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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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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

一般是一个月。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2014年“十一连涨”后的养老金不能很好地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即使是保障水平最高的北京,每月3000多元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花起来也必须精打细算,更不要说4亿只能领到基础养老金的城乡老年居民了。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同样不尽如人意:2013年我国有19个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收支缺口合计1702亿元,很多省份是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勉强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转。全国层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连续3年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的潜能正在下降。 人们总以为社会保险是万能的,能够无限度地满足所有人的养老需求。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布的东南亚地区养老和退休报告显示,我国有63%的居民认为退休养老要靠政府,仅有9%的居民认为退休自己负责。一个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这其中,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受到运行目的、风险控制等因素影响,作为提供托底的社会保障,其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较商业保险都有较大差距,不能期望社会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实现“老有所养”,还需要企业和个人未雨绸缪,做好社会保险之外的功课。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社会保险占“大头”的情况不同,美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40%是由社会保险负担,40%依靠企业年金,20%依靠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在50%左右。在很多发达国家中,企业年金制度已经成为法律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推广,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享受较大幅度的税收优惠和政策鼓励。反观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亿人中,仅有5%的参保人员同时拥有企业年金保障。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更是寥寥无几,中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1份,远低于发达国家5份以上的水平。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10年之后的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就将达到3亿。解决养老难题,除了继续织密基本养老保险大网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势在必行。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启动,在加大税收优惠的同时,国家也需要通过各种法规,逐步引导企业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的职工福利建立起来,成为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第二张大网。 而强化作为第三张大网的商业保险保障功能,对保险公司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真正挑好这副担子,保险公司要更加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在产品开发、资金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为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真正成为人们“老有所养”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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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可以挽救一个邓婉茹,甚至可以帮助百个邓婉茹,但良善永远无法代替制度。”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网上发帖“救助患癌女工”后,网友“going”发表评论:“在感叹人性善良的同时,我想说,连管局长都要靠此种方式为女工募捐,意味着社保制度依然需要完善。”  邓婉茹曾交了10多年医疗保险,但随着企业倒闭,她的医保未能接续,这致使她的治疗陷入困境。管林根坦承,即使是在社保工作全国领先的深圳,像邓婉茹这样无法享受医保的情况也不鲜见。  爱心无疑弥足珍贵,但却无法救助千万个邓婉茹。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表示,“摸着石头过河”是中国社保转型时期的实践特征,这个过程确实艰难甚至痛苦。  长期研究社保制度的中国社科院教授郑秉文认为,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不一样,前者属于现收现付,而一旦停止交纳,将意味着劳动者失去最后保护屏障。  这一事件,也由此在制度构建层面给人们展开了更为广阔的话题。  “社保制度要走‘多支柱’的道路。”郑秉文教授介绍,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是“第一支柱”,企业补充保险是“第二支柱”,而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是“第三支柱”。“邓婉茹的遭遇提醒我们,在第一支柱不能完成救助时,我们需要有第三支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而且,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保险必须提上议事日程,尽快提高企业的参保意识。”  