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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竞争法的论文选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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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竞争法的论文选题意义

在鹿特丹世乒赛上,中国队又包揽了全部冠军,在自豪骄傲的同时,一些极具忧患意识的人也表示对中国长期垄断某项体育比赛可能会不利于发展的担忧,我认为这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垄断必能会造成不公平,打击选手的积极性,缺乏竞争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发展,竞争力越强,发展的动力越大曾经女排、乒乓球、跳水都是中国的“垄断项目”,可为了这些项目的长期进步与发展,我们不保留“核心技术”积极与其他国家的选手与教练交流与合作不垄断,促竞争,使中国及世界的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在中国教练郎平的指导下,俄罗斯女排成绩骄人;在外籍教练米卢的辅导下,中国男足第一次成功出线!公平的竞争促进了体育事业的发展在文化发展的道 今天小编和读者一起来高考作文辅导,这是一篇来自北京高考满分作文,题目是《有竞争才有发展》,这篇满分作文范文很好的体现的文章的主旨,有竞争才有发展,要留给自己一个对手,应该感谢那些使你成长的人们, 幸福使人麻木,而痛苦却让人成长往往带给你幸福的人,我们记得不甚清晰,但是给予你巨大伤痛的人,我们却记得刻骨铭心一个没有对手的人生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所以有竞争才有发展路上,竞争亦促进发展,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为瑰丽丰富的文化繁荣期孙子提倡“仁者爱人,克己复礼”;孟子主张“为政以德”;老子崇尚“清静无为”;庄子曾经梦蝶化仙;墨子力行“兼爱非攻,节葬节用”;韩非子开创“法、术、势”令人叹为感观止……是竞争促成了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局面,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的文化“大一统”事情无法达到的高峰在经济发展的道路上,道与理亦然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营企业逐渐丧失活力而成为国家财政负担,造成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政府开始了大力阔斧的企业改革,创新地打破了单一公有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政策;以宏观调控为主,加大企业自主权;将深化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作为目标与重点,在竞争中,国有企业积极改革与创新,再次焕发了生机与活力是竞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宗教改革打破教会垄断教育,培养了无数启蒙运动的先驱;打破官窑垄断,民窑技艺更胜一筹;百家讲坛引起电视电视国家说教热后,后起之秀----文化中国、开坛等使国学热得以持续与发展……竞争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在竞争的压力下,我们前进、突围、避险、拼搏……竞争不是成功的坟墓,而是成功的摇篮,有竞争,才有发展!

首先纲领性把握两者区别:目的——重在阐述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即为什么选这样一个题目进行论述,要论述出什么东西。意义——重在表明论文选题对理论研究有哪些贡献,或对实践具有哪些帮助和指导。在明确两部分的区别之后可以对选题的相关领域进行搜索,明确当下该选题有哪些研究成果,还有哪些部分是你的选题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对选题的价值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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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相关论文选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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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选题决定着论文的价值也关系着学术研究的成败,有人说,选对了题等于完成了一半,“选对了”包涵两层意义:①选题与客观需要相符合;②选题与主体状况的适应。选题为科学研究活动确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选题是研究者才学知识的集中体现。

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同时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对于创作上的问题可以来职称驿站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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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实在不知道怎么定题目的话,你可以找(法学)里去找找头绪

