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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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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2-186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专题研究、域外法治、学术动态等。《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的办刊宗旨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密切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特点。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栏目设置特稿 主题研讨:人工智能与法治现代化 专题研究 域外法治 学术动态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介绍(不代表本站观点)一、《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是《法治现代化研究》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是本刊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稿件;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二、《法治现代化研究》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须寄给本刊编辑部,勿寄给编辑个人。三、《法治现代化研究》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四、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五、本刊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强调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文章: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博士生那也是不能不写论文的研究生都离不开论文博士还不喜欢写论文那就有些搞笑了最后肯定还是要把论文都完成才行

《法治现代化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出版刊物号CN32-1869/D,是国内专注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学术期刊。期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双月刊,逢双月出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周继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内容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原则 路径新中国法律史学科70周年记——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为观照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刘盈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最先设置法律史教研室的法学院系,其法律史学科发展在新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人大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恢复、壮大和升华历程,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律史学科发展状况的局部生动写照。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为线索,观照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新中国新型法律史学科70年发展历程,可以认为:1949—1978年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期,从确立全盘苏化的学科发展模式到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遭受严重打击,这一时期的法律史学科发展缓慢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对法律的重视,法律史学科得以恢复重建,并迎来了快速发展和走向繁荣的新时期;21世纪以来,法律史学科发展进一步迈入传承与升华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得以从法律史研究对象中剥离,学科内容日益具有独立性,学科建设日渐成熟,学术研究更加科学系统。展望未来,法律史学科一方面要发扬学科自省精神,树立学科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科间的交流和学科内的传承,从而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法制与社会》(旬刊)杂志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旨在为读者提供丰富的综合信息、法律知识,提供有力的司法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本杂志集政治性、社会性、实备性于一体,可读性较高,一直以来颇受社会各界的欢迎,其发行量现已达到25万余份,且仍呈上升趋势。应各地企、事业单位的要求,我社决定充分发挥《法制与社会》杂志的媒体优势,成立杂志社理事会,在全国的企、事业单位中发展会员,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力的服务。 主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学园地、法治社会、政法论坛、管理视野、创新天地、学术沙龙、理论前沿、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投稿咨询邮箱 (注明本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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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法制与社会》(旬刊)杂志由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旨在为读者提供丰富的综合信息、法律知识,提供有力的司法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本杂志集政治性、社会性、实备性于一体,可读性较高,一直以来颇受社会各界的欢迎,其发行量现已达到25万余份,且仍呈上升趋势。应各地企、事业单位的要求,我社决定充分发挥《法制与社会》杂志的媒体优势,成立杂志社理事会,在全国的企、事业单位中发展会员,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力的服务。 主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学园地、法治社会、政法论坛、管理视野、创新天地、学术沙龙、理论前沿、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投稿咨询邮箱 (注明本刊投稿)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2-186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专题研究、域外法治、学术动态等。《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的办刊宗旨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密切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特点。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栏目设置特稿 主题研讨:人工智能与法治现代化 专题研究 域外法治 学术动态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介绍(不代表本站观点)一、《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是《法治现代化研究》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是本刊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稿件;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二、《法治现代化研究》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须寄给本刊编辑部,勿寄给编辑个人。三、《法治现代化研究》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四、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五、本刊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强调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文章: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法治现代化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出版刊物号CN32-1869/D,是国内专注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学术期刊。期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双月刊,逢双月出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周继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内容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原则 路径新中国法律史学科70周年记——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为观照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刘盈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最先设置法律史教研室的法学院系,其法律史学科发展在新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人大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恢复、壮大和升华历程,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律史学科发展状况的局部生动写照。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为线索,观照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新中国新型法律史学科70年发展历程,可以认为:1949—1978年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期,从确立全盘苏化的学科发展模式到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遭受严重打击,这一时期的法律史学科发展缓慢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对法律的重视,法律史学科得以恢复重建,并迎来了快速发展和走向繁荣的新时期;21世纪以来,法律史学科发展进一步迈入传承与升华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得以从法律史研究对象中剥离,学科内容日益具有独立性,学科建设日渐成熟,学术研究更加科学系统。展望未来,法律史学科一方面要发扬学科自省精神,树立学科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科间的交流和学科内的传承,从而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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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投稿这种方式除非是非常具有价值的新闻,不然一般都是石沉大海就没有下文,太耽误时间。现在市场上有不少发稿公司可以付费进行发布,比较节省时间一些。

我是刊物组稿编辑,你可以将文章投给我,只要交纳相应的版面费,我给你发表。你可以发邮件咨询。我的邮箱是:B我所代理的刊物有:《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版,月刊,国家一级期刊,CN11—3669/T;ISSN1006—656X;上中国期刊网,上万方数据库,设有法制与建设,质量与维权,经济与管理,贸易与营销,科技与教育,经济与文化,财政金融,工程技术,学术前沿等栏目。封面有核心字样。《学理论》半月刊,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上中国期刊网,ISSN1002—2589,CN23—1106/D,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类十佳期刊,主要栏目有:科学发展观、政治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文化研究、文学艺术研究、教育理论研究、教学实践研究等。《经济与法》月刊上中国期刊网上万方数据库CN44-1541/T ISSN1671-2498栏目设置:博士论坛、经贸观察、管理世界、金融财经、人文社科、法学研究、法治聚焦、行政与法、科教纵横、学术前沿等。稿件按论文一般规范,采用尾注,加注作者简介(篇幅低于2800字的稿件拒收)《岁月》下半月,省优秀文学类期刊,上万方数据库,ISSN 1002-2791,CN 23-1142/I,黑龙江省优秀文学类期刊,属国家二级期刊,下半月主要栏目:文学评论、佳作赏析、艺海拾贝、史海钓沉、哲学天地、文学教育研究、文艺理论探索、宗教与宗教文化、中外艺术硏究、影视作品评论、图书情报论坛、百家争鸣论坛、岁月艺术苑•名作赏柝等栏目。《知识经济》半月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上中国期刊网,ISSN 1007-3825 ,CN 50-1058/F,主要栏目有:管理纵横、法制在线、金融经济、社会发展、商业研究、教育时空、工程技术、技术开发、建筑与工程、机械与电子、图书与档案管理等。不是高级期刊,但对于学生毕业,评职称已经很足够了。

