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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是一次文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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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是一次文献吗

年鉴属于三次文献。年鉴是汇辑一年内的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按年度连续出的工具书,集辞典、手册、年表、图录、书目、索引、文摘、表谱、统计资料、指南、便览于一身。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产生的一类方面,如书目、题录、简介、文摘等检索工具。三次文献是在一、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而编写出来的文献,人们常把这类文献称为“情报研究”的成果,如综述、专题述评、学科年度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手册等。文献分类根据文献内容、性质和加工情况可将文献区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二次文献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产生的一类文献,如书目、题录、简介、文摘等检索工具。三次文献是在一、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而编写出来的文献,人们常把这类文献称为“情报研究”的成果,如综述、专题述评、学科年度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手册等。与此类似,也有把情报区分成一次情报、二次情报、三次情报的。

属于三次文献。PS:年鉴是汇辑一年内的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工具书,集辞典、手册、年表、图录、书目、索引、文摘、表谱、统计资料、指南、便览于一身。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产生的一类方面,如书目、题录、简介、文摘等检索工具。三次文献是在一、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而编写出来的文献,人们常把这类文献称为“情报研究”的成果,如综述、专题述评、学科年度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手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是一次文献

年鉴属于三次文献。三次文献是指对有关的一次文献、二次文献进行广泛深入的分析研究之后综合概括而成的产物,包括了专著、综述、述评、进展报告、数据手册、年鉴、指南、百科全书和教科书等。年鉴属于几次文献年鉴是以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上年度各方面或者某一方面事物现状、变化、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而编撰出的资料性工具书。文献信息资源按照加工深度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零次文献,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和高次文献。年鉴大体可分为综合性年鉴和专业性年鉴两大类,综合性年鉴包括百科年鉴、统计年鉴等,专业性年鉴包括经济年鉴、历史年鉴、文艺年鉴等。

年鉴属于三次文献。年鉴是汇辑一年内的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按年度连续出的工具书,集辞典、手册、年表、图录、书目、索引、文摘、表谱、统计资料、指南、便览于一身。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产生的一类方面,如书目、题录、简介、文摘等检索工具。三次文献是在一、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而编写出来的文献,人们常把这类文献称为“情报研究”的成果,如综述、专题述评、学科年度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手册等。文献分类根据文献内容、性质和加工情况可将文献区分为: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二次文献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产生的一类文献,如书目、题录、简介、文摘等检索工具。三次文献是在一、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而编写出来的文献,人们常把这类文献称为“情报研究”的成果,如综述、专题述评、学科年度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手册等。与此类似,也有把情报区分成一次情报、二次情报、三次情报的。

年鉴是一次文献吗

就是来源不同的好像是

一次文献也称原始文献,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科学实验、生产实践的成果而撰写的文献,一般指期刊论文、科技报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专利等二次文献也称检索工具,是指对一次信息加工、整理后形成的各种检索工具,如目录、题录、文摘等,它不对一次信息提供评论,仅仅提供一次文献的检索线索三次文献是指在利用大量一次文献的基础上,对其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述评而撰写出来的文献分为综述研究类和参考工具类两种类型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之间的关系:从一次文献到二次文献、三次文献就是一个由博到约、由分散到集中、由无组织到系统化的过程,也是科技文献资源的层次结构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一种有序结构演变为另一种完善的有序结构的过程以上为标准答案

三次文献。1、一次文献又称原始文献,是作者本人以科研、生产中取得的成果或有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新见解等为依据、创作撰写出来的文献。属于这一类文献的有科技论文、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研究报告、专利说明书、产品样本、技木标准等等。一次文献又称一级文献,区别于经过加工整理、重新组织的二、三次文献。2、二次文献又称检索性文件。二次文献,是为了便于广大读者查找利用,将分散无组织的一次文献,用一定方法进行加工整理编排而形成的,或撮其篇目、作者、出处,或对其内容进行摘要加工,并按文献的学科类别或者主题,系统编排。像《全国新书目》、《全国报刊索引》、《中文报刊资料目录》等等,都属于二次文献。3、三次文献又称浓缩文献,是在充分利用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着重对有代表性的一次文献,进行归纳、分析、比较、评价而写成的。高质量的综述类文献,具有重点突出、脉络清晰、根据充足、论证深入的特点,常出自有较深造诣的专家之手。同时,综述所开列的参考文献,可以看成是推荐性专题目录。属于这类文献的有年鉴、手册、指南、述评等。如《国外科技动态》、《科技参考消息》等等都属于三次文献。