这个比较容易,首先跟你们导师的研究相一致,这样你答辩的时候会比较好。如果导师没有规定,那你就选自己比较拿手的,题不要太大,切入点比较小比较合适就可以,不要太大,太大了可能不好控制。选择比较好控制的题,你就能更快提升。同时可以借鉴你同学的选题,但是题不要太有争议,可以选择一个好把握的。具体的问题,可以找我交流,好的文章都是修改出来的,记住多次修改。

很好写呀,不竞争就要被淘汰,写议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  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  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  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  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  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  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  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  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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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不难写的,不要抄袭,有自己的观点就行,不会写可以问我的。论文常指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开题报告一般要总结意图,主要运用什么理论,要达到的目的。 说明主题选择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介绍应该简短而简洁,围绕主题。说明调查的原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过程和方法以及工作人员的构成,从中引出核心问题或基本结果。 明确调查目标的时代背景、总体发展趋势、实际情况、关键考试成绩、突出情况等基本情况,明确提出核心问题或主要意见;直接总结调查结果,如肯定实践、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解释中心内容等。序言具有锦上添花的效果,应简洁总结,直接切割主题。 论文主题选择的关键取决于澄清论文主题选择对理论基础研究的贡献,或对实践活动的帮助和具体指导。简要描述问题的起源和未来的发展,然后显示主题应该处理什么问题,即讨论的范围。最后,对您的主题选择的使用价值进行评估,以显示本文对基础理论的基本促进作用和具体指导的意义。

论文:谈我国大型连锁超市营销策略选题报告范文(类似的),如果抄的话需改动或删减,只是提供范文而已。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报告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研究的背景,意义和方法,主要阐述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问题分析以及本论文的技术路线,研究结构;第二部分为论文大纲,包括初步拟定的论文各个节的标题论文题目: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一研究背景,意义和方法日用洗化类产品包括洗发水,沐浴露,香皂,牙膏等人体用护理清洁用品、以及洗衣粉、洗涤剂等非人体用护理清洁用品这些产品的用途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从营销的角度分析则有很多的共同点:产品的营销特性相近,目标市场相近,消费心理相近, 渠道相近,促销方式相近等等因此完全可以将这些产品作为一个共同的群体来对其市场营销策略加以研究和讨论对于日用洗化类产品来说,在消费品类别中、它属于快速型,体验型的消费品较一般的消费品而言、市场营销的理念运用和策略实践都表现的更加突出综观目前国内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虽呈群雄逐鹿之势,但以美国宝洁公司、日本资生堂公司为代表的外国企业军团己形成压倒性的优势那么为什么在一个技术,资金,规模优势等进入壁垒均不明显的行业里、我国企业却没有能利用熟悉本土市场的优势在产品营销上寻求突破,壮大自己和国外的企业抗衡呢我国企业在营销策略上相比跨国巨头来说主要的差距在哪里呢在该行业中应该如何更好的运用营销策略呢这些问题都很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本人出于对该行业运用营销策略的兴趣和目前国内日用洗化类产品企业在营销实务中存在问题的一点理解,以及在导师史有春教授的启发下,选择了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作为硕士研究生论文首先通过对日用洗化类产品这一特定行业的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和讨论、我们可以增进对该行业市场营销规律的了解,弥补行业营销研究领域的空白,丰富行业营销的规律其次,通过大量实证性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了解该行业中如被称为营销界的西点军校的美国宝洁公司等跨国巨头的卓越的品牌运作,严谨的调研方法,创新的营销思路以及细致的分销管理等、总结出该行业市场营销策略的成功经验第三、通过对这些跨国公司成功经验的借鉴,将为我国企业进入和拓展该行业提供实际和理论上的指导从中总结出的成功或失败的经验甚至可以为从事非日用洗化类产品生产,营销的企业提供可资借鉴的一般性规律此外,论文中涉及的各种市场营销理论及策略设计过程中体现的思维方式,设计方法等对企业就如何有效进行市场营销管理,如何基于行业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和竞争对手研究并