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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学报是什么级别的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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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学报是什么级别的核心期刊

核心以下级别的期刊,应该中的难度都不大吧!主要就是挑个版面费便宜的就行。核心就比较难了,

《硅酸盐学报》是最核心的吧,我只听说过这一个,希望能帮到你。

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

中文化学化工核心期刊化学类核心期刊: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分析化学化学学报 化学通报 中国科学B辑,化学 物理化学学报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催化学报 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应用化学 高分子学报 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学报 分析实验室 色谱    冶金分析 分子催化 分析测试学报 化学物理学报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化学试剂 结构化学 化学研究与应用 化学进展化工核心期刊:化工学报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石油化工 硅酸盐学报 高分子学报 燃料化学学报 中国塑料 应用化学无机材料学报化学工程工程塑料应用 化工进展 现代化工 膜科学与技术 精细化工 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功能高分子学报 功能材料 塑料工业 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合成纤维工业 天然气化工C1,化学与化工 化学世界 现代塑料加工应用 日用化学工业 精细石油化工 离子交换与吸附 塑料科技 合成橡胶工业 橡胶工业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合成树脂及塑料 化工新型材料 新型炭材料 涂料工业 硅酸盐通报 塑料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煤炭转化 无机盐工业 过程工程学报

硅酸盐学报是什么级别

这个问题不应该在这问的

根据学科方向,选择相对应的学术核心期刊来分等级。还有以下几点:1、注意期刊的“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是有区别的2、一些地方大学的学报也是不错的投稿选择3、在网上检索这些编辑部的机构名称和刊名,获取有用的鉴别信息。(自然科学部分) 一类期刊: 科学通报(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 二类期刊: 综合类:自然科学进展 数学类:数学学报、数学进展、数学年刊、应用数学学报、高校应用数学学报 物理学类:物理学报、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天文学报、半导体学报、金属学报 化学类:化学学报、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化工学报 生物类: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报、动物学报、遗传学报、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地理类: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 计算机技术类: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电子、电工、自动化类:自动化学报、电子学报、电工技术学报 材料科学类:无机材料学报、中国稀土学报、材料研究学报 体育类: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三类期刊: 综合类: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数学类:数学物理学报、应用概率统计、应用数学和力学、工程数学学报、数学研究与评论、系统科学与数学、计算数学 物理学类:中国激光、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物理学进展、天文学进展、光学学报、计算物理、物理 化学类:分析化学、化学通报、应用化学、物理化学学报、无机化学学报、有机化学、高分子学报、分析试验室、色谱、硅酸盐学报、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生物类:昆虫学报、微生物学报、实验生物学报、生物工程学报、生态学报、水生生物学报 地理类:自然资源学报、经济地理、地理科学进展、资源科学、人文地理、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自然灾害学报、地球学报 计算机技术类: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应用研究 电子、电工、信息、自动化:电子与信息学报、信息与控制、电视技术、通信学报、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电子技术 材料科学类:功能材料、复合材料学报、人工晶体学报 四类期刊: 上述一、二、三类学术期刊以外的中文核心期刊(须为专业学术、理论、技术性刊物,并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为准,北京大学出版社)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五类期刊: 在一般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被收录在具有“ISBN”书号的国际专业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六类期刊: 在一般专业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被收录在具有“ISBN”书号的国内专业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部分) 一类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科院) 二类期刊: 综合类:社会科学战线、文献(国家图书馆)、国外社会科学 哲学类:哲学研究(中国社科院哲学所)、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科院马列主义所)、自然辩证法通讯(中国科学院) 社会学类:社会学研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统计研究、人口研究、中国人口科学(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世界宗教研究(中国社科院宗教所)、民族研究 管理学类:中国行政管理、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管理(中国企业管理学会、国家经贸委) 政治学类:政治学研究(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求是、世界经济与政治 