体现了温总理体恤人民生活,为工人维权的一面,谁又能否认这是拖欠工资性质之恶劣的真实写照呢?笔者认为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严重一点的劳动者打到劳动仲裁,也只是对用人单位加罚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工资法对此进行规范,虽然不少地方有工资立法的准备,但当前总体上讲法律依据还是有些不足;再一方面劳动部门对随意克扣、拖欠、压低工资的企业处罚不够坚决,处理的时间过长。建议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普遍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重罚机制,使得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得不偿失,不敢再拖;另一方面,应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报载,一些单位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图省事,或者防止丢失,竟然主动放弃及时付薪的权利,自愿集中领取,给那些蓄意违规的单位以可乘之机。(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做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三、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意向基本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目标之一。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只有尊重休息的权利并创造休息条件让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调整,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据11月8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7日,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法律健全的今天,不甘做出惟一选择的工人,却仍然采用了罢工这种相对原始的斗争形式,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而怎样来处理好这样的社会冲突,也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或个体行为,建议政府应加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查有实据的单位,重拳出击,除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使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当权人有后顾之忧。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但即使这样,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建议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五、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状况的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笔者曾耳闻有这样一家公司,单位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一半。而且还自圆其说说什么临时岗、固定岗,单位只给固定岗人员缴纳保险,从事临时岗位的职工要想参加保险只有自己去办理,属于个人的私事,为员工办社会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办不办社会保险由公司决定,还让新来的员工签订不办社会保险的协议。对于那些动不动主张权益的职工,公司都会想方设法予以辞退。这直接导致劳动者为了拥有工作,明知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被侵害了也不敢主张权利。还有一些私营“小老板”更是出口不凡,“在这里我就是法,我想怎样就怎样”;并且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又为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办理失业手续及下一步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要求加班费、办社会保险等权利时,马上就会被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辞退,这也造成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就不得不放弃其它权利的请求。这就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深入用人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否则只看用人单位递交的报表,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深入人心,让用人单位自觉的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给自己办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六、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便劳动者其它权利受到侵害时,有进行救济的权利。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方面,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须共同探讨。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成本过高。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两审”制度。凡是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不受理非法用工、超过申诉时效等案件,因为未经仲裁,当事人便不能诉诸法院,这无疑间接剥夺了在非法用工情况下劳动者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有些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其管辖范畴,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以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审理又认为是劳动争议,告知当事人先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所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对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不能包括。