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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很厉害了,苏州加入以后就是会让这样的经济得到很好的增速,让整个经济都在很好的循环中吧,

根据您的需求,我简单给您介绍一下目前苏州市场的情况。苏州一共有六个区域,中心是姑苏区目前没有新房在售,园区目前和姑苏的情况差不多,有少量的楼盘在售均价在4-5万元,吴中目前也有少量新房在售,均价在5万起。相城区有少量的楼盘在售均价在2-4万这个价格区间,并且是双限购政策。我们整个苏州新房储备多就是新区和吴江,新区浒墅关从2012年开始有20家开发商入驻,目前在售的楼盘也有十几家,均价在2-3万,总价在180万起,但是距离我们工作的地点较远。吴江运东板块目前有大部分未开盘的楼盘,预计均价在2万起。如果按照您的需求,总价在不超过200万的楼盘,我给您推荐的中骏包括临湖悠步都是优质的选择的,中骏的总价在135万起,周边配套齐全交通商业齐全,临湖总价在170万起,环境优美目前来说交通对您来说相对不方便。以上就是苏州的整体新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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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楼市调控升级,具有“风向标”意义苏州的楼市政策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楼市过热就必然会有严厉的调控。近日,面对土地市场连续数月的火热行情,苏州“升级版”调控政策终于落地,这也使得该城市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苏州升级版楼市调控传递重要信号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提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该文件规定,新房须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全域二手房须取得房产证5年后方可转让。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苏州的调控政策并非采取“一刀切”式的方式,而是体现了较为明显的“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甚至“一区一策”的特点。即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意见》中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原有的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即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至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至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这种对于土地出让政策的微调,对稳定土地价格、降低市场风险具有积极意义。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强力调控后,全国各地楼市在今年开春迎来了一波“小阳春”。这其中,以苏州为代表的一些城市楼市表现抢眼。据统计,今年4月苏州二手房成交量为11748套,环比增长0%,同比增长1%,直逼201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值。一些热点地段的楼盘,再度出现了抢购的火爆场面。可以说,此次苏州的调控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这意味着未来那些楼市依然过热的城市也将陆续推出相应的抑制性措施。根据实际的楼市热度,具体的手段也有可能从土地拍卖、限售条件等扩展到更为严厉的信贷限制、购房资格收紧等。更为重要的是,苏州的楼市政策传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楼市过热就必然会有严厉的调控。防止楼市“超前繁荣”,还需精准施策不过,要想使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有序的发展,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关键在于能否精准施策。这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上,必须找准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主因,从而抓住楼市调控的“牛鼻子”。从宏观上来说,导致房地产波动的原因包括信贷规模的大小、土地供应的多少,以及人口规模与人均收入状况、公租房限价房等公共性质住宅的供应情况等。因此,宏观调控就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情况实施“逆向调节”,采取利率等手段把握好货币供应的总阀门,合理供应住宅用土地规模,增强公共性质住宅的建设力度,同时降低棚改项目的货币化比例等。在微观层面上,各地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准定位楼市波动的根源,从而找到调控楼市的最有效措施。一地的楼市价格波动,有可能与整体宏观环境的“大气候”有关,也有可能仅与本地环境的“小气候”有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除去宏观因素外,也需对本地居民收入水平和人口流动情况、招商引资和吸引人才力度、医院养老院的分布,以及地铁等交通路线走势等因素进行科学分析,找到导致当地楼市价格波动的原因。至于政策组合,就可以从本地全局出发,也可以针对某个地段甚至某些楼盘。政策手段则包括本地土地供应、土地出让方式调整、限购限价条件变动,以及中介结构规范、监督制度完善等。总之,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防止楼市“超前繁荣”,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找准关键因素、精准施策,才能把握住楼市发展的命脉,楼市的平稳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苏州四大富人区分别在双湖板块、姑苏区、吴中区石湖板块、太湖和东西山板块。苏州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城市之一,环境也十分优美有特色。苏州四大富人区的区别如下:1、双湖板块金鸡湖和独墅湖被誉为苏州的双湖,目前双湖真正的板块更多的是指金鸡湖南部和独墅湖北部。作为连接湖西和湖东双湖板块的重要区域。它吸引了中海、仁恒、九龙仓、保利等一批国外品牌地产大鳄,离月光码头处的万科玲珑湾天萃均价1万平方米,起于圆融星座8万每平方米,圆融星座起价8万每平方米,晋合广场起价4万每平方米。2、姑苏区作为苏州的市区,姑苏区陷入了“新址少,建筑贵”的困境,看看姑苏区的别墅项目:卓拙政别墅(40000元/㎡)、桐邨、桃坞巷(19000元/㎡)、干将名邸、藏苏九府(价4000万元/套,) 、桃坞郡府(价820万元/套) 、华润平门府(价700万元/套)等。不比双湖板块便宜多少,姑苏区的豪宅更适合合收藏,因为位置的重要性和其产品的艺术特色。3、吴中区石湖板块石湖就像一座豪华别墅的后花园,别墅是生长在石湖边缘的天然建筑群落,就富人区的关键因素而言,以其为代表石湖的板块的别墅如石湖天玺、瀚宫等。吴中区已经完成了向石湖的迁移,消费将继续出现;同时,随着轨道交通2号线的开通,由于交通速度的提高,城南段近在咫尺。石湖的风景是独一无二的,特别是江苏的动物园将建在上方山,它的未来发展是无限的,因此,说它是未来的富人区并不为过。4、太湖和东西山板块苏州众多湖光山色的细分现在在苏州楼市中扮演着一个精彩的角色,而环绕着120多平方公里水域的苏州 太湖新城,则有可能成为苏城的另一个富人区,别说独特的景观资源,光是苏州湾新城的强力规划就让无数富豪趋之若鹜。太湖景观资源符合合景观别墅的建设理念,太湖高尔夫山庄、太湖颐和山庄等众多别墅也纷纷涌入,在太湖卖别墅无非是享受生活,所以它也是苏州富人的另一个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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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晚报

苏州广播电视报

