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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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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论文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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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个很大的概念啊,你的老师 不会就告诉你;写篇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它没和你说其他的啊?新颖很简单,比如;论经济法中数学原理的使用,举一些使用数学公式的经济学的例子,然后最结论,经济法中数学的作用是很大的论经济法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关系,列举下历史上关于经济的法律的指定过程,最后证明两者有关系论经济法与古希腊艺术的关系,这个不太好联系,主要就是 列举希腊文明,然后把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描述下,用政治的决定上层建筑的什么观点,证明下 两者有关系我第一的的论文题目是;论古代风水学在现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结果老师说我观点太新颖,回去重写!

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 二、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综上所述,学习经济法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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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以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理念可以从多角度来阐述。从价值取向谈即公平竞争与平衡利益。从适用领域谈即市场竞争与政府调控,用政治术语谈即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在本文中,我试图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来论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理念。如同爱情是人类生活中永恒的主题,公平与效率也始终是法律和经济争论的主题。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追求着公平与正义的终极理念,同时,作为一个准经济人,我又迷醉于效率的逻辑趣题。在公平与效率这一对矛盾冲突中,我一直试图寻找出二者的结合点,在现有的知识水平下,我寻找到了一部最反映公平与效率的法律-经济法。 关键字: 公平,效率,竞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 目 次 一、导论—两个经济时代的启示 二、市场·竞争·效率 三、社会·分配·公平 四、经济法与民商法 五、总结 一、导论-两个经济时代的启示。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二者最大的变化就是微观上从讲公平到讲效率,宏观上从讲公平到讲效率。(1) 计划经济时代已经过去,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市场经济阶段。反思两个经济时代,最大的区别就是二者利益分配目标不同了,微观和宏观领域的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计划经济时的利益分配目标:微观、初次分配的主要目标是公平优先、生存养人;宏观、再分配的经济目标是效率优先、追求国有资产最大化。政府除了是社会行政管理者之外,还同时兼有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身份,甚至作为国企的直接投资者。它既要当市场的“裁判员”,又当市场主要的“运动员”,他经常要代替企业而直接去搞微观运作,它主要目标是为了追求具体企业的效率,因而往往失去了公平。但另一方面,企业—因为他们是国有企业,承担政府下达的社会行政目标,要解决就业和公平分配问题,要追求“生存养人”的利益目标。企业搞了公平,也就失去了效率。所以。计划经济最终是不公平也不效率的经济体制。 而市场经济的利益分配目标与计划经济截然相反。如下图所示: 微观宏观 计划经济 追求公平优先 生存养人 公平效率 追求(国有)资产最大化 效率公平 市场经济 追求企业资产最大化 追求社会公平 生存养人 当中国的市场经济最完善时,最强的市场力量和最强的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相结合,就逼近了这样一个成熟的目标:最有效率的初次分配和最公平的再分配相结合。(2) 而市场经济体制所达到的微观上的效率和宏观上的公平是需要相关的法律来调整的,。经济法便由运而生了。 二、市场·竞争·效率 竞争是提高生产率的最理想手段。 -艾哈德(3)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缺乏了竞争的市场是一潭死水,散发着冲天的恶臭;是枯萎的花儿,低垂着丧气的脑袋;是无心的僵尸,失去了生命的灵魂。而充满竞争的市场犹如一泓泉眼,流淌着汩汩的生命之水;犹如一朵盛开的花儿,散发着扑面的清香;犹如健壮的青年,充满着朝气与活力。“任何真正的竞争都是高度主动积极创造型的竞争,这种竞争能最大限度的激发人的聪明才智,促使人奋发图强,大胆冒险,不断进取”(4) 竞争是动力。