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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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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怎么写

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当然要充实,但形式也不可不讲究,文字表达要精炼、确切,语法修辞要合乎规范,句子长短要适度。特别应注意的是,一定要采用医学科技语体,用陈述句表达,减少或避免感叹、抒情等语句以及俗言俚语,也不要在论文的开头或结尾无关联系党政领导及其言论或政治形势。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对于篇幅较长的论文,也要部分一气呵成,中途不要停顿,这样写作效果较好。

1、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监管;2、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作用以及意义;3、当今互联网金融监管形式内容及可能的变化;4、以后的发展走势;5、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意见及可能性补救(自己意见)

互联网金融监管文献怎么写

这个很好写的,自己多去网上了解了解根本没什么问题的,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1、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监管;2、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作用以及意义;3、当今互联网金融监管形式内容及可能的变化;4、以后的发展走势;5、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意见及可能性补救(自己意见)

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很ok,结合热点吧,现在网贷平台,多如牛毛,泥沙混杂。之前的裸贷、校园高利贷坑了多少大学生,你这个论点蛮不错的,起码资料好收集、详细论述下之间的因果得失,过了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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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文献综述怎么写

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一、文献综述概述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综述的目的是反映某一课题的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从其历史到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都要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评论。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为选题和开题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文献综述的格式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对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做出预测。三、文献综述规定 为了使选题报告有较充分的依据,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之前作文献综述。 在文献综述时,研究生应系统地查阅与自己的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文献。通常阅读文献不少于30篇 在文献综述中,研究生应说明自己研究方向的发展历史,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等。 文献综述要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简练。 资料运用恰当、合理。文献引用用方括号"[ ]"括起来置于引用词的右上角。 文献综述中要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鼓励研究生多发现问题、多提出问题、并指出分析、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以上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金融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金融的特征: 金融是信用交易。(1)信用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互联网金融监管文献

金融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金融的特征: 金融是信用交易。(1)信用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这个很好写的,自己多去网上了解了解根本没什么问题的,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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