苏州杂志办得不错,很有地方文化气息,以前是陆文夫主编的。 苏州的报纸主要有三份,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和城市商报。主要内容不是地方官员活动就是在网上抄些东西,没什么看头。

太没针对性了 建议问题再明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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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通知指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以下是通知全文: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杭州楼市新政发布主要有三项改变:一是高层次人才优摇号打上补丁,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是加大“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但对“无房家庭”提升门槛,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还需满足“自购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三是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这三项内容,都是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扩展资料】杭州已有27次“万人摇号”杭州市发文对公证摇号销售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背后,是杭州不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据统计,自2018年4月杭州实施摇号买房以来,已经诞生过27次“万人摇号”的现象,最低中签率只有766%。最近的一次就在6月初,杭州西溪公馆楼盘推出959套房,最终引来59640组参与摇号登记,算下来中签率仅有61%。杭州“万人摇号”再一次引发市场关注。事实上,自杭州2018年4月开始实施公证摇号以来,中签率一直不算高。据平安证券统计,2019年杭州平均中签率为28%,2020年4月平均中签率下降至26%。此次杭州西溪公馆出现61%的超低中签率,主要还是受到楼盘与周边一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影响。据悉,西溪公馆早在2009年就已拿地,此次开盘销售均价8万/平,远低于周边二手房5-4万元/平,且2021年3月即可交房。“买到即赚到”心态下,大量家庭参与新盘摇号。

一些当地的新闻媒体的网站都是可以看到的,如果你看到更多更细致的杭州楼市新闻,“筑家易”倒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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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楼市调控升级,具有“风向标”意义苏州的楼市政策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楼市过热就必然会有严厉的调控。近日,面对土地市场连续数月的火热行情,苏州“升级版”调控政策终于落地,这也使得该城市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苏州升级版楼市调控传递重要信号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提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该文件规定,新房须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全域二手房须取得房产证5年后方可转让。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苏州的调控政策并非采取“一刀切”式的方式,而是体现了较为明显的“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甚至“一区一策”的特点。即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意见》中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原有的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即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至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至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这种对于土地出让政策的微调,对稳定土地价格、降低市场风险具有积极意义。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强力调控后,全国各地楼市在今年开春迎来了一波“小阳春”。这其中,以苏州为代表的一些城市楼市表现抢眼。据统计,今年4月苏州二手房成交量为11748套,环比增长0%,同比增长1%,直逼201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值。一些热点地段的楼盘,再度出现了抢购的火爆场面。可以说,此次苏州的调控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这意味着未来那些楼市依然过热的城市也将陆续推出相应的抑制性措施。根据实际的楼市热度,具体的手段也有可能从土地拍卖、限售条件等扩展到更为严厉的信贷限制、购房资格收紧等。更为重要的是,苏州的楼市政策传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楼市过热就必然会有严厉的调控。防止楼市“超前繁荣”,还需精准施策不过,要想使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有序的发展,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关键在于能否精准施策。这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上,必须找准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主因,从而抓住楼市调控的“牛鼻子”。从宏观上来说,导致房地产波动的原因包括信贷规模的大小、土地供应的多少,以及人口规模与人均收入状况、公租房限价房等公共性质住宅的供应情况等。因此,宏观调控就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情况实施“逆向调节”,采取利率等手段把握好货币供应的总阀门,合理供应住宅用土地规模,增强公共性质住宅的建设力度,同时降低棚改项目的货币化比例等。在微观层面上,各地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准定位楼市波动的根源,从而找到调控楼市的最有效措施。一地的楼市价格波动,有可能与整体宏观环境的“大气候”有关,也有可能仅与本地环境的“小气候”有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除去宏观因素外,也需对本地居民收入水平和人口流动情况、招商引资和吸引人才力度、医院养老院的分布,以及地铁等交通路线走势等因素进行科学分析,找到导致当地楼市价格波动的原因。至于政策组合,就可以从本地全局出发,也可以针对某个地段甚至某些楼盘。政策手段则包括本地土地供应、土地出让方式调整、限购限价条件变动,以及中介结构规范、监督制度完善等。总之,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防止楼市“超前繁荣”,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找准关键因素、精准施策,才能把握住楼市发展的命脉,楼市的平稳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这十几年来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热、房子的修建速度赶不上购买者的购买速度、所以出现了期房、也就是在房子没有建成的时候先交定金、然后等房子修好再给房、但就算这种销售方式也是前仆后继的购买者、而如今苏州楼市冷清、炒房客们一炒就是几年、他们该如何破局呢?