“如果说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是一切阶级社会进步的动力的话,那么在和平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竞争同样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甚至是更一般、更持久的动力。”(5)列宁认为,竞争“在相当广阔的范围内配置进取心、毅力和大胆首创精神。”(6) 竞争是压力。适者生存,劣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普遍应用的法则。不进则退、不优则汰。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每一个市场主体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又转化为巨大的动力。 竞争是共赢。在良性竞争的环境中,竞争者之间在压力和动力的本能驱动下,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也就提高了整个市场的经济效益。“竞争的目的不是要消灭竞争者,而是通过更好的和更灵活的管理超过竞争对手,以造福消费者,从而也有利于自身的收入。”(7)熊彼特指出:“如果社会主义社会把经济刺激实行的远超过赛跑的马和机器所要求的限度,一定是大有所获的,这种刺激是有价值的社会性质的努力的推进器。”(8) 所以,竞争就意味着效率。“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9)竞争使人尽其才。同时,竞争者必须以最低的成本生产提供最好的商品或服务,这有利于减少浪费、节约资源,是物尽其用。“竞争促使人们把事情做到极致,讲究效益。实践证明,竞争是效益制度,哪里没有竞争,哪里就没有效益”。(10)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就是效率经济。这种经济体制的反向表述就是计划和垄断。这是两个相继发生在中国经济体制中的现象,是效率的对立物。 计划经济时期,前已论述,妄图通过计划达到微观领域的公平。“不管计划用最现代的计算方法能够多么详细地、迅速的和准确的计算出复杂的关系,计划还是要受矛盾的利益状况的影响,而没有市场机制,就会造成计划和现实经济的最优发展和现实发展之间的最大脱节”。(11)所以,计划经济并没有达到微观的公平。计划一切,使广大民众的自我设计权利、自我拼搏精神丧失,说到底是剥夺了人民的自由权利和自主权,是对芸芸众生的精神的蔑视。“当一个全面的计划成为社会一切经济决策基础的时候,个人的经济自由就被大大减少了,个人看不到自己的物质需要和愿望,作为经济活动的目标而被满足,而是论为实现计划目标的工具”。(12) 市场经济时期,竞争与垄断是一对天生的冤家。就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而不是经济垄断。因为中国还没有哪家企业能强大到如此地步,能够控制某一行业和领域。行政垄断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最直接的动因莫过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一方面为政府及所属部门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受行政垄断保护的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这可以用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来解释。“经济学中的‘寻租’是指经济活动者为维护其既有利益而寻求政府管制,阻止其他主体竞争,保持自身垄断地位,以获取超过生产要素机会成本的收入的行为”。(13)参照公共选择学派理论,寻租活动存在的原因是人们把政府当做建立并保持垄断的工具,寻租活动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及浪费。“生产经营者寻得‘租值’就获得相当于法律上的垄断;从供给角度看,政府所属部门甚至官员个人为获得自身利益也会有意无意的去设租”。(14)即所谓“在权钱交易中,寻租活动具有双向性质”。(15)行政垄断,造成了市场经济部分领域的无效率。如电信行业:这是一个需求弹性很小的行业,垄断者-政府的宠儿可以随心所欲的收取费用,由此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引入竞争机制,那么我相信消费者一定会得到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因为-竞争意味着效率。三、社会·分配·公平 一切经济问题的基础是人具有两重性-经济人特性和社会人特性。所以也就有两种公平:从经济人角度看,公平是指竞争条件和机会的公平;从社会人角度看,公平是指结果的公平,即现实中的社会平等。(16) 在此,我仅站在社会人的角度来讨论结果的公平。因为机会的公平也即微观的公平形式的公平是和效率相一致的;而结果的公平也即宏观上的公平实质的公平却和效率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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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 二、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综上所述,学习经济法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

题目·《对经济法概念、对象、体系的再认识》·《论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论建立我国经济法体系的方法和途径》·《现代经济法体系的反思与重构》·《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兼议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

什么是学术论文的价值取向

