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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河舞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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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河舞蹈论文

给我老师帮忙吧,他一下子能弄完

部落是最后一位酋长的女人;诉说感天动地的民族故事,通灵萨满的旷世大爱为疲惫的人们点燃归航的明灯。 这是第一部描述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似一壁饱得天地之灵气,令人惊叹却难得其解的神奇岩画;又似‘卷时而安恬、时而激越。向世人诉说人生挚爱与心灵悲苦的民族史诗。著名女作家迟子建,以一位年届九旬,这一弱小民族最后一个酋长女人的自述,向我们娓娓道来—— 在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居住着一支数百年前自贝加尔湖畔迁徙而至,与驯鹿相依为命的鄂温克人。他们信奉萨满,逐驯鹿喜食物而搬迁、游猎,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艰辛备尝,人口式微。他们任严寒、猛兽、瘟疫……的侵害下求繁衍,在日寇的铁蹄、“文革”的阴云……乃至种种现代丈明的挤压下求生存。他们有大爱,有大痛,有在命运面前的殊死抗争,也有眼睁睁看着整个民族日渐衰落的万般无奈。然而,一代又一代的爱恨情仇,一代又一代的独特民风,一代又一代的生死传奇,显示了弱小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小说语言精妙,以简约之美写活了一群鲜为人知、有血有肉的鄂温克人。小说以小见大,以一曲对弱小民族的挽歌,写出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某种悲哀,其文学主题具有史诗品格与世界意义。[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的题材与视角都比较独特,它关注的是一个很小的民族与群体,当然这一点并不能当作获奖的充分理由,除此之外,它最大的特点是反映了这个民族在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不断进行抗争和抵抗的现实。这与当今世界文学的主题也是非常吻合的。 该部小说在《收获》杂志上登载以来,受到读者和评论家的热切关注,被媒体称为“最值得期待的书”之一,是我国第一部描述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女作家迟子建以一位年届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女人的自述口吻,向我们讲述了这个弱小民族顽强的抗争和优美的爱情。小说语言精妙,以简约之美写活了一群鲜为人知、有血有肉的鄂温克人。小说以小见大,以一曲对弱小民族的挽歌,写出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悲哀,其文学主题具有史诗品格与世界意义。 鄂温克人的百年沧桑:额尔古纳河右岸(限量销售)由天下书城网上书店负责网上销售。 第一部分 简介 我是个不擅长说故事的女人,但在这个时刻,听着刷刷的雨声,看着跳动的火光,我特别想跟谁说说话。达吉亚娜走了,西班走了,柳莎和玛克辛姆也走了,我的故事说给谁听呢?安草儿自己不爱说话,也不爱听别人说话。那么就让雨和火来听我的故事吧,我知道这对冤家跟人一样,也长着耳朵呢。 第二部分 雨季一到,森林中常常电闪雷鸣的。尼都萨满说雷神共有两个,它们一公一母,掌管着人间的阴晴。在他的神衣上,既有圆环铁片的太阳神和月牙形的月亮神,也有像树杈一样的雷神。他跳神的时候,那些形形色色的铁片碰撞到一起,发出“嚓嚓”的响声,我想那一定是雷神在说话,因为太阳和月亮是不发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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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喜欢跳麒麟舞和东巴舞纳西族以能歌善舞著称于世。唐代和元代的志书就有“男女皆披羊皮,俗好饮酒歌舞”, 以及“男女动数百,各执其手,团旋歌舞以为乐”的记载。 纳西族的很多传统古典乐舞保存在东巴教中。东巴经中有被誉为国宝的东巴舞谱《蹉姆》,用图画象形文字记录了东巴举行仪式时所跳的各种纳西族古代舞蹈。不仅是中国国内少数民族古文字中迄今仅见的舞蹈专著,也是世界上用文字记录的最早舞谱之一。