将视野放宽到整个社保体系,郑秉文认为,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但目前的制度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社保门槛太高,难以覆盖全社会。他进而解释:“基本社保制度应该是一个标准制度。但由于门槛太高,‘便携性’差,异地转移难以接续,导致农民工等群体不能广泛覆盖,也直接导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缺乏参保的愿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显示,如果企业参加社保,其保费将占人工成本的17%以上。郑秉文说,制度激励不足、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加之部分企业的短视因素,也使一些企业缺乏为外来工交纳社保的积极性。  “经济增长很快,而社会保障落后于经济增长,是一种不公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说,当前社保体系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农村的社保体系建设,以及城市的养老、医疗保险问题。  如今邓婉茹已有望摆脱困境,但更多的公共视角之外的“邓婉茹”,在遭遇困境时又该怎么办呢?  “关键还是要靠完善制度,我们坚持完善多支柱模式不动摇,这是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长期制度保证。”郑秉文说,问题并不仅仅是如何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的参保意识,更关键的是要继续完善多支柱的制度框架,调整现有支柱结构,强化各支柱的不同功能,加大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因素和消除贫困的制度能力。  他建议,可以考虑把社会统筹部分作为一个基本支柱完全独立出来,作为再分配的一个基本保证;还可以考虑将个人账户部分作为与个人收入和缴费挂钩的一个支柱相对独立出来运作。  有了社保,邓婉茹们就不会这样难。经过连续几天的跟踪报道之后,我们真诚地希望,邓婉茹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对爱心的赞美,还能激发人们关于社保现状的思考,产生更多在这种思考之上的完善措施的行动

社会保障评论杂志投稿经验

可以联系出版商,让他们看看你的作品是否可以出版。一般都是这样做,或者可以查询下有没有哪些出版商长期征文的。都可以。 出版自己的书途径很多。当然最直接的就是找出版社。不过,出版社现在都改制了,只要选题的潜在销售前景不好,即使内容再好,也不会出版的,因为图书没有市场,就意味着赔本。第二种途径就是找工作室,比如著名一点的北京宝葫芦文化工作室,他们可以让你的图书出版,但是如果你的图书真的没有市场的话,他们也不会代理销售,因为他们是不会做无利买卖的。至于成本多少,利润如何分配每本书作者能能拿到多少钱,这些问题都可以跟出版社或者工作室谈。一般因作品而异。 但是出版社投稿,成功率很低诶。大型文学网站号称可以代理出版,当然条件就比较苛刻。如果你坚持要出版,需要自己买书号,掏印刷费了,很难出版的 呵呵,总之就是两条路,一是在网上传,写的好,自然有人找你出版,一个是到出版社投稿,只要你的书好,或者肯掏钱,也能出版。祝你成功!1、人民教育出版社2、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3、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5、易文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6、科学出版社7、电子工业出版社8、化学工业出版社9、机械工业出版社10、中国地图出版社11、人民邮电出版社12、上海译文出版社13、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中华书局

像随感、杂文、评论、散文类的文章,一般投在杂志社。人家形容“怪怪的”、“很深沉”,思想独特前卫——如果这个评论是你身边朋友给你的,我的看法是一般你身边的朋友都会给你夸大了的评论,如果想要中肯的评论,应该去问专门写这类文章的稍有名气的作者,因为你身边的朋友并不一定具备有业内的知识及写作技巧。我建议你的投稿应该选择初、中级的杂志刊物,因为大的杂志刊物如《意林》、《读者》之类的,只要你注意看它的文章来源,你就可以发现他们文章的来源多数标有“摘自”,这个摘自代表的意义是你发表在网络上或是在别的杂志上,而且很有人气才能被他们摘取刊登。

《中国社会保障》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全国大型社会保障综合月刊。自1994年创刊以来,逐步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发行量最大、读者群最广的刊物,在读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2000年杂志进入国家级核心期刊行列,2002年进入中国期刊方阵,2005年获得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荣誉,2008年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先进刊”,2011年11月在传递民意金声奖评选中获“铿锵代言奖”(获此奖的还有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5家媒体),2013年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的“百强社科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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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一连涨”后的养老金不能很好地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即使是保障水平最高的北京,每月3000多元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花起来也必须精打细算,更不要说4亿只能领到基础养老金的城乡老年居民了。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同样不尽如人意:2013年我国有19个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收支缺口合计1702亿元,很多省份是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勉强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转。全国层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连续3年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的潜能正在下降。 人们总以为社会保险是万能的,能够无限度地满足所有人的养老需求。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布的东南亚地区养老和退休报告显示,我国有63%的居民认为退休养老要靠政府,仅有9%的居民认为退休自己负责。