法学类:法学研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经济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世界经济(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中国工业经济 新闻、广播、电视、出版事业类:中国记者(新华社)、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广电部政策研究室)、编辑学报(中国科技期刊研究会) 图书、情报、档案学类:中国图书馆学报(中国图书馆学会)、大学图书馆学报(全国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图书情报工作、档案学通讯 科学研究类:科学学研究、自然科学史研究 教育学、心理学类: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研所)、心理学报(中国心理学会、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课程·教材·教法 体育类: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国体育科技(国家体委体育科研所) 语言学类:中国语文(中国社科院语言所)、语言文字应用 文学类:文艺研究、文学评论、文学遗产 外国语类: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语言所)、中国翻译(中国外文局编译研究中心) 艺术(含作品)类:中国音乐、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出版社)、美术(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栏)、美术研究、装饰 历史、考古类: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世界历史(世界历史杂志社)、中国史研究(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所) 党政管理类:中国行政管理、求是(中共中央) 三类期刊: 综合类: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交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月刊、文史哲 哲学类:自然辩证法研究(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辩证法、毛泽东思想研究 社会学类:中国统计、中国人才、人口与经济、人口与计划生育、世界民族 管理学类: 领导科学、中外管理、管理科学学报 政治学类:社会主义研究(教育部委托华中师大)、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中共编译局)、现代国际关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所)、青年研究 法学类: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中外法学(北京大学)、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学类:财政研究(中国财政学会)、统计研究、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科院经济所)、国际贸易问题、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成本会计)、税务研究(中国税务学会)、审计研究(中国审计学会)、金融研究(金融研究杂志社)、宏观经济管理(国家计委) 新闻、广播、电视、出版事业类:中国出版(国家新闻出版署)、编辑学刊(上海编辑学会)、现代传播、中国电化教育(中央电教馆)、电化教育研究 图书、情报、档案学类:图书馆杂志、情报学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档案学研究(中国档案学会) 科学研究类:中国软科学、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科研管理 教育学、心理学类:高等教育研究(武汉,中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华中理工大学)、中国高教研究(教育部中国高教学会)、教育理论与实践(山西省教科所)、中国教育学刊(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评论(福建教科所)、心理科学(中国心理学会)、学科教育、学前教育研究、中国特殊教育 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与科学 语言学类:语言研究、语文研究、古汉语研究、汉语学习 文学类:文艺理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理论与批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外国文学研究、中国文化研究(北京语言大学) 外国语类:外国语、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语大学)、现代外语 艺术(含作品)类:人民音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舞蹈(中国舞蹈家协会)、美术观察、中国书法(中国书法家协会理论栏)、中国摄影 历史、考古类:史学理论研究、史学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抗日战争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文物、旅游学刊(中国旅游学院、中国旅游局)、中共党史研究、史学月刊、考古与文物 党政管理类:高校理论战线(教育部)、财政研究(中国财政学会)、统计研究、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成本会计)、税务研究(中国税务学会)、审计研究(中国审计学会)、科技进步与对策 四类期刊: 上述一、二、三类学术期刊以外的中文核心期刊(须为专业学术、理论性刊物,并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为准,北京大学出版社)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五类期刊: 在一般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被收录在具有“ISBN”书号的国际专业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六类期刊: 在一般专业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被收录在具有“ISBN”书号的国内专业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学报一般分为专科学报,本科学报和核心学报三个级别。学报一般是以各个学校命名的,所以要分清到底是本科学报还是专科学报首先要弄明白这个学校是本科高校还是专科高校。一般专科学校比较好分别,名称无非是例如:某某职业/信息/建筑/技术学院或某某师范/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院等。确定核心期刊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项,其一主办机构的权威性,其二文章作者的权威性,其三,文章的被引用率及文献的半衰期。简单地说,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核心学报就是被评为核心期刊的学报。

