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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的新态势及防控对策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正成为恐怖分子和极端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渠道,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恐怖主义破坏力惊人,其危害性不可估量,使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面临着新的威胁。同时恐怖主义发展的新态势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及宗教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1]。因而,恐怖主义的威胁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国家的军事威胁,而是超出国家边境的更为广泛的冲突。

一、网络与恐怖主义的联系

随着社会更加网络化和信息化,人类在交往渠道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实现了革命性的变革,在这种大背景下,恐怖主义与互联网的关系日益密切,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呈现的共享性和交互性等特点,使其为开展恐怖活动提供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以及迅速发展蔓延的土壤,带给国际社会新的严峻挑战。

在最近一次增持后,中国平安取代贝莱德集团成为汇丰控股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约14.19亿股,持股比例为7.01%。以汇丰控股11月5日收市价每股65.5港元计算,这批股份市值约为929亿港元。平安方面表示,对汇丰控股的这笔投资属于保险资金的财务性投资。

(一)恐怖活动越来越依赖网络

由于网络技术手段的隐蔽、便捷,恐怖组织越来越依赖网络进行恐怖理念的煽动、恐怖技术的传播、资金的筹措、成员的招募、恐怖信息的散布等活动,恐怖分子甚至只需一台电脑或简单的电话连接就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提高传播速度,扩大影响范围、减低费用、逃避打击等。同时通过网络实施恐怖活动可以使袭击、破坏、杀伤人于“无形”,使其人员身份、活动轨迹、生活空间等都难以被追查,尤其恐怖分子因此实施恐怖犯罪可以不必像传统恐怖主义活动那样以付出生命为代价,从而使恐怖活动更受追捧,更猖獗[2]

(二)网络为恐怖主义提供了海量资源

作为开放的空间和平台,网络为其使用者提供的资源极其丰富,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为不同的使用者答疑、解惑,提供帮助,其中当然也包括为恐怖分子提供其犯罪的信息和资料,例如爆炸物,甚至是放、生、化、核武器的制作和使用方法及相关材料的购销途径、各种网络攻击技术和程序等[3],因此,网络已逐渐变成了恐怖主义“免费的培训基地”。

(三)恐怖主义通过网络实现远程操控

网络使恐怖组织实施各种恐怖活动及恐怖组织内部的指挥和管理可以做到“足不出户”,这种远程控制,使恐怖主义的违法犯罪及其相关活动更加隐蔽,且不受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及复杂的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一旦案发,不易被发现和追捕,组织也不易遭到破坏,因此也使得恐怖分子更加嚣张和肆无忌惮。

在网络环境下,同传统的恐怖主义对比,恐怖主义发展的新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四)网络使恐怖主义实现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紧密结合

随着各国反恐决心的坚定及反恐力度不断加强并形成合力,全球的恐怖主义受到严重的打击,传统的恐怖主义模式也随之发生改变,恐怖活动也不仅局限一个国家或地区,恐怖分子通过网络,将活动的物理空间扩大到虚拟空间,同时现实空间的恐怖袭击与网络虚拟空间的恐怖袭击更加紧密结合,虚实相济,其后果更加危险可怕。

二、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发展的新态势

小行星Toutatis的体积约为1.7×2.03×4.26 km3,最大长度是在(4.74 ± 0.475)km,其最大宽度是(1.95±0.195)km[3]。关于小行星的建模也同样需运用Solidworks软件中的ScanTo3D组件功能,进行以下步骤:

