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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的作品版权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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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的作品版权是谁的

成为该小说网的作者不代表版权归那个网站所有来红薯网吧,保障版权所有

作者投稿版权归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如果上去了,只是在那个小说网上首发,那么版权是谁的?版权是作者的但已经申请是该小说网的作者,那么版权是谁的?还需版权申请吗? 看情况 有些作者是将所写书籍版权全部卖给网站的 比如起点的那些白金签约作者 当然如果作者不肯卖的话版权还是作者的 只不过在小说网站里不会受到网站的帮助 有时还会被打压

法律分析:作者行使著作权,往往是通过许可他人的方式来实现的。报刊社依据作者的投稿,取得该作品在本报刊上刊载的权利。这种刊载权实为作者许可报刊社行使的出版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和所有使用受保护的作品一样,作者有权因许可报刊社使用作品而获得著作权使用费(稿酬),报刊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人一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投稿的作品版权归谁

作者投稿版权归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法律分析:著作权人一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人一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投稿的作品版权

著作权属于投稿人

法律分析:1、经济价值重大的作品,务必进行著作权登记。2、只向期刊、出版社对外公布的投稿专用邮箱投稿,尽量不首先向编辑、中介或其他个人投稿。使用自己经常使用的,或捆绑了身份认证相关的邮箱发送稿件更好。3、通过邮箱投稿后务必在服务器端保留往来邮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投稿的作品版权问题

法律分析:1、经济价值重大的作品,务必进行著作权登记。2、只向期刊、出版社对外公布的投稿专用邮箱投稿,尽量不首先向编辑、中介或其他个人投稿。使用自己经常使用的,或捆绑了身份认证相关的邮箱发送稿件更好。3、通过邮箱投稿后务必在服务器端保留往来邮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只要是自己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发表过的,有自己署名的就能证明是自己的作品。如果害怕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证明自己是作者困难的,请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行版权登记。【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投稿后的作品是否还有版权

如果是自己的原创,肯定版权就是你自己的。版权是谁的公开发表在前版权就是谁的,受法律保护苏州大苏科技专业做商标专利版权登记

部分文学杂志投稿邮箱:《翠苑》 综合双月刊主办:江苏省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常州日报社投稿邮箱:《江河文学》 综合双月刊主办: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投稿邮箱:《野草》 综合双月刊主办:浙江省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邮箱:《芙蓉》 综合双月刊主办:湖南文艺出版社投稿邮箱:《延安文学》 综合双月刊主办:陕西省延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电子邮箱:《东京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河南省开封市文联投稿邮箱:《西藏文学》 综合双月刊主办:西藏文联投稿邮箱:《辽河》 综合双月刊主办:辽宁省营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邮箱:《赤水魂》 综合双月刊主办:云南省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邮箱:《永善文学》 综合双月刊主办:云南省永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邮箱:《阳光》 综合月刊主办:中国煤矿文化艺术联合会投稿邮箱:《北方作家》 综合双月刊主办:甘肃省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西大街18号综合楼3楼《北方作家》编辑部邮编:735000《红豆》 综合月刊主办:广西南宁市文联投稿邮箱:《伊犁河》 综合双月刊主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邮箱:《山花》 综合半月刊主办:贵州省文联投稿邮箱:《安徽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安徽省文联投稿邮箱:《厦门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福建省厦门文学院投稿邮箱:《青年文学》 综合半月刊主办: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投稿邮箱:《山西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山西省作家协会投稿邮箱:SXWX《上海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上海市作家协会投稿邮箱:《四川文学》 综合月刊主办:四川省作家协会投稿邮箱:《红岩》 综合双月刊主办:重庆市作家协会投稿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红岩》编辑部邮编:400015《小说林》 小说双月刊主办:黑龙江省哈尔滨文艺杂志社投稿邮箱:XiaoShuoL《天池小小说》 小说月刊主办:延边人民出版社投稿邮箱:《青春》 综合月刊主办:江苏省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投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沙塘园7号309室《青春》编辑部邮编:210018《短小说》 小说月刊主办:江苏省淮安市文联投稿邮箱:《短篇小说(原创作品版)》 小说月刊主办:吉林省吉林市文联投稿邮箱:《文学港》 综合双月刊主办:浙江省宁波市文联投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柳汀街150号《文学港》编辑部邮编:315010《民族文学》 综合双月刊主办: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投稿邮箱:

关于投稿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与要求规则: 1、手写的纸张要求一般都是16开的信笺(太大太小都不好),方格稿纸(绝对不能是有横线的。单纯的白纸抄写也不行。),颜色要黑色的,不能用其他颜色的,更不能花哨,圆珠笔最忌。如果是打印就更好---打印最好用三四号字,宋体,五号太小,不好。 2、至于底稿,存不存是你自己的事情了。但是你别希望投出去的稿件还能把底稿要回来。最好要留一份,毕竟有时候投错了,冤枉是自己造成的。 所以建议:存!---除非你有绝对的信心:无论投给谁都会发表。 3、写好之后一定要寄原稿,不能用复印件,否则会造成一稿多投的嫌疑。(也就是把复印件存底,把原稿投出去) 另:这个年代大多用邮箱发信了,毕竟邮寄速度慢而且邮资贵,甚至丢失,所以建议发EMAIL。 发电子邮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题:投稿栏目、文章名、发表笔名。 内容:文章的全部内容。 2、作者信息在正文后面。 作者信息包括:您的真实联系地址、邮编、姓名、邮箱地址、固定电话、手机、QQ号码(注明QQ名)、其他您觉得有必要留的联系信息(比如简介)。 除了以上内容,一概不欢迎。

看你投啥地方了,现在的一般都要求电子投稿,寄稿件现在很少有用的了,因为电子投稿很方便的,自留底稿,如果你着急,可以发过去邮件等几天催一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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