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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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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有可能,网上的假的太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理由:公安届的最高学府,警校中的清华北大优秀的生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当之无愧的成为警校中的老大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理由:扎根东北,有着国内最好的警犬和侦查专业在冰天雪地里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只为了保家卫国用东北话就是纯爷们~!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理由:直属铁道部,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铁道警察,为祖国的铁道运输做出巨大贡献地处河南,人称警校中的少林寺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理由:培养出一群铁骨铮铮的硬汉,把自己的青春留在了不见天日的深山老林,热血洒向了丛山峻岭 广东警官学院理由:地处开放发达的广东,自然是财大气粗,拥有良好的硬件设施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的高犯罪率是该校就业率的有力保证 云南警官学院理由: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 山东警察学院理由:在合并了省内的几个警察学校之后,实力大涨,成功的成为了国内不多的本科院校之一近来请到了美国警界华裔最高警官李昌珏成为该校荣誉教授,更是实力的体现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理由:首都人民的警校,为首都人民的安定繁荣,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理由:大量的投资使该校校园环境优美,高居不下的录取分数线和高居不下的就业率成正比 湖北警官学院理由:该校的学生在近年的全国性散打比赛中,频频取得优秀的成绩放眼华中,独领风骚 1江苏司法警校2江西司法警校3中央司法警校4司法警校5河南司法警校6浙江司法警校7广州司法警校8天津司法警校9湖南司法警校10乌鲁木齐司法警校11江苏省司法警校12郑州司法警校13镇江司法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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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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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我们沈阳的中国刑警学院了!高分的话还可以考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我是辽宁人我知道的还有比较好的就是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辽警也要叫他大连警官的,中国刑警学院隶属与公安部,我也警校的但没有他们的好,像我的就隶属于省公安厅!跟你说实话不论哪个专业不论你学的好不好,要想吃警察这碗饭你没钱没人真不行!!如果在这方面有关系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像我身边全是警察亲戚朋友同学。关于这些对学生的要求你可以去他们的网站看看!这里有他们的招生简章!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希望我能帮到你!

截至2014年,该校拥有物证分析、DNA提取、气相色谱、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电子取证、公安数字技术等53个校内实验室,有省级科研基地1个。 省级科研基地:湖南省公安理论与公共安全研究基地校级实验室: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侦查对策研究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恐怖犯罪对策研究所、计算机取证研究所、警务射击研究所、警察公共关系研究所、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研究所、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等 ●图书资源截至2009年8月,学校有纸质藏书12万册,生均7册,中外文报纸、期刊1548种。 ●学术期刊1989年创刊的《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是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警察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律公安类学术理论刊物(双月刊),A4开本。有当代中国农村法治、警学高峰论坛、刑事法学、法制长廊、侦查探索、警学研究、治安纵横、刑事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教育等栏目。该刊系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入网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据化期刊群”入网期刊。

①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6(4),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板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④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毕业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经学院推荐,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选择录用。 2006年招生专业设置侦查学(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方向、涉外警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法医学;信息安全;警犬技术。 2006年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北京:理科426;上海:理科427;江苏:理科509;广东:理科590;河南:理科531;四川:理科481;天津:理科457、文科465 河北:理科529、文科526;山西:理科514、文科508;内蒙古:理科481、文科488;辽宁:理科495、文科535;吉林:理科469、文科461;安徽:理科491、文科523;福建:理科514、文科504;江西:理科519、文科495;山东:理科562、文科542;湖北:理科528、文科526;湖南:理科514、文科530;广西:理科557、文科611;海南:理科538、文科566;贵州:理科411、文科474;云南:理科402、文科466;西藏:理科248、文科468;重庆:理科470、文科565;陕西:理科435、文科478;甘肃:理科458、文科514;宁夏:理科419、文科458;浙江:理科531、文科544;新疆:理科326、文科491;黑龙江:理科495、文科506;青海:理科311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专业较好。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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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通可能会有别的原因 等等看在打

1、1996年5月,“浅析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行政法制》,独撰2、1996年12月,“刑事技术的发展与展望”,《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1997年4月,“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二作者4、1997年6月,“浅析毒品犯罪”,《行政法制》,第二作者5、1999年6月,“刑事侦查的一个全新领域”,《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6、2000年12月,“从沉默权看刑侦工作中几个理念的转变”,《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第1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7、2001年1月,“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及其侦查策略研究”,《现代侦查研究》(第2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8、2002年6月,“论入世后我国刑侦工作的发展趋势”,《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9、2002年9月,“从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看刑事办案质量的提高”,《侦查论坛》(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0、2002年12月,“公安警察院校课程质量与公安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简论”,《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1、2002年12月,“中外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比研究”,《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独撰12、2002年12月,“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二作者13、2003年10月,“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黑龙江对外经贸》,独撰14、2004年4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北京市第七届侦查学会年会文集), 