一个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这其中,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受到运行目的、风险控制等因素影响,作为提供托底的社会保障,其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较商业保险都有较大差距,不能期望社会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实现“老有所养”,还需要企业和个人未雨绸缪,做好社会保险之外的功课。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社会保险占“大头”的情况不同,美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40%是由社会保险负担,40%依靠企业年金,20%依靠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在50%左右。在很多发达国家中,企业年金制度已经成为法律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推广,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享受较大幅度的税收优惠和政策鼓励。反观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亿人中,仅有5%的参保人员同时拥有企业年金保障。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更是寥寥无几,中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1份,远低于发达国家5份以上的水平。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10年之后的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就将达到3亿。解决养老难题,除了继续织密基本养老保险大网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势在必行。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启动,在加大税收优惠的同时,国家也需要通过各种法规,逐步引导企业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的职工福利建立起来,成为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第二张大网。 而强化作为第三张大网的商业保险保障功能,对保险公司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真正挑好这副担子,保险公司要更加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在产品开发、资金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为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真正成为人们“老有所养”的重要支撑。

中国,只讲别人差,不讲别人好的,没法谈经验的。

统筹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社会公平  刘卫敏  中国社保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体系的双轨制造成的。最根本的核心问题是,它根本就不是一个覆盖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而只是为被排除出由国家财政负担的人做的政策性安排。开始是适用于国企职工,后来扩大到那些从来没有机会被纳入国家养老体系的其他人群。可悲之处在于:决定这个体系的规则和命运的则是自身利益与社保体系并无直接关系的官员。  改革开放之初,城市就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国营企业职工。他们工资很低,但比较有保障。从其中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基本全额)和退休金(不低于退休时工资的70%)来看,国企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工资-福利体系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的。  八十年代中期,随着国企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如以厂长、经理责任制为代表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等,国家实际上以“改革”、“自负盈亏”的名义把对原国企职工的福利责任推给了企业。  九十年代实行“政企分开”之后、各地方政府违反《行政许可法》24、83条的原则,以“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名强制将原来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划拨给各地方政府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实都是利益集团),无疑将羊群送入虎口,导致一系列政策性失误:广大职工脱离政府管辖,被划拨到这些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利益集团,鉴于这些利益集团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他们既不了解被整合企业的历史,与职工们又没有感情纽带,最终以“改革”为名对被重组的企业随意掠夺,导致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原来的国家职工被迫转制、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被随意宰割,什么“减员增效”、“关、停、并、转”等等,造成很多企业和职工失去保障,为企业的奉献和积累付诸东流,也就是说,国企无法按照原来的标准供养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职工,于是只好默许“各村各出自己的高招”,于是乎,提前退休、内退、下岗、待岗甚至还有轮流上岗等等五花八门,把国企职工折腾到失去主人翁的尊严,政府实际上推卸责任!2004年甚至出台国企职工离退休之后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实际上就是推给社会),割断了企业职工与为之奉献无数心血的企业感情纽带,让职工敬业爱岗就等于一句空话!而党政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却由机关的离退休服务中心、老干活动中心、老干处工作人员伺候,每年享有体检、疗养、旅游、公费医疗、住房津贴等等特权,享受着企业职工无可比似的优越性。  在国企职工举步维艰时候,党政机关公务员却一枝独秀,2008年的中国,全国公务员普遍加薪,各大城市平均上调一千二百元,尤其金融风暴来临,公务员加薪美其名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而企业职工就得减薪、下岗,农民工就得失业回家?