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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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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论文

大学生应如何维护国家稳定从近几年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大学毕业生由于国家安全意识的薄弱,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缺乏警惕,往往在不经意间泄露国家机密,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们又怎能不注重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呢?那么,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应当怎样培养呢?尤其是在现在的新形势下,我们又有那些对策来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呢?回顾中国的历史,我们曾经失去过太多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我们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应特别关注、特别警觉。每当我们周边有什么风吹草动之时,每当西方大国对我们施压之际……我们都不能不思考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作为当代大学生,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把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思想教育贯穿到平时的学习、生活及活动中去,平时注意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列为首要任务,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自觉维护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应该依法有序地看待和处理我们面对的问题。依法治国这句话,大家都拥护,这就意味着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总会面临着矛盾和问题,也总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中前进的。当今世界很不平静,会有这样那样的磨擦和问题;国内改革建设不会一帆风顺,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冷静理智、依法有序地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也说过:“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人才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有人统计,涉及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一百多种,我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从理论上讲,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常识、规定都比较完善了,依规行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如果丧失警惕,就可能上当,甚至违法犯罪。因此,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及时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肆意妄为。大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之中,都希望国家尽快地富强起来,人民富裕起来,都希望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更应该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出我们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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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家利益与安全论,你可以阐述我国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比如国土方面的安全,这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容易放弃的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3、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中国国家安全相关问题的论文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3、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作为中国人要挺直腰板,决不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有许多世界第一和“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这一切,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痛仇快的事情来。个别误入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

大学生应如何维护国家稳定从近几年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大学毕业生由于国家安全意识的薄弱,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缺乏警惕,往往在不经意间泄露国家机密,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们又怎能不注重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呢?那么,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应当怎样培养呢?尤其是在现在的新形势下,我们又有那些对策来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呢?回顾中国的历史,我们曾经失去过太多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我们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应特别关注、特别警觉。每当我们周边有什么风吹草动之时,每当西方大国对我们施压之际……我们都不能不思考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作为当代大学生,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把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思想教育贯穿到平时的学习、生活及活动中去,平时注意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列为首要任务,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自觉维护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应该依法有序地看待和处理我们面对的问题。依法治国这句话,大家都拥护,这就意味着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总会面临着矛盾和问题,也总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中前进的。