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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研究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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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后于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笔者主要从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教学方法 改革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课程的应用性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培养的大部分本科生最终要直接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从事理论研究。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对知识的记忆。因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辅之以实践教学手段,对于加深同学们对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何实现,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评价上既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重视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既重视理论知识考试,也应重视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理论测试成绩应该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对待。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应当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可以通过到实践部门参观学习,让同学们亲临其境,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部门的感性认识,提高综合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在这方面,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实践性教学阶段与课堂教学阶段在时间上的相割裂,以及经费的紧张以及实践场所的限制,使其难以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国外很多大学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增加实用课程和实际训练,推动课程的实用化和科学化,更新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内容,增加它们的学时数,这些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二、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多媒体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是个强有力的有效载体,开展多媒体教学有其必然性,它是当今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变革。信息时代中教育改革是以推行多媒体教学为其本质标志,它综合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实施多媒体教学是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育改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最重要源泉,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成为理所当然。然而其效果显然是中学阶段“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的延伸,教学过程中一切都是由教师主宰,毫无感情色彩而言,很难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够理想。在现代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源,电视、书刊的传播,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学生可以从多条途径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直接提供信息,而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索,让学生获得自己获取信息的能力。多媒体教学寓教育教学于一定的形象思维和创设的情景当中,能够综合利用视、听觉,使学生感受到语言和音像的不断冲击,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实现学与教的互动。比如在讲授暴力犯罪心理时,就可以播放相关的视频资料,让同学们在直观了解当前暴力犯罪的形式、特点、手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的突破在于,它从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格局,使教学形式由连续型细节授课转变为跳跃型平台式授课,由单一课堂教学转化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课外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可以将教学从课内延伸至课外。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和E-mail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交作业,解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媒体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三、开展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案例教学法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对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有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运用对实证的描述引入情景,引起分析、演绎、推理、归纳,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众所周知,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通过案例进行学习,可以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的深入分析能为他们将来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牢固的基础。对于政法院校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来说,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突出和加强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引入案例教学,同时对该课程的案例教学形式、特点、案例编制和 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作为政法院校的一门重要学科,犯罪 心理学的价值不仅是体现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击、预防犯罪中具有 应用价值和 实践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味地采用传统的长篇系统讲授理论的灌输方式,学生往往会对学习犯罪心 理学的应用价值产生质疑。我们将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努力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各种方案的分析讨论和辩白对比,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生动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启发了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大大增强了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战性和应用性。因此,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案例所具有浓厚兴趣为突破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挖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从整体上深刻理解掌握知识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至于如何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众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所有案例都纳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因此,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教学讨论的案例应当与教学内容紧密 联系,具有疑难性、针对性、新颖性等特点。为了使所选案例符合上述要求,教师需要加强与司法实际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加以筛选。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发现和理解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范。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培训渠道“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任何教学目标的实现,都首先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知识广度。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一项长期的 发展战略,它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办学的声誉,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如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作为学校应加大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 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基本功训练。发达国家大学一般每隔3-4年就为在职教师提供一次带薪学习的机会,为教师了解和吸收最新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不仅教师和学校受益,学生更受益。对于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请知名专家学者搞讲座;选派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研修,扩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国际交流规模,加速优秀人才成长。最后,从整体上看,我校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年轻,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批教师刚出校门没多久, 经验欠缺。学校可以尝试通过本科优秀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与此同时,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定期到有关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为教师进行科研和 社会调查研究提供机会。可以说,教师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是实现知识结构更新,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力渠道。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培养合格的人才的根本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对贯彻教学原则,实施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应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提供良好的 环境,专业教师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努力。

刊名: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主办: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年出版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2095-3356CN: 10-1048/D邮发代号: 2-826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创刊时间:2011ps:该刊为普通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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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 论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同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关于犯罪客体的若干问题思考 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之争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的新解读 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试论不法侵害的认定 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我国法治视野下刑罚目的的理性选择 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论刑法中危害结果的概念 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 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研究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研究 量刑情节适用的若干问题研究 论刑法适用中的隐性不平等:以刘海洋案为视角的考察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司法 罪行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及其发展趋势 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得与失 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善待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与自由裁量权 犯罪“故意”的学理分析 从主观要件中对“明知”的认定问题的探讨 明知必然发生能否放任? 违法性认识在我国犯罪成立中的地位 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 复合罪过形式理论之合理性质疑 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不应考虑主观要素 论刑法适用解释 司法解释之刑法谦抑性的背离 狭义刑法解释若干问题探析 刑事政策在刑法有权解释中的功能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 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性质问题初探 刑法有权解释主体辨析 间接故意犯罪的中止 犯罪中止若干问题思考 论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立法的缺失、成因及其完善 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论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类的完善 共犯的停止形态研究 共同正犯的若干问题研究 实行过限问题研究 共谋共同正犯问题研究 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思考 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激情犯基本理论研究 过失危险犯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 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犯罪数额研究 不纯正数额犯略论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关于“单位累犯”问题的思考 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论单位犯罪停止形态 论单位犯罪主体消亡后刑事责任之承担 试论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新复合主体论”之提倡 论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单位共同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探究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若干问题思考 事后承诺与阻却犯罪成立 被害人的宽恕与死刑适用 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比较研究 建立“受害人谅解”相关制度的设想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 试论刑法中的被害者过错制度 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 试析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立法之不足 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观察与思考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对不能犯处罚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思考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浅析 完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司法制度 将未成年人责任规则扩大适用于青年人 身份犯研究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再论牵连犯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缺陷和立法完善:兼论海外华侨的刑法保护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针对中国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中国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论计算机中国络犯罪 试论中国络共同犯罪 关于中国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论“假想防卫” 业务过失犯罪研究 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研究 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刑法竞合论 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 论死刑的具体适用——兼对新旧刑法中的死刑适用作一比较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死刑不引渡原则探讨——以中国的有关立法与实务为主要视角 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行刑社会化及其理论基础探讨 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 保安处分的理论与实践 保安处分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运用 大陆、台湾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比较 大陆与台湾刑事责任年龄之比较 教唆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论未遂的教唆的可罚性 陷害教唆若干问题研究 间接正犯研究 论转化犯 我国刑法中的转化犯及其价值趋向 转化犯与结果加重犯——兼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困境与诠释 期待可能性事由在刑法规范中的具体适用 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 特别自首若干问题思考 对“以自首论”的理解和适用 余罪自首成立要件解析 单位累犯、数罪累犯及未成年人累犯问题 论量刑中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适用 论剥夺政治权利刑内容的改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如何处罚 减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假释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论我国的缓刑制度及其立法完善 论累犯制度的立法完善 论我国短期自由刑的改进 浅议我国刑法中的财产刑 刑法中没收财物之分类研究 论赦免的刑事政策意义 论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若干问题探讨 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论酌定从轻情节 刑法中关于保护国有资产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惯犯问题研究 初犯的刑法学界定 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紧中国避险限度条件的

