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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期刊官网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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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的整体性安排,具有战略性、整体性、约束性、引导性等基本特性,是其他各类空间性规划的上位规划,是国土空间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区域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涉及空间要素的其他总体规划都应纳入或整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再单独进行编制。2)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国土空间的某一方面或某一个特定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如生态保育规划、交通港口规划、水利工程规划、国土整治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又是总体规划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对总体规划的某个重点领域所做的补充和深化,具有针对性、专一性和从属性。它具体可以区分为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区域性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规划、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专项规划是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3)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具体地块用途、强度、空间环境和各项工程建设所做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具有微观性和地方性,范围一般比较小,直接服务于具体项目。一般来说,详细规划具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的各类用地指标调整方案,明确的工程布置或综合措施方案,明确的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保障。其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即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即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即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即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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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出版社,2019)。国土空间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普遍关注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是否影响发展的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强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拉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的差距。国家要缩小的差距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以及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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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试行,国土空间规划专题范围已经逐渐清晰。《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各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如国土空间目标战略、城镇化趋势、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人口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提升、基础设施与资源要素配置、历史文化传承和景观风貌塑造、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等。另外,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规院)在《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中也对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进行了说明,题主想深入了解可以去查阅深规院的《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我的答案你高兴吗?高兴请采纳

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基础在于依托权威的地图数据支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2019年的最后一天,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虽然说承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但是国土空间规划对单位综合实力要求很高,深圳城市规划院、中规院等大规划院依然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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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现战略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2 提高科学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量水而行,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3 加强协调性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4 注重操作性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要点。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要求。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提出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包括五级(国家/省/市/县/镇)三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成果的要求各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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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试行,国土空间规划专题范围已经逐渐清晰。《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指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各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如国土空间目标战略、城镇化趋势、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人口产业与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提升、基础设施与资源要素配置、历史文化传承和景观风貌塑造、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等。另外,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规院)在《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中也对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进行了说明,题主想深入了解可以去查阅深规院的《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手册》。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对我认可和支持

《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出版社,2019)。国土空间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普遍关注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是否影响发展的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强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拉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的差距。国家要缩小的差距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以及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

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的整体性安排,具有战略性、整体性、约束性、引导性等基本特性,是其他各类空间性规划的上位规划,是国土空间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区域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涉及空间要素的其他总体规划都应纳入或整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再单独进行编制。2)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国土空间的某一方面或某一个特定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如生态保育规划、交通港口规划、水利工程规划、国土整治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又是总体规划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对总体规划的某个重点领域所做的补充和深化,具有针对性、专一性和从属性。它具体可以区分为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区域性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规划、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专项规划是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3)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具体地块用途、强度、空间环境和各项工程建设所做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具有微观性和地方性,范围一般比较小,直接服务于具体项目。一般来说,详细规划具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的各类用地指标调整方案,明确的工程布置或综合措施方案,明确的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保障。其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即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即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即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即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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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汇报江苏省杨卅市江都区国士局拘压我的建房土地证和房产证至今己有24年迟迟不发、因因为邻居在建房房时没有按政府批文办事明确规定先拆旧房后建新房他不但不拆还找J多名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上下一条线有国土局副局长代头揑兆是非篡改伪造假土地证党案把把我的东西长从11、60米减少到到10、50米把对方的从11、60米增加加到14、30米包括违建巷道都批给他土地确权权24年中我上访J多次国土资源部也写了多次次信省国土厅我也去了省厅也下了批文必须批文办事发发11、60土地证可江都国土局仍然万万彩钠万搬无奈今天上网请国土资源部下令严挌执法关注处理谢谢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由国家、省、地(市)、县(市)、乡(镇)五级组成。其中,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精准扶贫扶持我家养了几头牛,由于牛舍不能采光,又窄小。我刚准备在自己家住宅外建一80多平的牛棚,被乡国土所以违建叫停,还说违反了园家土地法3,4条,我也搞不懂,签字又案手印。我总觉得精准扶贫我们养殖,土地局又不让建牛棚,这太矛盾了吧,我们还该怎么养殖发展呢?

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的整体性安排,具有战略性、整体性、约束性、引导性等基本特性,是其他各类空间性规划的上位规划,是国土空间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区域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涉及空间要素的其他总体规划都应纳入或整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再单独进行编制。2)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国土空间的某一方面或某一个特定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如生态保育规划、交通港口规划、水利工程规划、国土整治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又是总体规划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对总体规划的某个重点领域所做的补充和深化,具有针对性、专一性和从属性。它具体可以区分为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区域性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规划、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专项规划是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3)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局部地区具体地块用途、强度、空间环境和各项工程建设所做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具有微观性和地方性,范围一般比较小,直接服务于具体项目。一般来说,详细规划具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的各类用地指标调整方案,明确的工程布置或综合措施方案,明确的工程投资概算和资金保障。其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即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即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即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即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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