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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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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变化

10年的大纲还没出,不过你可以看看科吉华烽的专利学习网,上面的资料很全的,也算及时。我以前用过

专利代理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那么专利代理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专利代理师考试内容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帮您支招!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转让,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专利代理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撰写方式。专利代理师考试内容及科目是什么,更多详细知识产权知识和业务,可以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致力专注知识产权领域。其主营业务专注于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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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那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条件及内容有哪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内容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第五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第六条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控制、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符合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二章 考试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在举行考试四个月前向社会发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点城市、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资格授予等相关安排。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考点。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委托计算机化考试服务方(以下简称考试服务方)执行部分考务工作。  考试服务方应当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考点局)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局指派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监督、协调考点局和考试服务方的考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  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当将考点局回收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违规情况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带回,交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 考点局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落实本地区考站和考场,组织对本地区考站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承办考务工作,并应当在考试前召开监考职责说明会。  考点局应当指派考站负责人。第十八条 考点局应当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选择考场。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安静、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符合规定;  (三)具备暂时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的区域或者设施。

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一共有三门,分别是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专利代理实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全国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2、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选择适合的考点城市之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职业资格证报考、备考审核系统姓名:请输入姓名手机:请输入手机号需求:职业资格工作年限:请输入工作年限立即提交审核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一共有三门,分别是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专利代理实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全国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2、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选择适合的考点城市之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职业资格证报考、备考审核系统姓名:请输入姓名手机:请输入手机号需求:职业资格工作年限:请输入工作年限立即提交审核

听说要两年的从业资格证明,看来在校拿个证是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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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0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第二十二条 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二)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专利代理师考试科目、时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14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14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15日9∶00—13∶00。

专利代理人考试:1·如果不是工科背景的话,是比较难的,即使工科背景下考过也不是个容易活;2·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壬申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3·2013年考试通过率大约17%。

专利代理师报考条件如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讲就是满18周岁)。(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这里毕业证、学位证二选一即可,也就是说基本上大专毕业,或者本科毕业的理工科同学就满足了这个条件)。专利代理师考试科目、时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14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14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15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

2016年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你可以上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论坛。比如盘古网、思博网等

关于举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各专利代理机构:��现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的改革��为了落实“三个代表”重要理论,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改革措施包括:��(一)提高举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频度��将原来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每年举办一次,并将考试时间固定为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二)改革考试科目及其内容��将原来的四门考试科目改为三门考试科目,其名称和内容分别为:��1.专利法律知识��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专利基础知识、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实施、专利权的效力及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文献及专利分类、有关专利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专利合作条约、保藏微生物的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专利分类的斯特拉斯堡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迦诺协定)、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章。��2.相关法律知识��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担保法、对外贸易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知识。��3.专利代理实务��该考试科目的试题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以及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上述第一门和第二门考试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第三门考试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的考试方式。��(三)重新编写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总结以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经验,依照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及其内容,重新编写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四)考试后公布试卷和答案��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举行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的试题以及初步拟定的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吸收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上述两门考试的判卷标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录取通知书颁发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试题及其参考答案。��(五)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标准��将原来设定较为固定的总成绩分数线和撰写单科成绩分数线的录取方式,改为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定录取比例,按照总成绩和专利代理实务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的录取方式。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录取比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代表组成的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商议确定。��二、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具体事项��(一)考试日期和地点��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4日至5日在全国12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这12个考点城市是:北京市、沈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南京市、福州市、兰州市、郑州市、西安市、成都市、广州市、南宁市。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二) 报名时间和地点��200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为考试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到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为:)。��(三) 报考人员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四)报名材料��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五)各考试科目的时间和方式��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月4日上午9∶00—11∶00 专利法律知识;��11月4日下午2∶00—4∶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3∶00 专利代理实务。��专利法律知识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00分,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的满分为150分。��(六)考试大纲��应考人员可以在2006年3月在各考点购买包括考试大纲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内的《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七)各考点的工作要求��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设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承办考试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设置考场、组织培训、实施考试等项具体工作。��各考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7月15日前将核准的报名数据上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7月30日前将规定的报名费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总上交国库;在9月15日之前将落实考场的有关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八)录取及证书发放��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录取通知书和被录取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考试领导小组发放。��(九)考前培训��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我局不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举办考前培训需要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06年6月1日前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凡面向社会公众举办考前培训班的,应当于2006年6月1日之前将培训班信息(举办者名称、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事项)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将有关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以便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十)关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应当于2006年11月3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30元人民币的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特此通知。��附件: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安排

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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