以及 大哥大 在此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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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后于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笔者主要从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教学方法 改革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课程的应用性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培养的大部分本科生最终要直接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从事理论研究。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对知识的记忆。因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辅之以实践教学手段,对于加深同学们对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何实现,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评价上既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重视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既重视理论知识考试,也应重视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理论测试成绩应该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对待。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应当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可以通过到实践部门参观学习,让同学们亲临其境,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部门的感性认识,提高综合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在这方面,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实践性教学阶段与课堂教学阶段在时间上的相割裂,以及经费的紧张以及实践场所的限制,使其难以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国外很多大学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增加实用课程和实际训练,推动课程的实用化和科学化,更新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内容,增加它们的学时数,这些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二、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多媒体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是个强有力的有效载体,开展多媒体教学有其必然性,它是当今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变革。信息时代中教育改革是以推行多媒体教学为其本质标志,它综合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实施多媒体教学是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育改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最重要源泉,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成为理所当然。然而其效果显然是中学阶段“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的延伸,教学过程中一切都是由教师主宰,毫无感情色彩而言,很难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够理想。在现代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源,电视、书刊的传播,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学生可以从多条途径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直接提供信息,而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索,让学生获得自己获取信息的能力。多媒体教学寓教育教学于一定的形象思维和创设的情景当中,能够综合利用视、听觉,使学生感受到语言和音像的不断冲击,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实现学与教的互动。比如在讲授暴力犯罪心理时,就可以播放相关的视频资料,让同学们在直观了解当前暴力犯罪的形式、特点、手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的突破在于,它从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格局,使教学形式由连续型细节授课转变为跳跃型平台式授课,由单一课堂教学转化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课外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可以将教学从课内延伸至课外。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和E-mail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交作业,解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媒体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三、开展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案例教学法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对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有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运用对实证的描述引入情景,引起分析、演绎、推理、归纳,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众所周知,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通过案例进行学习,可以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的深入分析能为他们将来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牢固的基础。对于政法院校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来说,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突出和加强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引入案例教学,同时对该课程的案例教学形式、特点、案例编制和 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作为政法院校的一门重要学科,犯罪 心理学的价值不仅是体现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击、预防犯罪中具有 应用价值和 实践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味地采用传统的长篇系统讲授理论的灌输方式,学生往往会对学习犯罪心 理学的应用价值产生质疑。我们将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努力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各种方案的分析讨论和辩白对比,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生动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启发了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大大增强了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战性和应用性。因此,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案例所具有浓厚兴趣为突破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挖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从整体上深刻理解掌握知识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至于如何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众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所有案例都纳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因此,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教学讨论的案例应当与教学内容紧密 联系,具有疑难性、针对性、新颖性等特点。为了使所选案例符合上述要求,教师需要加强与司法实际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加以筛选。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发现和理解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范。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培训渠道“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任何教学目标的实现,都首先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知识广度。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一项长期的 发展战略,它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办学的声誉,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如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作为学校应加大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 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基本功训练。发达国家大学一般每隔3-4年就为在职教师提供一次带薪学习的机会,为教师了解和吸收最新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不仅教师和学校受益,学生更受益。对于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请知名专家学者搞讲座;选派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研修,扩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国际交流规模,加速优秀人才成长。最后,从整体上看,我校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年轻,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批教师刚出校门没多久, 经验欠缺。学校可以尝试通过本科优秀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与此同时,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定期到有关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为教师进行科研和 社会调查研究提供机会。可以说,教师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是实现知识结构更新,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力渠道。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培养合格的人才的根本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对贯彻教学原则,实施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应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提供良好的 环境,专业教师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努力。

为了刷分而来,顺便说一下,为了社团读学校太悲哀了,前途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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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预防作用,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有效的预防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1、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2、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3、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是吴殿朝编著的一本图书。吴殿朝博士在致力于这一项工作时,一个特别之处是将法学、教育学与社会学的基本分析框架相结合,因此他建立的理论模型既有教育学的特征,又有社会学的色彩,这是对法学研究的一大贡献。吴殿朝,男,1968年8月生,河南南乐县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现工作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室。2008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1、对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2、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生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3、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煌 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4、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刊名: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主办: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年出版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2095-3356CN: 10-1048/D邮发代号: 2-826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创刊时间:2011ps:该刊为普通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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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张巾的《犯罪情报学例说》,是2007年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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