1 低温工程  2 复合材料学报  3 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4 摩擦学学报  5 计量学报  6 传感技术学报  7 煤炭学报(中、英文版)  8 石油学报  9 钢铁(中、英文版)  10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中、英文版)  11 机械工程学报(中、英文版)  12 中国机械工程  13 仪器仪表学报  14 振动工程学报  15 兵工学报  16 工程热物理学报(中英文版)  17 内燃机学报  18 动力工程  19 内燃机工程  20 热力发电  21 太阳能学报  22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3 电力系统自动化  24 电工技术学报  25 电子学报(中、英文版)  26 光子学报  27 光电工程  28 通信学报  29 电子科学学刊  (改名为:电子与信息学报)  30 电信科学  31 微波学报  32 电路与系统学报  33 计算机学报(中、英文版)  34 自动化学报  35 软件学报  36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37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中、英 文版)  38 控制理论与应用  39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4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  41 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4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报 (英文版)  43 化工学报(中、英文版)  44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  45 高等学校化工学报(高校化学工程学报)(中、英文版)  46 燃料化学学报  47 纺织学报  48 中国食品学报  49 建筑结构学报  50 建筑学报  51 岩土工程学报  52 土木工程学报  53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54 城市规划  55 水利学报  56 水力发电学报  57 海洋工程  58 测绘学报  59 汽车工程  60 中国公路学报  61 中国环境科学  62 环境科学学报(中、英文版)  63 自然灾害学报  64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中、英文版)  65 宇航学报  66 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  67 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  这个是工学的,其中我们学校的公路在全国排名第一。  自然科学  1 中国科学(A-E辑)(中、英文版) 27 无机材料学报(中、英文版) 52 海洋学报  2 科学通报(中、英文版) 28材料研究学报(材 料 科 学 进 展) 53 海洋与湖沼  3 自然科学进展(中、英文版) 29 化学物理学报 54 经济地理  4 数学学报(中、英文版) 30 催化学报 55 地理学报  5 数学年刊(A、B辑) 31 化学学报(中、英文版)  56 遥感学报  6 应用数学学报 32 物理化学学报 57 生理学报  7 计算数学(中、英文版) 33 分析化学 58 遗传学报  8 数学进展 34 高分子学报(中、英文版) 59 动物学报  9 系统科学与数学 35 无机化学学报 60 植物学报(中、英文版)  10 高校应用数学学报 36 有机化学 61 生物物理学报  11 数学物理学报 37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英文版) 62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12 应用数学与力学(英文版) 38 中国稀土学报 63 微生物学报  13 力学学报(中、英文版) 39 中国化学快报(英文版) 64 实验生物学报  14 固体力学学报(中、英文版) 40 硅酸盐学报 65 细胞生物学杂志  15 空气动力学学报 41 天文学报 66 生态学报  16 航空学报 42 岩石学报 67 古生物学报  17 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英文版) 43 空间科学学报 68 植物分类学报  18 物理学报(中、英文版) 44 地球物理学报(中、英文版) 69 动物学研究  19 光学学报 45 地震学报 70 兽类学报  20 半导体学报 46 气象学报 71 生物工程学报  21 中国激光(中、英文版) 47 大气科学 72 生物多样性  22 金属学报(中、英文版) 48 地球化学 学报 73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3 声学学报 49 地质科学 74 遗传  24 高能物理与核物理(中、英文版) 50 地质学报(中、英文版) 75 中国应用生理学  25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英文版) 51 矿物学报 76 环境科学  26 中国物理快报(英文版)  这个是自然学科。

硅酸盐学报和硅酸盐通报有什么区别

硅酸盐通报不是sci的。硅酸盐学会的两个通报都没有被SCI收录,硅酸盐学报仅被EI收录,而硅酸盐通报连EI都没有收录。硅酸盐指的是硅、氧与其它化学元素结合而成的化合物的总称。它在地壳中分布极广,是构成多数岩石和土壤的主要成分。硅酸盐的结构由于其结构上的特点,种类繁多硅酸盐矿物的基本结构是硅――氧四面体。在这种四面体内,硅原子占据中心,四个氧原子占据四角。这些四面体,依着四面体,依着不同的配合,形成了各类的硅酸盐。硅酸盐结构众多、种类繁多:有岛状的橄榄石、层状的石英、环状的蒙脱石等。它们大多数熔点高,化学性质稳定,是硅酸盐工业的主要原料。硅酸盐制品和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科学研究及日常生活中。

中文化学化工核心期刊化学类核心期刊: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分析化学化学学报 化学通报 中国科学B辑,化学 物理化学学报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催化学报 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应用化学 高分子学报 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学报 分析实验室 色谱    冶金分析 分子催化 分析测试学报 化学物理学报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化学试剂 结构化学 化学研究与应用 化学进展化工核心期刊:化工学报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石油化工 硅酸盐学报 高分子学报 燃料化学学报 中国塑料 应用化学无机材料学报化学工程工程塑料应用 化工进展 现代化工 膜科学与技术 精细化工 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功能高分子学报 功能材料 塑料工业 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合成纤维工业 天然气化工C1,化学与化工 化学世界 现代塑料加工应用 日用化学工业 精细石油化工 离子交换与吸附 塑料科技 合成橡胶工业 橡胶工业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合成树脂及塑料 化工新型材料 新型炭材料 涂料工业 硅酸盐通报 塑料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煤炭转化 无机盐工业 过程工程学报