一次文献即原始文献,指直接记录研究工作者首创的理论、实验结果、观察到的新发现以及创造性成果的文献,最常见的是发表在期刊的论文、学术会议宣读的报告。目录,索引、文摘、题录等形式的检索工具就是二次文献。专著、综述、述评、进展报告、数据手册、年鉴、指南、百科全书和教科书属于三次文献。故B不属于一次文献,如果是不定项选择,D也应该选上,因为图书包含范围太广。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少于二十年。相关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他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最新2021如下: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论文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jus civile)。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万民法(jus gentium)与自然法(jus naturale)之区分。市民法调整具有罗马市民资格者的各种法律关系,万民法调整罗马市民与异邦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自公元3世纪起,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对立逐渐淡化。罗马法中完备的平权主体法律规范,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复苏。在欧洲法典化运动中,先后产生了《法国民法典》(又名拿破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两部具有划时代意义法典。在对《法国民法典》的引进中,日本学者津田真道错误地将“市民法”一词翻译为「民法」。清末变法,由中国学者直接抄自日本,译作今称。但也有学者认为,民法一词并非来自日本,而是中国自己创造的,在中国古代典籍《尚书》中就已有“民法”一词。《尚书·孔氏传》:“咎单,臣名,主土地之官,做明居民法一篇亡”中的“民法”一词被有些学者认为是我国民法的起源(实际上,中国真正开始出现成文的民法法典,是在1929年五月,由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近代以后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使用的民法一词,如法语中的droit civil,德语中的Bürgerliches Recht,荷兰语中的Burgerlyk Regt等都由市民法转译而来。而民法依法源不同,分为直接与间接法源。在台湾地区,民法第一条便规定:「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即是对民法的法源规范。当中的法律、习惯、法理即为直接法源,此外尚有所谓的间接法源,指学说与判例而言。现今大陆法系民法在内容分为物权法、债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等。英美法系民法在内容上包括契约法、财产法、家庭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等。普遍认为,知识产权法、商法也属于民法范畴。关於如何规律司法上的关系,立法上有采「民商分立」制度,即除规律个人关系的民法法典外,另立规律商事交易的「商法法典」。如德国、法国、二战前的日本,在中国,自二十世纪初国民政府立法之际,决定仿照瑞士「民商合一」制度,即於民法法典外,不另立商法法典。现今中国广义的民法,除民法法典外,另外还有其他関於私法事项的法律,称为特别民法。除公司法等商法外,另外尚包括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止於成文的民法法典。不包括婚姻法和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民法典是按一定的体例、系统地将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新中国自建国以来,尚未颁行一部系统完整的民法典。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完善民事立法,民事活动急需要规定一些基本行为准则,在这种条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於1986年制定并颁布了一部《民法通则》。从中国民法通则的内容来看,尽管其条款较之于各国民法典的条文要简略得多,但是民法通则基本上概括了商品经济活动的一般行为准则,它不仅包括了一些民法总则的规范,而且也包括了民法分则的部分内容。由於近代市民社会是以平等契约为基础,而与封建社会的阶级身分关系为基础者大为不同,因此司法上乃以「自由平等」为理念,基於此一理念演变成三大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freedom of contract)主条目:契约自由原则它是近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近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可以追溯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其意义为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应根据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而不得受到国家的干涉。契约自由原则的内容包括:是否缔结契约的自由(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结契约的自由(对象选择的自由),订立什么内容的契约的自由(内容的自由),以何种方式订立契约的自由(方式的自由)。又不仅契约如此,即使单独行为,如遗嘱,亦是如此。因而此一原则遂发展为「私法自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主条目:过失责任原则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若非出自故意或过失,纵使有损害他人,亦不负赔偿责任。换言之,即唯有对自己故意或过失行为,始负赔偿责任。至於对他人之侵权行为,则绝对不负责任。故亦称「自己责任」原则。

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已经得到正式通过会议表决通过,这就意味着,继1954年、19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之后,如今《民法典》正式制作成功,并成功通过决议,即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中国公民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至今已经正式诞生。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的出台,意味着《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9部法律全部废止,那这部《民法典(草案)》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今天笔者就给大家挑几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来抛砖引玉地讲一下。1、离婚更难了原来离婚可能只需要一张离婚协议书进行,但《民法典(草案)》生效后,离婚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根据《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那么《民法典》的诞生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呢?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法典规定胎儿具有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是死体的,权利能力自始没有。2、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该条内容的高利放贷的认定标准依赖于国家可能随时调整的最高利率。目前最高年利率不能超过36%。4、自愿救助他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这条内容鼓励了见义勇为行为。自愿救助是发扬优良的社会道德。譬如,自愿救助人工呼吸,最容易造成受助人的肋骨骨折,就不应当由救助人承担责任。5、禁止性骚扰。民法典的草案中规定了,言语、肢体的骚扰,正式稿中增加了文字、书面骚扰方式也为法律禁止。所以,以后发黄段子的人可要注意了,会涉嫌性骚扰,是违法的。6、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该规定作为传统民法理论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立法确认。该规定改变了担保法规定的,租赁前租赁物设定抵押的,租赁关系不受保护的规定。7、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实践中,对于重大疾病如何界定,需要实践中探索或依赖有关机关出台相关规定。8、医疗机构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病历资料属于侵权。这个规定对律师在办案中调取患者的病历资料,产生了影响。从该规定上看,医疗机构会拒绝律师调取对方当事人的病历资料,而对于调取调取委托人的病历资料,则需要提供委托手续以及患者的身份证等。9、除法律规定或权利人同意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或宾馆房间。喜欢拍照的朋友要注意了,以后进入他人私有空间,拍照可得经过允许啊,否则就是违法了。10、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由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责任人。这里大家要注意了,法律规定的是从“建筑物”抛掷,而不是高层建筑。所以,你住的平房也是不允许向窗外扔东西的啊。11、一个人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的,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书面共同同意捐赠遗体。捐赠遗体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但是应当慎重。如果一个人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那么好一条是不适用的。12、打印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并且需要每页都签字。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打印现在已经很普遍。打印遗嘱作为一种特定的形式,应当允许存在。但是,打印遗嘱毕竟不是亲笔写的,无法确认笔迹。因此法律规定了需要两个见证人签字。但是,分析该条内容,对于打印遗嘱是适用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法律正式稿中,并没有确定。实践中,需要摸索。原则上,无论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都应当允许打印。在具体操作规程中需要予以加以规范。作为《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远远不至以上几个方面,《民法典》堪称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当然,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民法典》的诞生,不是全国人大对民法的重新制定,而是在现有各部民事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编排,并根据时代发展对相关条款修订。所以,虽然颁布了《民法典》,但是相对于民法领域的规定还是以稳为前提,进行适量适当的变动。

民法典的内容很多,只有学透才可以,或只要深入了解某一项或某几项,才可以达到能写论文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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