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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基础知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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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初中物理电学计算解题探讨初中物理电学计算是整个初中物理知识的一个重难点学好电学计算对学生的逻辑思维,审题等都有提升培养了学生的创造和创新能力,对以后更高层次的电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关键词] 计算 串并联电路 公式 解题思路 初中物理电学计算是整个初中物理知识的一个重难点,也是中考考查的重点内容。学生拿到这类题目后往往觉得无从下手,其实学生只要具备相关知识,做好足够的准备工作,而后理清思路,则可解决该题。那么如何才能顺理成章的确解决问题和攻破这个重难点呢?下面将谈一点我不成熟的解题思路和大家一起分享。一、 认真审题首先要在脑海里清晰的呈现U、I、R这三者在串、并联电路中各自的特点在串联电路中:I=I1=I2=I3、U=U1+U2+U3、R=R1+R2+R3,在并联电路中:I=I1+I2+I3、U=U1=U2=U3、1/R=1/R1+1/R2+1/R3。要掌握电功、电功率和焦耳定律的基本计算公式和导出公式,并且要知道导出公式的使用范围,即导出公式使用于纯电阻电路中(在纯电阻电路中Q=W)。其次要认真阅读并分析题目,找出题目中所述电路的各种状态。没有电路图的要画出相应的电路图。根据开关的闭合及断开情况或滑动变阻器滑片的位置情况得出题目中电路共有几种状态,画出每种状态下的等效电路图。在分析电路时如果电路有电压表,则先认为电压表处于断路状态,再分析电路的串并联,然后看电压表和谁并联则测谁的电压。二、 解答计算1、 找电源及电源的正极。2、 看电流的流向。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电路中的电流表和开关要视为导线,电压表视为断路(开路);(2)要注意各个电键当前是处于那种状态;(3)如果电流有分支,要注意电流是在什么地方开始分支,又是在什么地方汇聚。3、 判断电路的联接方式。一般分为串联和并联,但有些电路是串并、联的混联电路。若不是串联的,一定要理清是哪几个用电器并联,如果还是混联的,还要分清是以串联为主体的混联电路,还是以并联为主体的混联电路。4、 若电路中连有电压表和电流表,判断它们分别是测什么地方的电压和电流强度。5、 找出已知量和未知量,利用电学中各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电路特点;欧姆定律;电功和电功率相关表达式;焦耳定律。然后利用这些关系和已知条件相结合的的方法求解。在求解的过程中,用不着把每一个物理量都求出来,要根据所给的已知物理量找一种最简单的解题方法。很明显可以看出: 我们要熟练解答电学问题就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物理知识。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问题在每一种状态下并不能直接求出计算结果,这时要把两种或更多种状态结合起来,找出各个关系图中相等的物理量,列方程或列方程组去计算。以下对某些题型的解法做详细的说明和解答:例1、如下图所示,电源电压保持不变,R1=8Ω,R2=7Ω,当闭合开关S时,电压表的示数为4V,则电源电压为多少? 一、审题看题目后,本电路是串联电路,闭合开关,电路只有一种状态,电压表测R1两端的电压。二、联想相关公式及结论根据题意用到串联电路中I=I1=I2=I3,U=U1+U2+U3的特点和欧姆定律公式(I=U/R)去计算。三,解答计算 已知:R1=8Ω,R2=7Ω,U1=4V 求:电源电压U = ?解:当开关闭合时:夹在R1两端的电压U1=4V。则: 根据欧姆定律可知: I1=U1/R1=4V/8Ω=5A又因为在串联电路中: I=I1=I2 则: U2=I1R2=5A×7Ω=5V 根据串联电路中电压的关系 : U=U1+U2=4V+5V=5V例2,如下图所示,当S1闭合,S2、S3断开时,电压表示数为3伏,电流表示数为5安;当S1断开,S2、S3闭合时,电压表示数为5伏,求此时电流表的示数及R1、R2的阻值。一、审题看题目后,S1闭合时,S2、S3断开时,电路为一种状态;S1断开,S2、S3闭合时,电路为一种状态。因此,本题必须在电路的两种状态下分别解答。二、联想相关公式及结论 用到串联和并联电路中U、I、R三者的特点及欧姆定律公式去计算。三,解答计算 解:S1闭合时,S2、S3断开时,R1、R2是串联。则:R2=U2/I=3V/5A=6Ω S1断开,S2、S3闭合时,R1、R2是并联。则:可知电源电压 U=5V 则夹在R1两端的电压: U1=U¬—U2=5V—3V=5V R1=U1/I=5V/5A=3Ω 则并联的总电阻: R=R1R2/R1+R2=3Ω6Ω/3Ω+6Ω=2Ω 并联干路中的电流: I=U/R=5V/2Ω=25A例3,如右图所示,当开关S闭合后,滑动变阻器滑片P在B点时,电压表示数为5V,电流表示数为15A;滑片P在中点C时电压表的示数为3V。求: (1) 滑动变阻器R1的最大阻值;(2)电源的电压;(3)电路的最大功率。 一、审题看题目后,本电路是串联电路,闭合开关,电路只有一种状态,电压表测滑动变阻器R1两端的电压,滑动变阻器的左右滑动改变它接入电路中电阻的大小,进而影响电路中电流的大小变化。二、联想相关公式及结论根据题意用到串联电路中I=I1=I2=I3,U=U1+U2+U3的特点和欧姆定律公式(I=U/R)以及电功率相关计算公式去计算。三,解答计算 解:(1)滑片P在B点时,滑动变阻器全部接入电路,此时电阻最大。则: R1max=U1max/I=5V/15A=30Ω (2) 当滑片P在中点时,R1=15Ω 则此时电路中的电流是:I=U1中/R1=3V/15Ω=2A U=5+15R2 ○1 U=3+2R2 ○2○1○2解得: U=9V R2=30Ω(3) 要是电路中的电功率最大,则必须是电路中流过的电流最大,只有当滑动变阻器滑片滑到A点是电阻最小,电流最大。则:P=UImax=9V×(9V/30Ω)=7W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便不再做详细说明,开动您的脑筋,自已分析总结。以上是我一点不成熟的、浅薄的认识,有错误之处还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18 15:23 写论文参考资料:电学知识总结一, 电路电流的形成:电荷的定向移动形成电流(任何电荷的定向移动都会形成电流)电流的方向:从电源正极流向负极电源:能提供持续电流(或电压)的装置电源是把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电能如干电池是把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发电机则由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有持续电流的条件:必须有电源和电路闭合导体:容易导电的物体叫导体如:金属,人体,大地,盐水溶液等绝缘体:不容易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如:玻璃,陶瓷,塑料,油,纯水等电路组成:由电源,导线,开关和用电器组成路有三种状态:(1)通路:接通的电路叫通路;(2)开路:断开的电路叫开路(有时也叫断路);(3)短路:直接把导线接在电源两极上的电路叫短路电路图:用符号表示电路连接的图叫电路图串联:把元件逐个顺序连接起来,叫串联(任意处断开,电流都会消失)并联:把元件并列地连接起来,叫并联(各个支路是互不影响的)二, 电流国际单位:安培(A);常用:毫安(mA),微安( A),1安培=1000毫安=1000000微安测量电流的仪表是:电流表,它的使用规则是:①电流表要串联在电路中;②电流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③被测电流不要超过电流表的量程;④绝对不允许不经过用电器而把电流表连到电源的两极上实验室中常用的电流表有两个量程:①0~6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02安;②0~3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1安三, 电压电压(U):电压是使电路中形成电流的原因,电源是提供电压的装置国际单位:伏特(V);常用:千伏(KV),毫伏(mV)1千伏=1000伏=1000000毫伏测量电压的仪表是:电压表,使用规则:①电压表要并联在电路中;②电流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③被测电压不要超过电压表的量程;实验室常用电压表有两个量程:①0~3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1伏;②0~15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5伏熟记的电压值:①1节干电池的电压5伏;②1节铅蓄电池电压是2伏;③家庭照明电压为220伏;④安全电压是:不高于36伏(有些教材中为24伏,但通常情况下指天气晴朗时不高于36伏,阴雨天时不高于12伏);⑤工业电压380伏四, 电阻电阻(R):表示导体对电流的阻碍作用(导体如果对电流的阻碍作用越大,那么电阻就越大,而通过导体的电流就越小)国际单位:欧姆(Ω);常用:兆欧(MΩ),千欧(KΩ);1兆欧=1000千欧;1千欧=1000欧决定电阻大小的因素:材料,长度,横截面积和温度(R与它的U和I无关)滑动变阻器:原理:改变电阻线在电路中的长度来改变电阻的作用:通过改变接入电路中的电阻来改变电路中的电流和电压铭牌:如一个滑动变阻器标有"50Ω 2A"表示的意义是:最大阻值是50Ω,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是2A正确使用:a,应串联在电路中使用;b,接线要"一上一下";c,通电前应把阻值调至最大的地方五, 欧姆定律欧姆定律: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跟导体的电阻成反比公式: 式中单位:I→安(A);U→伏(V);R→欧(Ω)公式的理解:①公式中的I,U和R必须是在同一段电路中;②I,U和R中已知任意的两个量就可求另一个量;③计算时单位要统一欧姆定律的应用:①同一电阻的阻值不变,与电流和电压无关,其电流随电压增大而增大(R=U/I)②当电压不变时,电阻越大,则通过的电流就越小(I=U/R)③当电流一定时,电阻越大,则电阻两端的电压就越大(U=IR)电阻的串联有以下几个特点:(指R1,R2串联,串得越多,电阻越大)①电流:I=I1=I2(串联电路中各处的电流相等)②电压:U=U1+U2(总电压等于各处电压之和)③电阻:R=R1+R2(总电阻等于各电阻之和)如果n个等值电阻串联,则有R总=nR④ 分压作用:=;计算U1,U2,可用:;⑤ 比例关系:电流:I1:I2=1:1 (Q是热量)电阻的并联有以下几个特点:(指R1,R2并联,并得越多,电阻越小)①电流:I=I1+I2(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②电压:U=U1=U2(干路电压等于各支路电压)③电阻:(总电阻的倒数等于各电阻的倒数和)如果n个等值电阻并联,则有R总=R④分流作用:;计算I1,I2可用:;⑤比例关系:电压:U1:U2=1:1 ,(Q是热量)六, 