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5、2004年4月,“对‘点警制’的回顾与理性思考”,《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16、2004年4月,“论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4月,“侦查人员‘口供情结’反思”,《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8、2004年5月,“从一起存疑不起诉案件看基层刑事办案质量的现状”,《诉讼法判解》(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独撰19、2004年6月,“借鉴国外警察教育体系 完善我国公安法学教育”,《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0、2004年10月,“论程序分流制度在侦查中的构建”,《贵州警院学报》,独撰21、2004年10月,“刑事执法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评析”,《侦查学论丛(第五卷)》(第5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2、2004年10月,“浅析刑警出庭作证”,《法商研究》(2004专号),独撰23、2004年10月,“侦查学与相关学科比较教学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4、2005年1月,“刑事侦查中的程序分流制度研究”,《政法学刊》,独撰25、2004年12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辽宁警专学报》,独撰26、2005年5月,“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之驳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9月,“侦查行为可诉性机制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7-80107-803-9,独撰28、2005年10月,“论侦查与新闻自由”,《侦查论丛》(第六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29、2005年11月,“论“控制下交付”在反腐败案件中的应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0、2005年10月,“无名尸体案件的特点及侦查方法”,《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391、42-1743/D,独撰31、2006年4月,“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1671-0975、42-1563/F,第一作者32、2006年4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江西公专学报》,独撰33、2006年4月,“三国时期曹魏、东吴的秘密警察”,《警史钩沉》(内刊),独撰34、2006年7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的价值评析”,《江汉论坛》,1003-854X、42-1018/C,独撰35、2006年7月,“浅析我国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1672-433X、42-1704/C,独撰36、2006年7月,“论侦查程序中的侦辩平衡关系”,《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7-81109-440-1/D419,独撰37、2006年8月,“明朝特别警察制度——厂卫的研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931、42-1743/D,独撰38、2006年11月,“人文视角下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7-5430-3568-5,独撰39、2006年12月,“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内刊)](二等奖),第二作者40、2007年第2期,“我国警察权力与权威关系之探究”,《 政治与法律 》(法律类核心期刊),P133-P137,ISSN1005-9512,CN31-1106/D,第二作者41、2007年第3期,“我国警察执法权威消减之困境与出路”,《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42、2007年第4期,“论双语教学在公安专业课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ISSN1008-7427,CN42-1556/G4,独撰43、2007年7月,“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ISSN1672-433X、CN42-1704/C,独撰44、2007年公安教育专辑,“CSI效应的争议及对侦查教学的影响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7575,CN42-1283/D,独撰45、2007年八月中旬刊,“商业监视系统的程序法视角研究”,《商场现代化》,核心期刊,ISSN1006-3102、CN11-3518/TS,独撰46、2007年第11期(中旬刊),“股市带头大哥案件的定罪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ISSN1009-0592、CN53-1095/D,独撰47、2008年第6期,“抗震救灾中的警务临战处置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48、2009年第2期,Comparison on Police Edu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Britain,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1911-2017,February 2009,独撰作家

①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6(4),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板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④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毕业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经学院推荐,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选择录用。 2006年招生专业设置侦查学(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方向、涉外警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法医学;信息安全;警犬技术。 2006年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北京:理科426;上海:理科427;江苏:理科509;广东:理科590;河南:理科531;四川:理科481;天津:理科457、文科465 河北:理科529、文科526;山西:理科514、文科508;内蒙古:理科481、文科488;辽宁:理科495、文科535;吉林:理科469、文科461;安徽:理科491、文科523;福建:理科514、文科504;江西:理科519、文科495;山东:理科562、文科542;湖北:理科528、文科526;湖南:理科514、文科530;广西:理科557、文科611;海南:理科538、文科566;贵州:理科411、文科474;云南:理科402、文科466;西藏:理科248、文科468;重庆:理科470、文科565;陕西:理科435、文科478;甘肃:理科458、文科514;宁夏:理科419、文科458;浙江:理科531、文科544;新疆:理科326、文科491;黑龙江:理科495、文科506;青海:理科311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专业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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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成立中的地位》:发表于陈明华主编《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死刑存废的思考》:载于杜发权主编:《法学学理初探与构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试析刑事证据的证明能力和体系标准》:载于《法律科学》2003年11月刊;《论价格违法行为的犯罪化》:载于吴明童主编《学术高峰论坛》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5、《和谐社会与刑事政策初论》,载于赵秉志主编:《和谐社会与刑事政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 王振 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理念、理论与制度[J] 前沿 2011(05) [2] 王振 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逻辑与路径之检视[J] 学园 2011(03) [3] 王振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路径之探寻[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05) [4] 王振 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问题之省思[J] 政法学刊 2011(06) [5] 王振 现代大学制度之内生自治系统略论——以软法为视角[J] 职教论坛 2011(17) [6] 王振 走出保护与惩罚之间的迷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再检视[J]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2) [7] 王振 通往权益平衡保护的刑事法之进路[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8] 王振 刑事被害人人权保护的三维考量[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9] 