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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技术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更新时间:2009-03-28

多发性侵财犯罪并非法律术语,是公安机关在长期侦查实践中针对工作需要所采取的集合概念,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的对社会治安秩序构成严重影响且高发的盗窃、抢夺、抢劫以及诈骗犯罪行为的统称。[1]据统计,在我国,多发性侵财案件占刑事案件的80%以上,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坚决打击此类犯罪活动,2016年4月公安部党委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打掉犯罪团伙2.3万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8万名,破案77.8万,收缴赃款赃物约17.36亿元,效果显著。专项行动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仍未能全力遏制其上升势头。打击犯罪新机制尚未完善,技战法仍然不够丰富,累犯、惯犯打击薄弱,涉案赃款赃物追缴乏力。面对如此复杂的犯罪形势,公安机关必须开拓思路,转变侦查方式,创新打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与侦查工作的高度契合性,把现代科技运用作为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创新点,善于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将打击犯罪成果更广泛、更直接地惠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上。

一、物联网相关概念解析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公安工作是公安机关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具体而言,传统多发性侵财案件中“从物到案”、“从人到案”的侦破思路,与物联网所构建“物物相连”的思路联系比较紧密,若正确地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多发性侵财案件中,对于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必将得到突破。但想要科学合理地将物联网与侦查工作结合,必须透彻掌握以下相关概念。

(一)物联网的概念

2005年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正式确立物联网概念,[2]但是因为不同的研究,大家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本文认为的物联网即通过信息传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条码与二维码,遵循规范的通信协议,然后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交换,完成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和管理的网络。通俗而言,物联网就是实现“物与物之间相关联”,即突破现有的人与人之间的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将通信主体拓展至人与物、物与物,将网络拓展至任何物体,以达到对物体的实时定位,实现从人的角度和从物的角度的通信融合,物联系统与人类系统的整合,从而构建信息通信和交换的新型网络体系。

(二)物联网技术的核心技术

1.物联网体系结构

物联网体系结构的关键因素有感知、传输和应用。物联网的基础和前提是感知层面,主要是用于感知别的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化传感网节点等来识别物体,大量采集各类信息;物联网的平台和支撑是传输层面,通过网络将感知层所采集的各类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筛选、过滤数据,筛除大部分冗余数据,这样才能将有效数据进行传递;应用层,即用户直接对采集信息进行实际应用,实现优化信息和物流,提高电子商务效能,便利生产生活,实现“物物相联”的网络体系。

2.物联网应用的核心技术

(1)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这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是一种简单的无线系统,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由两个基本器件构成,即一个阅读器和多个电子标签组成。该系统利用感应、无线电波或微波能量进行非接触双向通信,这样就能够自动识别和交换数据,实现数据的采集和设备控制。具体而言,电子标签进入阅读器覆盖的射频区域时,通过标签中的天线或线圈形成电磁耦合,或是利用电磁反射原理与阅读器进行通信,若收到阅读器发出的询问信号,会通过数据处理,如编码、调制,将数据信息传递,阅读器通过镜像逆处理、解密、译码等,获取电子标签存储的数据信息,获取数据经过控制模块后,在经过射频模块到达处理中心,以此来实现全球范围内对逐个物体的个性识别,实现物体的跟踪和追溯,并获取物体的相关信息,达到信息共享。

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是侦查人员回溯犯罪过程的重要信息,也是描述犯罪分子、划定侦查范围、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条件。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的侦查实践中,多是通过被害人笔录与视频技术结合来发现犯罪现场,获取犯罪信息,乃至确认犯罪嫌疑人、侦破案件。然而,犯罪分子反侦查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增加了侦查工作的难度,面对视频监控,犯罪行为人会佩戴帽子、口罩等进行遮掩。同时,犯罪分子会尽量减少在犯罪现场停留的时间,以减少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这也从客观上造成了侦查无力的窘境。

①根据室内试验和现场模拟试验结果,采用8 cm或10 cm作为砂浆过渡层施工厚度都能够达到很好的黏结、缓冲和防渗作用,且力学性能和适应变形能力差别不大,考虑到经济因素,选择8 cm作为推荐施工厚度。

(3)云计算技术。通过云计算技术,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数秒之内处理数以千万计甚至亿计的信息,提供与超级计算机同样强大效能的网络服务。云计算作为一种能够满足海量数据处理需求的计算模型,将成为物联网发展的基石。[3]在具体应用中,云计算技术是物联网的核心技术,能够实现对物体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分析,这都是依靠云计算对海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分析,以此为用户提供服务。