(一)由“单中心”向“多中心”发展

相对传统安全威胁,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活动更隐蔽,袭击目标不确定,反恐处于一种被动局面。2006年11月,时任英国军情五处处长的曼宁海姆·布勒(Manningham-Buller)曾发表演讲指出:“ 英国反恐情报工作的第一个挑战就是从6000万本土居民以及每年千百万访问英国的人当中, 找出可能伤害我们的那些人。”同时,根据互联网女皇凯鹏华盈(KPCB)合伙人玛丽·米克(Mary Meeker)正式公布的2017年《互联网趋势》(Internet Trends)报告, 2016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34亿。这为恐怖组织在网络的虚拟社会里组织和策划各种恐怖活动,特别是为其“网络发言人”提供了极好的伪装。由于善于伪装,在大多数情况下,军队、平民与罪犯的直接差别变得模糊不清,恐怖分子隐身于网络和市井,寻找反恐情报对象犹如大海捞针。同时,恐怖分子通过不断改变其组织形式和恐怖人员构成, 扰乱反恐情报部门的视线, 以制造对己有利的战略环境, 达到其实施恐怖活动的目的,在情报对象模糊难辨的情况下很难获取可靠度与相关度都高的涉恐情报,对其活动事前难以做到准确解读和掌握,从而难以判定涉恐人员的身份、所处位置及其意图迹象乃至活动轨迹等,又由于接到的情报信息虚实真假交杂,情报内容真伪难以甄别,情报搜集与研判就难以准确地定位和评估预测[9]。随着反恐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日趋严峻,新的反恐情报机构应势而建,在新的情报机构里,人员分工和调整尚未理顺,对于碎片化存在的恐怖分子,情报人员在知识、经验和技能等方面都难以胜任反恐情报工作。基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国内及国际在情报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导致反恐情报合作上对防控当前的恐怖主义难出合力重拳。

(二)由“硬目标”转向“软目标”

异步在线教育模式即将教学内容与技术有效整合,形成完整的教学视频,并在网络平台支持下呈现,包含“慕课”、“微课”及“超星”课堂等各类网络环境下的在线学习平台。这种模式下的教学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

(三)由传统暴力方式向利用网络攻击方式转变

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使大众传媒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从而使得信息的介入更容易、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它的即时性同步报道和机械复制功能使事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甚至可以在发生的同时就传向世界各地。同时媒体自身对社会的影响和左右舆论走向的能力,使其反过来能影响事态的发展。这样传媒与新闻事件之间本身就形成了一种互动的关系,任何耸人听闻的恐怖活动必定引发媒体争先恐后的宣传报道,这也正好达到了恐怖分子原本的目的,使恐怖活动超出其本身所具有的破坏力和影响力。动态的画面式血淋淋的斩首视频的广泛传播、恐怖分子同目标国在虚拟世界威胁对话和对抗等,其产生的恐怖效果、对观众的视觉冲击力、对民众的心理影响及各国反恐战略的干扰都难以估量。剑桥圣安德鲁学院的恐怖主义研究专家保罗·威尔金森也曾指出:“开放社会的自由媒体尤其容易被残酷的恐怖组织操纵和利用。” 同时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平台,盲目地追求热点、拉拢用户、追求商业效益等,造成管理和信息运营等方面漏洞百出,使其成为恐怖主义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表达诉求的推手[10]

(四)恐怖主义袭击范围全球化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以网络空间为中心的恐怖主义及其活动超越国界限定成为可能,恐怖主义的存在是对国家边境和国家司法管辖权的蔑视和威胁。同时其部分追随者,例如“基地”恐怖分子自认不是任何国家的公民。以“基地”组织为代表的国际恐怖组织利用全球化的优势丢弃“国家”和“国际”的概念,分布世界各地,目前以“基地”组织为核心的国际恐怖组织散布在全球约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分散性、灵活性、网络化和无组织性的特点,实际上是极大增强了其区域性分支力量的“专业化”袭击能力。极端思想也在蛊惑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年轻一代,使得恐怖主义在西方生根发芽;索马里青年党、尼日利亚“博科圣地”等恐怖组织日益壮大,加剧非洲动荡,等等。因此,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独善其身,成为恐怖主义袭击的真空地带。各恐怖势力相互勾结,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协同行动,制定合作与相互策应计划,并成立了国际性恐怖联盟,在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袭击范围全球化是必然趋势。