可以说是荒唐绝伦!公务员成为了中国最稳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体,而企业职工近几年在经历了政企分开、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等一系列“改革”新名词的摆布之后,过去创造的积累付诸东流,被随意宰割。公务员享受终身制待遇,退休后将由政府拨款支付退休金。而企业职工则参加社会统筹,由其缴纳养老保险、美其名曰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  公务员根本就不用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认可,他们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实施者,任凭市场经济急风暴雨,都影响不了公务员队伍,因为他们在体制内,无论调到什么部门都带着国家体制内的特权(即:工资关系、行政级别、医疗关系等等跟随转移)。  目前在各大城市的党政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混十来年就自然晋升为科级、二十年后自然晋升为处级,或者巧立名目设置编制安排干部的、又或者享受相应待遇,什么处级科长、局级处长、局级调研员、顾问等等等等,没有担任实职却“高套”享受相应待遇的非常普遍;甚至还有晋升几级内退、照样拿在职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等。  而且公务员还享有惠及全家的公费医疗,个别大单位还设有价廉物美的机关食堂、幼儿园、甚至医院门诊、疗养院、美发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等等等。此外,1999年停止福利性分房以后,个别地方的党政机关以改革的名义,或搞“集资建房”,或搞“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甚至采用行政划拨的办法圈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由政府机关“团购”,再按级别档次分给官员。这种以改革的名义谋私的情况,媒体常有揭露。  实际上,我国各项保障历来突出官本位,上世纪80年代流行“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的观点纯粹以偏盖全误导公众!搞导弹、拿手术刀的都是体制内的人,有固定工资收入、公费医疗、单位宿舍,而卖茶叶蛋、拿剃头刀的都是迫于生计流落街边的个体小摊贩而已,社会地位十分悬殊。  据2009年9月了解,在经济发达地方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其直属部、委、办、局、或区政府一级的政府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收入比较如下:  一、在职期间比较:  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如下:  厅局级:约13000元,处级:约10000元,科级:约7000元,科员:约5000元;办事员:约4000元;  国有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如下:  控股集团董事长:约20000—30000元,部门总经理:约12000元,经理:约8000元,主管:约6000元;主办:约4000元;基层普通职工约3000元;  二、退休之后比较(不包括离休):  公务员:  厅局级:约10000元,处级:约8000元,科级:约6000元,科员:5000元;办事员:约4000元(注:政府机关几乎没有以科员、办事员身份退休的,绝大部分是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高套几级退休的,如:处级协理员、主办科员、科级办事员等等。除非极少数犯错误的);  国有企业:  控股集团董事长:约5000元(所以很多国企领导回归公务员队伍享受局级待遇退休),部门总经理:约4000元,经理:约3000元,其余普通职工1000—2000元(注:在企业退休的大部分是普通职工);  特别说明:上述统计仅仅局限于政府公务员与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的比较,因为国有企业受国资委约束,理论上与公务员一样同样是政府领导的。  分析结论:  在职期间,公务员与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理员收入差距不大。差距在于:极个别企业集团的高层管理者享受近30万的年薪,而基层普通职工年收入仅3万多。也就是说:  1、极个别企业集团的高层管理者在职期间的收入远远高于政府公务员的厅局级干部;  2、政府公务员中,普通办事员的工资收入却高于企业基层职工,而且,企业基层职工占据社会就业人口绝大多数!  退休之后:政府公务员的收入远远高于企业的干部、职工!公务员的待遇与企业相比较可谓天壤之别!企业职工的退休金仅为政府公务员的三分之一!非常荒诞!而且,退休职工医疗保障与公务员的公费医疗比较十分悬殊!  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公务员由于掌握制定政策的权力,经费属国家行政拨款,因而绝大部分人可以工作多少年自然晋升什么级别,所以,公务员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高套”几级享受待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又或者巧立名目设置机构、制定编制、安排职务,享受待遇。  而企业职工由于受市场竞争、自负盈亏、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等等因素影响,不允许如此“自然晋升”、“高套”现象,上升通道极其狭窄(由于经济环境无序、缺少保障,职工没有上升通道,所以,与公务员相比,大部分企业职工面临灰暗的人生)。  此外,公务员在体制内流动,工资关系、行政级别、医疗关系等等跟随转移,福利保障基本不受影响;而且,公务员极少可能工作期间降低职位待遇。  企业职工的工作岗位受所谓转制、资产重组不公,市场化改革,以及企业领导人滥用人事任免权等因素影响很大。而且,由于资源限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部门的福利保障十分悬殊,所以,企业职工的工作变动对其福利保障影响极大。  注:本文根据年度总收入、按照月平均统计,而不局限于工资收入。  这个统计没有包括国有服务行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业、自由职业者等等,其它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等就更加不能够比较,这些行业很多是国家政策,尤其劳动法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照耀不到的角落,它们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自我谋生、惨淡经营、没有保障、地位低微,已经沦为没人关心的群体。  综合结论:由于企业的逐利性,强调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自负盈亏等等,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地位、人格尊严等方面与国家行政拨款的公务员相比较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国资委、包括社会舆论提出规范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实属迫在眉睫。