对于他们而言永远不会亏本、毕竟是在房价非常低迷的时候入手、拿着几年不放手就算在如此低迷的情况下卖出也会赚很多钱、只不过没有预期的那么多而已、而且这些炒房客将房价炒高、老百姓多拿几十上百万、根本不用同情他们、就算房子砸在他们自己手里也是咎由自取。 新冠疫情已经席卷全球接近三年、全球的经济都增长非常缓慢、咱们的收入自然也就减少、所以各方面的支出也就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房贷的供给、市面上出现了很多法拍房、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房贷跟不上、这足以说明买房的热潮已经过去、这两年来苏州的房价一直很低迷、成交量逐年下降、但是在人们心中就算是降到如今的价格也没有出手购买的期望、因为他们觉得有了刚需就好、现在的价格还是没有出手感觉、最难过还是那些手里囤积的几十上百套的炒房客、他们拥有的大量的资金、据每个地方将房子的价格吵起来、然后到手一脉就赚非常多的钱、如果他们想要破局、想要把这些房子变成金钱就只有这房子甩卖出去、别看是甩卖、他们也是有赚钱的、因为这些房子在他们手里已经几年、增值远远超过一般的理财产品。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炒房客的身影、虽然他们没有违反市场规则、但是这些人总是不受待见的、利用自己的金钱优势让购买房产的人多花冤枉钱、而如今房地产产业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么辉煌、他们的心里也很慌、但不管如何房价能够多降一点也是好事。

今天晚上(3月5日),苏州连夜发布46条政策力撑市场主体,可以说是相当重磅的利好落地了。仔细分析这46条政策,可以看到这些政策几乎涵盖了苏州的工商业相关的方方面面: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加强外贸企业帮扶、持续优化提升服务等等。可以说,这46条政策将在极大程度上提振苏州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拉动第三产业的需求上,力度非常大。结合近期“两会”提出的今年GDP增速预期5%来看,这46条政策确实是很有针对性。关于房产,我们可以看到第二十五条明文写着: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后,可申请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日。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这条政策其实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是有点微妙的。不论是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天,还是交付期限可以顺延30天,实际上对于真正出问题的楼盘和房企而言,只能说是杯水车薪。苏州楼市的政策看起来略微松动了一些,但却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逆转,该卡死的门槛还是卡得严严实实。不过对于运营正常的房企而言,有这两个30天的缓冲,在实际操作上就能宽裕很多,多多少少也能算是一条好消息。另外,在46条政策的字里行间,一直重复着一个概念,就是金融方面将继续放宽,更加放宽,资金执行进度要加快。这也意味着银行的贷款门槛也将进一步放宽,流程也将进一步加快。虽然大部分政策并不针对楼市,但楼市也将会在这一波政策之中获益。在大的经济形势下,也许苏州楼市也将适度松动,以进一步拉动内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建议大家保持密切的关注。附录:《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平稳有序,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支持。鼓励各县级市(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免租金的创业基地,优先予以资金扶持。(二)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免费诊断、示范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继续实施有效投入奖补政策。建立“一企一档”、“一链一档”,培育推广低成本、模块化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将核心业务能力向云端迁移。(三)认真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根据国家、省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大力开展符合苏州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缺需要工种的项目制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七)加大用工服务保障力度。延长项目制线上培训、来苏就业补贴、规模组织输送劳动力补助及交通费补贴、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一次性补助等市政府“稳岗惠企十条”有关政策执行期至苏州全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次月底。强化与劳务输出地区劳务协作,畅通引才用工渠道,加大线上招聘服务财政投入力度。做好疫情期间入职体检工作。(八)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九)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尽快将涉企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单位。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二、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十)用好用足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推动投放信用贷、首贷。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型金融支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苏州市信用保证基金对中小企业融资增信作用,优化“信保贷”业务流程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小微贷”产品扩围增效,落实“两无四有”和“见贷即保”简易标准,加快推进小微融资便利化。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以及“农发通”“惠农贷”等金融支持。(十一)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确保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作用,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同期LPR的、银行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利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给予全额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加强对企业融资成本的监测。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取消反担保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要发挥支持作用,不盲目脱保,延续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下降20%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十二)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增量扩面,鼓励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实行应收账款票据化。