当今世界很不平静,会有这样那样的磨擦和问题;国内改革建设不会一帆风顺,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冷静理智、依法有序地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也说过:“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人才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有人统计,涉及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一百多种,我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从理论上讲,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常识、规定都比较完善了,依规行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如果丧失警惕,就可能上当,甚至违法犯罪。因此,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及时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肆意妄为。大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之中,都希望国家尽快地富强起来,人民富裕起来,都希望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更应该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出我们应尽的责任。

回答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工作.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无论处于什么社会形态,或者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都会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所以,每位大学生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1、培养和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和气节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作,而不仅仅是国家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正因为如此,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也需要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 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要继续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利用在校学习的宝贵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正确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提升自身的辨别能力。 3、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 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实践中增强爱国主义观念,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每个公民所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5、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 作为中国人要挺直腰板,决不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有许多世界第一和“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这一切,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痛仇快的事情来。个别误入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 6、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好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提问 谢谢 回答 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 提问 有没有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 更多15条 

当代的大学生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嗯,我觉得妾身的自我要求就是不在网络上面,嗯,就是去做一些安全方面的一些泄密啊,不接触一些国外的相关的这个呃人员,以防止自己在无意之间啊泄露了这个机密国家机密,其次的话就是尽可能的到更多的这个活动岗位中去贡献自己的这个力量

写一篇与行政法密切相关的论文

行政法论文--社会公共行政与行政法 摘要:本文在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两分的框架下,讨论了社会公共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首先,文章对行政法介入社会公共行政领域的必要性作了阐述;接着提出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公共行政都需要行政法的调整;最后讨论了行政法对社会公共行政进行调整时应注意到的两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社会公共行政;行政法;公共行政 行政分为私行政和公行政,公共行政即指与私行政相对的公行政。公共行政这一术语开始时仅表示国家行政,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内涵已得到大大扩展。现在,公共行政已普遍被承认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和社会公共行政两方面的内容。政府公共行政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所实施的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社会公共行政则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随着行政权社会化趋势的加强,社会公共行政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不同学科的学者对此作了程度不一的探讨。对于行政法学界而言,社会公共行政这一领域具有巨大的冲击性,将会使原有的行政法理论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我们可以设问,行政法是否应把社会公共行政纳入调整范围?如何进行调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由此将需要对原有的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公务员等一系列问题作新的理解和解释。以行政主体这一概念为例,如按以上思路,它就应该包括社会公共行政的主体。 本文主要通过讨论社会公共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尝试对行政法为何应调整社会公共行政等问题作出回答。 一 行政法为何应介入社会公共行政领域呢?这个问题可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这是社会公共行政对行政法的需求决定的。 