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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是什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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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是什么期刊

因为定位准确,节目精品追求,以及成功的市场运作,栏目不仅获得的广泛的社会认可,而且得到了专家的肯定。2005年度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法制节目评选中,《公民与法》栏目获得了两个奖项,分别是长片类二等奖和短片类二等奖。2006年,栏目在该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法制节目评选中,栏目又获得了两项重量级的奖项。获得了“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和特别节目类三等奖。当年获得“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的还有中央电视台的《道德观察》和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十个优秀法制电视栏目。可以说“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是目前全国法制节目中的最高奖项。2007年,栏目又获得了一个短片类二等奖,并且栏目主持人兼制片人田甜还获得了法制节目委员会首次设立的“十佳法制节目主持人”大奖。三年来,《公民与法》栏目获得了目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委员会所设立的全部奖项。

《公民与法》栏目是一档开设时间近20年的法制专题节目。目前节目时长为45分钟,分为两个版块。第一个版块节目时间长度为15分钟,节目定位为讲述一个与法有关的法律故事。第二个版块为引进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的《有请当事人》节目。自设节目追求以人为本的创作理念,以形形色色的人物在法制社会中的曲折命运,心路历程来结构故事,以平民化的视角解读普通百姓的普通生活,从而展示“社会人”在道德、法律面前的沉浮悲欢,突出对故事中人性的挖掘。

公民与法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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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公民与法治主管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办单位河北省人大常主编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邮政编码050051电话0311-87011596电子邮件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8955国内统一刊号CN 13-1345/D邮发代号18-196单价5定价54刊期月刊创刊日期开数16开