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做出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以便统一理解,特别是要出台在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分清与其它法律责任的界线。二、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的时候,诉讼时效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三、劳动争议案执行效力的有限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矛盾必然突出,劳动争议仲裁也因此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是调解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其裁决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当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仲裁结果的法律权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在对自身的宣传上还不够,使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法律给予劳动争议仲裁权力空间还非常有限,其法律权威性有待加强。基于此,笔者呼吁,无论从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角度,还是着眼于提高司法效率,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权限,以更好地使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作用。七、对劳动者权利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认识,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劳动者具体权利的保障,而且还包括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一般性规律的认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参考文献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4、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5、范战江、石美遐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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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使人快乐,劳动能让人

劳动最光荣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中提到了“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务劳为耻”,可见劳动对每个人成长的意义非常重大。马克思也说过:劳动才是人的第一需要。作为我们小学生就应当从小就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我读完《知荣明耻、从我做起》这本书后,被毛主席自己种“责任田”、巴甫洛夫植树以及陈仁老伯植树的故事深深打动了。一位国家领导人能够在自己工作的百忙之中,忙里偷闲亲手开荒种田;一位曾经荣获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的俄国著名生理学家,打小就喜欢劳动——植树;一位年过七旬的老爷爷还能一如既往得植树造林进行劳动。看到这里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就会唱那首《劳动最光荣》的歌了,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就播下了从小爱劳动的种子。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自己整理书包,从来没叫妈妈代劳过。平时在家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我觉得体力劳动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而且还可以获得一个广阔无垠、惊人、丰富的思想世界。甚至可以在劳动中学到一些在课本中永远也学不到的知识。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周围还有好多的孩子不喜欢劳动。作为我们独生子女的这一代,从小被大人们宠着,很多人在家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在学校里也一样,明明轮到做值日,有的人就会耍小聪明偷偷溜掉。就连每天整理书包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都要由他们的爸妈来代劳了。怎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这不仅有我们自己的原因,大多数是由大人们造成的。当我们要做的时候,他们就会说:孩子,你现在只要好好读书,这种事就不要做了,等长大了再去学吧!久而久之,养成了我们不爱劳动的坏习惯。其实应该让我们动起手来,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比如:洗袜子、拖地、整理房间之类的事,从小培养爱劳动的好习惯。书中有这样一句名言:“如果你能成功地选择劳动,并把自己的全部精神灌注到它里面去,那么幸福本身就会找到你。”让我们懂得如果成功地去选择劳动,并把自己的全部精神灌注到它里面去,让幸福本身找到我们。牢牢记住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是的,劳动才是最光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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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啊 不知道

有关劳动力的论文