纳西族舞蹈分为歌舞、乐舞、表演性舞蹈、宗教舞蹈等。歌舞,纳西族的民间歌舞的代表有《热美磋》、《喂默达》、《阿丽哩》等。其中《热美磋》俗称“热热磋”或“窝热热”,属于世界上稀有的、保存完好的原始歌舞的活化石。此类歌舞都边歌边舞,随着轻松的舞步,一人领唱众人和。乐舞即用乐器伴奏而无歌唱的舞蹈,分为“打跳”,《白沙细乐》中的古乐舞。表演性舞蹈中麒麟舞(纳西语:麒麟蹉),明、清时传入丽江,属中原道教艺术。以舞蹈为主,融乐、舞、戏、画、编于一身。勒巴磋,意为勒巴舞或跳勒巴。是一种大型的,带有宗教祭祀色彩的风俗性歌舞,歌时不舞、舞时不歌。在丽江塔城一带流传。勒巴舞共有12套40多种跳法。库蹉、噜蹉,意为跳年或祝岁舞。“噜蹉”意为跳龙。在丽江鲁甸一带流传。其风格与勒巴舞极为相似。宗教舞蹈的代表是东巴舞,纳西族东巴教东巴在举行迎神、驱鬼、祭祀、婚礼、超度等仪式时所跳的舞蹈。有300多种跳法;东巴经有著名的舞蹈教程《磋姆》专书。

乐舞即用乐器伴奏而无歌唱的舞蹈,分为“打跳”,《白沙细乐》中的古乐舞。打跳古称踏歌,俗称打腊利。常用的伴奏乐器有塞萧(直笛)、横笛、葫芦笙。打跳动作有三打脚、合脚跳、甩手跳、三步三摇晃等。白沙细乐有三个乐章是乐舞,即《坎磋》、《跺磋》、《跺麻磋》,此类舞蹈全部用于丧礼,边奏边舞或交替进行。麒麟舞,纳西语叫麒麟蹉。明、清时传人丽江,属中原道教艺术。经历代纳西艺人加工、发展、再创造而成为纳西族民间艺术。   它以舞蹈为主,融乐、舞、戏、画、编于一身,是纳西族人民十分喜爱的综合性民间艺术。每年重大节庆都有表演。整套组舞分《寿星拜祝》、《彩云·南现》、《花马报春》、《鹿鹤同春》、《麟凤呈祥》、《牦牛现(献)瑞》等场。有的地方还表演《狮子滚绣球入双猴挂印尼龙戏夜明珠》等场。勒巴磋,意为勒巴舞或跳勒巴。是一种大型的,带有宗教祭祀色彩的风俗性歌舞,歌时不舞、舞时不歌。在丽江塔城一带广为流传。勒巴舞共有12套40多种跳法。   库蹉、噜蹉,意为跳年或祝岁舞。“噜蹉”意为跳龙。在丽江鲁甸一带流传。其风格与勒巴舞极为相似。

东巴神 我也有个和你一样的 下面的字是祝平安

约30万人口的纳西族在中国50多个民族中算不上是一个大民族,但是它的东巴文化却名扬中外,引起世人的兴趣和关注,已成为当今前往丽江旅游探秘的热点之一。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古代文化一样,东巴文化也是一种宗教文化,即东巴教文化,同时也是一种民俗活动。东巴教是纳西族的一种原始多神教,信仰万物有灵。它是在纳西族的本土文化--巫文化与后来传入丽江的藏族“苯”教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宗教。其祭司叫“东巴”,意译为智者,这些“智者”知识渊博,能画、能歌、能舞,具备天文、地理、农牧、医药、礼仪等知识。他们书写经文使用的文字是一种“专象形,人则图人,物则图物,以为书契”的古老文字,称“东巴文”。他们是东巴文化的主要的继承者和传播人。换言之,东巴文化就是东巴世代传承下 来的纳西族古文化。东巴文化包括象形文字、东巴经、东巴绘画、东巴音乐舞蹈等。其中东巴象形文字是被誉为目前世界唯一存活着的象形文字。作为一种独特而丰富的民族文化,东巴文化引起了世界各国学者的极大关注与重视。一个世纪以来,先后有法国、英国、美国、俄国、德国、挪威、意大利、加拿大、日本、瑞士、波兰等国家的学者,前来收集、调查、研究纳西族东巴文化。最早把纳西族东巴文化公诸于世的是法国人太伦拉科佩伦,他把一本东巴象形文经书抄本收入所编的《西藏附近文字的起源》一书,于1894年在伦敦出版。1913年,法国学者巴克(BOCOT)教授,把自己收集到的纳西族东巴文及调查见闻编写成《LESMSOS》一书出版。在众多的研究纳西族东巴文化的学者当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国的学者李霖灿和美国的学者洛克。原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霖灿先生,原来是从事绘画艺术的。当他来到纳西族居住的丽江玉龙大雪山,接触了纳西东巴文化后,便毅然放下画笔,学习和研究起东巴文化,写下了《么些象形文字字典》、《么些标音文字字典》、《么些研究论文集》等重要著作。美国的学者洛克,在本世纪二十年代来到中国研究植物,他在纳西族地区居住了二十多年,收集了大量的东巴文化资料, 写出了许多研究东巴文化的著作,其中《纳西语、英语百科词典》(上、下册)已成为研究东巴文化的重要著作。洛克被称为西方研究东巴文化的鼻祖。八十年代以来,更是涌现出一大批青年学者,出现了研究纳西东巴文化的热潮,研究成果逐年递增,一个国际性的纳西东巴文化学正在形成。东巴经书是东巴文化的核心和内涵。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东巴文化的过程中,也收集了相当数量的东巴经书,作为研究的资料。目前世界上收存有约三万册东巴经书。