44、孙莉莉 邮编:100027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斜街小关56号《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新世纪周刊》 办电:010-64663541 传真:010-64675393 45、邮编:200002 地址:上海市虎丘路《文汇生活导报》 46、李泓 邮编:710003 地址:西安市崇新里9号《爱人》杂志社 47、涂丽 邮编:330006 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39号《警察天地》 电话:0791-6825484 6815757-2523 48、孙昌建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平海路61号《今日青年》杂志社 49、任俊兵 邮编:030001 地址:太原市青年路新南昌四条43号《山西青年报》北方周末部 50、张靖 紫君 邮编:830002 地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42号《伴侣》杂志社 办电:0991-2817917传真:0991-2834993 51、邮编:530022 地址:广西南宁市古城路4号《女性天地》杂志社 办电:0771-5853754 女性视野编辑:唐禄金 副总:黄小姗 52、蒋开华 邮编:510600 地址:广州市达道路12号影视大厦807室《飞霞》杂志社 广州通联处 电话:020-87676209 传真:020-87655877 53、邱小兵(李东) 邮编:100037 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科原大厦4层《法律与生活》杂志社 电话:010-88414138 传真:010-88414139 54、邮编:10000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03号《中国妇女报》家庭周末部 55、程瑞平 邮编:150040 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46号《家庭生活指南》杂志社 编辑:0451-2621940 56、邱瑞丰 邮编:132013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黄山路3号《做人与处世》杂志社 编辑:0432-4678172 57、邮编:100102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法制与新闻》杂志社编辑部 办电:010-64365187 58、练佩鸿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西街甲2号《人生》杂志社 办电:010-62363133 59、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朝阳区忠新西街17号《中国劳动》杂志社 电话:010-64915745 60、邮编:100051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河沿甲215号《法庭内外》月刊 电话:010-65290368 61、邮编:030072 地址:山西太原市东街101号省政府3号楼《政府法制》新闻月刊 电话:0351-3041173 62、潘顺祺(主编) 邮编:200040 地址:上海市铜仁路88号(甲)《现代家庭》杂志社 电话:021-62790733 传真:021-62792001 63、邮编:710054 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1号《三秦都市报》社 64、李泓 邮编:710003 地址:西安市崇新里9号《爱人》杂志社 电话:029-7223428 65、王伏虎(副总) 邮编:41001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路1号《今日女报》杂志社 电话:0731-2219223 66、尹最良主任 邮编:210024 地址:江苏南京市上海路156号《江苏工人报》 电话:025-3324589 67、邮编:61006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31号《四川工人报》社“周末专刊” 办电:028-4335050 68、韩永魁 邮编:250002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山东青年》杂志社 电话:2055754 6903721 69、黄伟 邮编:230074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47号《安徽工人民报》社“周末·副刊”部 电话:0551-2675155 70、邮编:57020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航西路69号《海口晚报》周末部 办电:0898-6829831 71、王树彪 姚锋 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7号《大众法制》杂志社 办电:2923104 72、邮编:45000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省委南院《公民与法》杂志社 73、邮编:310012 地址:浙江省杭州教工3号17号《浙江工人报》社周末部 74、黄建伟 邮编:300211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78号《天津工人报》“东方周末” 电话:022-28305575 75、刘文良 邮编:45000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1路1号《大河报》“新闻周刊” 电话:0371-5978742 76、刘丰 邮编:100037 地址:北京时间百万庄南街12号《中国新闻周刊》 办电:010-68994602 69329955-3773、3781、3782 77、邮编:100086 地址:北京海淀区皂君庙乙2号京利华写字楼《经济晚报》星期刊 电话:010-62215991 78、冯建国 邮编:450003 地址:河南郑州市纬五路17号附1号《河南工人报》“太阳周刊” 79、胡月胜 邮编:330046 地址:江西南昌市文教路111号《妇女之声报》社 电话:0791-8515521 8514607 80、王延海 邮编:250001 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警界》杂志社 电话:6914050-3288、3289 81、邱耀康 邮编:200092 地址:上海赤峰路323号《民主与法制报》社 电话:021-65544713 82、刘晓 邮编:1000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里屯南30楼南院《农村青年》杂志社 办电:010-64166613 83、徐建宏 邮编:030001 地址:太原市青年路新南四条43号《山西青年》编辑部 电话:0351-2022138 84、苗笛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黄委会综合楼12层《黄河·黄土·黄种人》杂志社 电话:0371-6302618 传真:0371-6302219 85、邮编:100040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方圆》杂志社 电话:010-68879303 总:68879312 86、邮编:73000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统办一号楼《现代妇女》杂志社 87、邮编:41000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92号《当代警察》杂志社 88、邮编:11000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28号《社会月刊》杂志社 89、邮编:030001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6号《人间方圆》杂志社 90、吉林省吉林市松江路69号 《家庭主妇报》社 电话:0432-2028220 91、邮编:710068 地址:西安市红缨路90号 《当代青年》杂志社 92、邮编:100005 地址:北京时间崇文门东顺城街10号 《金盾》杂志社 93、赵欢 邮编:30005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19号《人与法》杂志社 电话:022-23311969-5402 23304861 94、邮编:830003 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法制纵横》杂志社 95、邮编:518001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9号《深圳法制报》 电话:5591501 96、魏河源 邮编:130061 地址:长春市崇智胡同63号 《法制天地》杂志社 办电:0431-8941174 97、邮编:200030 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648号 《检察风云》杂志社 编辑:021-64741122-21288 传真:021-64741122-21248 98、吴束 邮编:330006 地址:南昌市《江西日报》社 《信息日报》早周刊 99、邮编:210016 地址:南京市解放路53号周末 100、白岚 邮编:510600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99号《信息时报》社周末部 101、杨进 邮编:100013 地址:北京安宁门外和平里北街21号 《中国煤碳报》今天周刊 102、雨云 邮编:610016 地址:成都市新开街1号《蜀报》特稿部 103、邮编:510601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周末》 104、邮编:100102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法制与新闻》杂志社 办电:010-64365187 105、王比学 邮编:100733地址:北京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10号楼《时代潮》杂志社 电话:010-65092430 6509138 传真:010-65091630

一般情况下的话,我觉得这个地方主管部门对华为数字的话,应该还是非常认可的

公民与法期刊是黑刊吗

不是黑刊。《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刊于1992年,是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法制与社会》呈送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国务院各部委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部门。扩展资料杂志影响力《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制与社会参考资料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社官网-关于我们