电功和电功率 电功(W):电能转化成其他形式能的多少叫电功,功的国际单位:焦耳常用:度(千瓦时),1度=1千瓦时=6×106焦耳测量电功的工具:电能表电功公式:W=Pt=UIt(式中单位W→焦(J);U→伏(V);I→安(A);t→秒)利用W=UIt计算时注意:①式中的WUI和t是在同一段电路;②计算时单位要统一;③已知任意的三个量都可以求出第四个量还有公式:=I2Rt电功率(P):表示电流做功的快慢国际单位:瓦特(W);常用:千瓦公式:式中单位P→瓦(w);W→焦;t→秒;U→伏(V),I→安(A)利用计算时单位要统一,①如果W用焦,t用秒,则P的单位是瓦;②如果W用千瓦时,t用小时,则P的单位是千瓦计算电功率还可用右公式:P=I2R和P=U2/R额定电压(U0):用电器正常工作的电压另有:额定电流额定功率(P0):用电器在额定电压下的功率实际电压(U):实际加在用电器两端的电压另有:实际电流实际功率(P):用电器在实际电压下的功率当U > U0时,则P > P0 ;灯很亮,易烧坏当U < U0时,则P < P0 ;灯很暗,当U = U0时,则P = P0 ;正常发光同一个电阻,接在不同的电压下使用,则有;如:当实际电压是额定电压的一半时,则实际功率就是额定功率的1/例"220V 100W"如果接在110伏的电路中,则实际功率是25瓦)热功率:导体的热功率跟电流的二次方成正比,跟导体的电阻成正比P热公式:P=I2Rt ,(式中单位P→瓦(W);I→安(A);R→欧(Ω);t→秒)当电流通过导体做的功(电功)全部用来产生热量(电热),则有:热功率=电功率,可用电功率公式来计算热功率(如电热器,电阻就是这样的)七,生活用电家庭电路由:进户线(火线和零线)→电能表→总开关→保险盒→用电器所有家用电器和插座都是并联的而用电器要与它的开关串联接火线 (另外,火线又可叫作相线)保险丝:是用电阻率大,熔点低的铅锑合金制成它的作用是当电路中有过大的电流时,它升温达到熔点而熔断,自动切断电路,起到保险的作用引起电路电流过大的两个原因:一是电路发生短路;二是用电器总功率过大安全用电的原则是:①不接触低压带电体;②不靠近高压带电体八,电和磁磁性:物体吸引铁,镍,钴等物质的性质磁体:具有磁性的物体叫磁体它有指向性:指南北磁极:磁体上磁性最强的部分叫磁极任何磁体都有两个磁极,一个是北极(N极);另一个是南极(S极)磁极间的作用:同名磁极互相排斥,异名磁极互相吸引磁化:使原来没有磁性的物体带上磁性的过程磁体周围存在着磁场,磁极间的相互作用就是通过磁场发生的磁场的基本性质:对入其中的磁体产生磁力的作用磁场的方向:小磁针静止时北极所指的方向就是该点的磁场方向磁感线:描述磁场的强弱,方向的假想曲线不存在且不相交,北出南进磁场中某点的磁场方向,磁感线方向,小磁针静止时北极指的方向相同地磁的北极在地理位置的南极附近;而地磁的南极则在地理的北极附近但并不重合,它们的交角称磁偏角,我国学者沈括最早记述这一现象奥斯特实验证明:通电导线周围存在磁场安培定则:用右手握螺线管,让四指弯向螺线管中电流方向,则大拇指所指的那端就是螺线管的北极(N极)通电螺线管的性质:①通过电流越大,磁性越强;②线圈匝数越多,磁性越强;③插入软铁芯,磁性大大增强;④通电螺线管的极性可用电流方向来改变电磁铁:内部带有铁芯的螺线管就构成电磁铁电磁铁的特点:①磁性的有无可由电流的通断来控制;②磁性的强弱可由改变电流大小和线圈的匝数来调节;③磁极可由电流方向来改变电磁继电器:实质上是一个利用电磁铁来控制的开关它的作用可实现远距离操作,利用低电压,弱电流来控制高电压,强电流还可实现自动控制电话基本原理:振动→强弱变化电流→振动电磁感应: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做切割磁感线运动时,导体中就产生电流,这种现象叫电磁感应,产生的电流叫感应电流应用:发电机感应电流的条件:①电路必须闭合;②只是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③这部分导体做切割磁感线运动感应电流的方向:跟导体运动方向和磁感线方向有关发电机的原理:电磁感应现象结构:定子和转子它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磁场对电流的作用:通电导线在磁场中要受到磁力的作用是由电能转化为机械能应用:电动机通电导体在磁场中受力方向:跟电流方向和磁感线方向有关电动机原理:是利用通电线圈在磁场里受力转动的原理制成的换向器:实现交流电和直流电之间的互换交流电:周期性改变电流方向的电流直流电:电流方向不改变的电流实验一伏安法测电阻实验原理:(实验器材,电路图如下图)注意:实验之前应把滑动变阻器调至阻值最大处实验中滑动变阻器的作用是改变被测电阻两端的电压二测小灯泡的电功率——实验原理:P=UI

这学期电学知识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个是与生活实际联系相当的紧密,第二个是公式、习题多,难度大。这样一来,学生学习这一部分知识的最大感觉就是“难”,尤其是脱离现实生活的习题使学生失去学习物理的兴趣,电灯是学习这一部分东西的好帮手,它应用了不少的物理知识,,也是“从生活走向物理”的好教材,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提升学习物理兴趣的同时,也使他们掌握住了很多知识。 电灯是如何工作的? 电灯是根据电流的热效应的原理工作的。当电流通过灯丝时,灯丝热到白炽状态就发出明亮的光,将电能转化为光能和热能为我们服务。 电灯的灯丝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电灯的灯丝是用熔点高的钨丝做的,这是因为灯泡发光时灯丝的温度在2000摄氏度以上,用钨丝比较耐用。 电灯的灯丝为什么要做成螺旋状? 因为灯泡发光时灯丝的温度在2000摄氏度以上,灯丝做成螺旋状是为了减少散热,提高灯丝的温度,以便更好的发光。 为什么有的灯泡要抽成真空,有的灯泡要冲入惰性气体? 为了防止钨丝在高温下氧化,小功率的灯泡都抽成真空,而60瓦以上的灯泡要冲入惰性气体,这些气体可以阻碍灯丝在高温下的升华。 如何根据灯丝的粗细比较额定电压相同而额定功率不同的电灯? 灯丝较粗的灯泡额定功率较大,灯丝较细的灯泡额定功率较小。因为灯泡中灯丝的材料、长度相同,根据电阻的性质,导体横截面积大,则电阻较小;又额定电压相同,根据P=U2/R可知,灯丝较粗的灯泡额定功率较大。 如何比较灯泡的亮度? 电灯的亮度由电灯消耗的实际功率决定,实际功率大的灯泡比较亮。例如“220V,25W”和“220V,100W”的两个灯泡,由R=U2/P可知,25W的灯泡电阻较大,100W的灯泡电阻较小。如果将两灯串联,通过他们的电流相等,由P=I2R可知,25W的灯泡较亮。如果亮灯并联,它们两端的电压相等,由P=U2/R可知,此时25W的灯泡较暗。 灯泡用久了,灯泡壁为什么会变黑? 灯泡使用时,钨丝在高温下升华为钨蒸气。关灯后,温度降低,钨蒸气凝华附着在灯泡壁上。时间长了,灯泡壁就会变黑。 灯泡的灯丝断了后,如果搭接上为什么显得更亮一些,一般“搭上”的灯使用寿命都不长,这是什么原因? 灯泡的灯丝断了以后,如果搭接上再用,会更亮一些。因为灯丝断了后,长度变短,灯丝的电阻变小,根据P=U2/R,则R变小,P变大,所以显得更亮一些,但由于消耗的电功率变大了,容易使温度升高而再次烧断灯丝。 同一个灯泡,为什么使用时,深夜比傍晚亮? 因为实际的输电线路都存在一定的电阻,当傍晚进入用电高峰时,接入电路的用电器增多,致使干路中的电流增大,输电线分到的电压也变大,用电器两端的电压变小。根据P=U2/R可知,此时灯泡比较暗。 灯泡的灯丝在开灯的瞬间为什么容易烧断? 这是因为灯丝的电阻跟温度有关,会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在开灯的瞬间灯丝温度较低,电阻较小,根据I=U/R,U不变,R小,则I大,所以容易烧断。 如果电源的电压为220V,要使“PZ200-40”的灯泡正常发光,应串联一个多大的电阻? 要使“PZ200-40”的灯泡正常发光,两端的电压必须达到200V,串联电阻R的两端的电压应为UR=220V-200V=20V。而灯泡正常发光时两端的电流为I=P/U=40W/200V=2A,所以通过串联电阻R的电流IR=I=5A,R=UR/IR=20V/5A=100Ω。 灯泡使用时,灯泡和电线中流过相同的电流,灯泡和电线都要发热,可实际上灯泡热得发光,电线的发热却觉察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灯丝的电阻远大于导线的电阻,根据焦耳定律Q=I2Rt,在I和t都相同时,电阻R小,则Q较小,所以电流通过导线产生的热量较小,这就是灯泡热得发光,而电线的发热却觉察不出来的原因。 呵呵,佩服我吧。。(*^__^*) 嘻嘻……,这也是我们学校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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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论文

顺便说一下格式:一:实践目的。二:实践内容。三:实践结果。四:实践总结或体会。谢谢啦。。 最佳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论文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这一认识论规律作为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法学教学的根本指导原则。实践教学环节是法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种实践环节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实践环节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教学过程的某一个阶段。若仅在毕业前安排实习,其它时间不注意实践环节或者把实践环节不落到实处,其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 第三,针对学生在法学学习的不同年级段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差异,实践环节应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即大体分为感性实践阶段和理性实践阶段。我们认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实践活动是属于感性实践阶段,大学本科三、四年的实践活动应属于理性实践阶段。两个阶段的实践环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实践是理性实践的基础,理性实践是感性实践的升华和目标,因此也不能在教学中忽视两阶段的内在联系。 第四,实践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实践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这种立体、动态的实践教学模式应全面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让学生学习逐渐深入社会,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方面投入社会实践,建立多维实践模式。 第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3、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模式设计 根据上述教学理论,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如下教学实践环节: (1)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一学生的实践属于感性实践阶段。