应用于营销策略的设计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为了便于讨论和研究,本论文将把论题分解为三个大问题,以及一系列的子问题:一、是什么,即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和市场营销的基本情况综述可以进一步地分解为:1,洗化类产品的定义和分类,虽然按照产品的使用特性已经有了一些现成的分类标准,但是这里我们将主要以市场营销的特性来对其进行重新的分类和描述;2,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的竞争状况如何,包括品牌的集中度,品牌的竞争位置等;3,该行业中不同的企业主要采用的营销策略描述二、为什么,即以市场营销理论去解释目前的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内的市场营销情况为什么会是这样有没有什么一般的规律可循如果有、是什么同样的,这一个问题也可以进一步分解为:1,根据营销基本原理和洗化类行业的基本特征分析其市场营销可能的特征、例如生产特征、市场需求特征等;2,根据是什么的实证研究结果和该行业可能的营销特征进行因果分析;3,由市场营销理论和实证的材料相结合得出的基本结论、即为什么该产品的品牌集中度是这样为什么该品牌的市场竞争位置会是这样等等三、应该是什么,即用基本结论来指导企业的实践,本文的视角将会关注于国内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市场营销策略该问题可以分解为:1,国内主要企业的优劣势和资源分析;2,这些企业目前品牌知名度和竞争位置描述,以及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总结;3,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市场营销策略,例如:市场、产品如何定位、广告策略如何等等根据这一系列的问题,本论文将展开对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工作在理论准备上,将需要融合市场营销的各种理论、并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多门学科,对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的营销问题加以系统地分析和探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其次需要大量的实证研究,搜集详细丰富的各类资料,包括:行业宏观发展信息,各个企业信息,各种报刊,杂志相关文章,各大超市,百货商店销售情况等等需要采用文献检索法,调研法,案例法, 访谈法,因果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归纳法和演绎法等方法本文的研究重点和难点将体现在为什么和应该是什么这两大部分上当然,因为该行业内涉及的产品种类和企业数量众多,无法在一篇论文的篇幅内做一一详细的研究,在此仅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产品和企业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同样的,我们也无法在一篇论文的篇幅里对市场营销的各个方面都做展开的研究,我们将会在进一步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中、找出对该行业市场竞争影响最大的某些因素做详尽的研讨和分析本论文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理论准备实证研究分析总结市场营销学,经济学,管理学,消费者行为学等文献检索,调查访谈,案例研究,实验法等因果分析,逻辑分析,归纳演绎,分类研究,综合法等什么该是产品分类竞争状况策略综述分析可能特征因果分析得出结论策略建议经验总结优劣势分析是基本结论本论文的研究结构如下图所示:二论文大纲引言1 日用洗化类产品和行业的基本情况1 日用洗化类产品的定义和分类2 国内外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2 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营销基本情况1 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状况综述2 主要跨国企业市场营销情况3 主要国内企业市场营销情况3 日用洗化类产品市场营销策略分析1 市场营销的基本原理概述2 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特征的基本分析3 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关键营销因素分析4 基于当前竞争状况的因果分析5 日用洗化类产品行业营销的一般规律4 对国内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建议1 国内企业的优劣势分析2 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总结3 市场营销策略的选择基本结论

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同时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对于创作上的问题可以来职称驿站网看看。

