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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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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系统

老师给丢下没报,可以补报吗?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术等级;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截止2011年9月1日);  (3)在上一年度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  (1)如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必须先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结束后持考生号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2)2011年报名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户口册原件、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11年6月10日前通过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具体过程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符合加分政策的参赛获奖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6月10日前寄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4.理论课考试费:150元。  5.操作技能鉴定费: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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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二本,在天津市还有部分一本专业,从技校考上的称作技本,属于二本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培养学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实验技能,能在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从事物理学或相关学科工作的师资,或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方向一个是材料物理,一个是光信息,找工作的话还可以。

招生类别属于二本。但有些专业(机械、汽车,职业教育)是天津市重点专业,招的分数较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是中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为天津市地方高校中唯一一所部市共建高校。2014年12月5日,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截至2014年11月,该校占地8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7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和中职硕士1000余人;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学实训中心15个、实训实验室163个、创新实践基地5个;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26亿余元

首先恭喜你考入我校,呵呵,这个专业在我们学校还是不错的。  用官方的回答就是下面的内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汽车与交通学院  交通运输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理工)  一、培养目标:着力使学生知识结构合理,具有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职业院校城市轨道交通类相关专业教学的一体化师资,培养在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领域内,从事运营管理、装备应用、维修维护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广的技术理论,主要包括运筹学、管理学、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装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领域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  4.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领域知识、技术和技能,解决社会、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及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6.实行双证书制,获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组织管理能力。  三、主要课程: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运筹学、技术经济学、自动控制原理、电机与拖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与原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故障诊断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技术管理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金工实习、课程设计、职业技能训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电拆装实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企业实习、电工实习、毕业设计等,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计划,开展设计、实践活动。  五、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汽车运用方向)(理工)  一、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运筹学、管理学、汽车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方面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学生毕业后具备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在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物流工程等领域内,从事交通运输专业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运筹学、管理学、汽车运用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进行现代汽车测试、故障诊断、机务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方法进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9. 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  10. 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广的技术理论,主要包括机械、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需的汽车检测维修技术的基本技能及汽车运用和汽车市场营销的基本方法;  11. 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方向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  12. 具有一定的应用相关知识、技术和技能解决社会、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  13. 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及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14. 实行双证书制,获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  15.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交通运输工程、汽车运用工程  四、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交通运输工程学、概率统计、运筹学、物流学、运输技术经济学、汽车构造、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汽车运用工程、发动机电子控制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汽车保险与理赔、物流机械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金工实习、汽车构造拆装实习、汽车电器实习、课程设计、职业技能训练、交通行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计划,开展设计、实践活动。  六、修业年限:标准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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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一般啊,我是09级的,学校的本科专业相对于专科专业来说,竞争力很是欠缺,不过觉得学校只是一个次要因素,最主要的是个人,如果努力的话不比任何学校的差,希望你能好好加油!

怎么说呢,任何学校都有两面性,你要正确的去看待,自己找时间了解一下,毕竟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的,大学主要是靠自己的,我也准备去这个学校,所以我刻意了解了,这个学校的英语专业还不错哦,况且天津很发达,即使学校名气不如内陆一些学校,但学到的东西绝对不差,就业也很有优势,希望能成为同学,祝你好运,

你要上梁山呀!

因为学生来自哪里的都有 所以会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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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机械,汽车可以,其他一般,培养职校,技校教师

培养学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实验技能,能在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从事物理学或相关学科工作的师资,或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方向一个是材料物理,一个是光信息,找工作的话还可以。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3月起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主要为全国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培训师资、管理干部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拥有10个硕士点、34个本科专业和8个高职专业。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有附属高级技校的分校区,跟总校在同一个校园里,就是何庄子对面的那个门进去就是技校的校区。1、学院座落在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在校生13800名(其中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47%。学院拥有7亿元的先进实验、实习设备。拥有目前天津高校最大的单体图书馆(7万平方米)。2000年,我院顺利通过了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已成为一所在国内同类院校中领先,在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学院是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设有职业教育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硕士点。学院设有28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涵盖了6个学科门类,以工学、教育学为主,兼有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等学科。其中,“汽车维修与检测”、“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国家级高职示范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天津市高职示范专业。学院还设有职业教育研究所、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供学生生产实习和技能训练的大学生实习厂、供学生教育实习的附属技校。3、学院积极探索办学特色,走出一条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特色之路。“双证书”制即为毕业生不仅取得大学学历证书,而且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指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的新型职教师资。1996年,我院培养了首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双高”人才,成为我国高校培养“双高”人才第一校;1997年,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教学成果荣获国家和天津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摘取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领域的第一块国家级金牌。2003年,学院教学改革取得新成果,进行了“本科+技师”教学改革实践,培养出了我国首批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天津日报》、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等十余家全国新闻媒体认为此项教学改革成果,体现了世界同类教育发展趋势,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借鉴经验,为全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树立了一面旗帜。4、1997年以来,学院学生参加全国电子设计竞赛获连续四次荣获天津赛区一等奖,两次荣获全国二等奖,2003获两项全国一等奖。1999年以来,参加 “挑战杯”竞赛,学生作品三次荣获天津赛区一等奖,2003年获一项天津天津赛区特等奖。2002年,学院首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取得两个国家二等奖,两个天津市一等奖,2003年获一项国家一等奖,一项天津市一等奖。5、20多年来,学院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培养了近万名全日制毕业生,短期培训2万余人。近年来,学院不断发展办学特色,努力提高毕业生质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学院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6、近年来,学院科研工作有了较快发展,承担了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篇论文发表在国内高水平期刊上,有的被收录于SCI、EI、美国数学文摘上。学院出版的刊物有《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研究》。7、建院以来,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同日本、美国、韩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越南、乌克兰、香港、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或同类院校进行了友好往来或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越南、也门、埃及、埃塞俄比亚等国家培训职教师资,接收乌克兰留学生来院学习,并派专家到国外进行技术转让。2003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家教育援外基地,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中国民促会基层民间组织培训项目基地。8、新时期,学院正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探索办学特色加强学科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路,为把学院建成高水平、示范性的培养职教师资和高等技术应用人才的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时间