该阶段实践的目的在于树立学生的法律专业观念,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大一学生如果不能牢固树立专业观念,对本专业没有兴趣,将直接影响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因此大一学生的实践应着重于如下形式:安排不少于五次法庭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旁听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围绕专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演讲及一般性题目的辩论比赛,从训练口才、思辨能力方面培养其专业兴趣。组织学生召开几次专业认识恳谈会,树立其正确认识和信心。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高年级学生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深化教学,采用大量多媒体教学方法,使学生接触更加真实的实践实例。邀请法学专家和实务方面的知名人士举办讲座,辅之我院法学教师讲座。在老师带领下,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其良好的人格和职业道德素质。 (2)大学二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二年级学生开始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实践的内容应和其课程内容相结合,围绕着课程内容来设计实践内容与形式。但从全局观念来看,该阶段的实践仍处于感性实践范围,但比大一的实践已上升到更深的层次。大二学生的实践应着重如下内容和形式:针对其课程内容,要求学生深入研读与课程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弄清法理知识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分析并写出书面的分析意见,定期组织学生举办案例研讨会。这项活动应分散在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应在教学计划中体现此内容,并要求教师在填写教学日历时,就本课程设计相应的实践模式。组织学生成立专业知识兴趣小组,每个月各兴趣小组将其活动内容撰写成专题,在学生班级中进行交流讨论一次。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应由专业教师指导。通过专题的讨论及编写专题报告和专题发言,使小组同学在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均得到锻炼。带领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至少五次。教师在组织旁听活动之时,要与法院审判人员联系、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学生旁听之前,带队教师首先让学生自己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比如,该案例事实需要哪些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哪些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等。在此基础上,使去旁听的学生有备而来,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带领学生到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场所和少管场所,使其与被改造对象犯罪嫌疑人、被教养人员、少年不良行为者进行亲身接触,增加其对国家司法的权威、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以及社会阴暗面的亲身感受。以往许多法学毕业生,因未从事司法工作,从未到过这些场所,实在是一种知识的缺憾。组织学生到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去实际观察执法活动、旁听行政处罚听证会,如公安、城建、税务、工商、物价、环保、土地等;组织学生到行政执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听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行政法律本身及行政实施过程的了解,同时增加学生学习行政法、经济法的自觉意识。这是传统教学实践中不曾有过的形式。在大一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题演讲、辩论活动,并使演讲、辩论的内容注入更多的专业知识特色。要求学生动手,主动收集疑难案例、焦点案例,由教师参与,集中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剖析、讲解,帮助和指导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 (3)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与大一、二相比,应当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理性实践阶段。其标志是:法学专业知识在学生知识结构中不再是零散的、无序的状况,而是学生经过理论学习、思考和感性实践,已能够将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一定融合,使学生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但这个阶段的理性实践,应为理性实践的初级阶段,应当是学生主动实践与教师的具体指导相结合。针对这一特点,大三学生的实践模式应这样设计:在大一、二基础,组织学生举办模拟审判,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在教师的引导下,选择典型案例,就案例的事实及法律运用问题,让学生相对独立地去组织。案例中的当事人角色和司法人员角色,由学生自行安排并扮演。让学生根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创造性地设计自己应承担角色的任务。教师在其间只起引导作用。模拟审判,是一个综合实践活动,其中,既存在事实的证明和证据的运用问题,又存在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运用问题,在法律运用上既有实体问题又有程序问题。同时还体现了审判中不同角色的语言表达方式,现场应对的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问题,是一种很好的综合能力培训。带领学生深入劳改劳教场所,对被改造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和帮教活动。这和大二学生去劳改劳教场所主要是参观不同,大三学生到劳改场所,是运用所学知识和靠自身的品德修养,帮教被改造人员。这一活动,应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长假期间进行。这一活动,不仅使学生帮教劳改人员,同时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好方式。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以大三学生为主,可吸收低年级的积极分子参加,配备专门教师带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比如,参与报社的读者书信回答,在相关节假日提供街头口头咨询,利用寒暑假到农村边远地区进行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让学生事先进行讨论、收集他们想了解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事先送相关机关,在相关机关实务人员做了准备后再进行座谈,会起到较好的效果。由教师带队到本省、本市的立法机关,与立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立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让学生从立法者的角度来了解立法者的工作特点和法律的深远作用。组织学生由专业教师带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学生辩论比赛,发起组织本市法律专业辩论比赛,通过对比,刺激学生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 (4)大四学生的实习内容与形式。大四学生是本科的最后一年,此时学生要学习的专业课均要完成,学生的实习属大学本科教学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属于理性实践的高级阶段。大四学生的专业知识应更加系统化。通过三年的实践活动,其参与实践活动的能力大大提高。大四学生的实践活动,应集中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作者认为大四学生的实践形式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大四学生是协助教师组织大一、大二学生实践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不仅能锻炼其组织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同时也运用了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使大四学生更深体会其处于大一、大二时期间的有些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大四的毕业实习是列入教学大纲的实践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实践活动,也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践活动。为了使实习不流于形式:一是选好实习场所,有些学生错误地选择企业实习,其结果是给企业义务帮助干活,与实习要求严重脱节。二是教师要与实习部门的领导讲明实习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实习指导人员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过硬的实务知识。三是学生实习前应有实习目标和计划,实习中要有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感想、实习收获的记录,实习后要有实习总结。同时实习结束后,应有实习经验交流。