有关竞争法的论文选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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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建议 网上怎么会找不到呢?要不到书店看看吧。竞争法宗旨探讨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9-30 12:00:00 ] 作者:雷驰 编辑:studa20摘要: 本文探讨了竞争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上和伦理上的作用,以此说明竞争机制的维护在竞争法中的重要价值;在对竞争法中其他目标地位的探讨基础上,说明应当维护竞争机制的优先地位,同时兼顾其他价值和利益,而且对后者的肯定是在不明显反竞争或者采取对竞争限制最小的方式为前提——这才是竞争法的宗旨,而对消费者的保护是落实竞争法根本宗旨的手段。 引 言 竞争法及其适用被认为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这种不确定性一方面来源于事实判断的复杂性(比如,经营者的某行为对竞争、市场结构以及市场各参与方利益所产生影响的判断);另一方面来源于价值判断的相对性,因为通常认为竞争法所追求的目标是多元的,包括维护市场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对其他社会经济目标的追求等,当具体到某一特定案件特别是当不同目标发生冲突时进行价值排序、利益衡量就是一个难题。但是作为一部实际运行的法律,竞争法应该便于法官准确适用、便于经营者准确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在此处,便有了一种对于确定性的诉求,至少是相对的确定性。本文将从竞争法宗旨i入手,力图通过对其分析探讨找到寻求确定性的钥匙。 从竞争在经济上和伦理上的作用说起 “竞争”一词我们在多种场合用到,当将竞争与合作相对时,可以看到竞争中主体之间的对抗性和利益对立性。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第四条对“竞争”做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竞争,谓二以上事业在市场上以较有利之价格、数量、品质、服务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之行为”。从该定义中我们就可以看到竞争的上述特性,而且更明确了竞争必定是存在于多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间的,只有一个利益主体是不存在竞争的。此外还可进一步发现,这多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在争夺交易机会时决定采取何种策略(比如提供什么产品或服务、制定多高的价格等等)时是分散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竞争是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行为,因为后者就是多个买者和卖者在相互交易时通过他们的分散决策配置资源的经济。ii所以,竞争在经济中的作用是指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竞争就其本质来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当被看作是“一系列事件的连续”,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时候一般都只有一个生产者能以最低的成本制造某一特定产品,而且事实上能以低于仅次于他的成功竞争者的成本售出,但当他在试图扩大其市场时常常被他人赶上,而后来者又会被他人赶上而无法占领整个市场……iii这样,竞争过程就可以产生两个效果:一是商品和服务的最低价格;二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类型及质量有自由选择的余地,iv从而使得竞争被认为是最理想的资源分配手段。而且分散决策减少了昂贵的错误风险,因为部分企业的错误决策可以在整个市场得到抵消和化解,而同样的错误在中央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或者当政府制定产业计划时是要付出很高代价的v,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也是无力作出调整的。另外,竞争还有利于促进所谓动态效率,即促进创新与技术进步。所以,保护一个不受歪曲的竞争制度在一个社会中应当享有优先地位。 对于竞争在伦理上的作用,亚当•斯密做过很精辟的说明,他认为人的自私,尤其是商人的自私确有许多应该受到谴责的地方;但他认为,在竞争的作用下这一欲望会去掉其对社会有害的成分,并且由于与效益原则、节俭的愿望以及勤劳相结合而成为一种人们不得不予以社会和道德上承认的美德。vi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傅立叶曾说过,医生希望自己的同胞患寒热病,律师希望每个家庭都发生诉讼,建筑商希望大火烧掉城市的四分之一,玻璃商希望冰雹砸碎所有人家的玻璃窗,这是受到道德谴责的;但是当存在竞争时,这些玻璃商、建筑商们会绞尽脑汁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商品,同时也会尽全力节约成本、降低价格,哪怕这种价格只降低至恰好使竞争对手退出其生产领域,它也使得消费者受益,同时也实现了社会资源的节约。在古典经济哲学中,只有消费者的利益是唯一具有直接存在合理性的经济利益,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需要它增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被顾及,因而只具有间接存在的合理性。vii 另一方面,就经营者自身而言,它在享有盈利机会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接受了亏损、退出经营的风险,而后者换来了前者的合法性,“竞争是自由的收益导向经济的道德准则”。viii那种一边要求得到追求收益的自由,一边又享有压制竞争ix的权力的存在状态或制度安排,解除了效益原则对私人收益追求的约束,损伤的不仅是制度本身运行的效力,也导致了制度耐以存在的道德基础的丧失。