其中一万册左右收藏在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有两万册收藏在台湾、南京、北京、昆明、丽江、中甸等地。除了在本土中国以外,国际上收藏东巴经书最多的是美国。美国国会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华盛顿大学图书馆等共存有七千八百三十六册。 由于东巴经是用原始图画象形文字书写的,一般人不易释读,所以,东巴经一直被视之为“天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丽江东巴文化研究所从八十年代初,就开始了翻译东巴经典的这项工程。在东巴老先生的配合下,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的翻译工程,译稿已陆续由云南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它的出版,将让世界上更多的人了解这神秘的东巴文化,也将对纳西东巴文化学的形成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纳西族的《东巴经》五百多卷,七百多万宇,[1]全用象形文字写成。这种象形文字,纳西语叫“森究鲁究”,意为“木石之痕迹”,或译为“木字石字”,指其象木石之字。这种文字起源于图画,始终保持着图画的特征,但又约定俗成,成为一种文字符号,在丽江、中甸、维西等县纳西族地区,沿用达十多个世纪,国内外有不少研究纳西族象形文字的著作。《东巴经》比较完整地记载着反映纳西族远古时期生活的神话,其数量质量都很惊人。他不仅对后来纳西族文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而且大大丰富了祖国各民族的神话宝库。许多神话的篇幅都比较大,如已整理发表的《创世纪》、《黑白之战》等[2],都长达二千多行。从这些神话里,我们看到了古代纳西族独特的各种各样的神,如天神、地神、太阳神、月亮神、星宿神、善神、恶神、男神、女神、雷神、风神、云神、山神、水神、土神、石神、铁神、智慧神、灵巧神、善良神、丰盛神、测量神、度数神、胜利神、五谷神、畜牧神等等。当然,也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在这个神的世界里,不仅各种神的形象迥然不同,就是神的行事也具有不同的风趣,说明神话的绚丽多采。 丽江是中国少数民族纳西族的主要聚居地,也是中国唯一一个纳西族自治县,她是云南省独具特色的旅游景区,这里美绝人寰的自然景观以及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丽江古城,吸引着日益增多的国内外游客,独特而丰富的纳西族东巴文化更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 约30万人口的纳西族在中国50多个民族中算不上是一个大民族,但是它的东巴文化却名扬中外,引起世人的兴趣和关注,已成为当今前往丽江旅游探秘的热点之一。 东巴文化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古文化一样,也是一种宗教文化,,即东巴教文化,同时也是一种民俗活动。是由东巴世代传承下来的纳西族古文化。东巴教是纳西族原始宗教,其祭司叫“东巴”,是东巴文化的主要传承者,意译为智者,是纳西族最高级的知识分子,他们多数集歌、舞、经、书、史、画、医为一身。 换语之,东巴文化就是东巴世代传承下来的纳西族古文化。 丽江东巴文化学者兰伟:“东巴文化包括图画象形文字,包括东巴经还有东巴画,东巴舞蹈、东巴音乐,还有东巴的各种道场就是祭祀活动,这部分也包含有民族心理素质的很多内涵在里头,所谓东巴文化就是指的这么一个文化体系。” [编辑本段]【东巴文】 东巴文字图片东巴文是一种十分原始的图画象形文字,从文字形态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比甲骨文还要原始,属于文字起源的早期形态,最早是写、画在木头和石头上的符号图像,后来有了纸,才把这些符号图像写在纸上。由于东巴才掌握这种文字,故称为东巴文。东巴文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存活着的象形文字,是人类社会文字起源和发展的“活化石”。 东巴象形文字共有1300多个,它集书画于一体,线条流畅,笔法简练,色彩鲜艳,而且目前很多东巴仍然在使用这些文字。