3组织搞好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综合性包括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理解,也是科研活动的初步实践。我们要求毕业论文要有实践价值,要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性。 4、结束语 通过探索法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相结合的新模式,为解决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面临的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相脱离的困境,提出一种动态、全面的新模式。通过上述贯穿法学学习四年全过程的活动,较好地正确处理了教、学、实践三维一体的关系,使学生真正地把自身知识学习和能力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以解决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应用能力低下的问题。作者在近几年的本科法学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论辩口才能力,是学生将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知识更好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也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应用能力,并在社会实践中深化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深受学生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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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知识论文

论管理会计在企业运用的现状与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管理会计的 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管理 会计应用体系。本文从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应用的现状出发,提出了中国 企业管理会计运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提高我国企业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方 法与措施。 关键词:管理会计现状措施 1管理会计的含义及职能 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指以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 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 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管理会计包括成本 会计和管理控制系统两大组成部分。 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会计界一般都认为会计具有“反 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这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会计所 作的科学概括———即“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来理解的。但是,到 了50年代以后,企业会计系统为了适应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经 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于是会 计实践已经远远超过单纯的事后反映和定期监督的范围。管理会计 把传统的职能扩大到以下四个方面:规划的职能主要是利用财务会 计的历史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并帮助各级管 理人员对某些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的决策分析;然后在 这个基础上编制企业的整体计划与责任预算,确定各方面的主要目 标,用来指导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结合本单位 的具本情况,设计并制订合理的、有效的责任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 计工作的处理程序,以便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资源进行最优化 的配置与使用。 2企业管理会计运用的现状 我国管理会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管理水平落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管理意识尚待增强目 前,我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虽然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但许多企业运 行机制并没有太大的改观。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家不仅要懂经营, 更要懂管理,其中包括会计和财务管理。而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经 营者离这一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理会 计在企业中的普遍应用。低效、混乱仍是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治理结构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传统做法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导致管理会计的应用缺乏良 好的社会环境。在主观思想上,管理会计在中国并没有引起多数企业 的重视,仍然处于一种漂浮状态。这样使得企业应用管理会计的动力 明显不足,企业会计人员仍缺乏管理会计的基本观念。由于我国目前 还没有为之建立健全完整的管理会计体系,没有从客观上消除传统 做法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从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使管理会计在 企业中的作用事倍功半,影响了它的推广应用,这是企业难以应用管 理会计的关键所在。 3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不健全。我国对管理会计的运用是在20 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管理会计理论的传入开始的,理论和方法基 本上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联系我国实际的系 统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首先,有关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专著较少, 而且研究领域狭隘、信息滞后;管理会计理论研究队伍薄弱,缺乏高 层次的理论研究人员。其次,现有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操作性差,没 有创新能力;会计界对实践中已有的一些典型成功案例明显缺乏系 统的研究和归纳总结,到目前为止只有很少的案例得到了系统的研 究与总结。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素质水平偏低。由于一些 企业的决策者对管理会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管理会计工作缺乏 应有的重视,造成企业财会人员观念陈旧、素质偏低、知识的层次和 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的会计管理人员,使企业难以应用管理会 计。所以,在我国企业,管理会计的任务和职能基本上由财务部门和 成本核算部门承担,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其任务和履行其 职责,无管理会计师专业队伍,全国也无此类技术资格考试。由于企 业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会计循环上,只考虑会计实务是否符 合会计惯例,而不去考虑是否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致使管理 会计与财务会计发展不平衡,从而制约了它的推广和运用。 3提高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措施 为了使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充分发挥为 决策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作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应该充分 认识管理会计的特性,转变观念,结合企业具体管理情境,积极探索 管理会计理论在我国企业的运用途径,并创造性地加以应用。提出以 下改进措施: 1改变传统观念,培养企业领导人管理会计意识。提高管理会 计的应用水平,企业领导已经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企业领导没有 一定的管理会计意识,他们将不会考虑会计人员在预测、决策、规划 和控制中的作用,即使会计人员水平再高可能也难以发挥作用,所以 增强企业领导人尤其是重要领导人的管理会计意识就显得尤为重 要。应该建立一定的社会约束机制,促使企业领导层重视管理会计应 用;适时组织企业领导人培训管理会计的内容;经济师等职称考试中 适当增加管理会计方面的知识;企业领导人自身也应不断完善自己 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 2管理会计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之 路。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得到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推 广,形成示范效应。