《法制与社会》(看点)杂志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月刊)由云南省司法厅主管,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可读性、纪实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53-1095/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0592。  《法制与社会》期刊重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制园地、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司法天地、城乡建设、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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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看点)杂志是一本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类期刊,(月刊)由云南省司法厅主管,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可读性、纪实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53-1095/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0592。  《法制与社会》期刊重要栏目: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制园地、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司法天地、城乡建设、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文化教育等。是一份涵盖政治、法制、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综合性期刊 投稿邮箱:

文章首页编排体例要求作者以电子版形式向我刊投稿,同时提供如下信息:应为论文主要内容的浓缩,不应使用“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评价性的语言,用“摘要:”表示,一般为200-300字。应为反映论文最主要内容的专业术语,用“关键词:”表示,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一般每篇文章可选择3-8个。表明论文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按下列顺序提供作者信息:工作单位、省、城市、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位,工作单位、职称、学术兼职。包括与中文对应的正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注释和参考文献体例《当代法学》实行注释和参考文献分离制度。注释是对正文中的某一特定内容所进行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参考文献是作者在正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书目,包括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报纸文章、电子文献等。一律采用脚注,每一页的注释单独排序,以圈码①、②、③等表示。一律采用尾注,所有的参考文献连续排序,以方括号[1][2][3]等表示,并在正文中具体的引文后注明参考文献的具体页码,如[1](P10)。[1]霍存福权力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3][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M]丁小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4]张文显法学理论前沿论坛[C]北京:科学出版社,[5]石少侠检察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吕岩峰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N]人民法院报,2001-09-09(4)马明亮正义的妥协——协商性司法在中国的兴起[EB/OL]2004-01-提供作者姓名、论著名称、出版地、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法治研究投稿经验

论坛现场林祥国在致辞中指出,《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创刊是江苏省法学领域的一件大事,在我省法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对期刊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方向,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二要瞄准目标,把期刊办成全国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三是行成合力,把期刊办成江苏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平台。周琪在讲话中指出,理论因时代而强,期刊因时代而兴,省委宣传部对这份刊物寄予了深切的期望和祝福,并就办好刊物提出了三点看法:期刊的发展应当把牢正确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彰显专业特色。侍鹏在致辞中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的积极意义,并表示江苏省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期刊的发展。开幕式上,胡敏强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创刊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这是江苏省法学界,新闻出版界乃至全国法学界通力合作的成果。张新宝、黄闽表达了对《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的美好祝愿,并表示法学期刊不仅要为思想和学术进步提供方法,还要为治理实践提供工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法学院,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对于法学界以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洪流、沈建国在发言中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就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期待。对期刊的发展提出3点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引领学术发展;强化专精尖的发展之路;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办刊队伍。论坛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彭志斌主持。公丕祥教授在闭幕式上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当代中国处于最为广泛、深刻、深远的大变革时期,这场转型和变革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推进国家法治的现代化。因此,希冀通过专业法学期刊的建设对时代有所贡献。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编辑部将倍加珍惜、仔细研究、深入消化,同时将认真学习各个期刊办刊的宝贵经验。

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博士生那也是不能不写论文的研究生都离不开论文博士还不喜欢写论文那就有些搞笑了最后肯定还是要把论文都完成才行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2-186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专题研究、域外法治、学术动态等。《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的办刊宗旨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密切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特点。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栏目设置特稿 主题研讨:人工智能与法治现代化 专题研究 域外法治 学术动态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介绍(不代表本站观点)一、《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是《法治现代化研究》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是本刊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稿件;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二、《法治现代化研究》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须寄给本刊编辑部,勿寄给编辑个人。三、《法治现代化研究》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四、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五、本刊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强调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文章: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法治现代化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出版刊物号CN32-1869/D,是国内专注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学术期刊。期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法学会主办,双月刊,逢双月出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周继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王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内容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原则 路径新中国法律史学科70周年记——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为观照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刘盈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最先设置法律史教研室的法学院系,其法律史学科发展在新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人大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恢复、壮大和升华历程,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律史学科发展状况的局部生动写照。以人大法律史学科发展为线索,观照马列主义指导下的新中国新型法律史学科70年发展历程,可以认为:1949—1978年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初创期,从确立全盘苏化的学科发展模式到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遭受严重打击,这一时期的法律史学科发展缓慢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对法律的重视,法律史学科得以恢复重建,并迎来了快速发展和走向繁荣的新时期;21世纪以来,法律史学科发展进一步迈入传承与升华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得以从法律史研究对象中剥离,学科内容日益具有独立性,学科建设日渐成熟,学术研究更加科学系统。展望未来,法律史学科一方面要发扬学科自省精神,树立学科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科间的交流和学科内的传承,从而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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