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共同点在于两者都履行公共职能,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但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的区别之一在于它们在公务涉及的范围上有所差异。一般而言,政府公共行政是以所有公共事务作为管理对象,而社会公共行政只是涉及到一定领域、一定行业的公共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社会公共行政主体不考虑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只顾及本领域、本行业的公共利益。这时候就需要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对社会公共行政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而这就需要行政法的法律支持。 社会组织进行公共行政需要具有公共权力。而社会组织的公共权力来源如果不依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授予,仅仅依靠社会组织自身的组织性权力(如行政组织成员对行政组织公共权力的认可),其权威性不能确立,其合法性也成问题。 在社会公共行政过程中,社会公共行政主体的公共管理行为有可能会侵犯相对人的重大权益。虽然社会公共行政的强制程度比政府公共行政弱,但仍然可能有涉及到相对人重大权益的处理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对相对人的救济是必须考虑到的。这仍然会涉及到行政法上的救济问题。当然,这里不是主张法律救济可以替代所有的救济方式,但法律救济是最彻底、最有效的救济方式。当相对人的重大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没有理由堵上司法救济这扇大门。 第二,把社会公共行政纳入行政法的调整范围是行政法自身发展的需要。 社会公共行政这一新领域给行政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将会改变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现代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与行政法诞生初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英美法系最早给行政法下定义的是英国法学家奥斯丁,他认为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之限度与方式:君主或主权者直接行使其主权,或其所属之高级行政官吏之行使主权者授予或委托之部分主权。1英美法系行政法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从控制行政权力与行政程序两个方面概括行政法的定义,如著名行政法学家K·C·戴维斯教授就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程序的法律,包括法院对行政活动的司法审查在内,2也包括行政机关所制定的程序法规在内。然而,这只是狭义的行政法定义,英美法系很多著名行政法学家提出了代表新趋势的广义行政法概念。如P·L·斯特劳斯教授认为,在二十世纪初期当公共行政发展的时候,学术界发展了行政法概念,它包含几乎全部和公共行政有关的事项。3 在大陆法系,行政法的概念几经变迁,也朝着广义的方向发展。如在法国,多数学者认为,行政法是有关调整公共行政组织与权限、协调市民与行政权的法。通过行政法学者们的学术探讨,法国的行政法概念从权力行为转变为公共服务,行政的功能从权力行为亦变为一种服务的社会作用。4 无论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行政法概念的发展,都适应了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社会组织将行使越来越广泛的公共权力,如果作为调整公共行政法律规范总和的行政法固步自封,无视社会公共行政的存在,将会大大削弱行政法的调整功能,也不利于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地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发挥作用。 把社会公共行政纳入行政法调整范围是行政法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任何法律要获得良好的贯彻实施效果,其合法性是重要因素。不管是我国法律一级的规范性文件,还是各级政府制订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存在一个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的问题。而社会公共行政就此问题提供了一个新途径。一般而言,社会公共行政所涉及到的通常是公众日常生活中所最常遇到的公共事务,公众比较关心这类公共事务的管理,也较热衷于参予到其中去。这就使社会公共行政容易反映民意,其管理活动更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将社会公共行政中公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到行政法的制订上去,使行政法尽可能地满足公众的需要、现实的需要。此外,我们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社会公共行政主体制订的一些暂时还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以行政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赋予其法律效力。这些都是行政法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举措。 另外,将社会公共行政纳入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原因还在于,在当今社会,政府公共行政和社会公共行政的区分已经越来越不明显,很难绝对地确定两者之间的界线。“虽然传统的行政法只调整政府公共行政,但在当今社会,政府公共行政和社会公共行政的分工已经不是单纯的和绝对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历史的发展、行政目标的要求、宪法和立法机关的决定,或者是出于工资和预算等行政技术和物质、人事方面的考虑,更有利于行政任务的完成。”5 我国已有学者认为,现代行政法应当将社会组织的公共行政纳入调整范围的必要性在于:社会组织行使公共权力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频繁。这种社会的公共行政与政府机关的行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仅仅是管理主体的不同而已。既然社会组织的公共管理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公民权益,就必须要一定的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才能确保社会组织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才能保障公民权益不受社会组织管理行为的侵犯。6 可见,社会公共行政应纳入现代行政法的调整范围,是新时代对行政法的要求,是社会的客观需要。 二 在探讨社会公共行政范围时,本文非着重于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的界定,而是将社会公共行政置于公共行政这一前提下讨论何为公共行政,即注重它与私法上行为的区分。一般认为,履行公共职能的行为即为公共行政,但公共职能又怎样界定呢?这个问题自然而然又涉及到公法与私法的界分问题。因为我们区分公共行政就是为了让其适用与私法不同的公法规范。 凯恩教授认为:“一种职能是否公共职能的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它不可能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得到回答。他主张区分公法和私法要以这样一个问题为出发点,即我们为什么要在公法和私法之间划出界线。划定界线的理由影响划定界线的方式,而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种多样,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标准。