《耐材之窗》杂志是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与中国耐材之窗网共同主办的月刊,被指定为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首选杂志。杂志及时传递协会精神、提供行业政策、业界动态、发展统计资料等方面的信息,赢得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肯定与好评。你可以先到百度百科查一下,里面有杂志的相关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中国硅酸盐学会,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Ceramic Society,英文缩写为CCS。第二条本会是由中国硅酸盐(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技术工作者、单位和团体自愿结成,具有学术性、非营利性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民主办会精神,弘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崇尚科学,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团结广大硅酸盐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办事机构挂靠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邮政编码:10083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在硅酸盐领域内从事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二、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学术组织;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四、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音像、电子制品;五、举办科技成果及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六、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设立科技奖项,表彰、奖励科技成果和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科技工作者及学会工作人员;七、接受委托承担课题研究、项目评估、标准制定,成果鉴定、技术仲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任务;八、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九、依法兴办科技事业和其他实体,建立和运作基金会;十、完成政府部门和中国科协委托的任务。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和外籍会员。会员由本会办事机构发展和管理,亦可由本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硅酸盐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和专业领域内发展学生会员和普通会员并进行管理。第八条会员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具备相应条件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一、学生会员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含)以上成绩优良的学生。二、普通会员从事硅酸盐及其相关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二)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三)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或非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四) 从事管理工作,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五) 已毕业的学生会员。三、高级会员从事硅酸盐及其相关工作,取得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以及获得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在硅酸盐领域学术界、工程界做出重要贡献;(二) 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和本会科技奖;(三) 在国内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或著作;(四) 担任本会理事、专业分会或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五) 从事学会工作十年以上,对本会有重要贡献。四、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为终身荣誉称号,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审议批准,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对中国硅酸盐学科和技术发展及本会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人士;(二) 对中国友好,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外国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三) 曾担任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或省级学会、本会专业分会理事长(主任委员),任期届满者。五、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六、团体会员与硅酸盐(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队伍,愿参加本会活动,并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设计、教学(院、系)、生产、管理等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第九条入会程序一、个人会员(一) 学生会员和普通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或经本会授权的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批准并报本会登记备案。会员证由理事会授权机构统一制作,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颁发。(二) 高级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会两位高级会员介绍或本会办事机构、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推荐,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三) 外籍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本会两名高级会员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二、团体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由本会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和标牌。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 参加本会活动以及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优先、优惠得到本会有关学术资料;(五) 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高级会员除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一) 免费获得《硅酸盐学报》或《硅酸盐通报》一份;(二)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科技联谊活动;(三) 受本会委托,代表本会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活动。三、外籍会员(一) 优惠或免费得到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二) 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三) 可应邀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四、团体会员(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反映团体会员单位内本会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 获得本会活动计划、资料和信息,并参加有关活动的优先权;(四) 请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和相关服务,协助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举办科技培训班、讲座和报告会的优先权;(五) 定期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编辑、出版、发行的有关出版物和资料等;(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二)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三)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二、高级会员除履行普通会员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 为学会建立人才库提供个人技术简历,并按本会要求定期进行更新;(二) 承担本会委托的适于高级会员的工作。