人的一生中在不断地学习做各种事情,我也毫不例外。而在这么多事情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学会了洗碗。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许多跟我同龄的小朋友都能做一些基本的家务,可我除了会叠被子以外,还是什么都不会做。爸爸、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定让我先学会最简单的家务------洗碗。我听了之后把胸脯拍得“咚咚”响,以我最响亮的声音回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你们就等着用干干净净的碗吃饭吧”。说干就干,我端了一大叠没洗过的碗放进水池里。我学着妈妈的样子,打开水龙头,用水慢慢地冲洗几遍,我一边冲一边用手擦掉碗上的杂物,一开始进展得很顺利,碗上的许多杂物已经清理掉了。我关上水龙头。得意洋洋地想:“现在就剩下抹洗洁精了,以前老听爸爸、妈妈说洗碗很难,没想到也不过如此嘛”。我正想拿洗洁精,忽然我手一滑,碗就在地上炸开了花,我急忙把碗捡起来,心想:“纯属意外,这碗真可怜,第一个成了牺牲品,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接着我拿起另一个碗洗起来。这个碗好象在和我做对,一个劲地往下滑,我洗了半天,也没有洗干净。我一急,手一松,只听“咚”地一声响,结果可想而知。我这才如梦初醒,捡起地上的碗,可惜已经迟了,这个碗摔了个“半身残疾”。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心想:“再这样下去,一池的碗都会被我摔完的”。这时,妈妈走了进来,笑眯眯地问我:“碗洗好了吗?我和你爸爸都等着用你洗的碗吃饭呢!”。我羞愧极了,低着头回答说:“还没有,我老是洗不干净碗”。妈妈见了说:“不要心急,我来给你做示范”。说完,妈妈拿起碗,熟练地用水冲洗着,然后抹上洗洁精,用手细心地把杂物清理掉,最后用水把洗洁精冲干净。我仔细地观察着妈妈的动作,只见妈妈把碗底抹干净,之后一圈一圈地往上擦。妈妈边擦边和我说:“有油的碗不太好洗”,我听了恍然大悟,心想:“怪不得第一个碗好洗,而第二个碗不好洗”,之后我学着妈妈的样子,笨拙地冲洗着,虽然我洗的盘子没有妈妈洗得那么好,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接着我又照着前次的方法把碗全部洗完了。看着一叠干净、舒适的碗,我心里美滋滋的。从这次洗碗中,我不仅懂得该怎样洗碗,还懂得了:实践出才干!  俗话说:“五一劳动节”劳动才光荣,今天,我就的尝试一下劳动的滋味,劳动的快乐。  我来到西门菜场卖豆制品的地方,那里面积不大,但人流如潮。我好不容易挤到阿姨的摊位上,絮絮叨叨费了好多口舌,才让我经营一下午。我先放下“行李”那出我的宝贝----扩音机,因为我的嗓子小再加上里面的噪音又大,呵呵!掏出!  开始经营了,我对着扩音机大叫道:“豆腐一块钱4个!”我这么一叫,其他摊主都用诧异的眼光盯着我,让我一个腼腆的小姑娘羞红了脸。因为在第一个摊位,所以人流量比较多,让我忙的不可开交,以位拿着一张单子的叔叔走了进来,他先探着身子,伸长脖子,昂着脑袋,看了好半天才来到我的面前,我听到他的喃喃自语,这么小的小朋友,就在街上做生意,真不可思议,然后他拿起一摞白干左看看,右看看,过来好一会儿才问话“这东西多少钱一斤?”“3块。”我很爽快,他似乎很惊讶的样子说:“这么贵便宜点儿。”他不会看我小,想蒙我吧,不行,就3块,一分也不可以少,我有些生气。来20斤,没听错吧!我吓了一跳:“20斤,这么多。难道是饭店里要的?”我前前后后用我这个“纤纤小玉手”抓了大概有20多次,然后在电子称上称了一下,按上6、0两个键。告诉你,因为阿姨在营业时,我老是看着,所以才这么熟练的哦!我把白干一一装起来,叔叔问:“多少钱?”我拿起计算机,用我的“小兰花指”算了一下60元。他从皮夹子里掏出60元,给了我。我接过钱的时候还在想:真是太棒了!我胡佳文真厉害,不愧是“领头人”。  做完一笔生意,别说我还真有些快了。我不但赚到了钱,而且还在劳动中获得了快乐。  又来一波人,让我手忙脚乱,一会儿要这个,一会儿要那个,真令人累啊。有时热了,都不敢去擦一下汗,就怕生意跑掉嘛!我累但不怪任何人,因为我快乐。  一下午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感觉很累,但是我很开心,也感到五一不同的快乐,更让我受益匪浅,明白“劳动才快乐”!

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座更别说薪水了,这个薪水是清洁工人的两倍还要多。那哪些清洁工人呢?他们没的座没的吃没的说,只能拿着扫帚和畚箕在大马路上扫啊扫的,薪水也低,但他们为了养家只能这样了,因为他们文化少啊!他们是用勤劳来赚钱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的。你们也可以去常识一下扫地的滋味啊!我想那是你们吃我消的工作,你们扫到半个钟头也不到就说累了,那他们呢?他们比你们要少的时间长,可他们不怕累不怕苦,用自己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去支撑起一个家庭来,那是不容易的吧! 在炎热的夏天,他们要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扫地,没有冰凉的空调,没有冰凉的泉水,没有夏天所用的防晒霜;只有嘴里冒着白泡的口水,头上流着黄豆大的汗珠,身上披着一层黑色的肌肤,中暑了连医院也不去,生怕要花钱去看病,在家里叫自己的老伴帮自己在身上扭两把(这个是杭州人的传统方法)就可以解除中暑了,这个我也常识过,这样扭其实是很痛的,一直要扭到背上起黑色才可以结束。而那些做医生的呢?在凉丝丝的空调房里吹这些和冷气,坐在那里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看着报纸和同事们说说笑笑的,多么的舒服啊!和清洁工人们比起来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呼呼秋天,树上的叶子纷纷的落下来,在马路上满地都是叶子,清洁工人还是那样的帮着马路打扫,可这个季节是他们还算不怎么累的呢。可冬天呢?雪在马路上厚厚的,一层,让他们扫的腰酸背痛的,脸上长了冻疮,手上也长了,脚上也长拉!让人看的都心疼啊!可他们还是勤劳的扫着,为人民服务着。在寒冷的季节里,他们全身冷的直打哆嗦,连手都快不听使唤拉!还在那里扫啊扫啊!不知道扫了多少年拉!每个人都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餐,而清洁工人呢?每天起个大早不怕冷不怕累的,在为人民服务。 在我的心目中清洁工人是最好的劳动者拉!因为他们默默的在保护着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尊重普通劳动者 今天,我走在路上,忽然看见清洁工人们正在认真地扫地。我想:清洁工人们真辛苦``````我刚想完,就走近了一个人,当他经过清洁工旁时,情不自禁地捂住了鼻子,说:“真讨厌。”这位清洁工阿姨听后虽难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难受啊! 本来,当清洁工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有些人太没素质了,清洁工虽说是普通劳动者,但他的工作也是光荣的。让我们一起尊重清洁工,尊重所有的普通劳动者吧!