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一直都是不容忽视的。中西传统家庭教育各有千秋。家庭教育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家庭教育,中西,传统  家庭教育是整个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曾说过;“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在人才,人才的基础在教育,教育的基础在家庭。中国是一个重视家庭教育的国家。中国 深厚的教育文化传统中包含了优秀的家庭 教育成分。千百年来,在家庭教育领域中不少有识之士辛勤耕耘,积累了相当丰硕的成果。贯穿中国古代家庭教育领域历史的是中国古代的教育思想,如:德教为先,尊老爱幼,修身为本,以身作则,立志自强,博学慎思等等。这些优秀的思想源远流长。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西方教育思想的传入,中国家长面对传统与现代家教思想,表现出无所适从的无奈。针对目前我国家教的一些不良现象,我们有必要对中西传统家庭教育从各个方面作以比较。  一、家庭教育是人类的一种教育实践。中西传统家教有诸多共同之处  1、重视家庭教育。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认为家庭是一个人的第一所学校,而家长是第一位老师。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国家,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家庭教育始终是处于最基础的地位。  2、家教应从小做起,及时施教。《颜氏家训》说:“父母施教,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因为“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杜威也认为家庭教育应及早施行。  3、父母在教育角色上的分工。无论中西,在许多文化中母亲均被描绘成是主要抚养者,父亲则起有限的作用。父亲是孩子知性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母亲则负责孩子的饮食起居,物质保障,情感满足等,是孩子情感培育的主要承担者。其结果是孩子对父爱敬畏有余,亲爱不足,使亲子关系偏差,影响孩子的健全发展。  4、重视培养孩子热爱求知的习惯,重视阅读。古代的中国父母,一向深知这个道理,他们引导幼儿从小习读四书五经,诸子百家,激发其求知欲望。西方的父母也非常重视家庭阅读,幼儿睡前必听一段故事诵读,这是西方家教的一项优良传统。  5、重视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往往一个简单的动作要比上万句指令性的灌输有效的多。  二、由于中西方地域的差异和各自文化的不同,使得中西传统家教在更多的方面表现出各自的特色  1、教育倾向不同。  中国父母重社会教化,轻儿童成长。中国父母十分重视社会适应性的教化,但却常常忽视了从孩子达到 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来促进其成长,他们往往按照既定的模式来培养子女 ,为他们的成长铺设康庄大道,外铄各种品行于子女。  西方父母更重视为子女提供一个可以与之抗争的成长环境,并养成他们坚韧的个性和 良好的品行,根据社会的变化 和子女身心的特征不断的调节、选择自己的培养观念和方式 。  2、家庭教育价值观不同  中国家庭教育职能是为 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迫,传统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此家国同构的思维定向中,家庭教育被赋以直接的社会意义。此外,中国传统的文化又将父母教育跟子女的个体成长与成就看作是直接相关的因果。中国父母十分看重人们对他们的教子方面作出的誉毁,认为教子成材是他们的成就,而教子不善则脸面无光。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谋生,为了脸面。  西方家庭教育则认为教育的目的不是准备谋生,而是准备生存。他们所强调的“博雅教育”是具有一种塑造心智的价值,一种与功利的或职业的考虑无关的价值。  3、家庭主体观与教育的相互性不同  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因袭着统治的模式,表现为家庭内部的权威意识。强调服从和尊重,重视外部控制。中国家庭几欧阳的肢体是教育者——父母。中国父母的家长意识十分强烈。他们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独有私人财产,看作是他们的附属物。因此十分看重他们单方面的塑造,影响孩子的个性建构。他们注意到自身的形象,忽视了孩子与成人的相互作用,忽视了相互影响的过程和全面性,使幼儿处于被动地位,无视幼儿个体的存在。  西方文明是以儿童为主体的,更强调个人的奋斗,强调平等、民主并尊重个人权利。西方父母把孩子视为家庭中的平等成员,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能让孩子独立思考,自由选择。他们尊重孩子 的权利,不搞强迫教育。尊重孩子的自尊,主张孩子的天性发展,自然发展。父母的责任只在于发现并引导孩子的兴趣和潜能。为孩子创造有利的环境,重视与孩子的交流,重视教育的相互性。西方家庭教育中父母不是孩子 的主宰,而是孩子的朋友。  4、教育的重心不同  中国传统文化所掌握的是生命与道德,所以十分重视生命、人伦。所以中国父母在教育上历来以道德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中国人心目中的“好孩子”首先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是指向群体的,人见人爱的。所以家长培养孩子修身养性,自我收敛,讲求含蓄,强调等级观念。中国家教的主要内涵是“仁、义、礼、智、信、忠、恕”中国孩子 从小得到的是历史故事、伦理道德、忠孝节义的教导。儿童自幼耳濡目染的是冰冷的道德律令与清规戒律。自幼习读的是《三字经》、《弟子规》。  西方文化所掌握的则是知识,家庭对儿童主要是启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与想象力。知识的创造来自好奇心。所以 借由引发对大自然的兴趣,借由各种天马行空的童话故事,让孩子们具有广大的想象空间,以有利于对知识的创造,他们以儿童的心理发展作为最高指向,培养孩子的兴趣和创造力是西方家教的重心。  