(三)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

物联网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全面感知、信息互联互通、智慧运行的三大功能正在不断地被应用于社会实践之中。在现阶段,物联网的开发与应用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物联网的发展也必然向着多功能化、智能化、微型化、无线网络化发展。

2.大数据时代创新侦查方式的必然选择

无论是物联网的感知层,还是传输与应用层,其原有数据信息存储、读取、传递功能将进一步加强,同时更趋于智能研判、逻辑判断方向发展。就射频识别技术、传感网技术等技术而言,其电子标签、阅读器、传感器、智能视频设备都将进一步缩减设备体积,设置更加便利与隐蔽。同时,随着数据信息的逐步丰富,传感器、阅读器捕捉、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将逐步增强,且不但可以进行数据信息的读取与简单处理,还能智能化思考和研判。

表3可见,健康教育后对艾滋病患者需公开身份、是否愿意与艾滋病患者共处一室等6项态度均显著提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

2.多功能化。

目前,各城市已基本实现视频监控覆盖,加之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研发成果显著,如今的视频监控已初步具有智能分析的功能,它不仅仅是能够以高分辨率清晰记录现场的情况,更能根据现场情况开展人像、车辆信息记录与智能分析,并通过传感技术系统,准确感应、记录目标区域的温度、湿度、烟雾、人群密度、人物移动速度和行为、物品情况等信息。在预警情报输出后,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案发时间、标的物特征等,民警根据报警提示进行分析判断,寻找可疑人员。

(3)爆破施工。基于不同的地质条件以及支护方式,需针对性地采用对应方式,具体为:①全断面开挖:此方式普遍适用于III、IV类围岩。②正台阶开挖:此方式首先应对上半断面进行钻爆,并进行支护处理,而后方可对下半断面进行钻爆施工。③反台阶开挖:此方式首先应对下半断面进行钻爆,并将残渣清除干净,而后方可对上半断面进行施工,由此形成掌子面并做以支护处理。

3.无线网络化。

要实现“物物相联”,即要求物体均能被识别,实现IP化,所有物体都被赋予标示,要实现“IP到末梢”,达到随时随地了解、控制物品的即时信息,从而实现信息互通。这就要求传感器能够做到实时感知、监测和采集各种各样的监测对象的数据信息。传输层面时刻进行数据信息筛选、分析、传递,能够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信息的相互传递,真正实现“物与物相连的互联网”。

二、物联网技术适用于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价值分析

(一)物联网技术适用于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必要性分析

1.多发性侵财犯罪高发,形势严峻

长期以来,多发性侵财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及构成近十年的数据来看,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中多发性侵财案件始终能够占据2/3以上的比例,这其中还存在大量犯罪黑数,实际所占比例可能更高。将2012至2016年的统计数据相比较,多发性侵财案件立案比例由2012年的76.6%攀升至83.8%,每年保持小幅增长。虽然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的专项行动,形成了一定的高压震慑氛围,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多发性侵财案件高发的局势。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的重点仍在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上,公安机关需要针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性采取专项手段,更好地打击犯罪需要探寻高效的打击、防范路径。物联网所贯彻的是“物物相联”的思路,而多发性侵财案件中必然会存在财物的变化,积极构建并丰富“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联系对于多发性侵财案件而言,不仅可以丰富犯罪现场痕迹、快速追回赃物,也能弥补基层警力的不足,实现精准预警、快速反应,是公安机关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的迫切需求。

指大冰盖退缩过程中产生的冰面湖或冰盖消融后期形成的冰川湖浪冲蚀陡崖产生破碎浪冲击基岩形成蜂窝状密集洞穴。发现的少量冰臼为蜂窝状冰臼。

1.智能化。

面对新时期打击犯罪的复杂形势、严峻考验、艰巨任务,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打击犯罪的高度契合性,积极将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作为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丰富打击犯罪的手段,来提高公安机关的综合实力,并不断提升侦查破案的效能。将物联网应用于侦查工作,契合了公安信息化侦查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数据信息的全面感知、获取,智能分析研判、管理与控制,实现变被动为主动,形成事前有效防范、事中快速响应、事后全面追溯的新局面。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刑事侦查,既推动侦查模式的转型与创新,丰富破案抓手,对于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侦查办案效率,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二)物联网技术适用于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可行性分析