支持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十三)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全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予以支持,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各银行机构主动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贷款到期情况,提前告知企业初步续贷意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有需要的企业优化还款方案。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十四)发挥线上金融平台作用。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引导银行机构充分运用线上服务平台,推出特色信贷产品,通过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方式与企业加强联系,确保金融服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下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地方征信平台,有效运用企业征信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提高首贷、信用贷款占比。加强线下金融服务对接。梳理应急保供、重点支持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及时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推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业务特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开展“普惠金融进基层”等政银企对接活动。三、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十五)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各县级市(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十六)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十七)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设计并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现阶段对旅游、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3个月的云视讯、移动办公、云主机、云财税等服务。(十八)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交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型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十九)持续排查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的工程项目应加快验收,对达到单项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十)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委托的用于具有抑菌性能的相关产品免除检验检测费用;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用于疫情防控消毒产品的纯化水、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企业委托的洁净室环境等检测免除检验费用;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委托业务提供“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安排检验检测,第一时间发放检验报告书;对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的CT机、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红外体温筛查仪、红外体温计等计量设备免除检测费用;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送检计量设备免收加急费。四、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二十一)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中风险地区暂停堂食的,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各地帮助餐饮业市场主体购买营业中断损失险。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2年2月13日后(含2月13日)有效期届满,疫情防控期间无法领取新证的,健康证明视为有效,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轮疫情解除后30天。(二十二)鼓励各县级市(区)对零售、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二十三)市级安排不低于2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文旅行业消费复苏及重点企业纾困。提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发放扶持资金。鼓励各级文化产业园区减免园区内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对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数字化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申报省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和支持酒店、景区、民宿、旅行社、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顺延公园年票有效使用期限,并在“君到苏州”文旅总入口和相关新媒体渠道进行免费推广。(二十四)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党建活动、工会活动、公务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文旅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二十五)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后,可申请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日。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二十六)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延续实施“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免收车辆通行费。(二十七)支持汽车客运站对站内经营区域进行改造,进行商贸配套租赁等活动,从单一的站务服务功能扩展为包含餐饮、住宿、购物、体育、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二十八)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推动建筑等领域的保证金保函全覆盖。率先启动“苏式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改革试点,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开展履约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替代缴纳保证金。(二十九)举办“五五购物节”“夜zui苏州”“双12苏州购物节”“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购物节”“直播购物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出各层级千场促消费活动,安排各级商务发展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五、加强外贸企业帮扶(三十)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线上国际展会、自建独立站并在国外门户网站开展宣传推广、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根据出口业务实际成交和撮合业绩,给予相应支持。