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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形成与变迁历史小论文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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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形成与变迁历史小论文初中作文

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趋势分封制,以西周为代表,秦汉虽有分封(汉朝)但是自武帝起逐渐加强中央集权,唐宋继续加强中央集权,改革中央地方的沟通,如唐朝的都护府和宋的节度使,明清干脆废除宰相,藩王侯爵无兵权,但是明朝为了加强内廷势力,大力发展宦官势力,导致阉祸不断。总之中央集权是越来越大 禅让制、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世袭制:夏——王位世袭制的确立 商——兄终弟及,父死子继 西周——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夏商——逐步形成 西周——发展完备 春秋战国——逐渐解题宗法制:夏商——逐步形成 西周——发展完备 春秋战国——动摇破坏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着夏启建立中国第一个朝代时,奴隶制度也随之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并表示确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隶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会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缓慢建立以及在战国制度确立直到清朝的覆灭,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封建社会制度对中国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科技成就几乎都是在封建经济最高峰时所创造出来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一直伴随的君主集权制度在封建社会达到了最高峰,同时也对中国的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发展历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 评价:(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特点: 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一直在推动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加强,都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发展,最终以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作为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也发展到了自身的最高点。

编辑本段一、概念 中央集权 centralization of authority [font color=#0000cc]中央集权制[/font]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 中国古代的政体---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悟涵 而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悟涵 专制主义体现的是君臣关系;而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君主专制必然实行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实行君主专制。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世界上如法国、中国等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都不是君主专制体制。编辑本段二、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 皇帝制 秦王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悟涵 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掌全国财政税收;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悟涵 郡县制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一县之内再分为若干乡,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悟涵 秦始皇所创立的上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继承。 实行原因 1、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悟涵 2、社会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悟涵 3、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悟涵编辑本段三、完善与发展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演变规律。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悟涵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悟涵 ④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悟涵 ⑤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悟涵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悟涵 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在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秦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帝国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时期隋文帝成功的进行了一次中央集权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不仅令政府机构效率、职权范围提高,也使各官员的权力相对分散,保证了皇权的稳定,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唐朝在这一改革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深改革,并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令平民也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上层人物,稳定了中央集权后带来的社会底层不稳定因素。这次成功的改革经验也传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加强了这些国家的集权体制。 公元14世纪,中央集权的影响逐步为君主专制所替代,通过设立一些特务机构加强了帝王对政府、社会的管辖,在中国,清朝废除行省,设立三司,设立军机处;印度莫卧儿帝国则在17世纪中叶建立一套极为完善的集权整体,标志着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发展达到了顶峰。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初,欧洲许多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制。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 ,资本的集中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更趋向于中央集权。采用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多实行中央集权;采用联邦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地方政府虽有相当的权力,但国家大权仍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随着19世纪中期后大批的中央集权国家半殖民半封建化的开始,中央集权制遭到近代民主制度的强烈冲击。尤其是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其理念正是对中央集权的全面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中国共产党宣称代表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号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 萌芽:理论上,韩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实践: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 “ 燔诗书而明法度”,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建立于秦朝:秦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权利高度集中成为秦朝统治的最基本特征。 巩固于西汉: 内容: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特点:强化了皇权。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悟涵 特点:用分权的办法加强皇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 加强于宋元: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悟涵 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悟涵 在地方,实行行省治度。 特点:强干弱枝(北宋);在中央分权基础上的地方分权(北宋); 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元)和;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辖管理制度(元) 提醒:在皇权与相权方面,唐朝和北宋均通过分权的方式来削弱宰相的权利。