从另一角度来说,对于享有压制竞争权力的居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论是因为法律规定或者通过正当经济竞争取得的,其追求收益的自由是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的,这也是反垄断法规制居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限制其某些如处在自由竞争状态下应当享有的自由的道德基础。 当19世纪晚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集中、大型企业不断出现,人们认可它们所带来的高效率,同时畏惧它们所拥有的经济和政治权力,为了保留其优势、限制其经济权力的滥用美国反托拉斯法诞生,并成为美国的“社会信仰”;x二战后这种思想也在为建立统一市场的欧共体树立,xi并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国家所普遍接受。与此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不再只是单纯保护竞争对手个体权益的特殊民事侵权法,它也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与反垄断法一道维护着正当竞争和自由竞争机制的正常发挥。xii 另外,经济竞争还被认为是导向拥有个人自由的民主社会的必要条件。可见,竞争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维护竞争机制就是竞争法的首要任务。在一般情况下,某一市场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就看其是促进竞争(pro-competitive)的还是反竞争(anti-competitive)的。 非竞争因素在竞争法及其适用中的地位 竞争机制的运行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像所有其他制度一样都会有制度运行成本。 在19世纪的最后二十几年,全世界商品价格普遍下滑,各国公司纷纷组成卡特尔以抵抗这种下滑。1897年德国帝国法院认为,“如果价格持续走低,以致于经济崩溃威胁到企业家生存,那么他们的卡特尔联盟不仅仅是一种寻求自保的合理手段,而且是一种维护整体利益的措施。” 20世纪20-30年代的大萧条使得金本位的货币体系崩溃,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实行货币贬值,国际市场收缩使得出口商走向了联合,大多数国家政府也都支持卡特尔的发展。xiii而且学界和政府普遍认为卡特尔是一种“更高级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以合作制度取代了野蛮的竞争xiv——这种对卡特尔的赞扬在1945年前的欧洲大陆工业国中是普遍存在的。同时期的美国,《谢尔曼法》在其颁布的最初十年(1890-1901年)以及从一战开始到罗斯福“新政”后期以前的若干年中,并没有得到有力的执行。xv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市场的萎缩、币值不稳定、出口受限以及政治前景的不明朗,都将导致一国无法实行竞争机制,或者说无法承受竞争带来的风险。 竞争带来的风险在社会正常情况下也是存在的,这也可看作是竞争机制的运行成本,而且对这种风险的不同认识导致了欧洲和美国两种不同的竞争意识,即所谓的“正当竞争”和“经济竞争”。xvi在前者看来,竞争的对抗可能会威胁群体的凝聚力,如果对抗是群体中的突出关系,则集体团结就会被破坏;而且,在竞争中败下阵来的“多余”企业能否平稳退出经营,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xvii往往经济的发展需要劳动者作出至少是暂时的牺牲,所以为了保持凝聚力,就应调和竞争者之间的关系(尤指禁止用非法手段在经营中获利),并且避免消费者利益因竞争者的对立而受损,同时对竞争给生产者利益带来的影响予以更多的关注,因为降低失业率也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在后者看来,效率是第一位的,不寻求对于消费者的特别保护,消费者被认为是根据理性行事;同时对于竞争者也没有必要给予更多的保护,xviii只要他们能用其产品或服务的优势赢得消费者,就能获得成功;权力机构不再试图消除团体内的对抗,寻求凝聚力的途径更多是通过可用物资,只要生产了足够的物资,就可以有令人满意的凝聚力。xix 美国的经济竞争的观念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在欧洲盛行,特别是伴随着欧共体一体化进程加快,所谓没有竞争就没有共同体市场。xx1994年德国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次修订被称为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除管制”,xxi删除了1986年才加入的关于禁止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声称限量向消费者供应以及禁止在广告宣传中做新旧价格对比等规定。 另外,现代社会全球竞争加剧,国家被塑造为所谓“竞争性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成为具有明显自主性的实体,是有着独立目标和利益的社会行动者。xxii那些国家认为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较为重要的产业,为了加强其竞争力,国家会制定扶植促进其发展的产业政策。xxiii然而任何一个产业政策都会导致对市场现存结构的改变,影响市场竞争,例如1997年在美国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的情况下,欧共体有些人士提出欧共体是否有必要根据竞争法的规定抵制共同体内航天航空工业企业之间的合并,从欧共体产业政策出发答案似乎是否定的,但是从竞争法角度来看,那些能导致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是应当加以禁止的。这里就涉及到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冲突的问题。 产业政策的实施有对社会有益的一面,但也有一些本身无法克服的问题。