但是,如果单方面强调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自负盈亏,规范管理,将企业窘迫的问题归责于普通职工、由普通职工承担经营不善的责任而遏制职工的收入的话,必然导致更大的社会矛盾!实际上广大企业更加祈盼依照《宪法》第十六条精神,参与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支持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规范管理,绝大部分职工都以企业为家、勤奋工作、为企业奉献最美好的年华。  如果说:企业职工收入实行自负盈亏、绩效挂钩,自然无可非议。但问题是:企业情况非常错综复杂,企业成本既有经济环境无序、企业之间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消耗资源,领导人的意志、内部管理、以及经济大环境、企业所承担税收、慈善、安排就业等等社会责任,因而导致企业社会地位的萎缩,步履维艰。  更不可否认:导致企业陷入窘迫困境的根源,有些是国家政策不公所引起!如:经济环境无序;政企分开之后企业转制;或者政府拉郎配式的违规兼并、资产重组不公;导致员工被剥夺工作岗位、无法享受自己积累的劳动成果等等,政府成为社会不公的制造者,导致职工维权陷入体制性缺失。  所以,作为负责任的政府,绝不允许以企业“自负盈亏,绩效挂钩”、“改革”为理由,漠视职工利益诉求。因此,政府在遏制国企高管、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同时,不仅要大力提高普通职工的保障水平,更要恪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制定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使我们的企业通过理性的博弈健康的发展,提高国民的福祉!努力改善国民收入!  可惜,在我们这个自称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举世瞩目的持续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情况下,各级政府却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由,把公费医疗、免费教育、社会保障、福利住房等基本福利制度作为社会弊端给改革掉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上(而且延伸到退休之后),而企业职工在政企分开之后由于受转制、资产重组不公等影响,逐渐失去工作岗位、更失去退休、医疗保障(即使有保障也十分低微),结果造成新的贫富悬殊!也反映了政府调控能力的荒唐、无奈。  在这种局面下,尽管社保体系缓解了社会矛盾,尤其国有企业被纳入社保体系,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退休金近年一路飙升,而企业受经济环境无序而导致的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折腾,职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越发萎缩,甚至很多原来企业的公费医疗都予以取消,造成极大反差!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3年的《宪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现实的分配格局是:党政机关公务员实行计划经济(是否涉嫌违宪?),企业职工实行市场经济,导致这个社保体系的漏洞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社保(包括医保)不是一个统一的体系,决定这个政策的人本身的命运却与该社保系统无关,因为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永远由国家财政拨款,而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职工的命运却掌握在这些既得利益者手中!这种地位和立场的不同就决定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政府官员认为经常给老百姓做好事,每一次调整都是一次“恩赐”,无法理解老百姓为什么不感恩戴德。老百姓,尤其是国企职工则认为,原来大家都给国家打工,现在你们以所谓“改革”的名义把我们甩了!如果“改革”是好的,为何你们自己不率先进行改革?所谓的“改革”,受到伤害的几乎都是企业职工,谁提出质疑谁就被扣上“走计划经济回头路,想搞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帽子,有限的社会资源总落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新贵手里,他们公器私用,依靠强大的政策资源继续巩固既得利益,最终被背叛,被出卖的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其实医疗体系的改革难以见效也是同样的病根。  社保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从技术层面几乎无法解决。决策者应该痛下决心,制定一个把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的时间表。事实上,世界各国的社保系统都是针对所有人。公务员另有一个财政负担的福利系统是“中国特色”,但很难说是“社会主义”。 代表人民不是靠宣传就能被人民认可的,要代表人民必须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如果继续保持养老、医疗方面的双轨制甚至多轨制,只会形成政府收入首先保障的是公务员利益的印象。  政府应该明白,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国家的统一就没有基础,听任下级政府与自己规定不符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化,中央政府就会越来越没有权威。  我们经常说,党政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人放着好好的主人不做,却千方百计争当仆人呢?显然这里有很大的误区!不由得让人们深思:一个自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现实却是:谁都不愿意当工人、农民!工人、农民成了没有社会地位、受剥削的弱势群体,可想而知,如果不加以改善,我们这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党,还能代表先进文化吗?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公平与正义。  政府必须平衡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切实为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为此,我们提出几个建议:  (1) 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纳入法治化轨道,公务员收入水平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平均收入、公民满意度等等挂钩,不能让有权者的自肥式分配再继续下去!