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 北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军权、财权。 元朝时,废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书省,长官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渐位高权重,威胁皇权。于是,明朝建立后,裁撤中书省,废除 丞相也就成为必然。悟涵 由此可见,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在唐、北宋、明朝尤为突出。 强化与明清 明初:在中央、,废丞相 权分六部 ;地方实行三司分权。 改大都督俯为立军都督俯,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制定《大明律》。 设厂卫特务机构。悟涵 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 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 沿用了明朝的内阁 六部 。 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过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大兴宣政院。 特点 皇权空前强化,封建专制注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结束与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编辑本段四、评价 作用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悟涵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否定君主专制思想的出现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 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宋代的邓牧曾著书大胆斥责皇帝是最大的掠夺者和剥削者,否定封建君主专制统治。邓牧的非君思想,对明清进步思想家有一定影响。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悟涵 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最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黄宗羲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评价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持统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分散的个体小农,也需要依赖于政治上强大的力量,以稳定社会,抵御外敌和抗击大的灾害。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作为封建国家的管理体制,其承担着两方面的国家职能:一方面压迫、剥削、镇压人民,另一方面也起着组织公共事务的职能。悟涵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因为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悟涵 自古以来,只要国家存在,就会存在地方和中央的权力分配问题。至于怎样分配才能使国家得到稳定的同时又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始终是政治一直要解决且每一个时期都不易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各国都会根据不同的国情采用不同的政治体制,以促进各自国家的发展。一般而言,如果中央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发展就是失去活力,地方只是听命于中央而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地方的发展就不会主动,没有地方的主动发展只依靠一个中央政府则全国的发展肯定就会受到制约。但是如果地方权力过大,中央不能统领控制地方,则地方权力的分散就会造成地区发展的不均衡,进而也会影响国家的发展;这种两难境地是摆在任何一个国家领导者面前的难题,具体到中国,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往往被人形象地概括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怎样统而不死活而不乱是政治所要追求的目标,实现起来很难。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民主意识强,则更多地喜欢自己管理且有能力自我管理,那么大多希望是地方权力多一些,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主意识相对薄弱,人们习惯于领导做主,且领导愿意做主,则希望权力集中一些,地方权力就不能过大。而领导对权力十分嗜好且缺乏民主监督机制则领导也希望权力集中,这样的国家则更多的采取中央集权制度。总的来说,从目前的社会现状看,大多的国家希望是二者的结合,一种中庸状态是最理想的,即便如此,对中庸的理解也各有差异。悟涵 不过具体到中国古代则较为简单,居于中央的帝王为了统治的稳定是不愿意将权力过多的下放给地方的,双方自古就是上下关系,平等都是奢望,权力集中于中央当时一种普遍的政治体制,这一点从秦朝开始体现的很明显。虽然地方权力有时会威胁中央,但集权是一个常态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中国自秦朝以来就是中央集权制度一致体现于整个古代政治制度,这一点是学术公论自无异议。但是集权制度什么时候结束,到现在还存在吗?则意见很难一致。历史问题特别是历史上在常人看来是污点的问题一旦探讨其现实的依存则往往使学者们支支呜呜,自动失语,学者们也很难体现历史智慧对现实的批判,实在是因为批判现实往往会引来麻烦,历史研究难以发挥其现实作用而成为单纯的象牙塔中的屠龙术,历史的无用有时是因为缺乏勇气。但这样的委琐只能导致学术的衰微,实际上对这个问题已经有学者进行了研究,我想只要是守住学术的原则,这样的思考应该是难能可贵且应该得到支持的。于是“有观点认为现在中央集权并没有消失,而是隐藏于民主政体之下”隐性存在,也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既保证中央统一领导,集中处理国家事务,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地方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恕我疏懒,以上两种观点均来自维客,实际应该去查找其他的真正的学术支持)两种观点都没有否认中央集权在中国现实中的存在,差异程度而已。实际上承认我们的制度中的中央集权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即使在古代,中央集权也不是罪恶,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就与这样的集权制度和政治架构有密切的关系,只是到了近代,这样的制度连同当时的其他政策可能出现一些问题,与集权是否关系密切尚可商榷。要知道,民主与集权从来都是相对的,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西方的制度在中国确实不能照搬,我们国家民众的民主法制素质还有待完善,否则就不会有民主法制需要完善之说,这既有制度上的完善,实际上还有商品经济的所构成的市场制度的完善以及民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的完善,如此中国存在中央集权的这样的色彩也并非坏事,而当属必要。当然未来的发展是不断完善的民主,这一点应该也是无异议的。悟涵 君主专制问题 君主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在中国古代,君主自秦朝以后基本被称为皇帝。皇帝的地位无疑是高贵的。为了保持这样的高贵,皇帝们挖空心思做了许多的规定以保证这样的高贵,如皇权的世袭、至尊、他人不可僭越等。但高贵并不等于大权独揽,也不能说是君主就是独裁,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特别是在现在社会更是如此,欧洲很多国家现在还有君主,还有皇室,但没有一个人说他们可以独裁。然而这种现实并非古来如此,君主不能“圣躬独断”在西方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君主何时专制何时权力受到限制,在西方的历史上分解线是十分明显的。学界都承认一般是民主制度的确立,而民主制度使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而具体到中国,却颇有些踌躇,因为作为皇帝的君主自秦到清,只存在了这样一段时间,现在并没有君主。作为历史上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帝制能不能以“专制”二字谥之,原来是众口一词,都认为帝制是万恶的渊薮,现在却有些异议。悟涵 虽然从秦朝开始中国就确立了皇帝制度,中央除此之外尚有三公九卿制度,在地方上实行了郡县制度。这些制度的创设使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依靠血缘和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被依靠才能和皇帝任命的官僚政治所取代,全体官员都是皇帝的打工仔,“主奉爵禄臣卖智力”的模式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这样的制度之下,皇帝拥有至尊的权力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在权力掌握上能不能说是专制则要看历史事实,我们的思考习惯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可以说是一种定向思维:在现代,我们看西方的制度,能够理解国王与政府是分开的,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但是看中国历史则十分笼统地将政府和皇室看成一体。这样的看法很有意思,也很值得思考,中国的皇帝在明清时期确实是可以称为君主专制,因为丞相被废了,政府的机构直接由皇帝控制。皇帝不仅控制政府,还控制着朝臣,一切都可以称为大权独揽。但是在明朝以前说皇帝的君主专制是否如此,则很难下断论。翻看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就不难明白,在秦汉时期,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皇室有皇室的机构,政府有政府的机构,丞相是政府的首脑。按照钱先生的观点,政府的秘书机构比皇室都要庞大,相府的十三曹与皇室的六尚相比,相府的权力显然是很大的。相权到明朝初年才彻底消失,其作用似乎也不能单从为皇权服务以利君主专制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相权与皇权的之间的制衡与牵制也使明清以前的君主能否专制大打折扣,也正因为如此,钱穆先生根本就不认为中国古代明以前的政治是君主专制的。