尽管世界各国越来重视反恐的国际合作,但综合国际反恐工作的现状可以看出,各国反恐主导理念仍然是“自扫门前雪”,“居安”难以重视和实现“思危”,甚至难以“独善其身”。反恐观念落后及对反恐危害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决策的滞后性,这也是影响反恐效率的重要因素。2015年11月13日,境外IS组织、策划和实施的法国巴黎恐怖袭击,共发生5次爆炸、5次枪击,这次袭击与传统恐怖袭击手段相比体现了新型战略目的。时任法国总理瓦尔斯曾警告称,恐怖组织将有可能使用化学或生物武器袭击,并呼吁欧洲各国采取紧急措施,共享航空乘客信息。此前日本“奥姆”真理教就曾使用沙林毒气袭击地铁乘客,造成 5000 多人的伤亡。尽管恐怖组织在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方面遇到实质上的资金、技术障碍,但是,以发展的角度看,恐怖组织在未来利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来制造恐怖活动的可能性仍然不可忽视[8]。在我国,发生于云南、北京、新疆和西藏的共12起严重恐怖袭击事件中,以纵火、劫持车辆人质以及爆炸袭击为主,这就使得从事反恐工作的公安干警容易产生惯性思维,为避免或降低恐怖组织有可能使用新型袭击战略,包括使用大规模杀伤武器,反恐工作必须要具备前瞻性和创新性。

三、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防控中的难点问题

(一)国际反恐缺乏法律基础

为了防控日益增长的恐怖主义威胁,世界各国都根据全球特别是本国的反恐形势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尽管也出台一系列国际公约,例如《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国际公约》(1937年国际联盟制定并通过,但最后未能批准生效)、《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1977年)、《反对劫持人质公约》(1979年)、《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1999年)等等,但由于对恐怖主义在认识等方面存在分歧,目前关于恐怖主义的界定各国尚未达成共识,没有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定义,更没有相对公正的、国际性的认定机构和程序,使国际反恐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甚至导致一些国家滥用打击恐怖主义的权力,在反恐中存在霸权思维和态度,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在应对恐怖主义问题中适用“双重标准”[6]。在面对我国“东突”势力和“藏独”势力等问题上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明显反映出反恐斗争的“双重标准”,对其造成的严重危害事实不予谴责,却批评指责中国政府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及执法不当,给国际反恐合作造成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同时,由于各大国在网络核心资源、核心技术的市场占有份额及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网络空间不断扩展着国家安全空间,“网络自由主义”成为网络强国挑衅他国网络主权的得力工具,这种网络安全空间“恃强凌弱”的霸权主义及因此导致的国际分歧和矛盾,使网络恐怖主义这一网络治理难点难上加难,网络环境下的反恐合作进一步受到掣肘。

将式(8)计算得到的卫星本振频率结果代入到式(14)即可得到频率的稳定度。计算分析显示,在取样时间1 s和10 s时,稳定度约为 4.8×10-11和1.7×10-11,在取样时间100 s和1 000 s时,稳定度约为 1×10-10和 1×10-9。分析结果表明,卫星本振短期稳定度比较好,长期稳定度会逐渐变差。

(二)恐怖势力更加分散和隐蔽使恐怖活动难以被追踪

国际社会的联合打击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恐怖组织与其成员和支持者之间的直接联络,并压缩和限制了恐怖势力的活动空间和组织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传统恐怖袭击活动的代价和难点也因此增加,从而恐怖势力放弃明目张胆的传统行动模式,借助高科技通过隐晦的方式进行联系、组织和策划恐怖袭击及壮大恐怖势力和影响。网络的分散特性推动了恐怖势力松散状态的形成,使各恐怖组织更易于隐藏,并如散沙般难以清除。同时,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恐怖分子以化名或以“过客”的身份登录,使其身份很难被追查[7]。由于缺少有形的物力屏障的查控,恐怖分子可以利用网络空间随时随地发动其恐怖袭击,而攻击的范围和影响更广,防范的难度更大,通过网络寻找恐怖信息及相关的人员和组织犹如大海捞针。袭击形态的“独狼”化,使恐怖活动随机性和隐蔽性更高,更难以追踪和防控,这也是反恐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三)反恐观念落后导致决策的滞后性