5、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注重个人的职责与义务。这在加以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如下特点:(1)家庭的教育功能强化。在中国传统社会,家庭肩负多种的社会职能。其具有家国同构的鲜明特性。而子女教育是家庭生命延续的一部分,因此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还在于达到“家教持久”的目的。它是维持发展 家庭社会政治地位,保存弘扬家庭文化的重要工具。(2)教育以家庭利益为主要价值取向。“光宗耀祖”、“光耀门第”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目标。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是融为一体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永生观”紧密相关。  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注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教育上表现为将受教育者放在突出地位,强调个性的培养。个人本位与西方的家庭变革密切相关。这种教育传统历经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18世纪的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以及20世纪初的实用主义等思潮而确定下来。卢梭倡导自然和自由的教育。杜威提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个人是掌握自身经验建构的主体。但是个体本位并不等于个人主义,更不等同于以孩子为中心,家庭呼唤有丰富个性的个人,是能驾御自我,控制自我,超越自我的,拥有完美人格和健全个性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现代个人,而不是自私自利,依赖性强的功利化的个人。  6、独立意识的培养  中国家长在教育上所持的价值是为升学而学习,他们只要求孩子用心学习,其余全不用过问。促进子女全面发展的意识淡漠,使孩子诸多方面品质的发展与提高都没有机会。中国父母完全百自己拴在孩子身上,教育责任心超重。家长角色不适当的延伸,代替孩子完成一切日常生活起居的安排,代替孩子规定学习内容,代替 孩子定下发展方向。使孩子成为依赖的个人,独立性极差,使孩子除了知识学习外,什么都不会。他们在貌似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使孩子从小养成依赖别人的习惯,在风浪面前,变得束手无策,一旦失去帮助就会怨天尤人。  西方父母注重从小就培养子女的独立意识,在西方家庭可以看到,孩子像大人一样,直呼来访亲朋好友的名字,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参与家庭的讨论。一些自己的事情不由父母包办,自行解决,自行处理。父母对孩子也不随便训斥。他们留给孩子一次次经受锻炼的机会,使孩子敢闯、敢干 、敢冒险、敢表现自己。让孩子从小学会生存,具有强健的体魄,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泰然自若地走向人生。这样独立的个性使孩子走向社会时更注重个人的能力与奋斗。  7、情感教育与体罚  家庭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爱的教育。然而也许是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含蓄的缘故,中国家庭不善于表达爱,情感教育很薄弱。中国父母与孩子的沟通也是极富中国特色的。中国家庭中反复出现的一个字是“不”、“不能”、“不行”、“不要”,中国集体教育除了用否定词来指导孩子的行为外,还习惯于对孩子说“应该”。这都是家长权力色彩的体现。这样生冷的命令字眼使得情感教育受阻。而“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更使情感教育难以强化。  据调查,西方家庭中经常用鼓励性的语言来表达父母对子女的赞赏。西方父母更注重个人素质与情感沟通。家庭主要围绕情感的构建与培育而展开。他们会挤出时间与子女交流,倾听孩子的心声,强调心灵的沟通。在西方国家,体罚也是触犯法律的。另外,西方父母很高兴在别人面前夸奖自己的孩子,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培养孩子的自信心。而中国谦虚的作风使家长不乐于这样,他们认为会使孩子骄傲,他们更喜欢挑剔强化孩子的弱点。  8、教育方法的不同  中国传统的教育方法是照本宣科的灌输式教育,强调死记硬背。孩子们是接受学习。古谚之“书读百遍,其意自现”。朱熹也说“读书记遍数,足而未诵再读,虚而已诵至满”。因此中国家长最喜欢看到孩子坐在书桌前,或摇头晃脑地背诵,或趴在书桌上演习。眼睛不离书本,手不离书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把古人的知识,圣人的经验,一股脑的装进肚,而消化不消化则不闻不问。  西方更强调孩子的“悟”。他们喜欢让孩子亲身厉行,去大自然中,去生活中探求知识。他们寓学习于多种形式。西方家庭有专门的烹饪课、手工课和游戏室。他们不认为玩和学习是对立的,更鼓励孩子出去学习,更注重孩子会思考。家长会主动带孩子去探求大自然的奥秘,去认识社会,他们奉行杜威的“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他们鼓励孩子去图书馆、博物馆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并参加社会实践。  9、理财教育  中国人的君子作风是淡泊名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思维定式使中国父母根本没有理财教育的观念。在中国,挣钱养家和管理钱财是大人的事,孩子离这些还很远。他们没钱时便伸手向父母要。即使是成家立业后还是可以的。中国父母总是无偿的向子女提供钱财,一味无条件的满足子女的花钱要求,放纵孩子过分的消费欲望。  