公务员提升工资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批准!(问题:人大常委会也是公务员,人大也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解决?)  (2) 对公务员、以及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分配制度、医疗制度进行规范、统筹,强化各项社会保障,建立一套公开、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保障方案。  (3)不能让既得利益者游离于体系外,既不交费,还要享受终身制的特权!既然建立了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就应当覆盖全社会,党政机关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更应加入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交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不能利用制订公共政策的机会,尽享各种资源。  (4) 认真重视数千万自费参加社会统筹的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过低的问题,他们自我谋生、自己创业,创造就业机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创造社会财富,自费参加了社会养老、医疗统筹体系,同样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样作为纳税人,不但全额缴纳社保基金和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时都是单位支付一半,个人从收入中支付一部分的),为何最后退休却只能返还少得可怜的社保退休金?!而国家公务员不用缴纳社保,退休后却可以享受数倍于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的待遇?!国家的社保政策为什么就不能也拨出财政资源来补贴为数不少的自由职业者?国家的财政款项不能仅惠及于已经成为社会精英的公务员队伍,自由职业者绝不能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5)在严格遏制企业高管、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同时,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  (注:本文在拟稿过程中,不断受到“患不公、不平衡”,“有本事你也考公务员”等等批评,但是,更多的是赞扬、鼓励!本人声明:本人目的在于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分析这种经济现象,提供给社会公众讨论,呼唤公平!关于公务员考试的问题,本人特别指出:目前的公务员队伍,绝大部分不是参加国家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去的,而是早几年从所谓国家干部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的,如此转变身份的资格考试与目前的国家公务员统一招考完全是两回事!所以,政府的公共政策、公共服务与公民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

首先,新闻稿内容必须符合网站的要求,无论你的软文本质量如何,你必须在发布前仔细阅读网站的栏目要求和网站内容属性。如果是你自己的网站,你必须写一些与你的网站相关的内容,如何发布你自己的软文稿,如何设置关键字,你必须提前很好地配置它,你的网站发布的内容必须与你的网站的主题相关。其次,注意文章发表的时间。发表文章时,每个网站的发布时间是不同的。我们应该抓住不同的机会,以不同的方式发表软文章。再次、做新闻稿推广时注意抓住时效性,作为新媒体经营者必须抓住新事物的时效性,这样的软语言是有吸引力的。掌握这一点后,你的软文本会有更好的效果。你的文章越早,它就越及时,被收录得越好。发布得越早,更新得越快,百度引擎收集得就越早。那么当人们搜索这个标题时,你的文章被搜索引擎捕获的机会越大,你的文章出现在百度主页上的可能性就越大,用户点击的机会就越大,你就会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最后,做新闻稿推广必须注意新的广告法和新闻方面的管理规定,例如文章内容不要有涉及一些敏感关键词,也不要放广告法禁止的宣传词汇,这些词汇很容易让文章拒稿,或者文章发布后被稽查的编辑删掉,这样宣传的效果就会打了折扣。

对于学生来说还是比较正常的。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总结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我跟你一样的,我还是正在写关于社保局的实习报告,头都大了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关于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调查报告一、前言随着大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日渐增多,不仅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而且暴露出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国大学生当前在医疗、基本生活及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现状,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社会化的医疗保障一直是全社会的热门和焦点话题,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我国由20世纪50年代起实施至今的高校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应对乏力,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求。大学生普通疾病治疗水平低,重大疾病和伤害则无力保障,这已成为学校、家庭、学生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这一特殊教育弱势群体,国家,学校经过积极探索,在立足我国国情和教育状况,保证整体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取得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协助他们就业,成为举国探讨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在保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我此次社会调查的内容是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所调查的参加保险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等及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二、调查分析(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于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15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针对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淮海工学院具有代表性的两所高校进行随机调查,在这两所高校中选择4个有代表性的院系,再在这4个院系中选择8-9个班级,从班级中随即抽取100个学生取了,采取了不记名方式问卷调查。