一月一晃就过去了,我建立了七八家新业务关系。我发现这段时间订单挺多,客户没以前那么难找了。我没有意识到这是回光反照现象,是萧条前的繁荣,是金融危机的前夜。深圳是个信息快达的城市,与国际市场紧密相联,虽然金融风暴还没有正式刮来,但包括大发厂在内的许多抛光厂像一只闻到腥味的猫,纷纷开始谋求新的出路了。暂时受了同行冷落的抛光市场不合时宜地出现了繁荣假象。等我后来发现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四)反恐情报工作不能发挥有效作用

2001年“9·11”恐怖事件发生后,世界各国普遍加大反恐力度,特别是英美联合发动军事行动以集中打击阿富汗塔利班军事目标和“基地”的卡达训练营,“基地”组织遭受重创,其生存空间自此次反恐战争后越来越受到挤压,成员分散世界各地。在全球反恐合力的作用下,“基地”组织由高度集中的完整组织网络逐渐发展成为自由松散的组织经营模式,并不断强化地区性恐怖力量,增强“基地”组织的各个分支。英国的警务专家英尼斯(Innes)将“基地”组织描述为“变异、不固定、去中心化”的一个组织。同时,世界各地其它恐怖组织以“基地”组织为榜样,甚至打着“基地”的旗号发动一系列恐怖袭击,扩大自身的影响,其“基地”化趋势日渐突出。其间网络为恐怖组织分散发展和相互联络沟通提供便利和可能,极大地推动了恐怖势力由以“阿富汗”为中心的“单中心”向世界各地“多中心”发展[4]

在世界反恐的高压下,恐怖分子计划活动,不再普遍针对高调显眼、安保措施严密的军事和政治实体及其要员、其他重要标志性建筑及设施等“硬目标”,而是越来越趋于选择在一般性大众活动中不易暴露、秘密易隐蔽、缺乏或难以防护的民用和商业实体以及网络即软目标。例如,地铁(站)、火车(站)、公交车(站)、飞机(场)、购物中心、旅游景点、宗教场所、医院、学校等。这种“软目标”具有复杂性,其经常将活动掩盖于日常生活的“噪音”之中。21世纪是伊斯兰激进恐怖分子中出现“新恐怖分子”范式变化的时代,在这范式变化中,袭击平民造成大量伤亡成为其优先使用的方法。“9·11”恐怖袭击后,以基地组织的名义发动的若干以平民为目标的袭击,例如,2005年伦敦地铁袭击案、2013年的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2014年新疆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袭击案、2016年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夜总会枪击案等,这些事件都说明恐怖分子已将主要战略转向大规模的伤亡袭击。在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攻击目标日益平民化,恐怖分子也不再距我们千里之外,而就在“邻家侧院”。同时恐怖组织借助网络技术将此类袭击的恐惧和威胁最大化,成功地造成社会恐慌和动荡以达到其预期目标。

由于在施工技术应用过程中,对应施工技术的应用影响因素较多,需要在施工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及时的按照对应的施工技术应用控制,及时将对应的施工技术应用及施工结构及节点控制好,这样才能满足施工中的技术应用控制。由于在此次钢结构网架施工技术应用过程中,对应施工周期在冬季,整个施工技术应用中,需要按照对应的施工技术应用控制,按整个施工技术处理中的要求,去设计对应的施工技术应用,以及设计具体的施工技术,并且需要在技术的应用设计中,及时将技术应用中的天气影响因素排除,保障整个结构施工技术应用质量能够得到保障。

(五)大众传媒的规范不足

恐怖主义与信息技术结合的必然趋势就是恐怖组织借助全球信息的网络化搭建管理、指挥、联络等平台,为实施恐怖活动提供便利,甚至以网络作为攻击目标,对预定目标的信息系统进行破坏,影响社会稳定和威胁目标所属国的安全。与传统的暴力袭击相比较,网络攻击的方式不会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并且活动成本较低,但造成的破坏力却相当的惊人。例如,2008年印度孟买发生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在此次事件中,10名恐怖分子利用“谷歌地球”分析研究孟买城市的地形和布局,并利用电脑模拟技术对他们要攻击的目标及行动步骤进行详细分析和部署,在整个策划和实施袭击的过程中,他们还借助了GPS、卫星电话等先进设备,并在彼此电话联系过程中使用网络调声工具修改了声音,对高科技手段的运用极其娴熟。此次恐怖袭击共造成195人死亡,295人受伤[5]