通知书上没有写吗?我们大三开学是8月25 26号报道你们应该晚我们两天到 也就是27 28 详细情况可以看学校主页上面有时间安排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一、招生专业及对象(一)机械类招生专业及对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汽车维修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二)电工与电子类招生专业及对象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三)计算机类招生专业及对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种不限,招收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招生地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5年605400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机械工艺技术本科5年1205400机电技术教育本科5年605400焊接技术与工程本科5年605400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本科5年1805400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本科5年1805400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5年12054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5年1505400数控技术高职3年1055000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3年1055000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3年505500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学籍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3.截止2020年6月1日,机械类、电工与电子类考生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合格;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式户口;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报名办法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1)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应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工作规定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取得由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分配的考生号。(2)单独招生网上报名2020年1月2日至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并缴纳理论课考试费。(3)单独招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2020年1月6日至10日,考生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交验的证件和材料: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截止6月1日,机械类、电工与电子类考生须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合格,并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传职业资格证书照片。四、考试(一)理论课考试科目及分值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各工种对应的技能基础考试内容如下:专业类别工种技能基础考试内容机械类钳工钳工技能基础车工车工技能基础数控车工数控车工技能基础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基础焊工焊工技能基础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技能基础电工与电子类电工、维修电工维修电工技能基础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电子技能基础计算机类工种不限计算机程序员技能基础(二)考试时间及地点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语文6月7日09:00—11:30详见《准考证》或招生信息网理科综合(数学+物理)6月7日15:00—17:30专业基础(理论基础+技能基础)6月8日09:00—12:00英语6月8日15:00—17:00(三)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6月1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四)参考教材参考教材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大纲》(2019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2019年11月1日后体检有效),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前划定本科、高职控制线,控制线上考生按照德、智、体、美、劳、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本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二批次:高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6月1日前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于8月10日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传技工院校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照片。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八、加分政策(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二)获得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4名至第10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三)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录取到工种对应专业的考生,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获奖证书原件于6月1日前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收件人:天职师大招生办,电话400-022-9678)。九、新生入学复查被学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技工院校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文化课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操作技能复试:新生入校后将按照考生录取时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进行复试。各工种操作技能复试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操作技能复试大纲》,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操作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十、待遇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十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本简章适用于2020年度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66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本科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学校构建了从学士到硕士、博士层次的完整职教师资培养体系。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课程4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14门。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合作共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天津高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天津市首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单位。拥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始终秉承“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示范校;为海南、广西、新疆、西藏、甘肃、贵州、宁夏、云南、温州市、温岭市、毕节市、丽水市培养公费中职师范生。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埃塞建设鲁班工坊、援建“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指导巴基斯坦建设“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教育援外基地”及外交部“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外设立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教学点;致力于培养国际化人才,与爱尔兰斯莱戈理工学院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球50余所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国家级61项,省部级1073项。2019年度,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93位。学校已培养6万多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第七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年,戏剧与影视学类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年;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部分专业以“双证书”培养为特色,学生选报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年培训费用。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安排专业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则可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评价考生综合素质时,优先录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均合格的考生,如三个方面比较结果相同,则比较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均为D等第的,不予录取。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结果相同,依次参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第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第十四条 天津市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调整版)》《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美术类统考)》。第十八条 面向技工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面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两省《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2020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第二十六条 优秀学生经选拔可进入“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和“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第二十七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公费中职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度学校招生工作。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mail:tutezsb@ 电话:400-022-967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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