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种多样,因而也就有不同的标准,用以解答什么是公法规则与原则适用的适当空间这一规范性问题。所有这些标准非常复杂;在诉讼场合将它们适用于特定案件,要求法院进行艰难的、有时是颇有争议的价值判断。”7凯恩教授给出了说明理由的一个路径,即结合具体情境阐明为什么要界分公法与私法,而后从界分的理由出发来确定界线之所在。在理论和实践的可能前景范围内,我们也许还会得到别的路径,但基于充分理由之上的个别化处理是不变的适当方式。8 从美国的相关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公共职能界定的变化。私人公园的经营以前并不被认为具有公共职能,但在EvansVNewton一案中,一家私营公园只供白人使用,被黑人诉诸法院,联邦最高法院认定,公园虽由私人经营,但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职能,应当适用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法院进一步指出,公园如同消防队、警察局等传统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属于公共领域。9可见,公共职能是不断地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 所以公共行政的界定与公共职能的界定以及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一样,其范围不是绝对确定的,而是与私法行为处于一种互动状态中。我们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不同的情境下适用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界定。 中国目前的社会公共行政主要包括基层自治行政、公共事业行政、志愿组织行政、社会中介行政四大类。10那么,是否所有的这些社会公共行政都需要行政法的调整呢?并不是所有公共职能都可以被纳入公法调整。只有当这一项职能对于相对人在宪法和法律上的个体权利具有重要的影响,并且需要国家的公权力进行一定调整以保证该职能的实施的时候才可以被纳入公法调整范围。11像一些社会组织自愿提供的公共服务,缺乏行政权力的行使要素和特征,没有必要将其纳入行政法调整范围。在确定行政法应调整哪些社会公共行政时,下面因素是应该被考虑到的: 第一,公众的重大权益是否有可能被侵犯。当社会公共行政涉及到公众的重大权益时,我们需要法律的介入以规范其行使并提供有关的救济方式。社会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主管理,会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或规范,但自我管理涉及到公民个人的重大权益时,法律保留的原则是应坚持的。公法领域与私法领域不同,在私法领域中契约自由原则占主导地位。而在公法领域,契约自由原则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一个公共社区不得基于全体公众同意而不经法律许可私自设立一个可以基于一定事实实施人身强制的机构。 第二,社会公共行政履行的公共职能重要程度,即看该项公共职能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如何。如果该项公共职能关系到可能严重影响公众的领域,行政法应对其进行调整。公众需求强烈的公共职能,如不以行政法进行调整,单纯以社会组织自身愿望进行,就有可能出现公共职能履行缺位或不良履行等情况。如一个城市的公共汽车营运,在交由社会组织管理后,如果行政法完全退出该领域,倘若社会组织私自决定停止公共汽车营运,势必给这个城市的市民交通带来重大影响。因而行政法不应完全退出该领域,应由有关行政机关监督社会组织的公共职能履行。 第三,社会公共行政管理手段的强制性程度。如果社会公共行政对相对人的强制性较强,理应将其纳入行政法的调整范围。 「参考文献」 李放:《比较法教程[M],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页。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95年版,第39、40页。 张正钊、韩大元:《比较行政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版,第11-12页。 于安:《德国行政法》[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 黎军:《行业组织的行政法问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6页。 PeterCane,转引自沈岿:《扩张之中的行政法适用空间及其界限问题》[A],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7页。 沈岿:《扩张之中的行政法适用空间及其界限问题》[A],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8、419页。 395US296(1966)。 赵立波:《浅说公共行政》[N],《光明日报》2001-5-4。 章永乐、杨旭:《村民自治与个体权利救济》[A],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5卷[C],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141142、页。 冯伟温泽彬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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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各组成的排序为: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和致谢。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题目(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署名(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

中国国家相关安全问题论文

我国的国家安全环境,没有也不可能一边倒。在存在一些消极因素的同时,还存在很多积极因素。我们不仅要看到外部某些方面对我国显示敌意,还要看到诸多对我国有利的外部因素,两者都在起作用。正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形成了我国的国家安全环境。  首先,我国的国家安全环境是内外互动形成的,而非任何一方的作用单独造成。在相当程度上,它是我国自身内部作用的结果。譬如我国结束十年动乱,这就给我国根本改善了国家安全环境,不仅我们可以从此安心发展,通过稳定谋取安全,而且也使他国能够放心:中国不会对外输出意识形态和贫穷。这就有助于他国对我国减少防范,进而塑造邻国对华正常往来的意愿,并使我国感受到外部安全环境在逐步改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安全环境改善的整体逻辑和后果,其结论基本不受去年一年中我国周边关系波折的影响。  其次,我国内安外睦的长期实践,已给自身实力带来良好的提升机遇。我国经过较短时间的努力,经济总量已达世界第二,外贸总量也攀升全球第一。这是我国励精图治、谋求合作的结果,也使我国更有能力作用于国际社会,在一个相互更为依赖的世界环境中,塑造他国对我国国家安全环境的积极姿态,可以使我国更加安全。譬如,我国主要的周边国家纷纷把中国作为其最大贸易伙伴国,这说明中国消费这些国家产品的意愿和能力已显著增加,而中国也在向这些国家更多地提供其经济与民生发展的必需物质。双方经贸依存度的不断提高,有助于彼此以和平手段来解决矛盾,这是中国进步所带来的我国与周边国家相互塑造安全环境的动力。  再次,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给自己带来空前强大的物质国力。就经济产出而言,我国GDP在去年超出日本7%,今年可能超出日本10%,几年后就将超出日本一倍,更为接近美国。这是按官方汇率判断,若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目前的中国经济产出可能已超美国1/3(按一美元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二元计算)。如此国力必然体现在国家防务中。以2010年我国国防预算而言,以官方汇率折算的我国780亿美元军费,已超日本50%,并超印度150%。按照2011年我国6011亿人民币的军费,我国防务开支能力将更超日印。