钱先生的观点可能有些地方过于热爱自己的国家“敝帚自珍”,但是他的论据也是十分充分的。我们没有办法无视那些机构那些制度那些中央内部权力制衡的制度架构而因为皇帝处于最高地位就认为皇帝专制。但是如果从西方角度去观察,很显然中国的皇帝从秦朝建立之后,其权力就不曾遭到削弱而在不断的加强,这一点与西方的不同,也许就是君主专制的铁证,再如军权的控制,人事的任免,甚至司法的审判,这些分属不同部门的权力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似乎也经常看到皇帝插手乃至直接控制的影子,从这些表现上看,似乎皇帝又是专制的,君主专制在我们国家是自秦朝就存在,教科书明清部分君主专制的加强似乎也暗示着明清之前政治上君主专制的存在,否则何来加强之说?但是君主专制真的是自秦朝就存在吗?似乎海外的学者又很多的异议,他们的质疑也有道理,即使赞成中国古代秦朝以后就存在君主专制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宦官专权,丞相专权,外戚专权等皇权旁落的现象存在,当然他们会说这正是皇权专制制度的副产品,恰恰证实了君主专制的弊端。而现实是这些专权存在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君主专制,因为那时的君主根本就没法管理政治,有的昏庸无才者也不愿意管理政治,何来君主专制?再加上前面所述,相权与皇权的矛盾,很难就得出结论说中国古代自秦之后就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有的,但是皇权专制,恐怕未必如此,许多问题用君主专制难以说明。 在古代,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往往被看成一对孪生兄弟,而实际上,是否如此,需要再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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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说文解字》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戴安娜之死的一些看法。分析了戴安娜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有过这样的时代吗?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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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在法家的支持下建立了中国大一统的社会制度。具体情况简介如下:1、超越了西周制度在中国古代的西周时期,实行的是“世袭制+宗法制+封建制”三位一体的制度。其中,世袭制是宗法制的根基,宗法制又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世袭制,在家族或宗族范围是宗法制,在国家范围为分封制。这是由家庭、家族或宗族、国家三个层面逐层扩大的一种血亲等级制政治化的统治方式。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中央(皇帝除外)郡、县等各级官员多是皇帝选拔的非皇族成员。政治制度与血缘关系实际上已经分开,血缘关系主要是在皇帝这个最高层和家庭这个最基层存在。这种分开的好处是皇帝可以选拔一些贤能的人帮助其治理国家。这种帮助皇帝选拔贤能官员的制度成了后来发展的重点,从秦的军功爵制,到汉朝的察举制,再到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直到隋唐发展出了科举制才定型。秦至清这一时期的中国,实行的是“皇帝制+郡县制+家庭制”这种模式。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绝对、终生的权力,并在子孙后代中世代相传。皇帝与周天子实际上并无根本区别,都是一种世袭君主制。只不过皇帝并不严格地采用嫡长子世袭制,而可能选择自己喜欢的嫡次子。另外,皇帝也不是天下的共主,而是天下唯一的“主”。家庭则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负担着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教育等职能,也是实行的世袭制,这一点也与西周没有根本区别。根本区别就是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区别,所以后人常以此来对比秦至清时期的中国以及夏商周时期的中国。2、儒家对秦制的改造在西周的封建制时期,其政治制度与以周天子为核心的血亲等级制度基本上是合二为一的、等同的。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士,基本上是按以周天子为核心的血亲等级关系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士多为周天子的家族成员。秦之后,君臣之间已不是真正的血缘关系,儒家学说却将这种政治制度“拟”血亲化,即将皇帝比拟为父亲,将臣民比拟为子女,认为皇帝会像爱护自己的子女一样爱护自己的臣民,臣民则应该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效忠皇帝。这种温情脉脉的说教即符合家庭这个社会基础,也符合皇帝的需要,因而十分有助于皇帝统治,所以在汉武帝之后取得了独尊的地位。然而皇帝毕竟不是臣民的父母,很难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臣民,而是将臣民当作了其榨取利益的工具。臣民毕竟也不是皇帝的子女,也很难像孝敬父母一样效忠皇帝,所以只要有时机,总会冒出许多窥视皇权的“乱臣贼子”。再加上世袭制的后果是,皇位常传给了深宫里长大、不食民间烟火的昏庸无能的皇帝,结果秦至清时期的中国总是在治乱循环中,从而有了黄炎培所说的历史周期率。二、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领导人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新中国的成立及其后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从渊源关系上说,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准备和来源,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必然联系。第一,毛泽东带领人民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孕育提供了制度前提。在毛泽东领导下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体系。从政治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实现了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框架。从经济上看,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从文化上看,形成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并确立了其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是立党兴国的根本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在坚持、完善和发展这些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孕育和产生的,离开了这些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第二,毛泽东领导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重要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宝贵启示。生产力不发达和贫穷落后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最显著的特点。为了尽快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毛泽东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极为严酷的环境下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农业、钢产量、煤产量、发电量等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466亿元提高到1亿元,增长78倍。由此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科学技术成果,巩固了我国在当代世界格局中的大国地位。这一切都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准备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与此同时,这期间还积累了在中国这样生产力水平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使我们懂得:只有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从具体的国情国力出发,才能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只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管理体制,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对国际形势作出正确的估计和判断,才能作出符合时代潮流的和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只有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才能加快本国的经济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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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对我国社会有什么深远影响>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总结:中国早期(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特点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带有浓厚的宗族色彩 神权色彩和专制色彩。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影响A将小宗紧紧束缚在大宗周围,形成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把政治关系和血缘关系结合起来,把政治隶属与族长统治结合起来,形成统治堡垒正如《诗·大雅》曰:"宗子维城"B将政治上的上下关系蒙上了一层宗族关系,根据嫡庶长幼的自然差别,进行政治上的权利再分配,确立尊卑贵贱等级,以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团结,巩固他们的统治C在客观上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从马列主义观点来看,宗法制对于中国历史的作用是消极的,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极大的绳索"(毛泽东)消极影响:1)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思想 2)不同姓氏与不同宗族间的明显阻截与划分。3)形成任人唯亲、唯上是从的作风 。还有形成了社会上的一些体制,如:干部职务终身制