首先,产业政策的制定是政府主观判断的结果,因而具有一切中央集中管理经济的弊端和政策(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同时还会导致个别企业为了争取有利政策进行权力寻租;其次,产业政策扶植个别产业、个别企业,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鉴于此,欧共体委员提出产业政策应当以竞争为导向,并将其产业政策称为“积极的竞争政策”,旨在推动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市场结构以实现社会资源更合理的配置;xxiv在20世纪80年代有些人呼吁美国应该建立一个类似日本MITI的部门以更好地协调美国企业间的行为,尤其是对高科技产业,而当90年代日本经济陷入长期的不景气而美国经济复苏并保持强劲增长时,此种呼声也渐渐销声匿迹。xxv 此外还有一些社会目标的追求,表面上看与竞争及效率因素无关,其实从本质上看是符合促进竞争的宗旨的。比如沃伦法官说反托拉斯法不保护竞争者,但15年后(即197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Thurgood Marshall法官在另一案件中说,国会对集中的控制是有保护小企业的意图。xxvi因为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的出现一方面降低了成本,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交易机会且增加了市场进入障碍。对集中的控制便可看作是对后者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非集中化——即通过促进竞争的方式来实现对上述法益的保护和目标的实现。 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一些结论: 首先,竞争法适用的前提是一个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存在,它与那种经济大萧条和整体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的情形相对,所以危机卡特尔一般是得到反垄断豁免的。但需要明确的是,经济运行周期中正常的经济回落和不景气状态是不排斥竞争法的适用,因为经营者本来就应当在经济危机阶段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生产,在景气阶段通过盈利价格补回危机阶段的亏损并进行积累以应对将来的危机。那种当一个行业处于不景气阶段就要求卡特尔豁免的做法,是违背竞争法的宗旨的,他们抱怨如果展开竞争就会带来毁灭性的结果,广大中小企业面临破产,于是制定声称合理的价格以排斥价格竞争。xxvii这种固定价格的做法只是保护了效益差的企业,延缓其退出市场的过程,同时损害了优秀企业的脱颖而出,竞争机制本来具备的优胜劣汰功能得不到发挥。 其次,维护竞争机制毫无疑问是竞争法的目标;同时消费者保护、就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等等也是其无法忽视的因素,但是从长期和整体来看,良好的竞争机制的维护是对这些因素保护的最佳方式,从欧共体和美国竞争法的发展过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再次,在竞争法范围内,上述诸多因素中竞争因素应当予以优先考虑。这种优先考虑包含如下两层含义。第一,明显的反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而无需更多考察其他因素,这是竞争因素相对于其他因素的价值优越性的表现,在美国反托拉斯法律制度中,对这种类型的行为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而欧共体等大陆法系国家则在成文法中以类型化的方式对其加以禁止。第二,某些行为对竞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因符合产业政策等原因带来了社会效益的提升(竞争机制与各目标间冲突的具体形式),这时,应当考虑为了实现所欲目标,对竞争的限制是否不可避免;如果无法避免是否采取了对竞争限制最小的方式为之,即适用比例原则或者是尽可能微小限制原则——即不仅要求目的合法,而且要求手段正当。xxviii在美国适用合理原则由法官判断此类行为的合法性;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上规定了适用除外制度,法官通过上述分析对行为加以识别,以决定是否适用除外制度。上述两层含义的总和也就是竞争法的宗旨,是在竞争法领域对行为进行定性的标准。 消费者保护在竞争法中的地位——竞争法宗旨的落实 消费者保护或者说消费者福利最大化往往被认为是竞争法所追求的社会目标,xxix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此处的消费者究竟是消费者保护法所指称的与经营者交易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还是经济学计算消费者福祉(经济效率)时所指称的一个抽象的群体,显然竞争法中所指称和关注的是后者。 经营者相互竞争的实质是争夺交易机会,从根本上说是争夺与消费者缔约的机会,只有最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赢利——这是维护竞争机制的现实层面的表达,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去实现竞争机制的功能。而竞争法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保障选择权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择的可能,二是选择不被外界不正当误导、蒙蔽。要使得选择有可能,就应当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控制经营者集中、防止它们共谋排斥实质性竞争;要实现后者,就要求禁止经营者的违反商业伦理道德的行为。