关于劳动力流动的论文

*******************************Chinese Labor Analysis MAURA FOGARTY, CNBC ANCHOR: It is the world`s most populous country, filled with people who say they would prefer to work for foreign companies, and yet multinationals in China are being held back by a talent A new report from Manpower out today sheds some light on the so-called "China labor " And here to discuss it is David A He is senior vice president at M David, 3 billion people in China, all of them want to work for foreign companies, apparently, what is the problem? DAVID ARKLESS, SENIOR VICE PRESIDENT, MANPOWER: The problem is, too many workers and not enough of the right Seven hundred and fifty million people that are working today in C But, foreign-owned enterprises, eve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China can`t attract and retain people with the right domain expertise, leadership skills and management FOGARTY: What can they do about that, then? I mean, are there certain sectors that we are seeing a shortage -- an acute shortage of it in? Or is it across all industries in China? ARKLESS: It is across all industries in China We are seeing acute shortages in almost every Can they do something about it? A The Chinese economy, as we have seen again today, is growing faster than That means there is going to be even more stress on the system to produce the right So companies have got to get really smart at identifying what they need, attracting it, and running their company with a semi-Chinese MICHELLE CARUSO-CABRERA, CNBC ANCHOR: David, it is Michelle here in the United S We are talking about management skills, essentially, right? There is plenty of manufacturing workers out there, but who organizes them, is that the issue?ARKLESS: It is beyond management and executive and leadership We are finding that in major cities, 200 major cities, that there are acute vocational skill shortages as So you have got a lot of workers out in the countryside which, theoretically, make the world`s largest labor But the problem is transitioning those agricultural skills into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ARUSO-CABRERA: So when you say that there are things companies need to do, what do you do? Do you have to offer training programs? Or when you talk about a Chinese culture, explain, what do you mean? ARKLESS: Well, first of all, we have got to start looking at Chinese companies and the Chinese management culture from the inside It is not a question today in China of larg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going there, running their companies with what I would call Western management structures, organization structures, and a Western leadership I think companies need to be much more attuned to the local They need to start running Chinese companies like they are Chinese That sounds really straightforward but it isn` It is a different It is a different, slightly toned down management process and management And the Chinese worker is becoming the most aspirational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in the They are playing catch-up in terms of brand awareness, marketing issues very They want the next They want companies to help them run their careers, identify what they should be doing, what their talents and skills are, and help them to get to the next And the companies that do that are being more successful in retaining employees in C And the ones that don`t are losing people very ROSS WESTGATE, CNBC ANCHOR: Y Because, David, there seems to be a dichotomy On the one hand, your report suggests that Chinese workers want to work for international companies, but on the other hand, international companies have a real hard time retaining What is it that Chinese employees want? Is it money or is it opportunity? ARKLESS: It is a They want money and And they quite rightly identify the private sector, the joint ventures or wholly- owned foreign enterprises, as being some of the fastest-growing companies in C So anyone that is working at a decent level with decent skills in a state-owned enterprise is looking for the next It is not necessarily just compensation, benefits, and They are looking for companies that are expanding very And the companies that are expanding the fastest and getting the most opportunity are the foreign enterprises that are pouring money into China FOGARTY: David, how serious is this problem? I mean, is this something that you think would actually hold back China`s economic growth? ARKLESS: That is a great We are working closely with the Chinese labor authorities to identify whether this supply and demand issue is going to be a restraint on the expansion of the There is no doubt about it, they have got all of the raw They have got enough And the authorities are trying with foreign partnership with companies like ours to get the right structures in place But they are playing catch-up very, very They will get the right thing They will put the right structures in There is a huge intent by the government to provide the elements that are