王振,武立松 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J]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2) [10] 王振 我国注册会计师犯罪与刑事责任探究[J] 财政监督 2009(12) [11] 王振 社区矫正性质之诘问与反思[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4) [12] 王振 反思与重构——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外部法律环境论[J]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6) [13] 王振,唐子艳 权益平衡保护的技术分析与法理思考——以刑民交叉案件为切入点[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9(06) [14] 王振,唐子艳 刑民交叉案件中权益平衡保护的法理反思[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6) [15] 董邦俊,王振 风险社会中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01) [16] 王振 社区矫正制度之省思[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1) [17] 王振 对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理论追寻[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0(01) [18] 王振 道德的救赎:“见危不救”现象的刑法学检视[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2) [19] 王振 坚守与超越: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理论之流变[J] 法学论坛 2010(04) [20] 王振 风险刑法中的抽象危险犯之检讨[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4) [21] 王振,董邦俊 刑事司法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讨[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12) [22] 王振 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初论[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7(01) [23] 王振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根据简论[J] 法制与社会 2007(06) [24] 王振,张慧 构建和谐社会与刑罚制度改革探微[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7(05) [25] 王振 刑罚目的的新思维:积极一般预防[J]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2) [26] 王振 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之检视[J]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2) [27] 王振 安全刑法:和谐社会中的刑法新面貌[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3) [28] 王振,董邦俊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回应[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8(03) [29] 杨光庆,王振 和谐的中国古代刑法[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9) [30] 王振 高校安全事故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论纲[J] 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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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5月,“浅析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行政法制》,独撰2、1996年12月,“刑事技术的发展与展望”,《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1997年4月,“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二作者4、1997年6月,“浅析毒品犯罪”,《行政法制》,第二作者5、1999年6月,“刑事侦查的一个全新领域”,《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6、2000年12月,“从沉默权看刑侦工作中几个理念的转变”,《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第1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7、2001年1月,“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及其侦查策略研究”,《现代侦查研究》(第2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8、2002年6月,“论入世后我国刑侦工作的发展趋势”,《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9、2002年9月,“从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看刑事办案质量的提高”,《侦查论坛》(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0、2002年12月,“公安警察院校课程质量与公安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简论”,《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1、2002年12月,“中外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比研究”,《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独撰12、2002年12月,“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二作者13、2003年10月,“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黑龙江对外经贸》,独撰14、2004年4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北京市第七届侦查学会年会文集), 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5、2004年4月,“对‘点警制’的回顾与理性思考”,《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16、2004年4月,“论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4月,“侦查人员‘口供情结’反思”,《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8、2004年5月,“从一起存疑不起诉案件看基层刑事办案质量的现状”,《诉讼法判解》(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独撰19、2004年6月,“借鉴国外警察教育体系 完善我国公安法学教育”,《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0、2004年10月,“论程序分流制度在侦查中的构建”,《贵州警院学报》,独撰21、2004年10月,“刑事执法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评析”,《侦查学论丛(第五卷)》(第5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2、2004年10月,“浅析刑警出庭作证”,《法商研究》(2004专号),独撰23、2004年10月,“侦查学与相关学科比较教学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4、2005年1月,“刑事侦查中的程序分流制度研究”,《政法学刊》,独撰25、2004年12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辽宁警专学报》,独撰26、2005年5月,“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之驳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9月,“侦查行为可诉性机制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7-80107-803-9,独撰28、2005年10月,“论侦查与新闻自由”,《侦查论丛》(第六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29、2005年11月,“论“控制下交付”在反腐败案件中的应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0、2005年10月,“无名尸体案件的特点及侦查方法”,《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391、42-1743/D,独撰31、2006年4月,“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1671-0975、42-1563/F,第一作者32、2006年4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江西公专学报》,独撰33、2006年4月,“三国时期曹魏、东吴的秘密警察”,《警史钩沉》(内刊),独撰34、2006年7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的价值评析”,《江汉论坛》,1003-854X、42-1018/C,独撰35、2006年7月,“浅析我国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1672-433X、42-1704/C,独撰36、2006年7月,“论侦查程序中的侦辩平衡关系”,《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7-81109-440-1/D419,独撰37、2006年8月,“明朝特别警察制度——厂卫的研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931、42-1743/D,独撰38、2006年11月,“人文视角下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7-5430-3568-5,独撰39、2006年12月,“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内刊)](二等奖),第二作者40、2007年第2期,“我国警察权力与权威关系之探究”,《 