而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去维护竞争机制,在现实层面它们也实现了统一,也是从这个说消费者保护是竞争法宗旨的落实。 结 语 柏克(RBork)法官曾说过只有将竞争法是要达到什么目的的问题解决了,形成一种前后一致的实体规则才有可能。xxx本文就是想解决这一前提性问题,寻求一种观察、判断竞争法领域现象的确定性的方法。本文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维护竞争机制是竞争法的优先价值,现实中通过保护消费者选择权来实现并在竞争立法中得到体现,当为了实现其他合理目标时应当采取对竞争限制最小的方式为之。 注释: i 本文区分“目标”和“宗旨”,后者是对前者进行考量、对多个目标加以价值排序的结果,对实际操作更具指导意义,提供一种相对确定的标准 ii [美]曼昆:《经济学原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iii [英]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9页 iv [美]马歇尔•霍华德著,孙南申译:《美国反托拉斯法与贸易法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 v 日本在战后制定的产业政策被认为是其经济奇迹的原因之一,但政府控制过多未必没有负面影响,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不景气不能说与此无关。 vi 转引自[德]法兰茨•波姆:《竞争性经济过程的政权外(“自然的”)法则》,见[德]何梦笔主编,庞健、冯兴元译:《德国秩序政策理论与实践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页 vii 法兰茨•波姆文,见前引书第88页 viii 法兰茨•波姆文,见前引书第92页 ix 压制竞争的目的既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高额利润,也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生存保障 x Wyatt Wells, Antitrust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Postwar Worl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2002, 1 xi 王晓晔:《欧共体竞争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xii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xiii Wyatt Wells, Antitrust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Postwar Worl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2002, 5,6,8,11 xiv Wyatt Wells,Antitrust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Postwar World ,9 xv 文学国:《滥用与规制——反垄断法对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之规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2-94页 xvi [比]保罗•纽尔著,刘利译:《竞争与法律——权力机构、企业和消费者所处的地位》,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xvii 法兰茨•波姆文,见前引书第94页 xviii 即沃伦法官的那句名言,竞争法是保护竞争,而非竞争者 xix [比]保罗•纽尔著,刘利译:《竞争与法律——权力机构、企业和消费者所处的地位》,第6页 xx 王晓晔:《欧共体竞争法》,第23页 xxi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第13页 xxii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社会结构转型课题组:《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潜在危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5期第2页 xxiii 此处的产业政策主要是指积极的产业政策(即具有塑造性),仅维持现状的消极产业政策主要是指上文中提到的对于劳动者和生产者的关注 xxiv 王晓晔:《欧共体竞争法》,第39-41页 xxv 文学国:《滥用与规制——反垄断法对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之规制》,第51页 xxvi Ernest Gellhorn, William EKovacic, Antitrust Law and Economics in a nutshell, West Group, 1994, 35 xxvii 《谢尔曼法》颁布后,美国最高法院于19世纪末受理了几个著名的关于固定价格的案例,其中“泛密苏里运输协会案”、“联合交通运输协会案”中被告均作此申辩,但没有为法官采纳 xxviii [德]卡尔•拉伦茨著,陈爱娥译:《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85-286页 xxix 文学国:《滥用与规制——反垄断法对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之规制》,第52页 xxx 转引自Ernest Gellhorn, William EKovacic, Antitrust Law and Economics in a nutshel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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