不久之后,我国GDP和军费均将超过日印之和。这些因素无疑将增强我国在与它们交往中,以自己的意志塑造国家安全环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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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世界上邻国最多国家,地缘矛盾最多,最复杂的战略主体与周边国家在领土、领海等权益上,存在巨大问题,而影响我国周边安全的主要因素有:恐怖主义、宗教权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领土纠纷、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这21世纪的中国的周边安全环境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下面就围绕着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当前现状以及相关的应对策略作出浅析。 一、中国的周边安全形势 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疆土,有2万公里长的陆地边界线,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有14个。我国还有8万公里长的大陆海岸线,与6个海上邻国的领海相接或相重叠。近期我国周边多个方向频繁出现异常情况,中国周边安全环境增加新的变数,不稳定不确定性有所上升,究其原因,既有不利因素也有有利因素。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中国周边的整体安全环境可谓喜忧参半,总体上呈现“北稳”、“西热”、“东闹”之势。 1、在中国与近邻国家之间,还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未解决的边界问题。其中包括中印边界问题、中日钓鱼岛问题,还有南中国海问题。在这些领土和领海的划界问题上,虽然中国希望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加以解决,但一些邻国不断采取各种手段,试图强化对争议地区的实际占领。这反映了周边某些国家的一种机会主义的心态,它们试图利用中国的和平主义政策,造成对中国不利的既成事实,谋取现实的利益,或者强化自身在未来边界谈判中的地位。 2、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中国必然向海洋型经济方向发展,中国的海洋权益日益重要,自近现代以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权益的冲突争议日益增多。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非法占领我南中国海的岛屿,开采油气资源,严重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经济权益,越来越不利于中国的发展。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之争,不仅存在岛屿之争,还有海域划界和资源开发之争。中国和日本除了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之争外,还有专属经济区和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中国和朝韩在东海域划界问题上也有分歧,这些问题都是关于资源和地缘优势争端,而这些海洋权益一旦丧失,将危害中国国土安全。 美国对中国安全环境的影响,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对中国周边安全构成的威胁,在性质上具有根本性,在程度上具有严重性,在时效上具有长期性。冷战后,美国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是最有实力对中国安全构成威胁的国家。在欧亚大陆地缘战略又与中国的安全利益存在重大冲突,美国将中国视为有能力挑战其全球利益的地区性大国和谐在对手。美国在东亚的存在及中美战略结构性矛盾的深化,表明美国从战略上防范中国及对华施压的政策不会改变,在亚洲东面,美国依靠美日军事同盟联手遏制中国,在西亚,美国借反恐名义向西亚地区渗透,在东南亚地区,与东南亚地区国家加强军事合作,美国还靠多年与台湾形成默契,打“台湾牌”制约中国的崛起;在北亚、美国加与蒙古的全面关系。 二、增强综合国力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长久之计 从苏联解体以及冷战历史教训得出,国家的竞争主要是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发展中心,以军事为后盾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因此,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是确保国家安全的长久之计。 1、自主建新,建立军事新思想 在科技强军上,向跨越式发展道路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宏集型向科技宏集型的较变,以信息化作为军事建设的发展方向,建立一支远洋海军,应考虑建造航母舰队,以捍卫中国海洋,国土和重要海上通道安全。建立一支反应速度快,机动能力强信息化高的陆军部队,以及战略空军部队,全军提高军事感慑和作战能力。 2、中国应理直气壮的发展国防现代化 当代中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面对内忧外患,中国需要强大的国防力量。中国相对于欧美国家以及日本,中国国防力量依然落后,而中国威胁论对制约着中国国防建设。对于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国没有必要过于关注别国言论,威胁论是它国面对大国崛起由不习惯到习惯,有反对遏制到逐步接受的过程。中国就是在威胁论中发展起来的,现在西方国家逐渐接受中国的崛起,威胁论反而下降。只要我们国防力量保持在积极所规定的合理水平,我们就应该大胆投入,不必顾虑中国威胁论。中国通过积极军事外交,宣传我国和平崛起国策,并且在国际社会担负起负责任大国,国际社会会把中国军力发展视为正常的。 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军事领域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也是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关键,信息化时代对军事人员的要求也是全面的,除了政治素质上,最重要的是科技素养,军事院校要从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开始,加大培训力度和培养步伐。同时建立一种能留住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这样才能培养大批军事人才,提高国家军事力量。 三、结语 在当今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需要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开展睦邻外交下开展国际军事交往,增强军队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只有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中国才能处理好外部事务,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下,不断增强我国的国防力量。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着重强调的是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它的安全对象基本限定在以国家为主体的政治、军事安全事物上,防御的是境外的军事威胁,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为目的,准备战争和赢得战争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中心。 从1980年至今,中国已经有24年的和平时期。