(三十一)联合上港集团打造东北亚空箱调运中心太仓港分中心。支持太仓港加强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建设,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约合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物流运输服务专场对接会。继续稳定国内沿海干线运输通道,稳定原材料运输,加快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构建高质量物流网络。(三十二)对完成技术改造的加工贸易企业,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予以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帮助企业出口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拓展国内市场销售渠道。(三十三)继续加大对外贸企业承保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针对性降低中小微企业投保成本。(三十四)制定出台专项政策举措,优化完善“RCEP企业服务平台”功能,发挥RCEP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企业培训,提升企业利用RCEP规则能力和水平。六、着力缓解价格上涨压力(三十五)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严厉打击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采购、销售、仓储等经营风险。(三十六)支持期货公司深化市场主体风险管理服务,探索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等模式,提供个性化风险管理服务。研究对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给予补贴。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三十七)综合运用履约保证金保险、小微企业报价10%扣除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完善升级“苏采云”信息化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完善预付款制度,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推动“政采贷”扩面增量,全面开展“政采贷”线上融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融资。八、持续优化提升服务(三十八)在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合同明确可以分割或不得分割的,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未明确的,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三十九)允许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大型超市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公共安全和行人通行的条件下,开展“店外设摊”和占道促销活动。允许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和环境打造“集中夜市”。合理设置地产瓜果、蔬菜自产自销点,免费对本地果农、菜农开放。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放宽“住改商”政策,简化办理流程。(四十)以网上申报为切入点,通过数字赋能,开展“水电”、“水电气”报装套餐等“一件事”,实现电水气暖业务联合办理机制。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四十一)继续推广“全电共享”电力设备租赁暖企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到临时用电、能效服务等领域。开展重点用户用电情况监测,协助制定负荷转移、增容改造等方案,助力企业有序平稳复工复产。自2022年2月19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为止,实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截止期措施。居民客户电费违约金起算日期延长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为止,非居民客户电费违约金起算日期暂延期至2022年3月8日。(四十二)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提质升效工程,推行柔性执法,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加强涉企行政指导,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个体工商户、企业符合“免罚轻罚”清单的行政处罚和首次轻微违法且整改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安全生产的,可以不予推送信用公示平台。对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项目的行政处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可以减免行政处罚滞纳金。(四十三)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导致证书过期的企业,可先办理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对于企业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的,非必要可免于现场检查。(四十四)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统筹调度律师行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着力加大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推广“公证顾问”模式,设置“公证企业服务中心”,开辟涉企“绿色通道”,持续优化升级面向企业的公证服务产品。推广“苏解纷”线上调解平台,为个体经营户调解提供便利。(四十五)大力推广“苏商通”应用,实现惠企政策智能推送、一键通达。完善“一企来”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全市12345热线“知识库”“专家库”应用系统,实现知识信息分类推荐、集成检索、自助查询和自动推送,提升自助查询和定向推送能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方式,除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外,实现财政奖补、减税降费等快速审核、快速拨付、便捷享受。(四十六)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整改提升、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全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督导,制定年度督导方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市政府办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赶快把自己手头的房资源卖出去,不然自己会赔的血本无归,让房地产回归到正常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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