制度的形成与变迁历史小论文初中生

《中国古代君王制度的演变》论文600字左右 中国的历史悠久,古时帝王政权更替是极为频繁。被权臣、大将或者外戚所夺权的有:西汉、东汉、东晋等;被其它民族所攻灭的有:西晋、北宋、南宋等;被农民起义推翻的有:秦朝、隋朝、元朝、明朝等。因此,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防止权力的分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不断演变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了。帝王通过专制来加强自己的权力,达到控制臣民以及国家的目的,并且保证中央政府以及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秦朝时期当时秦始皇完成了中国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可以稳定国家的政权,促进社会的安定在政治方面:秦王自称"始皇帝"拥有一切大权并且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制度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度这些制度对整个社会影响深远!皇帝制度,郡县制度等都成为了以后封建王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 西汉时期,汉高祖首先铲除异性王(韩信,彭越等),封同姓王形成诸侯到了汉武帝时期,诸侯势力日益强大并威胁到中央政府,于是,刘彻颁布了"推恩令"来消弱诸侯的力量并且推崇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巩固中央集权儒家思想代替道家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 到了唐宋元时期,唐太宗继续完善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工,兵,刑,吏,户,礼,六部这样,分工合作,又互相牵连监督,消弱了相权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后来六部制度为各朝所沿袭唐代的政治制度比较完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而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由于是黄袍加身夺取兵权,所以怕历史重演,于是将军权过于集中,军队力量加强,边防力量减弱,虽然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统一,但是造成长期"冗兵冗官冗费"的后果,最终导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从而到了北宋中期出现了统治危机元朝主要加强了对台湾,西藏等边疆的联系与控制,巩固了发展夺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时期业是中国封建制度的衰弱时期此时,封建制度仅仅依靠正常的统治已经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剥削了,从而只能依靠加强皇权的绝对化,控制人民的思想朱元璋时,立时千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了,六部的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直接领导的秘密特务机构-东厂,西厂的设立更凸显了专制制度的腐朽性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 当然,对于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我们也不能全盘否定要在特定的环境中分析情况 历史证明,地方割据会大大消弱中央集权,而高度的中央集权又会造成政府财政危机,这是封建统治者无法解决的问题皇帝虽然想拥有绝对的至高无上权力,可是又不能事事亲历亲为,还是需要放任权力给机构官员,而过于放任的权力又使得君王感到了威胁,这也是一个令封建统治者头疼的问题

发展历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评价:(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大秦帝国在法家的支持下建立了中国大一统的社会制度。具体情况简介如下:1、超越了西周制度在中国古代的西周时期,实行的是“世袭制+宗法制+封建制”三位一体的制度。其中,世袭制是宗法制的根基,宗法制又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世袭制,在家族或宗族范围是宗法制,在国家范围为分封制。这是由家庭、家族或宗族、国家三个层面逐层扩大的一种血亲等级制政治化的统治方式。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中央(皇帝除外)郡、县等各级官员多是皇帝选拔的非皇族成员。政治制度与血缘关系实际上已经分开,血缘关系主要是在皇帝这个最高层和家庭这个最基层存在。这种分开的好处是皇帝可以选拔一些贤能的人帮助其治理国家。这种帮助皇帝选拔贤能官员的制度成了后来发展的重点,从秦的军功爵制,到汉朝的察举制,再到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直到隋唐发展出了科举制才定型。秦至清这一时期的中国,实行的是“皇帝制+郡县制+家庭制”这种模式。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绝对、终生的权力,并在子孙后代中世代相传。皇帝与周天子实际上并无根本区别,都是一种世袭君主制。只不过皇帝并不严格地采用嫡长子世袭制,而可能选择自己喜欢的嫡次子。另外,皇帝也不是天下的共主,而是天下唯一的“主”。家庭则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负担着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教育等职能,也是实行的世袭制,这一点也与西周没有根本区别。根本区别就是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区别,所以后人常以此来对比秦至清时期的中国以及夏商周时期的中国。2、儒家对秦制的改造在西周的封建制时期,其政治制度与以周天子为核心的血亲等级制度基本上是合二为一的、等同的。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士,基本上是按以周天子为核心的血亲等级关系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士多为周天子的家族成员。秦之后,君臣之间已不是真正的血缘关系,儒家学说却将这种政治制度“拟”血亲化,即将皇帝比拟为父亲,将臣民比拟为子女,认为皇帝会像爱护自己的子女一样爱护自己的臣民,臣民则应该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效忠皇帝。这种温情脉脉的说教即符合家庭这个社会基础,也符合皇帝的需要,因而十分有助于皇帝统治,所以在汉武帝之后取得了独尊的地位。然而皇帝毕竟不是臣民的父母,很难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臣民,而是将臣民当作了其榨取利益的工具。臣民毕竟也不是皇帝的子女,也很难像孝敬父母一样效忠皇帝,所以只要有时机,总会冒出许多窥视皇权的“乱臣贼子”。再加上世袭制的后果是,皇位常传给了深宫里长大、不食民间烟火的昏庸无能的皇帝,结果秦至清时期的中国总是在治乱循环中,从而有了黄炎培所说的历史周期率。二、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领导人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新中国的成立及其后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从渊源关系上说,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准备和来源,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必然联系。第一,毛泽东带领人民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孕育提供了制度前提。在毛泽东领导下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体系。从政治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实现了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框架。从经济上看,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从文化上看,形成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并确立了其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是立党兴国的根本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在坚持、完善和发展这些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孕育和产生的,离开了这些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第二,毛泽东领导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重要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宝贵启示。生产力不发达和贫穷落后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最显著的特点。为了尽快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毛泽东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极为严酷的环境下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农业、钢产量、煤产量、发电量等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466亿元提高到1亿元,增长78倍。由此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科学技术成果,巩固了我国在当代世界格局中的大国地位。