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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类级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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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类级别表

如何区分省级、国家级期刊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是由广东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学术期刊,前身为《广东工学院学报》,创刊于1984年,现为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是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及国内多家文摘期刊的源期刊, 也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加入《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该刊主要刊登机械、材料、电气、电子、自动化信息、计算机、化工、环境资源、建筑、基础学科及有关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并选登具有新见解的学术争鸣文章。

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类级别

广东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版属于省级期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金猴献瑞,吉星临门。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是由广东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学术期刊,前身为《广东工学院学报》,创刊于1984年,现为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是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及国内多家文摘期刊的源期刊, 也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加入《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该刊主要刊登机械、材料、电气、电子、自动化信息、计算机、化工、环境资源、建筑、基础学科及有关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并选登具有新见解的学术争鸣文章。

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类级别评定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是由广东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学术期刊,前身为《广东工学院学报》,创刊于1984年,现为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是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及国内多家文摘期刊的源期刊, 也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加入《中国期刊网》等数据库。该刊主要刊登机械、材料、电气、电子、自动化信息、计算机、化工、环境资源、建筑、基础学科及有关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并选登具有新见解的学术争鸣文章。

刊名: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主办: 广东工业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广东省广州市语种: 中文;开本: 小16开ISSN: 1671-623XCN: 44-1544/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2001 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原刊名《广东工学院学报》)(1997)第三届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01)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出版质量奖(2004)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2009年)教育部“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2010年)“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11年)

广东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版属于省级期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金猴献瑞,吉星临门。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类级别目录

刊名: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主办: 广东工业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广东省广州市语种: 中文;开本: 小16开ISSN: 1671-623XCN: 44-1544/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2001 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原刊名《广东工学院学报》)(1997)第三届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01)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出版质量奖(2004)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2009年)教育部“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2010年)“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11年)

广东工业大学期刊分级办法表

刊名: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主办: 广东工业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广东省广州市语种: 中文;开本: 小16开ISSN: 1671-623XCN: 44-1544/C历史沿革:现用刊名: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时间:2001 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原刊名《广东工学院学报》)(1997)第三届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01)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出版质量奖(2004)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2009年)教育部“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2010年)“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11年)

为了调动计算机学院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学院的学科建设,规范学院的科研活动,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科技工作制度。第一条 科研工作量要求(一)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三年内应完成累计科研积分180分;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三年内应完成累计科研积分90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三年内应完成累计科研积分30分。(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二年内至少参加一项科研(纵向或横向)项目。(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每年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发表后将复印件(含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交学院科研秘书存档。(四)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科研总经费任务指标,每年年初将按各科研团队或教师个人使用学院场地、设备等资源情况以及教师职称情况,分块下达个人或团队的科研经费任务要求,科研经费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第二条 项目立项管理(一)按学校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立项,并在学院登记备案。(二)科研项目在学校立项后,须将立项材料(纵向项目的任务书、合同书,横向项目的立项合同等)复印件交学院科研秘书存档。第三条 科研经费管理按学校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按学校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 科研奖励(一)科技成果奖凡我校完成并取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学院给予奖励。奖励的标准见表1和表2 。申请奖励的项目必须以“广东工业大学”为完成单位。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奖励奖金为全额;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奖励奖金为获奖奖金的20%,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三完成单位,奖励奖金为获奖奖金的10%,其余的为5%。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其最高奖项颁发奖金。表1:自然科学研究类成果奖励标准 序号 奖励类别 学院奖励金额(元) 1 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100000 2 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70000 3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50000 4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0000 5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10000 6 广州市、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0000 表2: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类成果奖励标准 序号 奖励类别 学院奖励金额(元) 1 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50000 2 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30000 3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20000 4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10000 5 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7000 说明:学院鼓励我院教师申报高水平的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其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的,在课题组提出申请、主管科研副院长审核、提交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以适当给予奖励。(二)科技论文奖我院教职工出版科技专著、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被收录的高水平论文,学院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3。表3:科技专著、论文奖励标准 序号 奖励内容 学院奖励 1 外文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 8万元/篇 2 在IEEE Transaction、ACM Transaction上的且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 4000元/篇 3 学术期刊上发表且被《SCI》收录的论文 3000元/篇 4 学术期刊上发表且被《EI》收录的论文 1000元/篇 5 会议论文且被《SCI》、《EI》收录的 500元/篇 6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及国外学术专著的译著 1000元/部 说明:只对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的论文奖励。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排名第二的论文,可按导师排名第一的50%奖励。一篇论文以最高标准奖励,在下一年度获得更高奖励时,可补发奖金差额。原则上对SCI、EI、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每位教师可在学院申请报销论文版面费一次,其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报销版面费的50%。学术专著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三)专利、软件版权奖我院教职工获得职务专利授权(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专利所有权人),学院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4。专利权我校独享的专利按100%计;与外单位共享专利权的专利有权益约定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没有约定的情况2个单位共享按50%计,3个单位共享按33%计,以此类推,专利权证书中无我校署名的不予奖励。软件著作权我校独享的按100%计;与外单位合作的按合作单位数量分摊计算。表4:获得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奖励(元/项) 4000 1000 500 1000 (四)项目立项奖学院鼓励我院教师积极承担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我院教师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5。以广东工业大学为承担单位,奖励奖金为全额;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二合作单位,奖励奖金为获奖奖金的40%。表5:高水平项目立项奖励标准 序号 奖励内容 学院奖励 1 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 1万元/项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5000元/项 3 教育部及国家其他部委的科研项目 3000元/项 对承担国家级其他科研项目的,在项目课题组提出申请、经主管科研副院长审核并提交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也应给予奖励。第六条 科技先进工作者学院对为我院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学院科技先进工作者奖励名单主要根据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到校经费排名、高水平项目获资助情况、高水平论文发表情况、成果及获科技奖排名等情况),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学院颁发奖状及一次性奖金300元。科技表彰在每年年初进行,表彰上一年度的科技先进工作者。第七条 学院科技奖励每年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奖励上一年度的奖项。漏报奖项原则上不予补奖。第八条 学院对获奖奖项要进行公示。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及论文一稿多投等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一经查实,将全院通报批评、撤消学院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金,二年内不予评奖。第九条 科技活动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在学院范围内举办的科技活动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在学校范围内举办的科技活动需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批准并报学校领导批准。第十条 本工作制度自2009年1月7日起实施,原《计算机学院科技工作制度(试行)》同时废止。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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