在西方,特别是美国,理财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一个分支。因此对此十分重视。西方父母一般不会不正规、无计划的给孩子钱,而是定期发给孩子一份固定基金。并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还注重对金钱的基本品质的培养。西方父母教孩子制定预算计划,学会合理的花钱;鼓励孩子出外打工,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教育孩子储存钱财,不乱挥霍;帮助孩子学会捐赠,帮助他人;教育孩子在金钱面前应当诚实,金钱面前要有自尊;简朴节约是美德;正确决策把握理财机遇,乐于为别人服务。  10、宗教思想与科学教育  虽然中国文化也是以宗教为开端的,但是在教育上我们更强调科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西方的宗教传统直到近代乃至现代仍保留着强大的势力,它渗透到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仅是教育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更重要的是它赋予了西方教育以内在的精神价值。西方的教会学校因此而曾一度盛行。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也很重视宗教这种精神信仰。例如在就餐前要感谢上帝,在做任何事情时,要从心中的上帝的标准去评判,周末家庭的全体成员要去教堂做弥撒,以永远保持心灵的净土。西方的这种强烈的宗教观念往往使一些教育家认为宗教和教育 是可以调和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西家庭教育传统各有千秋,他们都是扎根于各自的传统文化土壤中的。我们当前遇到的家庭教育中的不良现象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具体教法的不妥而造成的。我们要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中国古代家庭教育 的优良传统,一方面汲取西方家教的精华,促进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的改革。  中西教育比较--授人以鱼还是授人以渔?  家长常常问:多大的孩子送去留学好?外国的基础教育是否弱一些?实际上,关于中西教育孰优孰劣的讨论一直在延续着,这个问题也成为有留学意向群体的一个关注点。多了解信息,多做比较,看看那种方式更适合每个个体。中国的中学生每年都获得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的各种奖项,但是,中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至今还没有培养出诺贝尔奖获奖者。  为什么中国的孩子在起点领先却在终点落后了?  达琳·叶格是美国中西部城市辛辛那提市郊一所小学的美术教师,也是迈阿密大学的在职学生。达琳曾作为访问交换教师到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进行为期近两个月的学术交流。她的学术交流计划含三项最基本的内容:  第一是给中国孩子上美术课(主要是绘画和手工);  第二是与中国的教师进行美术教学的学术交流;  第三,因为她是迈阿密大学的在职学生,此次访华之行可作为一次独立自学的实习课。  达琳在昆明进行教学交流时,因为看到中国孩子们的画技非常高,有一次就出了一个“快乐的节日”的命题让中国孩子去画。结果,她发现很多孩子都在画一个同一样的事物---圣诞树!她觉得很奇怪:怎么大家都在画圣诞树?开始她想可能是中国孩子很友好,想到她是西方人,就把“快乐的节日”画成圣诞节。于是,她释然了。  接着她又发现不对:怎么大家画的圣诞树都是一模一样的呢?再仔细观察,她发现孩子们的视线都朝着一个方向去,她顺着孩子们的视线看去,发现墙上画着一棵圣诞树。原来当时已近圣诞节,那是学校为了给达琳营造一个友好和谐的气氛而画的。  于是,达琳把墙上的圣诞树覆盖起来,要求孩子们自己创作一幅画来表现“快乐的节日”这个主题。令她深感失望、更感吃惊的是,把那墙上的圣诞树覆盖起来以后,那群孩子们竟然抓头挠腮,咬笔头的咬笔头、瞪眼睛的瞪眼睛,你望我、我望你,冥思苦想,就是无从下笔。  达琳看到这个尴尬的场面,知道这样下去可能会是一个不愉快的收场,只好又把墙上那幅圣诞树揭开……  达琳的例子,深深地震动了我!我国的基础教育有两个误区,一是过于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能力的培养;二是认为初级阶段打基础,高级阶段做研究,把打基础和做研究分割开来,总以为只有有了丰厚的基础后才能培养研究能力。而创造力、批判思维、独立思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素质就像种子一样,需要良好的生长环境。如果一颗种子在其发育阶段没有得到适当的护理,没有得到适当的施肥灌溉,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这颗种子就会发育不良。等这颗发育不良的种子长到一定程度,甚至已经基本定型,才移植到良好的环境,虽然也可以成材,但至少已较难成为参天的栋梁之材。  国内大多家长认为国外的高等教育发达,国内的基础教育扎实,如果二者相加能够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所以有的父母让孩子在国内学好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然后再到国外培养各种能力,这样就能够做到全面发展了。  真的是这样吗?  中西教育观之比较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去培养。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不同的教育价值观,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施教方式。中西教育价值观不尽相同,在培养人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授受教育观与自治教育观  授受教育观与自治教育观,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教育价值观。