这一切都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准备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与此同时,这期间还积累了在中国这样生产力水平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使我们懂得:只有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从具体的国情国力出发,才能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只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管理体制,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对国际形势作出正确的估计和判断,才能作出符合时代潮流的和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只有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才能加快本国的经济建设等等。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2020-02-25 11:15:18文/叶丹中国古代历代政权的政治制度,可以分为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和选官用官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历史的3大主线是: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人才选拔不断公正规范化。历朝制度继承与发展中央集权脉络: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秦(郡县制)——西汉(推恩令、刺史制)——唐(节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沿用(明废行中书省、设三司、厂卫制)。君主专制脉络:西周(分封制)——秦(三公九卿制)——西汉(中外朝制)——魏晋南北朝(三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书省制)——明(废宰相、设内阁、司礼监)——清(南书房、军机处)。选官用官制度脉络:西周(世卿世禄制)——秦(军功爵制)——汉(察举制、征辟制)——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科举制)——唐至清沿用(唐武则天首创武举、殿试,明朝开始限定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采取八股取士)。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夏讷时期初步建立官制,在地方封候伯。周朝建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在地方封诸侯,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服。分封制使地方封候势力逐渐扩大,在东周时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稳定。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在中央高皇帝制度和中央官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用于加强中央集权。汉初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方式,封国逐渐强大,出现“七国之乱”。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国力量,加强中央集权。隋唐朝时实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把地方的财权、兵权、行政权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权力。元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明时废丞相,六部分权,加强中央集权。清时设南书房,设军机处,废内阁,取消议政王大臣会议,使中央集权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下载本文word文档猜你喜欢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19-10-28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2019-10-12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特点2019-11-01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2020-02-25罗马共和国政治制度的特点2020-03-24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2020-02-26汉朝继承了秦朝什么政治制度2020-03-2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特点总结2020-02-25古代雅典政治制度的特点2020-04-11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成熟的标志2020-04-11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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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思路如下,建议自己搜索相关事件及史实对框架 进行填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愿君采纳,感激不尽。夏商时期初步建立官制,在地方封候伯;   周朝建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在地方封诸侯,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服分封制使地方封候势力逐渐扩大,在东周时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稳定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在中央高皇帝制度和中央官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用于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方式,封国逐渐强大,出现“七国之乱”。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国力量,加强中央集权    隋唐朝时实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把地方的财权、兵权、行政权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权力。元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明时废丞相,六部分权,加强中央集权  清时设南书房,设军机处,废内阁,取消议政王大臣会议,使中央集权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我由这本书知道苏力先生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苏力先生的书,我当时在达二寒假,带回家不少书,但真正看下来就这本。  关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朦胧的意识从此时开始形成。  对于诸如马克斯 韦伯 、 迪尔凯姆、福柯、哈耶克等学者的思路也由他的文章的注释、引用中开始了解。  “地方性知识”“非线性历史”“知识考古学”等概念也是从他的文章中初见端倪。  苏力先生的许多文章曾在《读书》中发表(《读书》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书评类读物,我曾经在旧书摊淘到很多,甚至八十年代的纸页发黄的都有找到)。编辑黄平曾讲,《读书》的选稿标准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苏力先生的文章无疑是合乎他们的品位的。  我一度因为法学教材里面充斥着大量政治性的内容,痛恨法学的学习,甚至连考试前应付考试而背书都深感恶心  但是,这本书无疑是洗去了很多我对于法学的误解与偏见  大陆的教材的编写无疑受到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不可抗力”的阻挠。而且课程安排上许多法学院将抽象的法理学安排得最早,让学生难以捉摸。  苏力先生<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见<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10月第一版 苏力著 ))说,“我建议,从第一学年开始就讲授民法总论,第二年开始讲授刑法,刑诉和民法,事实上将这些课程作为法律系的基础理论课,而将诸如法理学,法律史等理论程排在三四年级上之所以作这种安排,并不是不要或弱化理论,而是因为民法,刑法和诉讼法实际是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  其实如果这种改革有困难的话,完全可以指定将这类似的法学家的学术随笔类(再如刘星的《西窗法语》)课外阅读作业作为弥补法理学枯燥难学的补充。  我倘若早些读的话,可能浪费的时间会少很多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说文解字》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戴安娜之死的一些看法。分析了戴安娜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有过这样的时代吗?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_html