三、外籍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二) 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推荐专家来华进行学术交流;(三) 按规定缴纳会费。四、团体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本条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二)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并组织本单位会员及科技人员开展学会工作;(三) 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四) 协助本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继续教育、咨询和编辑、出版等活动;(五) 经本会授权,在本单位协助本会发展和管理学生会员、普通会员;(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二条会员管理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可由本会授权省级学会、本会专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协助本会管理;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外籍会员和团体会员由本会管理。二、本会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至6月份。会费标准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活动或1年不缴纳会费、经本会提示后半年内仍不缴纳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四、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会员触犯刑律,会籍自动取消。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决定本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名额分配由上届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会员代表由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和有关单位推荐产生,下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十九条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本会实际工作的硅酸盐领域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的管理人员。理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理事会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单位理事。理事在任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理事工作时,原推选单位可提出更换要求。常务理事会可批准理事的更换或增补。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等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当选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曾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授予本会名誉理事长或聘为本会顾问等荣誉称号。第二十三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理事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必要时可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理事长的主要职责: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为履行。第二十六条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和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立由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领导成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第二十九条根据学术活动的需要,本会设立若干专业分会作为理事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开展本专业领域内的活动。分会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有明确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并应明确承诺对分会活动给予充分支持。分会办事机构必须与挂靠单位在同一城市。二、不得另订章程,不得另设分支机构。除经理事会授权,在少数特定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场合使用冠以“中国”的英文名称外,分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中、英文字样。三、领导成员由分会理事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前应取得本会同意,选举后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四、积极开展活动,一般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活动。分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报中国科协备案,到民政部登记或注销。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硅酸盐科技工作者集中的地、市、县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同级科协和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地方硅酸盐学会,批准后报本会备案。本会与地方硅酸盐学会之间为业务指导关系。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中国科协和政府拨款;三、境内外个人、团体、单位的资助和捐赠;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常务理事会领导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五条本会办事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经费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科协审查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五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会会徽为圆形,硅氧四面体和火焰两个图案作为会徽的主题居于中心位置,会徽背景为地球,上方为本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本会的英文名称,火焰下方的阿拉伯数字“1945”,表示本会前身中国陶学会的创建年份。第四十八条本章程于2004年12月18日经本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备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硅酸盐通报和硅酸盐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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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化学化工核心期刊化学类核心期刊: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分析化学化学学报 化学通报 中国科学B辑,化学 物理化学学报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催化学报 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应用化学 高分子学报 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学报 分析实验室 色谱    冶金分析 分子催化 分析测试学报 化学物理学报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化学试剂 结构化学 化学研究与应用 化学进展化工核心期刊:化工学报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石油化工 硅酸盐学报 高分子学报 燃料化学学报 中国塑料 应用化学无机材料学报化学工程工程塑料应用 化工进展 现代化工 膜科学与技术 精细化工 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功能高分子学报 功能材料 塑料工业 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合成纤维工业 天然气化工C1,化学与化工 化学世界 现代塑料加工应用 日用化学工业 精细石油化工 离子交换与吸附 塑料科技 合成橡胶工业 橡胶工业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合成树脂及塑料 化工新型材料 新型炭材料 涂料工业 硅酸盐通报 塑料 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煤炭转化 无机盐工业 过程工程学报

