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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期刊论文格式要求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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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期刊论文格式要求及答案

每个期刊投稿系统界面上,都会有投稿论文格式说明(模板),你仔细找找看。

一,中国应用法学体例格式格式如下1、页面设置(1)纸型选用“A4”,“纵向”。(2)文档网格使用“无网格”。(3)页边距上:5cm,下,0cm,左,0cm,右,5cm。2、段落(1)每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2)“行距”为5倍。3、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页码,小5号居中,题目页起始。二,正文要求字体正文字体用宋体小四号,行距5倍。英文字体用新罗马体12号。序号全文的序号编排要规范。论文的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个层次。中文各层次系统为第一层一、二、三,第二层(一)(二)(三),第三层,第四层(1)(2)(3)。第一、二层次标题应单独成行,第三、四层次标题可与文章其他内容同列一行。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缩进两个汉字二级标题,四号黑体,缩进两个汉字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加粗,缩进两个汉字四级标题小四号宋体,缩进两个汉字。图表表名放置在表格正上方图名放置在图件的正下方。插图需直接放在文中相应处。图的大小为半栏图<60mm,100mm<通栏图<130mm。文中计量、计价单位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公式应独立成行居中斜体排版。注释,注释指作者对文中某一部分内容的说明。在正文中需加注之处的右上角用数码标出,一般放在标点符号前。注释使用脚注。注释内容使用宋体小五号。注释的格式可参考参考文献的格式。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指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参阅的各种资料,应附在论文末尾加以说明。“参考文献”四字用黑体四号,居中,每相邻两字间隔一个汉字。参考文献内容使用宋体小四号,行距5倍:内容之间不加任何空格,员点用实心员点。出版地标示所在城市,不标示省份。黄文用新罗马休12号其中文章名加引号,书名或刊物名用斜体。参考文献应标明序号、作者、文献名、文献类型标识和其它相关检索信息,以及所参阅内容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中国法学》学术论文格式要求及答案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1、 符合规定字数要求,本科毕业论文一般5000字左右。2、 切忌抄袭。3、 题名、摘要与关键词:题名、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观点。关键词一般不超过5个。4、 章、条:章、条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章、条的划分编号和排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一级标题的编号1,2 …… 二级标题的编号为1,2 ……;1, 2 ……; 三级标题的编号为1, 2 ……;如此类推。5、 正文:可以是计算机打印稿,仿宋体,正文为四号字体,用A4纸打印,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章中有表格的,应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表头不允许有斜线,必须做成三线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应按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置于方括号中作为右上角注出。6、 参考文献:按正文顺序依次列出。文献类型代码:专著[M]、期刊[J]、报纸[N]、论文集[G]、会议录[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参考文献标注格式示例:[1]周晓虹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3—[2]李长安运用直觉破案一例[J]中国刑事警察1992(6):13- [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投入等答记者问[N] 人民日报,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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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看你写讠仑文的写材是怎样的,主要看的是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的。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中国法学》论文格式要求及答案详解

这个是看你写讠仑文的写材是怎样的,主要看的是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的。

法学体系为逻辑缜密的层叠结构,体现了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因此,关于法学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着法律制度和学科范畴的理论建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较大的差别。一、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1)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2)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3)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4)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5)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  *************  姓名: 班级: 指导教师: 成绩:  [摘 要] *******************************************  **************************************************  ……  **********************************************  ****************************************。  [关键词] **** ******* *****  ***********************************************************************  1 *********************  ***********************************************************************  ***************************************************************************  1 **************  ***********************************[1]**********************************  ………………  2 *********************  1 **************  1 **************************  *********************************[2]************************************  ………………  2 **************  1 **************************  ******************************************[3]****************************  ………………  3 *********************  ***********************************************************************  参考文献  [1] 余敏,张光明.企业集团问题研究.第3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79~193.  [2] P William A Accounting Theory-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Corporate E New York: The Ronald Press Company, 1922: 142~  [3] 马克思.关于《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札记//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50~51.(本例为析出文献时采用的格式)  [4] 伯顿•克拉克.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8~42.  [5] 张晓东,张庆红,叶瑾琳,等.企业管理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5(2):101~106.  [6] 王大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趋势.会计研究,2004(2):101~106.  [7] Z Stephen A The Rise “Economic Consequences”: The impact of accounting reports on decision making may be the most challenging accounting issue of the The Journal of Accountancy, 1978, 28(12): 56~  [8] 钟启发.非线性规划在管理学中的应用//赵玮.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2003.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468~471.  [9] 雷光勇.会计契约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116~118.  [10] 张伟力.绿色营销理论与应用.经济参考报,2007-01-11(8).  [11] 李进.现代环境管理会计的理论与实践.,访问日期:2007-03-25.  ……  ……

《现代法学》论文格式要求及答案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  〔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  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  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  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  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  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  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  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  [参考文献]  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  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著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著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1、 符合规定字数要求,本科毕业论文一般5000字左右。2、 切忌抄袭。3、 题名、摘要与关键词:题名、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观点。关键词一般不超过5个。4、 章、条:章、条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章、条的划分编号和排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一级标题的编号1,2 …… 二级标题的编号为1,2 ……;1, 2 ……; 三级标题的编号为1, 2 ……;如此类推。5、 正文:可以是计算机打印稿,仿宋体,正文为四号字体,用A4纸打印,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章中有表格的,应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表头不允许有斜线,必须做成三线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应按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置于方括号中作为右上角注出。6、 参考文献:按正文顺序依次列出。文献类型代码:专著[M]、期刊[J]、报纸[N]、论文集[G]、会议录[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参考文献标注格式示例:[1]周晓虹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3—[2]李长安运用直觉破案一例[J]中国刑事警察1992(6):13- [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投入等答记者问[N] 人民日报,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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