林东博士指出,和世界上很多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和民族一样,“我们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除了国家和军队要准备战争,因而具有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之外,地方政府、企业、大众与国防之间的心理距离、物理距离都很远,国民的国家危机意识淡薄”。 “然而,席卷全球的第三次信息革命浪潮改变了这一切。”林东认为,因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当今世界,国家和人民对国家安全的需求不仅大大超出战争和政治、军事安全范畴,而且对传统的政治、军事安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国安全的威胁不仅来自外部,更来自内部。冷战结束以来,全球转入和平与发展的轨道,大国间战争风险明显下降,世界大战和国家集团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乃至大国之间的大决战时代消退,甚至大国之间的大规模军备竞赛这样的危险游戏也大大降温。因此,“传统安全观下的国防呈现战略松弛现象”。 “然而,这种松弛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大国间的争斗并未消失,而是改变了形式,寻求以武力为基础的和平演变方式来谋求政治、经济利益,也就是外部对你施以军事威胁,内部对你制造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文化危机,综合起来破坏主权、蚕食领土、控制资源,甚至颠覆政权”。 以恐怖主义为代表的非传统威胁兴起,这使各个国家面对新的敌人,恐怖势力从社会内部发难,通过制造社会危机来实现他们的政治目的。“虽然目前恐怖袭击的破坏力还没有达到战争损失的程度,但是它所造成的社会心理震撼和公众安全感的丧失已经不亚于战争时代。每个国家的社会安全都前所未有地面临严峻挑战,社会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形势发生如此巨变的今天,林东认为,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重要而急迫”。 林东说:“‘新国家安全观’将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都纳入职责范围,极大地开拓了国防的历史使命,而这些领域都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关联的。可以说,今天的国防不是同老百姓疏远了,而是拉得更近了。” 他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如果国家安全是个木桶,“新国家安全观”中的各个部分就是木桶上的木板,哪块木板低都会影响整个木桶的盛水量。“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家安全既离不开军队,也离不开政府、企业和大众,国家安全就是每一个公民的安全。这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从思想上实现从旧的传统安全观向拓展了的‘新国家安全观’转变,居安思危,心中长存忧患意识。”经济全球化正深刻改变着社会进步的方式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成为影响国家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安全所处的背景、影响因素和实现手段都发生了变化。 从政治方面来看,全球化进程使国家及国家主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使人们以绝对主权来衡量国家安全的做法出现了变化。从经济方面看,全球金融、贸易和服务市场的监管体系更多的是以市场为中心,国家的经济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从文化方面看,发达国家在文化信息的传播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它们传播和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对他国原有的社会文化基础产生冲击。从军事方面看,军事安全仍是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军事仍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手段。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人们的国家安全观也在不断变动和调整。总的说来,一是安全主体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安全主体不仅包括国家,而且向下延伸到了个人,向上延伸到了群体和国际(人类)。与此相对应,对国家产生威胁的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 二是国家安全从绝对变为相对,安全状况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国家安全程度的实现与国家实力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9·11”恐怖袭击事件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 三是国家安全观正在由重视影响国家安全的外部因素向重视内部因素转变。冷战后,随着国际机制的成熟与健全,合作成了处理国家间关系的主要选择。从现实看,一国吞并他国领土的情况已比较少见,但一些国家因内部问题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给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造成威胁,进而引发国际社会介入的事例却越来越多。 四是从提倡硬实力到提倡软实力。二战以前,军事、人口、资源等硬实力因素是影响和决定国家安全的主导因素,现在,民族凝聚力、国家体制、科技、文化、信息等软实力因素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和比重越来越大。 中国是少数几个完全靠自身力量维护安全的国家,这决定了,领土、主权和军事等方面的安全仍是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但我们也要看到,“9·11”后,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正处于此涨彼消的变动之中,因此,我们也要重视把握好非传统安全问题,未雨绸缪,从长计议,注意掌握国家安全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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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让群众吃得放心摆在了我们相关单位的面前。 一是加大对制假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对部分企业实施减税政策,支持其技术设备的改良。 二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明确各部门权责范围,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监管的成本。 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成果、技术的储备以及监管人才培养,加快高校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成果向公司企业的转移。

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上的文献,比如“HACCP与食品安全师: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创新”、“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蒙古国的启示”、“浅谈县区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等等,你都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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