东巴意为智者的意思,千百年来,东巴们著书立说,在用东巴文传承教义的同时,兼收并融合了历代文化成果,写成了二万余册,一千多种有着上千万字的东巴经典,东巴经所涉领域相当的丰富,包括了天文地理,宗教哲学,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气象历法,生物医药,农业畜牧,武器矿冶等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博大内容,包罗万象,从很多角度表达了古纳西人对自然世界的认知和对人类文化的总结,久而久之的知识积累,成就了纳西民族古代社会的一部大型的百科全书,并成为了东巴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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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地球 一、 地球的宇宙环境 地球所处的宇宙环境是指以地球为中心的宇宙环境,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理解。宏观层面上是指地球在天体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即地月系—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微观层面上是指地球在太阳系中所处的位置。在无限的宇宙空间中,地球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它处在永不止息的运动中。 二、 地球的特点 1、 自身构成特点 (1) 内部构造:地球的内部结构可以分为三层:地壳、地幔和地核。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大量气体聚集在地球周围,形成包层,这就是地球大气层。 (2) 运动周期:地球就像一只陀螺,沿着自转轴自西向东不停地旋转着。她的自转周期为23小时56分4秒,约等于24小时。 同时,地球还围绕太阳公转,她的公转轨道是椭圆形,轨道的半长径达到149,597,870公里。 公转一周要25天,为一年。 2、 普通性与特殊性 地球是太阳系中一颗既普通又特殊的行星。在太阳系九大行星中,从质量、体积、运动等方面看,地球只是其中的普通一员,但是,存在生命尤其是高级智慧生命又使地球成为太阳系中特殊的一员。 (1) 普通性 地球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地球在太阳系中并不居显著的地位,但由于人类定居和生活在地球上,因此对它不得不寻求深入的了解。 它是行星地球, 按离太阳由近及远的顺序,地球是第3个行星,它与太阳的平均距离是496亿千米,这个距离叫做一个天文单位。在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地球的质量、体积、平均密度和公转、自转运动,与其它行星相比,尤其与类地行星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按八大行星离太阳的距离来说,地球处于第三位;按质量和体积比较,地球都处于第五位。地球的自转和公转速度,在八大行星中,既不是最快,也不是最慢,其平均密度与其它类地行星也差不多所以,从这些方面看,地球确是一颗普通行星。 (2) 特殊性 自身条件:地球只是一颗普通的行星。但由于地球在太阳系中是唯一具有水圈和生物圈的行星,其大气圈也是独特的。它具备了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充足的水分,恰到好处的大气厚度和大气成份,适宜的太阳光照和温度范围等,在地球上产生了目前所知道的唯一的高级智慧生命——人类。从这种意义上说,地球是宇宙中一颗特殊的行星。 外部环境:地球所处的宇宙环境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有利条件:(1)太阳在过去50亿年中没有明显的变化,并还将保持这种状态达50亿年之久,这就使地球有稳定的光照条件,生命从低级向高级的演化没有被中断。(2)太阳系的各大行星和大多数小行星都以近似圆形的轨道围绕太阳运动,不仅公转方向一致,而且绕太阳公转的轨道平面几乎在同一平面上,所以它们各行其道,互不干扰,使地球处于一种比较安全的宇宙环境之中。 三、 地球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家园 它是美丽的。我们要爱护她,保护她。

扫墓是清明节最早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延续到今天,已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渐简化。扫墓当天,子孙们先将先人的坟墓及周围的杂草修整和清理,然后供上食品鲜花等,向先人祭拜。  在中国北方有清明戴柳的习俗,就是折柳枝扎成圆圈或帽子戴在头上,或插柳枝于屋檐和门窗上。据《燕京岁时记》上说:”至清明戴柳者,乃唐玄宗三月三日祓禊于渭水之隅,赐群臣柳圈各一,谓戴之可免虿毒。“北京有句民谚:”清明不戴柳,死后变黄狗。“可见此俗流传到民间,戴不戴柳却与死后的下场有关了。  踏青,即郊外春游活动。由于各地春天到来的时间不一,过此节亦有先后,福建、四川等地在农历二月二日,陕西等地在农历三月三日。