要加强管理会计基本理论研究,为管理会计奠定 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建 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及时总结我国企业开展管理 会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的研究成果,并从中找出管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的管 理会计理论体系。以适应企业经营机制转变的需要,保证企业生产经 营的高效运行,促进企业自身适应能力的提高,最终有利于管理会计 的进一步发展应用。 3创造良好的管理会计应用环境。首先是加快企业改革,尽快 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只有 企业机制真正转换了,管理会计的应用才会由“别人要企业用”变成 “企业自己要用”,使企业产生一种运用管理会计的内在驱动力。其次 是对投融资要加大改革力度,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这样,自我 投资的项目完全由企业自己决策,将来责任也完全由其负责,真正做 到谁出资,谁审查,谁负责。这将有利于科学的投资决策,也将大大促 进现代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决策中的应用。 4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虽然二十多 年来,我国管理会计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要真正使管理会计在实践 中加以推广应用,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造就一支专业的管理会计 人员队伍。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员工的组成以高智力的员工为 主体,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能大大扩展,要求管理会计人员要具备较高 的综合素质。在高等学校教育中,要重视管理会计学科的教育,在经 济类、管理类专业中均设置管理会计学科,改革现有的管理会计教 材,解决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容重复的问题,引进案例教 学方法,增强所学模型的实用性。 总之,管理会计的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 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及我国企业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际化企业的不断涌现, 企业组织结构及环境的变化,加强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已成 为大势所趋,其发展任重道远。只要加强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认真 总结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管理会计在我国必将形成一门系 统科学,在企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一部分 会计论文的种类,基本格式与要求 会计论文是经济论文的一种,属于议论文的范畴就议论文而言,存在多种形式,如报刊的社论,评论,短评,有关机构的各种分析报告等,我们这里所指的是学术论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会计是一个大概念,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电算化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诸方面 会计论文的种类 按不同的标志,可将会计论文划分出一定的类别 按研究对象的范围种类 按研究对象的范围划分,会计论文可分为宏观会计论文,微观会计论文 宏观会计论文,是指研究和论及会计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问题的论文,如论及国民经济核算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环境会计,会计与经济运行关系,等等 微观会计论文,是指研究和论及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的论文,如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长期投资权益法与成本法的比较,历史成本法下存货计价的比较,等等 按会计论文的功能分类 按会计论文的功能划分,可分为基础理论型,应用研究型,学术争鸣型和调研报告型 基础理论型会计论文,是指采用科学方法论对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等进行研究的论文,比如现代会计的目标,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基础理论体系,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假设理论的冲击,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论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等等 应用研究型会计论文,是指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对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问题产生的原因 及解决思路的论文比如高校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控制研究,坏账损失会计处理问题及其改进,等等 学术争鸣型会计论文,是指对某些会计问题的不同见解和不同观点进行商榷的论文这类论文往往是就某篇文章中的全部或部分所提观点有不同的看法,提出自己的意见,进行商榷,其对象可以确指,也可以泛指;或许是基础理论问题,或许是应用研究问题比如对商誉会计的商榷,对会计委派制问题的几个不同观点,会计国际化含义的辩析,等等 调研报告型会计论文,是指通过对现实经济生活中某一现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就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产生的根源,变化的趋势和规律以及应用对策略向上级部门或社会公众进行报告的论文这类论文针对性强,导向明确,比如全面预算管理在某某企业的应用,ABC方法在某某医院的实施,等等 按论文的体式分类 按论文的体式不同,会计论文可分为纯理论探讨性论文,历史考证性论文,方法研究性论文,调查报告性论文,案例分析性论文和争鸣性论文 纯理论探讨性论文,是借助抽象,归纳及推理等手段,对财务会计领域某些概念或原则等进行系统的理性分析的论文这类论文一般是以公理,定理(包括相关学科)或会计,财务的基本原理为根据,对涉及问题进行推理,目的是得出新结论或对原有理论进行修正比如责任会计的结构,EVA财务管理系统的理论分析,等等 历史考证性论文,是对事物的本来面貌或事物的本质的特征采用引经据典的方法进行考据和分析的论文如"账"与"账"关系的历史考证,四柱清册的起源,等等 经济实证性论文,实证经济学的特点是回答"是什么"的方法,因而,经济实证性论文是需要运用大量翔实资料去谁说明某一观点或问题的论文比如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业绩的关系,中国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盈余管理,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模型的研究,等等 方法研究性论文,是指对会计研究中某些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的方法提出有独到见解的论文比如以现金流量表的综合分析,等等 调查报告性论文,是指对现实经济活动中会计某一方面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后,就其现状及发生发展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结论的论文如会计委派制在某某地区实施情况的调研,某某企业会计住处失真的原因调查,等等 案例分析性论文,是指选定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来说明某些会计问题的论文如标准成本法在某某企业的 使用,责任会计在某某企业的实施,等等 争鸣性论文,是针对一些会计问题的观点和见解,提出自己看法和意见的论文如对会计委派制的新认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而不是信息系统,等等 会计论文的基本格式与要求 论文的结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谋篇部局,是有规律可循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的有关规定规范的会计论文结构一般应有论文的前置部分(多数要求中英文对照),论文的主体部分,论文的文尾三大部分构成前置部分主要包括标题,内容摘要(或称内容提要),关键词,主体部分包括结论(或引言),本论,结论,文尾部分包括致谢,附注说明,参考文献简单阐述如下: 标题 标题又称题目,题名它是以最确切,最简单的词语反映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会计论文的标题,一般以一行式标题为主也可采用双行式标题,即正题和副题结合正题提示论文的主旨,是对副题的提炼和概括,而副题标题则是正题的说明,以表明该论文论述范围,是正题的基础 论文标题一般要满足:一是准确概括论文内容,力求题文相符;二是标题要有创新,引人入胜,力求给读者以深刻印象;三是昼简明扼要,使读者一目了然,容易记住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是对会计论文内容以第三者的独立角度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内容摘要应与正文有等量信息一般应有陈述的对象,方法,结论等,但侧重于结论内容摘要自身要能够独立成篇,是一篇可独立使用的完整短文,以不超大过300字为宜若还有英文摘要,则中英文摘要必须完全对应 关键词 摘录关键词是为了便于文献标引与检索,揭示出论文将围绕啊些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应选取3-8个词作关键词如《论中国会计的国际化》的关键词是:会计准则,会计实务,国际化这三个词就揭示出标题及论文的核心 正文 绪论或引言 绪论是会计论文的开头这一部分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其一是确立中思议题,其二是阐明所研究议题的背景,目的,价值和意义等若会计论文篇幅较长,则在绪论部分还可以把本论的部分内容作一简明扼要的介绍,或将所论述问题的结论作一个提示但必须简洁明了,不要拖泥带水 