1.丰富现场痕迹,扩展侦查视野

(2)传感网技术。传感网是分布式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技术于一体的网络系统。物联网正是通过遍布在各个角落和物体上的形形色色的传感器以及由它们组成的无线传感网络,来感知整个物质世界的。[3]能为物联网系统的处理、传输、分析和反馈提供最原始的数据信息还是要依靠传感器,类似于传感网的神经末梢,用于感知信息采集点的环境参数。

物联网技术旨在构建 “物物相联的网络体系”,通过无线射频识别、传感网等技术,将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的易受侵害财物进行标识,如电动自行车、手机、钱包等,利用物联城域网基站将其纳入网络体系之中,密切掌握财物的地理位置等信息,把痕迹物证的形式拓展至虚拟网络空间,弥补现实空间痕迹物证的缺失,也扩展了侦查视野。

1.结合智能视频侦查

多发性侵财案件之所以被称为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是因为此类案件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其中,公安机关能否追回赃物、挽回人民群众损失,将打击犯罪的成果更多、更直接地惠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上是关键。在物联网的技术网络框架下,财物的状态信息会不断地被录入,确保了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财物异常,并快速采取行动。例如,温州市的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如果车主在发现车辆被盗后能够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在智能防盗平台录入被盗车辆信息,该车辆会自动进入黑车库,紧接着,市内所有的基站设备就会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监控周边的电动车电子牌照等信息,然后再上传到信息处理中心。一旦收到黑车库中的车辆标签信息,中心就会自动报警,公安机关可以依据采集的被盗车辆信息进行抓捕,极大地提高了赃物追回的能力。

结合6-BA添加量及光照条件等因素分析实验结果发现,6-BA会抑制白及种子的萌发,因此不加任何激素的1∕2MS培养基结合适当光照条件更有利于白及种子的萌发,该实验结果与宋晓丹等〔15〕的研究结果基本相似。但是袁宁等〔16〕通过对比1∕2MS培养基与1∕2MS+6-BA 1.0 mg∕L培养基认为6-BA有利于白及种子萌发,因此对于6-BA对白及种子萌发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实验验证。

三、物联网技术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侦查应用中的流程探析

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电动车智能防盗已经在国内诸多城市展开,并逐步演变为侦破此类案件的一项常用技战法,在防控、打击实战中有效地降低当地案发率,提高了破案率,并成功追回大量涉案赃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运用的基础是基于物联网域下大量的数据信息采集、研判分析、预警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侦查手段的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在电动车智能防盗中的成功应用有其独特性,也具有普遍性,可以广而推之应用于以物为侵犯对象的多发性侵财案件之中。

(一)以易侵害部位为重点,构建数据城域网

掌握了数据,就掌握了资源。因此,多发性侵财案件发生的精确防控、预警、打击必须要以全面的数据资源为依托,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的首要工作便是掌握数据资源。结合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的常见案件类型,针对性地展开物联城域构建,进行实时数据交换。

多发性侵财的常见案件类型主要有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扒窃手机、钱包,入室盗窃、盗窃街面店铺,飞车抢夺等,基于此,需对电动车、摩托车、手机、钱包、室内环境等进行物联网防控。对于街面公共财物,对公共财物内置传感器标签,实时采集财物的状态,以井盖为例,通过井盖标签内置的传感器,对像井盖掀起、平移等非正常姿态的改变进行数据的反馈;对于沿街店铺、小区、房屋门、窗,针对出租屋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可安置微型传感器,比如电子门派、戒窗、门戒等设备。将固定基站与视频监控系统结合,利于形成视频联动;将基站与岗亭结合,移动基站与巡逻车辆结合可利于全面获取数据信息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

(二)预警模型的初步构建

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安系统都陆续开始了大数据预警的探索之路,其工作思路基本如下:发掘关系—搭建模型—输入数据—发布预警。而基于物联网技术,构建的多发性侵财案件预警,其工作思路是以异动反应与人物、物物关联入手的。

信息化教学突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时空限制,学生可以借助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在线考试系统等进行学习和交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交互功能,随时随地预习、复习各种学习资源,最大限度地实行个性化学习,保证了听说能力的培养,必然成为英语学习和德育教育的先进手段。

在已构建数据城域网的前提下,结合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常见作案手法、犯罪发展趋势,针对性地通过物联网无线射频技术、传感技术网技术等对易侵害部位、易侵害财物进行物联构建,实现重点部位与财物与物主或小区安保的实时互通。如针对入室盗窃,对门窗利用传感技术进行布控或利用视频监控技术设置物理屏障,设置合理的异动区间,当超出合理区间,立即发出警报。