1、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禅让制:是我国原始社会后期一种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世代沿袭的制度。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夺得王位。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从“禅让”到“世袭”,从“公天下”到“家天下”,是生产力发展和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2、夏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在中央:实行王位世袭制;还设相、卿士等,协助国王处理政务。在地方:封侯、伯,有臣属的方国。3、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定都镐京,史称“西周”。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西部少数民族来犯,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4、西周等级森严的分封制(1)含义(基本内容):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2)目的:为了巩固西周的统治。(理解“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的意思)(3)对象: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即:先代贵族)(4)受封者权力:诸侯在封国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如世袭统治权,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5)受封者义务: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派兵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等义务。(6)评价:①积极:稳定了当时的政治秩序,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扩大了疆域,巩固了西周奴隶主的统治;②消极:但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东周出现了诸侯分裂割据、争霸的混乱局面。5、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1)目的: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2)内容: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3)宗法等级: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森严等级。(4)大宗与小宗:它规定,周王称为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他们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却是大宗。诸侯的爵位,也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其他儿子领有封地成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又是大宗。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依此类推。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5)特点:按照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嫡长子继承制(最大特点);(6)作用:①对当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②对后世:在广大范围内对中国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直至今日,其内涵仍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和观念中。(如祭祖、春节、清明节等)6、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①王权与神权的结合,带有浓厚的原始迷信色彩;②以血缘关系生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③等级森严;④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⑤具有相对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1、秦朝的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阳。2、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过程 :(1)萌芽于战国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2)建立于秦朝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3、秦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1)确立皇帝制度①由来:秦王赢政统一六国后,采用“皇帝”称号,从此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沿用。②基本特征:A、皇权至上(即“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最本质特征B、天下独尊(只有皇帝一人可以称“朕”;皇帝的命令称“制”或“诏”;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C、皇位世袭(2)秦朝的中央官制——实行“三公九卿制”。①内容:秦朝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这是秦朝中央三个最高官职。丞相下设有九卿,是中央政府各重要部门的主管官员。如廷尉,管理刑狱、司法;宗正,管理皇族和外戚事务。②三公职能:丞 相——皇帝的助手,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地位是位高权重;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并负责监察百官;太 尉——负责掌管军事。(但秦始皇并未任命太尉,而是自掌军权)

编辑本段一、概念 中央集权 centralization of authority [font color=#0000cc]中央集权制[/font]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 中国古代的政体---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悟涵 而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悟涵 专制主义体现的是君臣关系;而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君主专制必然实行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实行君主专制。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世界上如法国、中国等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都不是君主专制体制。编辑本段二、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 皇帝制 秦王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悟涵 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掌全国财政税收;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悟涵 郡县制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一县之内再分为若干乡,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悟涵 秦始皇所创立的上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继承。 实行原因 1、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悟涵 2、社会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悟涵 3、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悟涵编辑本段三、完善与发展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演变规律。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悟涵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悟涵 ④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悟涵 ⑤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悟涵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悟涵 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在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秦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帝国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时期隋文帝成功的进行了一次中央集权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不仅令政府机构效率、职权范围提高,也使各官员的权力相对分散,保证了皇权的稳定,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唐朝在这一改革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深改革,并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令平民也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上层人物,稳定了中央集权后带来的社会底层不稳定因素。这次成功的改革经验也传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加强了这些国家的集权体制。 公元14世纪,中央集权的影响逐步为君主专制所替代,通过设立一些特务机构加强了帝王对政府、社会的管辖,在中国,清朝废除行省,设立三司,设立军机处;印度莫卧儿帝国则在17世纪中叶建立一套极为完善的集权整体,标志着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发展达到了顶峰。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初,欧洲许多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制。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 ,资本的集中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更趋向于中央集权。