政治与法律 》(法律类核心期刊),P133-P137,ISSN1005-9512,CN31-1106/D,第二作者41、2007年第3期,“我国警察执法权威消减之困境与出路”,《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42、2007年第4期,“论双语教学在公安专业课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ISSN1008-7427,CN42-1556/G4,独撰43、2007年7月,“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ISSN1672-433X、CN42-1704/C,独撰44、2007年公安教育专辑,“CSI效应的争议及对侦查教学的影响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7575,CN42-1283/D,独撰45、2007年八月中旬刊,“商业监视系统的程序法视角研究”,《商场现代化》,核心期刊,ISSN1006-3102、CN11-3518/TS,独撰46、2007年第11期(中旬刊),“股市带头大哥案件的定罪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ISSN1009-0592、CN53-1095/D,独撰47、2008年第6期,“抗震救灾中的警务临战处置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48、2009年第2期,Comparison on Police Edu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Britain,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1911-2017,February 2009,独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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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是一份综合性公安学术理论期刊,立足公安学术前沿,着眼公安实践,加强公安理论探索,属于全国公安学术名刊,在政法类期刊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积聚了一批学术名家作者群,本刊很多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和摘登。

【摘要】当前幼儿园虐待儿童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反思和思考,虐待儿童的行为,会对幼儿的身心发展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分析幼儿教师虐待儿童的原因,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对于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分析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关键词】教师;虐童;对策一、幼儿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原因(一)工作压力大幼儿园教师不仅要完成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工作任务,还要担负起照顾幼儿的保育任务。幼儿园教师都是每天早上7:30上班,下午6:00才下班,工作时间长达将近11个小时,在下班后都表示什么都不去想,动都不想动。在幼儿园里,生怕孩子有什么闪失,时刻需要监视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心理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巨大的心里压力导致幼儿教师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二)工资待遇低大部分幼儿园教师认为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太低,而且合同制教师和在编老师的工资待遇差距较大,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教师对待幼儿的态度,很多教师抱着可干可不干的态度去完成保育和教育任务,影响到了保育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三)部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不高幼儿园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以后才能走上工作岗位。然而当前幼儿园教师队伍当中教师学历水平不高,大部分都是大专学历水平,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许多教师在保育和教育工作中不能将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去。(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幼儿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前幼儿园屡屡出现的虐待儿童的现象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有着相当大的关系。每当出现虐待儿童事件以后,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大部分当事人就是被所在幼儿园开除而已,这样的处理结果能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二、幼儿教师虐待儿童行为的对策分析(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内关于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有几部,但是这些法律规范里针对虐待儿童行为的处理的规定非常少,一些规定比较模糊,处罚的措施不明确或者是处罚的程度太轻,不能从根本上去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西方的许多发达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法律已经十分的健全,国内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同时结合自己国家的真实情况,制定切实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二)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目前幼儿园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差距较大,两者相差的一倍还要多,应该大力提高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的提高解决了教师的后顾之忧,能够调动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幼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幼儿教学,同时也能把职业道德素质高,专业能力扎实的幼儿教师留在幼儿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三)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幼儿园要经常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工作,给教师培训的机会,让幼儿园教师及时吸收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可以把教育培训工作和教师工资待遇、职称的评定结合起来,调动全体教师继续学习的积极性。培训教育的工作切忌流于形式,可以采取参观、一对一解答、示范园引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从解决幼儿园教师遇到的实际问题入手,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院校应该把学生道德素质纳入到毕业成绩的考核标准当中去,开展相关的职业道德课程,促进学生道德水平的提高。幼儿园也应当在教师道德水平的提高方面做出努力,经常开展优秀教师的学习感悟活动,同时将幼儿教师师德纳入到幼儿园的绩效考核当中去,也可以拿出专项的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师德素质较高的老师,建立相应的物质奖励机制,多方面提高幼儿教师的道德素质。(五)幼儿教师自身方面的努力教师职业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当今社会的发展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幼儿园教师应该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把教育事业当成是自己的事业,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不断的钻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道德素质,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园丁。参考文献:[1]皮艺军“虐童”浅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01)[2]李梅幼儿园“虐童”事件探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02)作者:于立新 郭庚健 单位: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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