required to run modern businesses in C But it has got to be done very quickly and it is very expert FOGARTY: All David, thank you for joining That is David Arkless, senior vice president at M ENDContent and programming copyright 2006 CNBC/Dow Jones Business Video, a division of CNBC/Dow Jones Desktop Video, LLC Transcription copyright 2006 Voxant, I () No portions of the materials contained herein may be used in any media without attribution to CNBC/Dow Jones Business Video, a division of CNBC/Dow Jones Desktop Video, LLC This transcript may not be copied or resold in any **************************************************************Labor on China: 'We must get together--and get moving' Like everybody else who has been to China recently, Teamsters President James Hoffa was blown away by the energy of the Chinese And he said so last week in a speech at the Mackinac Policy Conference, an annual two-day confab of southeast Michigan's power The labor leader described China as a juggernaut "that wants to kick our "Hoffa is no Even though he's the son of legendary Teamsters leader Jimmy Hoffa, he had to work his way to the top of the union using skill and personal political As president, he has been a tough advocate for his His response to the Chinese juggernaut is for labor and business to find areas of agreement where they can work together to rebuild Michigan, which is suffering along with the traditional Detroit 3 and their UAW President Ron Gettelfinger also spoke at the conference and delivered a similar That must have brought a smile to the face of every auto executive in the audience, because this is a pivotal contract-negotiation It's all about And in the auto sector, the competitive energy Hoffa felt in China already is radiating in E Brilliance Auto China, which this year began exporting cars to Europe, already is shopping for a factory High on the list is an abandoned General Motors plant in Portugal, according to a report from Automotive News EPortugal is keen to attract Asian automakers to replace the jobs lost when GM and Renault shifted production to eastern E So Portugal also is wooing China's Geely Automobile Holdings Group and India's Tata MOne big question is whether labor in old Europe is ready to be competitive enough for the Chinese and IBy the time the Chinese get to North America, labor and management need to know just how much they are willing to do together to make the traditional automakers But that question will be answered at bargaining tables, not in *******************************另外我下载了很多PDF文件,这些都是要花钱的,如果楼主有QQ,MSN或者email留给我,我可以传给你

浅谈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内容摘要: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本就紧张的就业压力更加突显,在这种氛围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每受到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做出种种让步。面对劳动者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有义务呼吁社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关键词: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一、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见如在招聘广告中限制性别、信仰等条件,必需是国家特别规定的工种或岗位,否则就是违法招聘广告。譬如,某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当地日报上登出招工启事:“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实力雄厚。现招聘工人210人,条件如下:男女性别不限,均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生产需要限理科班),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24岁以下。”并有其他事项的规定。但同为高中毕业的男女两位同学,男的如愿以偿,女的却未被录用。当到该公司人事部询问时,经理告诉她:“你的学历大低,不适合公司的工作,所以没有被录用”。胡某认为自己具备了招工启事上所要求的“高中文凭”,符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条件。人事部经理遂告诉胡某,公司总经理特意指出,男职工是高中以上就可以了,女职工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才行,当初的表述是因为限于篇幅,“大专以上也是高中以上,并不矛盾嘛。”胡某认为公司的前后标准不一样,致使其辞掉了原工作,现在无工可作,况且,永声家电公司的工作并不需要很多体力,因此招工时应当男女同等标准。胡某还了解到,公司总经理彭某曾表示过“女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并授意公司人事部搞区别对待。像这样随意提高女职工录用标准,甚至拒绝录用女职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企业都依此为标准招聘人员,那么对于妇女和那些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来说找工作就更难了 。笔者认为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完善招聘广告方面的法规,对招聘广告审查上有一套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制裁,并且在人们的观念上进行大力的引导和宣传。(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当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 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店方却拿出《员工须知》说事,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后经多方筹借凑足1200元后,才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在一些企业相当普遍。笔者认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上岗保证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培训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一个合理的限制范围,尽可能减少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存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合力对乱扣压劳动者的户口档案、证件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力合法流动的权益。二、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目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严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每到春节临近,工人返乡过春节之际,追索工资的“壮观场面”一幕幕上演着,甚至连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在为工人追要工资。