因为定位准确,节目精品追求,以及成功的市场运作,栏目不仅获得的广泛的社会认可,而且得到了专家的肯定。2005年度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法制节目评选中,《公民与法》栏目获得了两个奖项,分别是长片类二等奖和短片类二等奖。2006年,栏目在该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法制节目评选中,栏目又获得了两项重量级的奖项。获得了“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和特别节目类三等奖。当年获得“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的还有中央电视台的《道德观察》和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十个优秀法制电视栏目。可以说“全国法制节目十佳栏目奖”是目前全国法制节目中的最高奖项。2007年,栏目又获得了一个短片类二等奖,并且栏目主持人兼制片人田甜还获得了法制节目委员会首次设立的“十佳法制节目主持人”大奖。三年来,《公民与法》栏目获得了目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委员会所设立的全部奖项。

公民与法治期刊

论坛现场林祥国在致辞中指出,《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创刊是江苏省法学领域的一件大事,在我省法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对期刊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方向,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二要瞄准目标,把期刊办成全国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三是行成合力,把期刊办成江苏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平台。周琪在讲话中指出,理论因时代而强,期刊因时代而兴,省委宣传部对这份刊物寄予了深切的期望和祝福,并就办好刊物提出了三点看法:期刊的发展应当把牢正确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彰显专业特色。侍鹏在致辞中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的积极意义,并表示江苏省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期刊的发展。开幕式上,胡敏强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创刊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这是江苏省法学界,新闻出版界乃至全国法学界通力合作的成果。张新宝、黄闽表达了对《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的美好祝愿,并表示法学期刊不仅要为思想和学术进步提供方法,还要为治理实践提供工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法学院,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对于法学界以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洪流、沈建国在发言中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就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期待。对期刊的发展提出3点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引领学术发展;强化专精尖的发展之路;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办刊队伍。论坛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彭志斌主持。公丕祥教授在闭幕式上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当代中国处于最为广泛、深刻、深远的大变革时期,这场转型和变革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推进国家法治的现代化。因此,希冀通过专业法学期刊的建设对时代有所贡献。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编辑部将倍加珍惜、仔细研究、深入消化,同时将认真学习各个期刊办刊的宝贵经验。

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法律的要求可以的看对的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人民检察》创刊。195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1953年10月创刊的《检察工作通讯》更名为《人民检察》,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次月正式创刊。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题写了《人民检察》的刊名。此后,又从内部发行改为向国内公开发行,从月刊改为半月刊,被评为“全国百种重点期刊”等,逐渐成为检察事业乃至中国法治发展不可或缺的理论阵地。65年来,《人民检察》始终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民检察事业同呼吸、共命运,为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是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理论研究、理念引领的一个例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成立于1954年,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9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同属中央国家机关序列,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国家检察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公民与法是核心期刊吗

看你写的是什么文章,省级的,核心的都是有的,也是不一定也是要发郑州的,其他的期刊也是可以的。

法治意识就是依法行事的意识。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事,是法治;恣意而为、目无法纪,是人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而治”是法治意识;“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以言代法”、“恣意而治”是人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一国公民的理性品质,构成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一个价值取向,但在个人层面,每一个公民都要有法治意识,只有这样,真正的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才能建成。  相信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权威,是法治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些未成年人不懂法、不守法,导致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所以,光有法治意识还不够,还必须知法、懂法。  法治是国家富强、社会和谐的保证。  建立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并非易事,得靠广大人民的理解和接受,才能把法治延续下去。面对社会不公和违法行为时,我们不能匍匐于违法之人的淫威之下,不能沉寂在无可奈何的焦虑之中,要敢于用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上级、下级或身边的其他人违法时,要出声提醒、敢于抵制、及时举报。

你所说的“C类”应该是CSSCI收录的期刊吧?请对比下面的两种核心期刊中法学学科。《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拟收录目录》法学学科拟收录来源期刊名单(21种)1 中国法学2 法学研究3 中外法学4 法学家5 法商研究6 法学7 现代法学8 清华法学9 政法论坛10 法律科学11 法制与社会发展12 政治与法律13 法学论坛14 政法论丛15 法学评论16 知识产权17 环球法律评论18 比较法研究19 当代法学20 法学杂志21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D9 法律(共28种)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法商研究 法学 政法论坛 现代法学 法律科学 中外法学 法学评论 法制与社会发展 比较法研究 法学家 环球法律评论 法学杂志 法学论坛 当代法学 政治与法律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刑事法杂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河北法学 法律适用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人民检察 知识产权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清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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