问卷回收率100%,有效问卷100张。(二)调查形式一是采用问卷调查法。卷内容是根据大学生现在社会保障的相关情况自行设计,经过预试、反复修改后形成,问卷题型主要采用单选题和多选题相结合的形式,最后有一题是客观题。本次调查问卷发放数量110份,有效问卷100份。二是采取两种方式:一对一谈话和座谈会等形式获取信息,进一步了解被调查者关于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心理和价值取向。(三)调查流程准备阶段:2009年12月21日-2009年12月31日,我们开始查阅文献,到连云港淮海工学院和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部门了解相关的情况,到调查地点实地初步考察,对问卷稿进行“试调查”,以修订问卷。调查阶段: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8日,确定抽样范围,分发问卷,用2天完成,1天回收问卷,再用1天时间进行访谈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1月9日-2010年1月12日,资料整理,数据处理(问卷的回收整理工作),输入计算机,汇总分析,打印统计表格,计算相关系数等。总结应用阶段:2010年1月13日-2010年1月15日,结合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撰写调查研究报告,总结考核。(四)调查内容对于大学生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以及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参加保险的项目,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等进行调查。(五)调查结果与分析大学生自身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由表一可以看出,有68%的大学生没从没考虑过要参保,说明;有30%的大学生有参保意识,但是不知如何参加,说明国家的宣传力度及渠道欠缺;有26%的大学生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支付不起高额的保险费用,说明国家政策不完善,对贫困地区没有制定相关政策。总的来说,大学生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可以产生两种正面效果:其一,通过这样的行为,发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如果不克服这样的不足,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其二,让我们认识到人类是个社会共同体,只有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利益,才能形成多方的共赢,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和谐社会单纯建筑在个人的牺牲上。也就是说,这样的事证明:现代社会,不能没有社会保险,但是所建立的社会保险应该是良好的社会保险。关于大学生是否参保(表一) 从没考虑过不知如何参加经济困难其他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30%18%20%32%连云港淮海工学院38%12%6%44% 大学生自身的就业得不到保障。从表二中可以知道,本科院校提供了更多自主创业的机会,因为当今社会,企业更加认可本科文凭。但是大学生失业必不可免,因此推出大学生就业险,既为国家分担困难,也体现了保险业的社会责任,必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出大学生就业险的必要性我国已经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大学生虽然是知识性分子,但随着大学扩招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不再是稀缺资源,失业不可避免。大学生希望得到的就业保障包括(表二)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淮海工学院学校推荐岗位1320提供自主创业贷款1124延长在校期46 提供更多就业信息2622其他02 大学生的就业保障还未完善。由表三可知,大学生对于各个方面都希望得到改善。当前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还处在初级化、分散化的起步阶段。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现行助学贷款制度先天不足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确保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挥最大功效,以切实满足贫困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大学生期待最低生活保障的改善方面(表三)改善方面所占100份答卷比例%提高生活补助36%给与生活教育思想指导(例如人生规划指导)33%扩大奖学金覆盖面41%其他8% 学校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的比较完善。从图一中可以得知,专科院校对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的内容知道的更加多一些。其中知道奖学金、助学金的更加占了多数,说明由于高考留下了遗憾没能上到读到自己理想的大学使得专科院校的学生读书更加认真,因此专科院校的奖学金、助学金获得比率高于本科院校。针对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国高校教育社会制订了救助政策。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具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大学生所知道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内容(图一) (六)对策与建议根据总结调查问卷中的客观题,得出以下条建议: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将政策落实到位,不做表面文章。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社保宣传力度是每个人都有所了解。