授受式教育基本上是以书本知识为内容,以课堂教学为阵地,以教师活动为中心,通过教师讲,学生听,教师照本宣科,学生洗耳恭听,把书本知识传授给学生。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家庭,这种传统的授受式教育确实培养了孩子听话的习惯,在继承优良传统、掌握知识、规范行为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国中小学生基础知识扎实,道德行为较好,在奥林匹克竞赛中成绩突出,无疑与我国学校和家庭这种授受式教育分不开。  自治式教育是西方国家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主导思想,它是建立在对儿童尊重、信任的基础上,给儿童提供充分自由的发展机会,让他们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在家庭教育上,西方国家首先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人,当作同成人一样的人,赋予他们以权利,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地对待他们;其次是给孩子以自由,没有强制和约束,更多的是鼓励、启发和诱导;第三是尽可能为孩子心智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让正在成长中的人去探索自己的人生道路,让发展中的人去挖掘个人潜在的能力,发展自己的兴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并在边做边学的过程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  当然学习者的自治,并没有完全摆脱教师的主导,教师除被看作是协助者和引导者外,还要善于诱导和帮助学生成为自立、自强的人。西方国家倡导的自治式教育,知识的继承性不如我们多,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也不如我们好,在探索知识和人生道路上,也可能走一些弯路,但是,他们一旦掌握了自我发展的规律和主动权,就会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从而发挥出更大的创造才能,西方国家的基础教育确实不如我们扎实,然而,西方国家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比例最高,这不能不说,开放的自治式教育具有培养尖端型创造人才的优越性。  全面教育观与个性教育观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其“科教兴国战略”部分中,明确提出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使应试教育转向全面素质教育”。于是,到此为止,“素质教育”终于从一种行政性的号召,转变为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国家意志,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这个方针对人的发展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它要求面向全体学生贯彻教学全过程,达到高层次的培养目标。但是,从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来讲,全面贯彻落实这个方针还相当困难。  西方国家则不同,西方国家强调个性发展。认为教育的真正意义在于开发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实现人的价值。西方国家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都十分重视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机会。西方国家认为,个性发展是从每个人的实际需要出发的,个性发展取决于个体的特性,取决于人的特殊存在方式和个体的内在自我目的,培养有个性的人,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也符合国家的需要。  “英才”教育观与“通才”教育观  十多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单轨道上跑,多是由于大学生比率低,沿袭苏联教育模式,按计划经济培养人才等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的。追求升学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按升学考试分数,把学生分成一、二、三等;按学生升学率多少,把学校分为一、二、三类,学生只能根据分数高低进入不同类型的学校。一类学校压力很大,担心考试成绩不好,名列前茅的牌子会被摘掉,只好不惜一切代价,在经费、设备、教师等方面给予特殊的待遇,以保证培养出拔尖的学生。二类学校抱着一线希望,不顾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负担,把差生拒之校门外,眼睛只盯着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致使部分学有专长而应考失败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和提高。至于三类学校,那就可想而知了。这种英才教育把我国教育推向了恶性循环的轨道,培养人才的路越走越窄。  而西方国家教育却与我们不同,多数欧美国家高等教育普及率很高,就学压力小,高校与经济社会以及就业的发展关系紧密,加上多年在教育方面的积极投入和良性循环,“通才”教育便成为当今西方国家教育改革的主流。而在有些国家,通才教育和英才教育是相互结合的,比例的分配是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基础的。  苦读教育观与乐学教育观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有吃苦耐劳、立志成才的美德,父母总是用“头悬梁”、“锥刺骨”的吃苦精神激励孩子学习,有的孩子从娃娃时候起,父母就教他认数识字,三、四岁就能熟背唐诗三百首。