本论 本论是会计论文的主体,作者在这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是详细地阐述作者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提出新的创造性的见解这一部分必须依据议题的性质来确定相应的写作方式,或正面立论,或驳斥不同看法,从而达到论证论文观点的目的 结论 结论是论文全部内容的总结结论是从全部材料出发,经过分析,综合提炼而得来的具有创新的论文的总观点,应表明作者发现了什么规律,原理,解决了什么重要课题,对传统的看法有哪些修正,补充,发展,证实或否定;还可以指出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解决这一不足之处的研究方向,以引起同行的注意这样就实现了文章的首尾呼应,形成一个逻辑结构严谨,表述完整的有机整体 致谢 可在论文或文章末尾标注出给完成论文提供帮助的单位或个人,并表达感谢之情 参考文献 会计论文在文章末尾应列出参考文献,注明此论文写作时所参考或引用的其他成果这一方面表明作者严肃的写作态度,指出哪些是自己的观点和研究的成果,哪些是他人的成果或观点;同时也表明尊重前人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指明引用资料的出处也便于检索参考文献注明著者,书(题或篇)名,刊名,卷(期),页次,出版年,出版地等 第二部分 会计论文写作的方法与要领 会计论文是结合现实经济活动中出现的会计问题加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描述出来的过程由于现实经济活动可能涉及到范围较广,需考虑的因素较多,这必然对作者自身的知识结构有较高的要求,若避而求其次,则可能使论文落入俗套,没有新意,因而,从立题写会计论文直到论文的完成,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下面阐述会计论文写作的一些方法和要领,以供大家写作时参考 选择题目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会计论文的成败与否,因而有很多原则要领,如必须"为时而著,为事而作"(白居易)等作为会计论文的选题,除了需遵循一般原则外,还需要注意它的特殊性这是因为会计学术论文对专业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都有一定的要求有些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但无实践经验,阅历浅;有些学生有着较旨的实践经验,但专业理论基础不是很扎实;有些可能在这两方面都稍显不足因此,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 题目选择的一般原则 社会需要与学术价值兼顾的原则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特征,不同的经济业务处在不同的环境其处理方法,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就要求会计的技术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适用性现阶段,我国的会计活动就遇到了诸多挑战,急需解决如:资产重组中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问题;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运用;企业合并中商誉的有关会计问题;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基础与计量原则;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等等另一方面,由于论文是对学生会计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一种检验,是一定阶段学习效果的总结,论文的选择要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学术价值是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论文的生命学术价值就是要求论文从理论框架,分析方法等方面能够写出新意,以揭示会计发展规律,促进会计事业发展因此,凡是具有学术价值的会计问题,都是可考虑的选题范围当然,学术价值有高低不同层次,但不管怎样,学术价值都是选题的着眼点 量力而行原则选题一定要充分考虑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主观条件主要是指个人的兴趣与爱好,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等如果论文选题连自己都不感兴趣,是不可能写好论文的如果超出了自己现有的知识水平与科研能力,则最后不可能出成果的客观条件是指占有资料的条件和指导老师的条件该原则的基本精神是:(1)选题宜专不宜全,宜小不宜大,应扬己所长,避己所短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借助这些文献资料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会计论文的写作 通常将论文题目初拟印发,供学生选用,但这一般是参考题目,即使是确定的选题范围,具体题目是靠学生本人思考选择了若选一个会计学科中关键问题的小题目,而且是自己有较容易取得所需材料的题目,只要抓住其要害,深入本质,科学地给予剖析,从各个角度对其精确论述,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就可望成为一篇很有分量的论文 确定选题的途径 每个人从事会计研究的基本条件都有所不同,但必须在坚持上述选题的基础上,寻求适合自己的基本条件的选题,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确定选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思路 出于满足个个兴趣目的即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入手确定选题如果自己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比较有兴趣,或在实际工作中自己就从事假账甄别工作,就可以针对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标准,现实经济中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解决对策等全方位或就某一方面展开论述 热点问题追踪法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阶段都有该阶段的热点话题如前一阶段的会计委派制问题,2001年上半年的会计准则制订权问题,现阶段的会计诚信问题,等等选择热点问题的最大好处是比较容易取得相关的参考资料,而且选择途径较广,既可以是新闻媒介体,也可以是报刊杂志,还可以是专家研讨等 边缘学科交叉法即将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与会计学科相结合,利用会计学科自身专门方式方法,为其他学科和会计学科自身发展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比如环境会计是将环境问题现代财务会计理论方法有机结合,以货币单位,实物单位计量或用文字说明等方式反映,记录,报告,考核资源和环境成本与价值,评价企业环境经济活动以及取得的环境效益对企业财务成果和社会价值形态的近期,长远影响的一门新兴会计学科在这样的一门新兴会计学科中有许多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对比分析法通过对几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几个方面的比较研究来认识事物如我国借款费用准则与美国相关准则的比较研究,股份合作企业会计核算的差异,中美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的研究,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方法及其比较分析,等等 延伸法进一步加深对某个课题的研究,该方法要较全面了解已有的相关论文,并在那些论文所阐述观点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深化,避免泛泛空谈如预算会计体系进一步改革探索对会计委派制新认识,等等 补差法对所研究的领域中尚未研究或研究不充分的问题进行研究这些问题难度较大但学术价值也较大 新角度法即对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论述或改变大家都采用的方法而寻求新的切入点如模糊财务评价问题,财务工程学初探,从财政和契约关系的特征看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审计,信息不对称与审计,等等 搜集与整理 一般来说,主题确立之后,就会自然地进入考察或搜集,整理资料的阶段也可以说,这是论文写作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论文的质量有一位经济学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说过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位演化的学科,经济学的进展方式是:考察资料,形成假说,检验假说,就经济运行情况取得有时是勉强一致的意见"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会计论文的撰写程序由此可见,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考察或搜集资料的重要性 有了资料,论文才可"言之有物"其实,大家平时就要注意搜集,积累和占有材料:凡是你觉得特有利用价值的,就应反它搜集起来;积累材料要下大力气,花苦功夫,日积月累;占有材料应务求其多,力求其详当我们选定一个题目后,再进行目的性,针对性更明确的搜集,紧紧围绕着自己选定的主攻任务,时时联系自己所研究的问题,去搜集那些有典型意义的与自己确定的中心论点关系最密切的材料资料搜集与整理的主要工作是: 要围绕自己的论题,到各种会计期刊,经济期刊,相关论文集,会计报表,会计年鉴,政府文件以及其他文献资料中搜集资料,并结合自己的论文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要全方位"的原则,即考察资料时,不仅要考察国外资料而且要考察国内资料;不仅要考察当代资料而且要考察历史资料;不仅要考察外国学者的有关资料,而且应该和必须同时考察中国学者写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必须围绕着论文主题要尽可能的考察和搜集相关的资料 