此情此景,虽然体现了温总理体恤人民生活,为工人维权的一面,谁又能否认这是拖欠工资性质之恶劣的真实写照呢?笔者认为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严重一点的劳动者打到劳动仲裁,也只是对用人单位加罚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工资法对此进行规范,虽然不少地方有工资立法的准备,但当前总体上讲法律依据还是有些不足;再一方面劳动部门对随意克扣、拖欠、压低工资的企业处罚不够坚决,处理的时间过长。建议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普遍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重罚机制,使得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得不偿失,不敢再拖;另一方面,应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报载,一些单位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图省事,或者防止丢失,竟然主动放弃及时付薪的权利,自愿集中领取,给那些蓄意违规的单位以可乘之机。(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做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三、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意向基本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目标之一。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只有尊重休息的权利并创造休息条件让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调整,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据11月8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7日,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法律健全的今天,不甘做出惟一选择的工人,却仍然采用了罢工这种相对原始的斗争形式,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而怎样来处理好这样的社会冲突,也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或个体行为,建议政府应加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查有实据的单位,重拳出击,除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使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当权人有后顾之忧。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但即使这样,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建议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五、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状况的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笔者曾耳闻有这样一家公司,单位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一半。而且还自圆其说说什么临时岗、固定岗,单位只给固定岗人员缴纳保险,从事临时岗位的职工要想参加保险只有自己去办理,属于个人的私事,为员工办社会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办不办社会保险由公司决定,还让新来的员工签订不办社会保险的协议。对于那些动不动主张权益的职工,公司都会想方设法予以辞退。这直接导致劳动者为了拥有工作,明知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被侵害了也不敢主张权利。还有一些私营“小老板”更是出口不凡,“在这里我就是法,我想怎样就怎样”;并且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又为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办理失业手续及下一步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要求加班费、办社会保险等权利时,马上就会被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辞退,这也造成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就不得不放弃其它权利的请求。这就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深入用人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否则只看用人单位递交的报表,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深入人心,让用人单位自觉的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给自己办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六、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便劳动者其它权利受到侵害时,有进行救济的权利。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方面,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须共同探讨。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成本过高。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两审”制度。凡是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不受理非法用工、超过申诉时效等案件,因为未经仲裁,当事人便不能诉诸法院,这无疑间接剥夺了在非法用工情况下劳动者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有些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其管辖范畴,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以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审理又认为是劳动争议,告知当事人先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所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对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不能包括。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做出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以便统一理解,特别是要出台在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分清与其它法律责任的界线。二、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的时候,诉讼时效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三、劳动争议案执行效力的有限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矛盾必然突出,劳动争议仲裁也因此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是调解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其裁决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当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仲裁结果的法律权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在对自身的宣传上还不够,使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法律给予劳动争议仲裁权力空间还非常有限,其法律权威性有待加强。基于此,笔者呼吁,无论从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角度,还是着眼于提高司法效率,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权限,以更好地使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作用。七、对劳动者权利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认识,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劳动者具体权利的保障,而且还包括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一般性规律的认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参考文献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4、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5、范战江、石美遐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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