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只满足于会背书,只要求能吃苦,只希望考试分数高,是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那种苦读书,读死书,孜孜不倦地学,苦苦不停地练,以为只要功夫到,就能成为人上人的观念,不仅培养不出创造性思维人才,而且也是有害的。有的时候,苦读甚至有害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西方国家的基础教育重视学生的可接受性,如小学教师与学生是在讨论中、游戏中、动手做的过程中,来完成“教”与“学”的任务。学生很少有家庭作业,负担较轻,学得轻松、愉快、自在。中学各门课程都是学分制,学够规定时数,就可毕业,无考试压力,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这种教学方式灵活而不呆板,活学而不枯燥,适用而不费力,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有利于学生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它所带来的结果,则是通过更广泛的学习,获得更广泛的知识,它比苦读苦学更有成效。  从比较中获得的启示  有位华裔教育学博士在他的文章中写道,他儿子还在西方上小学二年级时,就开始搞“研究”了。一天,他从学校回来,一进门儿子就缠着他去图书馆,说正在作一个关于蓝鲸的研究,要去图书馆找参考资料。  带儿子跑了两个图书馆,抱回来十几本关于蓝鲸的资料,全部是介绍关于蓝鲸和鲸鱼的知识性的书籍。儿子终于完成了他有生以来的第一份研究报告:“蓝鲸”。“论文”是由三张活页纸订起而成的。第一张是封面,上面画着一条张牙摆尾的蓝鲸。蓝鲸的前面还用笔细细地画了一群慌慌张张逃生的小虾。论文含四个小题目:  介绍;  蓝鲸吃什么;  蓝鲸怎么吃东西;  蓝鲸的非凡之处。  该博士认为这应该算是他一生中所看到的最简短的论文。当然这也是一篇最让他感兴趣的论文。问题不是儿子在此次研究中学到了什么有关蓝鲸的知识。他更感兴趣的是,从这次研究的经历中,孩子获得了什么?学到了什么?孩子从一开始就摆开了一副正经八百作课题研究的架式。收集资料,阅读,找观点,组织文章……一步不差,一丝不苟。从决定题目,到从那十几本书中发现对自己研究有用的资料,到着手写文章,孩子始终处在一个独立工作的状态下。他必须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筛选材料,去决定“研究”方向……这个收获要比知道蓝鲸有多重、多长更具价值。  小孩子的这种研究能力并没有停止,而且不断向前发展。二年级时,他的所谓研究不过是在收集、整理前人的材料。到了五年级,他的所谓课题研究,就从简单的材料整理进入到问题研究了。他已经开始能够提出自己的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尽管他的研究还是比较散乱,不够严谨,缺乏科学性,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创新意识、独立意识,却是显而易见的。  西方的学校从小就鼓励孩子做研究,就培养孩子的研究能力。因为许多西方教育工作者相信:做“研究”,能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的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研究材料和运用研究方法的能力,同时也能在研究中学到书本知识和实践中的知识。而中国的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制约下,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采取的是初级阶段打基础,高级阶段才做学问的相互脱节的两阶段战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西方国家赞美中国的这个古谚哲理性非常深刻。我们民族这一深刻的教育哲学思想,却被人“中”为“洋”用了。方法很重要,家长们如果有意识地教给孩子方法,并由此让他们获得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比灌输孩子现成的知识更有价值。更加重要的是,“渔”的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并在未来带给孩子更多的“鱼”。  有不少家长们决定让孩子在中国接受扎实的基础教育,等条件成熟了再到海外深造,让西方的高等教育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思维。如果孩子们在保留了中国传统基础教育优势的前提下,能够和西方基础教育的结合起来,我们就会拥有一大批启动快、后劲儿足的科技人才,在21世纪的诺贝尔奖领奖台上,才会有来自中国的获奖者;同时,21世纪的国际舞台上,会有更多叱咤风云的中国人!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通过看论文作者是否是国际国内著名/知名课题组。这条和第一条有内在关联。通常的规律是,实验条件差、人员素质一般的科研机构很难做出重量级的成果。而重量级的成果,多集中出现在顶尖研究型机构中。比如,我曾经参观过MIT癌症研究中心Langer教授的实验室,他曾说“一流的成果申专利,二流的结果发SCIENCE和nature,三流的发顶刊”,全球几乎所有癌症工程学的研究者都跟他的实验室有关系。

通过学术论文的被引次数和所在期刊的等级。对于一篇含金量高的学术论文,往往会发表在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上,而且该论文的引用次数往往较高,即便该论文是近些年发表的,但如果含金量高,也会有较集中的引用,这是一般规律。当然有特殊情况,比如屠呦呦关于青蒿素的论文于1978年发表在《中国科学》上,当时该杂志的影响力并不高,但该文宣告了屠先生及其所在团队首先发现青蒿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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