采用单一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多实行中央集权;采用联邦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地方政府虽有相当的权力,但国家大权仍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随着19世纪中期后大批的中央集权国家半殖民半封建化的开始,中央集权制遭到近代民主制度的强烈冲击。尤其是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其理念正是对中央集权的全面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中国共产党宣称代表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号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 萌芽:理论上,韩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实践: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 “ 燔诗书而明法度”,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建立于秦朝:秦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权利高度集中成为秦朝统治的最基本特征。 巩固于西汉: 内容: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特点:强化了皇权。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悟涵 特点:用分权的办法加强皇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 加强于宋元: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悟涵 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悟涵 在地方,实行行省治度。 特点:强干弱枝(北宋);在中央分权基础上的地方分权(北宋); 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元)和;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辖管理制度(元) 提醒:在皇权与相权方面,唐朝和北宋均通过分权的方式来削弱宰相的权利。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 北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军权、财权。 元朝时,废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书省,长官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渐位高权重,威胁皇权。于是,明朝建立后,裁撤中书省,废除 丞相也就成为必然。悟涵 由此可见,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在唐、北宋、明朝尤为突出。 强化与明清 明初:在中央、,废丞相 权分六部 ;地方实行三司分权。 改大都督俯为立军都督俯,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制定《大明律》。 设厂卫特务机构。悟涵 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 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 沿用了明朝的内阁 六部 。 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过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大兴宣政院。 特点 皇权空前强化,封建专制注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结束与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编辑本段四、评价 作用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悟涵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否定君主专制思想的出现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 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宋代的邓牧曾著书大胆斥责皇帝是最大的掠夺者和剥削者,否定封建君主专制统治。邓牧的非君思想,对明清进步思想家有一定影响。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悟涵 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最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黄宗羲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评价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持统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分散的个体小农,也需要依赖于政治上强大的力量,以稳定社会,抵御外敌和抗击大的灾害。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作为封建国家的管理体制,其承担着两方面的国家职能:一方面压迫、剥削、镇压人民,另一方面也起着组织公共事务的职能。悟涵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因为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悟涵 自古以来,只要国家存在,就会存在地方和中央的权力分配问题。至于怎样分配才能使国家得到稳定的同时又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始终是政治一直要解决且每一个时期都不易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各国都会根据不同的国情采用不同的政治体制,以促进各自国家的发展。一般而言,如果中央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发展就是失去活力,地方只是听命于中央而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地方的发展就不会主动,没有地方的主动发展只依靠一个中央政府则全国的发展肯定就会受到制约。但是如果地方权力过大,中央不能统领控制地方,则地方权力的分散就会造成地区发展的不均衡,进而也会影响国家的发展;这种两难境地是摆在任何一个国家领导者面前的难题,具体到中国,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往往被人形象地概括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怎样统而不死活而不乱是政治所要追求的目标,实现起来很难。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民主意识强,则更多地喜欢自己管理且有能力自我管理,那么大多希望是地方权力多一些,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主意识相对薄弱,人们习惯于领导做主,且领导愿意做主,则希望权力集中一些,地方权力就不能过大。而领导对权力十分嗜好且缺乏民主监督机制则领导也希望权力集中,这样的国家则更多的采取中央集权制度。总的来说,从目前的社会现状看,大多的国家希望是二者的结合,一种中庸状态是最理想的,即便如此,对中庸的理解也各有差异。悟涵 不过具体到中国古代则较为简单,居于中央的帝王为了统治的稳定是不愿意将权力过多的下放给地方的,双方自古就是上下关系,平等都是奢望,权力集中于中央当时一种普遍的政治体制,这一点从秦朝开始体现的很明显。虽然地方权力有时会威胁中央,但集权是一个常态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中国自秦朝以来就是中央集权制度一致体现于整个古代政治制度,这一点是学术公论自无异议。但是集权制度什么时候结束,到现在还存在吗?则意见很难一致。历史问题特别是历史上在常人看来是污点的问题一旦探讨其现实的依存则往往使学者们支支呜呜,自动失语,学者们也很难体现历史智慧对现实的批判,实在是因为批判现实往往会引来麻烦,历史研究难以发挥其现实作用而成为单纯的象牙塔中的屠龙术,历史的无用有时是因为缺乏勇气。但这样的委琐只能导致学术的衰微,实际上对这个问题已经有学者进行了研究,我想只要是守住学术的原则,这样的思考应该是难能可贵且应该得到支持的。于是“有观点认为现在中央集权并没有消失,而是隐藏于民主政体之下”隐性存在,也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既保证中央统一领导,集中处理国家事务,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地方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恕我疏懒,以上两种观点均来自维客,实际应该去查找其他的真正的学术支持)两种观点都没有否认中央集权在中国现实中的存在,差异程度而已。实际上承认我们的制度中的中央集权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即使在古代,中央集权也不是罪恶,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就与这样的集权制度和政治架构有密切的关系,只是到了近代,这样的制度连同当时的其他政策可能出现一些问题,与集权是否关系密切尚可商榷。要知道,民主与集权从来都是相对的,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西方的制度在中国确实不能照搬,我们国家民众的民主法制素质还有待完善,否则就不会有民主法制需要完善之说,这既有制度上的完善,实际上还有商品经济的所构成的市场制度的完善以及民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的完善,如此中国存在中央集权的这样的色彩也并非坏事,而当属必要。当然未来的发展是不断完善的民主,这一点应该也是无异议的。悟涵 君主专制问题 君主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在中国古代,君主自秦朝以后基本被称为皇帝。皇帝的地位无疑是高贵的。为了保持这样的高贵,皇帝们挖空心思做了许多的规定以保证这样的高贵,如皇权的世袭、至尊、他人不可僭越等。但高贵并不等于大权独揽,也不能说是君主就是独裁,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特别是在现在社会更是如此,欧洲很多国家现在还有君主,还有皇室,但没有一个人说他们可以独裁。然而这种现实并非古来如此,君主不能“圣躬独断”在西方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君主何时专制何时权力受到限制,在西方的历史上分解线是十分明显的。