给予大学生生活教育上的指导,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与提高社保意识。国家、社会和学校等应投入资金,普及社保范围,使所有的大学生切实享受到保障。就业保障方面,先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重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学校与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因此,要深化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尽可能地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对此,国家应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像支持农业保险一样吸引商业保险公司,拓展大学生医疗保险业务,充分发挥其社会稳定器的功能。社会统筹基金也可以拿出一部分到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大额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以减轻统筹基金的风险压力。规定每个大学生至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住院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对于少数家庭极为贫困的大学生,可考虑由学校代付。大学生不能仅仅有就业意识,因为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饱和,现在尤为严重。因此,我们要树立创业意识而不能把眼光仅仅限于就业。同时,不能将眼光仅局限于自身的专业。在校期间,大学生应在多方面充实自我,应加强自身的奉献意识,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当今社会,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只有有能力的人成长的舞台才会无禁区。最后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所在城市、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把助学贷款制度作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政府不仅要给予政策支持。其次各高校要积极引进企业单位,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帮助它们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为需求对象提供生活保障。四、对策与建议(七)小结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利益,充分体现我国创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校园的主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应在吸收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减轻学生医疗负担,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三、参考文献1、国家相关政策:《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社会医疗保险学(第2版)3、卢海英 改革和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文化)4、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科研调研小组 您所在或者毕业的高校名称: * 您所在年级: *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您的性别: * 男 女 生源 * 上海 上海外的城市 上海外的农村 你所知道的大学生社会保障内容有哪些? * [多选题] 医疗保障 就业保障 生活保障 不知道 其它 你是否关心大学生社会保障? * 很关心 无所谓 除了在校期间的大学生社会保障项目之外,你是否还自行参加过商业保险? * 是 否 你买过什么商业保险 [多选题] 儿童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人寿保险 其它 你对现在所享受的生活保障的评价? * 很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 不了解 你所知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内容包括?(多选) * [多选题] 普通门诊医疗保障 急诊医疗保障 住院及大病医疗保障 其他 你在大学期间是否去过校医务室/校医院? * 经常去 偶尔去 从没去过 不知道学校有医务室 如果需要就医,你会选择? * 校医务室 医院 其它 你选择校医务室/校医院的理由?(多选) [多选题] 便宜 方便 诊断准确 就开点药 其他理由 你会选择去怎样的医院? 诊疗效果好 名气好 交通便捷 学校定点医院(可以在学校报销部分费用) 你对本校医务室/校医院的服务作何评价? * 很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 你觉得医务室/校医院有什么不足之处? * 服务态度差 服务效率差 药品比较差 门诊开放时间太短 其它 你觉得医疗保障还该包括哪些内容?(多选) * [多选题] 意外伤害保障 心理健康保障 后期康复营养保障 其它 你所知道的大学生生活保障内容包括?(多选) * [多选题] 奖学金、助学金 生活补助 助学贷款 社会资金捐助 勤工助学 减免学费 其它 你倾向于接受下列哪种一种方式? * 现金发放 实物和服务形式 优惠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奖学金名额等) 其它 你对现在享受到的大学生生活保障的评价 * 很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 你最期望大学生生活保障在哪个方面的改善 * 提高生活补助水平 扩大奖学金覆盖面 给予生活教育思想指导(例如人生规划指导) 其它 你最希望得到的大学生就业保障有 * 学校推荐岗位 提供自主创业贷款 延长在校期 提供更多就业信息 其它 你觉得以下那个措施最有效 * 大力发展适合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 推出一系列激励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倡导大学生服务西部地区等 向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的渠道 其它 你觉得最近国家出台的大学生就业保障措施对应对此次经济危机有作用吗 * 很有用 有用 一般 没有用 很没有用 你对整个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评价和期望 (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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