(三)预警情报输出与物联布控

2.涉案物品定位追踪

2.提高追赃能力,实现精准打击

随着物联网技术提升,设备的微型化,电子标签、阅读器、传感器、智能监控等都将极大地丰富自身功能。电子标签内存储的信息也是多元化的,也将实现主动识别阅读器,从而促进物物间的互通性。传感器将集多种敏感元件于一体,达到同时对多项指标的动态监控,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其次,传感网的自动配置能力、自组织技术与自身监测将进一步提升。

当预警警报发出,物主及小区安保确认涉多发性侵财案件后,即刻向当地公安输出预警信号,公安系统立即利用物联数据城域网对加大对现场及其周边、丢失财物的物联布控,搜集现场周边某段时间内手机MAC地址以及车辆、人员和手机的信息关联,实时在城域网内搜集涉案车辆、财物的轨迹信息。再结合人物、人车信息关联,结合智能视频与定位系统进行案件查处。

适应证和用法用量 Enc+Bin用于治疗BRAF V600E或V600K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Enc不推荐用于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7]。规格分别为Enc每片50、75 mg和Bin每片15 mg[18]。 推荐用法为 Enc 450 mg, qd; Bin 45 mg,bid(约间隔12 h);两者均可伴随或不伴食物服用,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7]。

主要是公安系统综合运用物联网的射频识别技术(RFID)、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专用微波短程通讯技术(DSRC)等技术,实现对涉案财物、车辆的定位、轨迹分析等。依托上述物联技术建设的城域物联数据网,使射频识别系统能够全面采集入网财物、入网车辆的动态运行信息(时间、道路空间、事件信息)和静态身份信息,通过手机定位系统、车载设备的地理位置实现对涉案物品的定位和跟踪,从而实现对全面监控,能够及时定位涉案物品,实现状态的回溯、取证等。此外,以此为基础,进行同轨信息关联,发现涉案人员,快速反应实施落地侦查。

3.涉案人员身份确认

可通过云计算将视频监控采集的涉案人像进行比对,基于物联网人像3D比对识别技术,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积累的基础人像图片数据进行高效科学管理和深度研判应用。通过回溯,涉案人员的活动轨迹,确认其活动范围、生活特性乃至确定身份信息。基于该技术可以对静态、动态影像图片中人脸的位置、形状、距离、比例关系等关键特征进行数字化处理,将照片或视屏中的人像信息处理为3D数据,如同指纹数据库一样进行管理,实现嫌疑照片库中自动检索比对,也可以进行不同范围数据的批量比对,最大限度地服务实战,寻找并确认犯罪嫌疑人。

四、小结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公安工作与物联网进行有机结合必然是今后理论领域以及实务领域研究的主流趋势。一方面,物联网作为新兴科技,其在各行各业引起的深刻变革都是有目共睹的,不仅创新了工作方式,而且推进了社会发展。公安工作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必须要与时俱进,及时结合物联网进行有效变革,才能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面对新形势下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新特性,传统手段已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犯罪变化趋势。为此,必须以多发性侵财案件要素基础,转变思维,转换工作模式,才能化被动为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而将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查与物联网的结合正是很好的契机。

参考文献:

【例2】已知某蛋白质由两条肽链组成,其相对分子质量为5 646,氨基酸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为128,则组成该蛋白质的氨基酸数为___________。

9月16日-18日,“顿悟、起航—中国润滑油厂商专家说论坛”在甘肃兰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汽车后市场联合会、派波尔润滑油、财神修车网、《汽车维修与保养》杂志社联合主办,来自润滑油相关企业及200余家汽车后市场终端商的代表参与了本次论坛活动。本次论坛在“第九届兰州中国润滑油、脂及汽车养护展览会”期间举办,凭借展会的强大号召力参展商积极参与本次论坛。论坛上各位演讲嘉宾就加强润滑油贸易和技术创新;共同分享维修行业、润滑油行业的发展;汽车后市场的政策走向;市场开发及营销策划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1]李蕤.1995—2010年我国多发性侵财犯罪发展演变及侦防对 [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2): 117-124.

会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江荣风,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姚佐文,安徽六国化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沈浩,代表三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利用重复控制跟踪的统一潮流控制器抑制系统强迫振荡方法//蒋平,陈琼,吴熙,蔡晖,祁万春,谢珍建//(18):64

[2]朱洪波,杨龙祥,于全,等.物联网的技术思想与应用策略研究[J].通信学报,2010,(31):2-9.

[3]刘化君.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J].计算机时代,2010,(7).

 
耿杰,李银刚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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