在北京地区却与清明节同时进行。旧时的踏青,以西直门外的高梁桥为最盛。《瓶花斋集》有一段真实地记载:”高梁桥在西直门外,京师最胜地也。  清明还有放风筝,荡秋千、吃寒食的习俗。  没错,清明时节,江南一带有吃青团子的风俗习惯。青团子是用一种名叫“浆麦草”的野生植物捣烂后挤压出汁,接着取用这种汁同晾干后的水磨纯糯米粉拌匀揉和,然后开始制作团子。团子的馅心是用细腻的糖豆沙制成,在包馅时,另放入一小块糖猪油。团坯制好后,将它们入笼蒸熟,出笼时用毛刷将熟菜油均匀地刷在团子的表面,这便大功告成了。青团子油绿如玉,糯韧绵软,清香扑鼻,吃起来甜而不腻,肥而不腴。青团子还是江南一带人用来祭祀祖先必备食品,正因为如此,青团子在江南一带的民间食俗中显得格外重要。  中国南北各地清明节有吃馓子的食俗。“馓子”为一油炸食品,香脆精美,古时叫“寒具”。现在流行于(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汉族地区的馓子有南北方的差异:北方馓子以麦面为主料;南方馓子精巧细致,多以米面为主料。在少数民族地区,馓子的品种繁多,风味各异,尤以维吾尔族、东乡族和纳西族以及宁夏回族的馓子最为有名。  吃清明螺,清明时节,正是采食螺蛳的最佳时令,因这个时节螺蛳还未繁殖,最为丰满、肥美,故有“清明螺,抵只鹅”之说。螺蛳食法颇多,可与葱、姜、酱油、料酒、白糖同炒;也可煮熟挑出螺肉,可拌、可醉、可糟、可炝,无不适宜。若食法得当,真可称得上“一味螺蛳千般趣,美味佳酿均不及”了。  潮汕人过清明节,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食薄饼:清明食薄饼在潮汕很盛行,几乎每家每户都不例外。薄饼分皮。馅两部份,皮是用面粉拌水搅成粘糊状,在热壤中烙成一张张圆形的熟面皮,其薄如纸。馅分咸、甜两种,由蛋、肉、肝类、腊味。香菇以及豆芽、韭菜等熟料混合成馅的称咸馅;用糖和麦芽糖经过特殊加工成为“糖葱”的为甜馅。食时用薄饼皮卷成圆筒状就食。  蒸朴籽?。潮汕有一种树叫朴籽树(又叫朴丁树,属榆科),叶椭圆形,果实大如绿豆,味甘甜。传说先人在饥荒年,采此树叶充饥度荒。清明时节,气候转暖,草木荫茂,朴籽树叶满丛嫩绿。后人为不忘过去,便在清明节采此树叶,和米舂捣成粉,发酵配糖,用陶模蒸制成朴籽?,有梅花型及桃型两种,也有叫碗酵桃的。?品呈浅绿色,味甚甘甜,据说吃了还可解积热,除疾病。  在闽南侨乡,每逢清明节必定做一些糕、?和米棕,在清明节前后让家人食用,此外,中国各地在清明佳节时还有食鸡蛋、蛋糕、夹心饼、清明粽、馍糍、清明粑、干粥等多种多样富有营养食品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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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艾滋病 全村艾滋病 一灭灭一村~ 围绕这个主题写下去。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JThoms)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纳西族舞蹈论文选题

一人艾滋病 全村艾滋病 一灭灭一村~ 围绕这个主题写下去。

东巴经中有数种被称之为“蹉姆”的舞谱专书,用纳西象形文字作标记,对各类舞蹈的姿态、场位、路线、造型、动律以及配舞乐器的用法等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和完整的记录。有的学者根据这些舞谱的记载,将东巴舞蹈粗分为神舞、鸟兽虫鱼舞、器物舞、战争舞以及面具舞五大类;除此之外,还认为由开丧法仪之舞、祭龙王法仪之舞、求长寿法仪之舞、祭风法仪之舞以及占卜之舞等,可以说已构成了别具一格的“跳神法仪”方面的舞蹈。由于东巴舞蹈较为集中地体现了“神”战胜“鬼魅”、善战胜恶、光明战胜黑暗这一主题,因而深得纳西族民众的普遍喜爱。而东巴舞谱则更是被有关专家认定“同唐代敦煌石室舞谱残卷、宋代德寿宫舞谱一样是我国各民族艺苑的稀世奇珍”。东巴舞谱除了记录大量舞蹈跳法、起着规范舞蹈动作并使之代代传承的作用外,还包含有音乐、美术以及美学等多方面的内容。它对研究纳西族的社会生活、观念形态和文化艺术,乃至对探索我国和世界各个民族的艺术起源、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尤其是世界上各种舞谱的起源、形成、种类划分与编制方法等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英国著名舞谱学者格斯特(ARGuest)等,曾将东巴舞谱与著名的拉班舞谱等“世界性舞谱”相提并论,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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