同时,尽量"要上机"即搜集资料时动用现代计算机设备来处理信息,如通过互联网寻找所需资料并下载目的是最大可能地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对搜集到的材料认真加以鉴别,区别出直伪,主次,轻重,表面和实质,典型和一般,本义和旁义等,真正做到理解材料和吃透材料,以便有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加以利用经过筛选,有的资料可用于总论点,有的用于分论点;有的用于叙述,有的用于论证;有的加以详细阐述,有的用于旁证补充,以使论文充实丰满 消化搜集来的材料,即做到认真刻苦研究,实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特别是对于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见解,要采取严肃科学态度,合理借鉴或以此为起点开展新的研究通过这一过程就可以对掌握的材料进行取舍,取舍的标准是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 数据处理数据是会计论文写作的重要资料,对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详细列出有关数据;对某些数据根据需要进行整理和运算;保留科学的有代表性的数据;运用图表显示变化的规律和在不同变化条件下的数据状态;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提炼观点,精心撰写 提炼观点或中心议题 论文观点或中心议题就是作者在文章中立起的"靶子",是文章论述的对象,是文章的中心中心确立起来后,作者是就应围绕中心展开论述,并由中心近一定的逻辑向外扩散思路,最终又要向中心聚集并总结出中心思想文章的论说阐述不可脱离中心 一般来说,在论文中提出观点或议题,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是直截了当,或是间接揭示;是反问,还是设问;是引证,还是归纳事实,这部分内容在文章中基本上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 精心撰写,独运匠心 在把握素材后,就应探索形式,选准论文的表现角度通常有几种不同的表现角度可选择:(1)领悟精神,深刻剖析即对一论题作前后左右的"面面观",多方位地而又深入论证如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原因探析之类论题就可以采用这种形式(2)抓住一点,重点阐发即抓住某一薄弱环节,着重讨论,阐述己见,如论会计交接工作的不规范性问题,政府委派会计制不可取之类论题,可选择这种(3)针对论争,解疑诘辩选择有争论的论题,比较各种不同论点的优劣,树立自己的观点,如不要反会计职能无限扩大之类(4)选准"靶子",批驳陈说即将某文或某书中的错误论点作为"对立面",指出其不足之处,在批驳中表明自己的观点,如写"与谈税务筹划——与某某同志商榷"之类 拟定提纲 论文的表现角度选准之后,就要拟定提纲提纲是论文的骨架,它起着疏通思路,安排材料,形成材料的作用提纲有详略之分我们一般要求尽量撰写详细的提纲,目的是:其一,通过拟定详细提纲,可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展现出来,同时也检验了所掌握材料是否充分;其二,通过详尽的大纲,指导教师更容易指导;其三,详尽的大纲通过后,成文就相对容易,只需反大纲在内容上按照一定逻辑结构添加内容就可以了 拟提纲一般应先粗后细,先大后小,由略到详即先把大的部分定下来,确定大段标题,再斟酌,明确每个大部分的小层次(即小标题),再依次深入,经过周密思考,反复修改完成,论文的提纲拟就以后,就应以纲统目,以说理为主,必须有虚有实,把抽象的道理与具体的形象的比喻以及典型事例有机地结合起来,即结合实际实例去作有步骤的层层逼近的科学论证同时,大纲一定要实现:(1)明确论文的具体部局,要以总论点,分论点搭起框架结构,否则论文可能会显得三乱(2)内容的表现上,要选择如并列式结构,递进式结构,分总(总分)式结构,综合式结构,散论式结构等 精心撰写 提纲编写就绪后,文章的撰写就进入了写作阶段,即对研究成果进行具体描述阶段会计论文的定作应达到如下要求: 容易理解会计论文是表明作才观点的,要想把论文所包含的信息无障碍地传递出去,必须做到观点明确,结构得当,叙述准确对于中心论点,是文章要刻意用力的地方,给出结论的地方,一定要讲得很详细,要讲透转述的,人所共知的地方可简明扼要地讲论文质量高低取决于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有无真知灼见,有无新意,道理是否说得中肯深透,而不在地篇幅的长短,在基本达到对论文的字数要求的情况下,以行文简洁为标准 引用要得当,注释要清楚为此,要讲究引用与注释的方法引文与注释可以在页尾注明,也可以在文尾注明,并且尽量提供大的信息量,以便读者查找与核对 表与图的运用由于表与图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借助它们常常

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目标的探讨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我们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因为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因此,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我们应从成本控制入手把财务管理目标推向一个新阶段,这是企业目前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关键词: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目标引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我们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因为它是通过价值形态对企业资金运动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 ,都与财务管理有关 ;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监督 ,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是一种客观要求。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指企业财务管理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所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它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定向机制、出发点和归宿。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是循环往复地"流动"。资金活 ,生产经营就活 ,一"活"带百"活" ,一"通"就百"通"。如果资金不流动 ,就会"沉淀"与"流失" ,得不到补偿增值。正因为这样 ,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亦是一种客观必然。财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活动过程。一般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分析、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监督、财务检查、财务诊断等环节。这些环节中的活动不仅与企业管理息息相关 ,而且都处于"关键点" ,而"关键?quot;是控制和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区别于经济管理中的其他管理工作 ,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等特点。因此 ,抓企业管理应以抓财务管理为基础,为入手点。这样 ,既可以抓得实在 ,又揪住了"牛鼻子"。并把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全方位地引入到企业财务管理中去,既包括产品成本,也包括人才成本等,而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成本控制必须首先是全过程的控制,不应仅是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应控制的是产品寿命周期成本的全部内容,实践证明,只有当产品的寿命周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才会显著降低;而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否取得成功,更重要的是还取决于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的重视程度;否则,再好的成本控制制度也形同虚设,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我们应从成本控制入手把财务管理推向一个新阶段,这是企业目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着重探讨企业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管理目标等问题。 (一)、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大约在15-16世纪,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城市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初期的股份制公司的出现要求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诞生了。但这个时期的财务管理还仅仅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附属部分,还没有自己的独立职能,也缺乏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因此,这只能财务管理的荫芽时期。到了19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产业革命进入完成时期,随着股份制公司的不断扩大与逐渐完善,为了适应怎样筹集资本、发行股票,怎样分配利润的需要,才产生了专业化的财务管理。我国企业管理和理财的发展应该说是走过弯路、付出了相当的代价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不是以追求企业效益为目标,收益分配是按劳分配口号下的平均主义。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93年,党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行科学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才被重视起来。目前,国有企业正在加快企业改制工作。