学界都承认一般是民主制度的确立,而民主制度使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而具体到中国,却颇有些踌躇,因为作为皇帝的君主自秦到清,只存在了这样一段时间,现在并没有君主。作为历史上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帝制能不能以“专制”二字谥之,原来是众口一词,都认为帝制是万恶的渊薮,现在却有些异议。悟涵 虽然从秦朝开始中国就确立了皇帝制度,中央除此之外尚有三公九卿制度,在地方上实行了郡县制度。这些制度的创设使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依靠血缘和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被依靠才能和皇帝任命的官僚政治所取代,全体官员都是皇帝的打工仔,“主奉爵禄臣卖智力”的模式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这样的制度之下,皇帝拥有至尊的权力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在权力掌握上能不能说是专制则要看历史事实,我们的思考习惯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可以说是一种定向思维:在现代,我们看西方的制度,能够理解国王与政府是分开的,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但是看中国历史则十分笼统地将政府和皇室看成一体。这样的看法很有意思,也很值得思考,中国的皇帝在明清时期确实是可以称为君主专制,因为丞相被废了,政府的机构直接由皇帝控制。皇帝不仅控制政府,还控制着朝臣,一切都可以称为大权独揽。但是在明朝以前说皇帝的君主专制是否如此,则很难下断论。翻看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就不难明白,在秦汉时期,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皇室有皇室的机构,政府有政府的机构,丞相是政府的首脑。按照钱先生的观点,政府的秘书机构比皇室都要庞大,相府的十三曹与皇室的六尚相比,相府的权力显然是很大的。相权到明朝初年才彻底消失,其作用似乎也不能单从为皇权服务以利君主专制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相权与皇权的之间的制衡与牵制也使明清以前的君主能否专制大打折扣,也正因为如此,钱穆先生根本就不认为中国古代明以前的政治是君主专制的。钱先生的观点可能有些地方过于热爱自己的国家“敝帚自珍”,但是他的论据也是十分充分的。我们没有办法无视那些机构那些制度那些中央内部权力制衡的制度架构而因为皇帝处于最高地位就认为皇帝专制。但是如果从西方角度去观察,很显然中国的皇帝从秦朝建立之后,其权力就不曾遭到削弱而在不断的加强,这一点与西方的不同,也许就是君主专制的铁证,再如军权的控制,人事的任免,甚至司法的审判,这些分属不同部门的权力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似乎也经常看到皇帝插手乃至直接控制的影子,从这些表现上看,似乎皇帝又是专制的,君主专制在我们国家是自秦朝就存在,教科书明清部分君主专制的加强似乎也暗示着明清之前政治上君主专制的存在,否则何来加强之说?但是君主专制真的是自秦朝就存在吗?似乎海外的学者又很多的异议,他们的质疑也有道理,即使赞成中国古代秦朝以后就存在君主专制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宦官专权,丞相专权,外戚专权等皇权旁落的现象存在,当然他们会说这正是皇权专制制度的副产品,恰恰证实了君主专制的弊端。而现实是这些专权存在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君主专制,因为那时的君主根本就没法管理政治,有的昏庸无才者也不愿意管理政治,何来君主专制?再加上前面所述,相权与皇权的矛盾,很难就得出结论说中国古代自秦之后就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有的,但是皇权专制,恐怕未必如此,许多问题用君主专制难以说明。 在古代,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往往被看成一对孪生兄弟,而实际上,是否如此,需要再做思考。

制度的形成与变迁历史小论文初中题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在周遭平和的环境中,你是否也会有过痛心疾首的感受?然而我有过。我不能忘记在参观禁毒展后那种不可竭制的愤恨中夹杂的阵阵心痛。那种感受是沉重的,是刻骨铭心的。而不能忘记的还有那些千疮百孔的残躯,抽搐扭曲的表情和犹在耳际的呻吟。不愿接受,但事实却活生生地摆在眼前:在我们身边,在这片阳光之下,潜藏着的毒品犯罪正无孔不入地吞噬着我们的同胞。然而就在这些不幸者之中又有多少是正值风华的同龄人?而这一切又该引起我们怎样的思虑? 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神灵,却的确存在着恶魔。毒品就是这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了解这种白色瘟疫诞生至今所酿成的惨剧,你就会明白这绝不仅是一个比喻。因为吸食毒品者被毒品所剥夺的也绝不仅是金钱和健康,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是灵魂沦丧,家庭破亡乃至生命消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年为这白色恶魔所害的是数以百万计的生命。 一个人做错事,甚至违法乱纪,世人社会都会公正地给他一个补救,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毒品犯罪者却是全世界全人类的公敌。毒品犯罪绝不是一般犯罪。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我国,禁毒立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对毒品犯罪实施严刑峻法。然而更为严峻的事实是,作为一名吸毒者,自身将因毒品本身所具有的成瘾性特征产生对毒品身体,心理上的双重依赖,而无法依靠现代尚不完全的戒毒手段和个人意志走出深渊,终身成为毒品的俘虏,永远地失去做为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因此,可以说吸毒者既是不可救药的罪人,又是无药可医的病人。 也许面对未知的毒品,我们的好奇心总是在叫嚣,但一次下不为例的浓度将注定人生悲剧的开始;也许有人说那是一种飘然欲仙的享受,但在罂粟美丽的迷梦里走向的却是不归之路;也许我们对自己的意志信心十足,但小视魔鬼的诱惑,在失去理智之后,终将失去自我……这样高昂的代价,年轻的我们又怎能轻易就范? 然而正因为年轻,无知、好奇、冲动、叛逆、天真、自负……任何一种不成熟的情绪,都是无形有威胁。而这一点也正被那个躲在黑暗中幽白的恶灵所利用着,根据我国禁毒组织统计,我国35岁以下的青少年吸毒者已占到了吸毒者总人数的1%,如此之高的比例又怎不叫人为那些迷失方向的年轻生命心寒呢?然而,那些尚且纯真,尚未成年,还无法明辨善恶真假,还无法自我保护的孩子们又该怎么办呢? 唯有八个字应该紧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此我们该做的很多,而且必须从小做起。然而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并彻底与其化清界限不仅仅需要若干的禁毒知识,更加需要的是有意识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谨慎地择交朋友和高度的警觉和自制;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唯有将预防毒品从意识转化为行动,再由行动上的拒绝升华为精神上的排斥,从生命的高度去抵制这中食人瘟疫的诱惑,才有可能做到远离毒品而不受侵害。 人生有的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你的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珍惜你的生命—为自己,也为所有人——永远拒绝毒品!

初二历史你可以写关于中国封建中央集权方面的,比如从各个朝代的一些先关制度的确立所引发的效果等,在其中你认为其制度对当代社会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写出写你的想法。。

明治维新与我国改革开放1868年,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开始。明治维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实行大改革,促进日本的现代化和西方化。日本为了摆脱危机,为了实现富国强兵,明治政府进行了一系列自上而下,向西方学习。 中国,在改革开放30年里,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与辉煌。同三十年前相比,确实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改革开还远远没有完成,改革开放任重道远。日本的明治维新给我们一些启示。1革新 2 继续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 3重人才4要与时俱进才能赶上潮流。5 政府集权。改革时不要把老祖宗的东西都扔了。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学习世界先进文化精髓,善于吸收和消化他国的科技成果,才能促进国家的进步和繁荣,才能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一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凡尔盛顿体系”。原因:第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帝国主义国力量对比。帝国主义战胜因为重新瓜分世界先后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调整了它们在欧洲和平洋地区的关系,形成了“凡尔赛一华盛顿体系。第二次变动是二战后形成的雅尔塔体系。二战后,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格局被以美苏为新的世界格局所取代。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力量对比发变化;欧洲在战争中受到严重削弱;美国的经济力量空前膨胀,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头号强国;苏联事力量壮大,成为世界上惟一能够与美国抗衡的美苏在实力均势的基础上,按照雅尔塔等国际立的基本原则,重新划分世界版图和势力范围。第三次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两极格局瓦解,世界格局朝多极化方向发展原因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两极格局随之结束;而世界经济结构的多极化必然导致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

丰中的历史作业逗是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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