《耐材之窗》杂志是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与中国耐材之窗网共同主办的月刊,被指定为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首选杂志。杂志及时传递协会精神、提供行业政策、业界动态、发展统计资料等方面的信息,赢得了业内人士的一致肯定与好评。你可以先到百度百科查一下,里面有杂志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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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报主页线投稿或者邮寄北京市海淀区三河路11号 《硅酸盐报》编辑室 邮 编: 100831感觉提问主意不是很清晰建议查下资料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中国硅酸盐学会,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Ceramic Society,英文缩写为CCS。第二条本会是由中国硅酸盐(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技术工作者、单位和团体自愿结成,具有学术性、非营利性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民主办会精神,弘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崇尚科学,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团结广大硅酸盐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办事机构挂靠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邮政编码:10083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在硅酸盐领域内从事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二、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学术组织;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四、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音像、电子制品;五、举办科技成果及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六、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设立科技奖项,表彰、奖励科技成果和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科技工作者及学会工作人员;七、接受委托承担课题研究、项目评估、标准制定,成果鉴定、技术仲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任务;八、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九、依法兴办科技事业和其他实体,建立和运作基金会;十、完成政府部门和中国科协委托的任务。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和外籍会员。会员由本会办事机构发展和管理,亦可由本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硅酸盐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和专业领域内发展学生会员和普通会员并进行管理。第八条会员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具备相应条件者,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一、学生会员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含)以上成绩优良的学生。二、普通会员从事硅酸盐及其相关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二)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三)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或非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四) 从事管理工作,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五) 已毕业的学生会员。三、高级会员从事硅酸盐及其相关工作,取得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以及获得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在硅酸盐领域学术界、工程界做出重要贡献;(二) 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和本会科技奖;(三) 在国内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或著作;(四) 担任本会理事、专业分会或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五) 从事学会工作十年以上,对本会有重要贡献。四、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为终身荣誉称号,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理事会审议批准,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对中国硅酸盐学科和技术发展及本会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人士;(二) 对中国友好,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外国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三) 曾担任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或省级学会、本会专业分会理事长(主任委员),任期届满者。五、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六、团体会员与硅酸盐(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队伍,愿参加本会活动,并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设计、教学(院、系)、生产、管理等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第九条入会程序一、个人会员(一) 学生会员和普通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或经本会授权的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批准并报本会登记备案。会员证由理事会授权机构统一制作,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颁发。(二) 高级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会两位高级会员介绍或本会办事机构、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推荐,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三) 外籍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本会两名高级会员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二、团体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由本会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和标牌。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 参加本会活动以及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优先、优惠得到本会有关学术资料;(五) 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高级会员除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一) 免费获得《硅酸盐学报》或《硅酸盐通报》一份;(二)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科技联谊活动;(三) 受本会委托,代表本会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活动。三、外籍会员(一) 优惠或免费得到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二) 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三) 可应邀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四、团体会员(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反映团体会员单位内本会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 获得本会活动计划、资料和信息,并参加有关活动的优先权;(四) 请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和相关服务,协助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举办科技培训班、讲座和报告会的优先权;(五) 定期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编辑、出版、发行的有关出版物和资料等;(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二)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三)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二、高级会员除履行普通会员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 为学会建立人才库提供个人技术简历,并按本会要求定期进行更新;(二) 承担本会委托的适于高级会员的工作。三、外籍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二) 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推荐专家来华进行学术交流;(三) 按规定缴纳会费。四、团体会员(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本条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二)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并组织本单位会员及科技人员开展学会工作;(三) 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四) 协助本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继续教育、咨询和编辑、出版等活动;(五) 经本会授权,在本单位协助本会发展和管理学生会员、普通会员;(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二条会员管理一、学生会员、普通会员可由本会授权省级学会、本会专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协助本会管理;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外籍会员和团体会员由本会管理。二、本会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至6月份。会费标准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活动或1年不缴纳会费、经本会提示后半年内仍不缴纳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四、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会员触犯刑律,会籍自动取消。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决定本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名额分配由上届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会员代表由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分会和有关单位推荐产生,下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十九条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本会实际工作的硅酸盐领域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的管理人员。理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理事会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单位理事。理事在任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理事工作时,原推选单位可提出更换要求。常务理事会可批准理事的更换或增补。第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等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当选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曾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授予本会名誉理事长或聘为本会顾问等荣誉称号。第二十三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理事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必要时可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但应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理事长的主要职责: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为履行。第二十六条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和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立由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领导成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第二十九条根据学术活动的需要,本会设立若干专业分会作为理事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开展本专业领域内的活动。分会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有明确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并应明确承诺对分会活动给予充分支持。分会办事机构必须与挂靠单位在同一城市。二、不得另订章程,不得另设分支机构。除经理事会授权,在少数特定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场合使用冠以“中国”的英文名称外,分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中、英文字样。三、领导成员由分会理事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前应取得本会同意,选举后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四、积极开展活动,一般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活动。分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报中国科协备案,到民政部登记或注销。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硅酸盐科技工作者集中的地、市、县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同级科协和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地方硅酸盐学会,批准后报本会备案。本会与地方硅酸盐学会之间为业务指导关系。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中国科协和政府拨款;三、境内外个人、团体、单位的资助和捐赠;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常务理事会领导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五条本会办事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经费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和任意调拨。本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科协审查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五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会会徽为圆形,硅氧四面体和火焰两个图案作为会徽的主题居于中心位置,会徽背景为地球,上方为本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本会的英文名称,火焰下方的阿拉伯数字“1945”,表示本会前身中国陶学会的创建年份。第四十八条本章程于2004年12月18日经本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备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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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酸盐学报是什么级别的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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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酸盐学报和硅酸盐通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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