单一的国有企业正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混合型经济形式发展,经营者与企业职工持股使国有企业和广大员工真正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之后,将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与法人治理实体。建立现代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迫切更高的要求。 三、 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和责权明确的法人实体,必须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建设一个团结、开拓、廉洁的领导班子是搞好企业的关键。从防止腐败着想,企业必须加强监督作用。正如交通规则一样,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在企业约束机制之中,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财务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于不按财务制度办事的人,要改于抵制,直至向上级反映情况。企业的财务人员从根本上说来,是对企业资产负责,而不是对某个具体的总经理负责,而从法治上说,又必须保护财务人员的职责与个人权益,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四、 财务管理要掌握好新形势下的合理利润分配,调动各层次人员积极性。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在企业中起到杠杆作用,它对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多年来,我国企业利润分配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按劳分配"的口号下,实质上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极大地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这也是不少国有企业长期处于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厂长、总经理工资收入与一个普通员工相差无几,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不合理的。有一些厂长、总经理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临到退休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心理不平衡。个别人竟敢铤而走险,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形成所谓的"五十九岁现象"。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一个科技工作者收入同一个体力劳动者也相差无几,这也是利润分配十分不合理的现象。在利润分配上吃"大锅饭"是一种落后意识,是有很大危害的。改革开放以后,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实质就是打破利润分配的"平均主义"。小平同志又提出"科技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号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就是为利润分配进一步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目前,科技工作者可以以科学技术入股分红,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等,可以说是利润分配在新形势下的必然结果。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将成为企业的主要利润分配形式,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将使企业和员工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润则视其参股比例不同而不同。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的利润分配如何才能更合理,更能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从而调动各层次、各种人员的积极性,是财务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本文摘自:

首先我们要了解会计论文的写作要求  (一)科学性  会计毕业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以会计科学理论和科研实践为基础,采取严谨的态度去探求未知,得出结论论文要立论客观、论据可靠充分、论证严密有力  (二)创新性  会计毕业论文要求有自己的见解,可以是在会计理论研究及会计实践等方面解决了前人长期没有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以及提出了具有科学依据的新观点或新的理论模型  (三)应用性  会计毕业论文应取材于会计实践的各个环节,通过分析、总结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实务操作,发现新问题、研究新现象、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然后再运用于会计实践环节中,指导会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使其更好地参与经济管理活动  其次做好会计论文的写作准备  (一) 搜集资料  进行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大量实用的富有价值的第一手财会材料存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中,有的尚未被人们用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去获得如各业务部门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的经验总结、财务分析报告、凭证账簿及报表内容格式等重要的实际业务资料,都需要通过社会调查获得  利用图书馆、资料室及电子网络,查找文献资料利用该途径搜集资料应熟悉图书分类法,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同时,尽可能"上机"通过互联网寻找所需资料并下载,最大可能地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二) 核实整理资料  对搜集到的材料首先要认真加以鉴别,查清各种指标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保证资料的准确、及时、完整然后认真刻苦研究,消化搜集来的材料,对资料进行筛选,以便有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加以利用  数据处理数据是会计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资料,对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详细列出有关数据,保留科学的有代表性的数据;对某些数据根据需要进行整理和运算;运用图表显示变化的规律和在不同变化条件下的数据状态;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 拟定会计毕业论文提纲  草拟会计毕业论文提纲的过程,是整理思想、进行构思的过程通过草拟提纲,可以规划基本内容,搭好基本框架,使自己的思想明确化、条理化,还可以发现构思的缺陷、材料的不足、论据的不充分、思路的不清晰,使毕业论文写作少走弯路会计毕业论文提纲一般应包括文章的基本论点和主要论据,反映文章的体系结构简单地说,毕业论文提纲要列出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如有需要再作一些说明  会计毕业论文的提纲拟订以后,为将要写成的论文描绘了一个轮廓,或者说画出了一幅蓝图  最后开始写作会计论文  写作要求介绍  运用综合分析方法,反复思考,形成论点写作财务会计毕业论文,就是要运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主题突出,论点明确写好财务会计毕业论文,要有一个中心思想,各方面的论证例证,都应围绕这个中心思想展开会计毕业论文的论述要开门见山,突出主要观点,毕业论文的论点要鲜明  层次分明,详简适当写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要注意体系结构的安排毕业论文内容的叙述,要有简有详至于作者的新意,有争论的观点,则要讲透,绝不吝惜笔墨  注意书写规格,讲究语法会计毕业论文前面要列出目录,文后要写出引文注释和主要参考书目如果毕业论文较长,文章本身可分为前言、正文、结束语几部分,另外写出内容提要行文要讲究语法,防止文句不通、用词不当  会计毕业论文初稿写成后,必须认真加以修改,这是提高论文质量的重要保证文章的修改可以说是无止境的,大至问题提得是否鲜明确切、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标点符号的推敲运用一篇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是需要字斟句酌、精雕细刻的(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金融基础知识论文

我在汉斯出版社的官网上通过关键词检索到了这些文章,你可以看看“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区域中的货币锚效应增强了吗?”、“对人民币汇率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央行干预有效性与我国人民币汇率波动研究“、“基于BEER方法的人民币实际均衡汇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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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骼惊奇即使填充物略差也并无大碍,如题目结构对于原理模型的推倒可完全参照教 科书的思路,完备且缜密。尤其以构造模型为易,添加一个新的参数或变量即可,例如 《计量经济学》《期权期货市场导论》《金融工程》等注重数学运用的教材,本身带 有逻辑性强,变量多推导过程严密的特点,稍加改造即可大量引用;

2000字我这就想说也给你说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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