四、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防控对策方面的几点建议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恐怖主义发展的新态势使国家安全、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都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成为国家乃至世界安全战略的重要议题。针对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的防控对策,建议如下:

(一)法律制度方面

立法是反恐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加强和完善国际法的立法。从国际反恐层面,鉴于在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全球化趋势凸显,国际反恐形势也日趋严峻。国际社会只采用一系列“行内惯例”、“约定俗成”来界定各种恐怖主义活动已远远不能满足全球有效反恐的实际需要,甚至有时成为掣肘。为实现全球和区域反恐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推促国际法的立法和完善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的立法和完善必须建立在各国统一反恐思想和理念的基础上,“9·11”事件后,国际社会都积极投入到反恐斗争中去,但却没有有效遏制住恐怖主义猖獗和泛滥的势头,不能否认的是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造成了对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极大冲击,突出表现在对国家主权的侵蚀及对联合国作用的淡漠等,因此为实现联合国法律框架下的反恐斗争,国际社会要共同努力,统一认识,摒弃反恐的双重标准,针对国际法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健全和完善国际法体系:形成国际恐怖主义概念和性质的统一界定;明确和规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行为规范和管辖权等问题;形成系统、集中、规范的反恐国际性规则体系;明确国际反恐的法律责任制度和强有力的实施机制等,为国际反恐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撑和保障[11]。其次是国内法的立法和完善。在当前互联网技术和电脑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网络环境下的恐怖主义猖獗,世界各国在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过程中,都主动将反恐特殊法律法规的建设提到首要战略地位。英、美、法、俄等国家纷纷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相对完备的反恐法律体系。与之相比,我国的反恐立法较晚,进程较慢,需要完善的内容主要包括: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非法主动接触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加“美化、赞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对反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教育进行威胁、排斥的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明确和细化网络环境下的恐怖主义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认定程序和责任等。

(二)网络安全防控方面

美国是最早将反网络恐怖主义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国家,其在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反恐防控方面都走在世界的前列,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12]。网络安全防控方面应着重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制体系。应在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反恐、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规范系统准入和信息获取等方面完善立法。健全的网络安全法制体系不仅可以提供相关准则和规范,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权威对恐怖活动进行震慑[13]。二是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大在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的人力、物力等的投入,研发重点包括安全标准化建设、网络案(事)件的回应和防控、新技术等。研发的机构不仅局限于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完善管理机制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私营企业及机构的参与,从而有效地消弱和遏制恐怖组织利用网络而实施的各种安排、部署和袭击等[14]。三是网络安全的监察和监控。首先网络安全的技术监控为网络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护屏障,是网络攻击的最前线和落脚点,不断更新和完善网络安全监控技术,才能为网络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次通过人员监控和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弥补技术防控外的各种安全漏洞。两种监控手段互为补充,建立分级保护机制,提高安全信息的标准,完善网络预警系统,并在加强网络的自我保护和生存能力的同时,提升网络的攻击能力[15]

(三)社会面防控方面

反恐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斗争,涉及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等多方面因素和广泛领域[16],因此要注重综合治理。社会面综合防控是反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措施。前公安部长郭声琨曾要求“要结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进一步强化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防控,强化联勤巡逻和安检防范,坚决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消除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重大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在加强公民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及其他大众媒体使全社会了解反恐,关注反恐,形成全民反恐的社会氛围。并通过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向民众宣传恐怖主义弊端及危险,适当进行一些反恐演习,提高民众对当前网络环境下恐怖主义的认知水平,从而免受其利用和影响,重视对民族语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让合法、健康的网络信息成为主流,大力宣扬正确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从思想上提高民众抵制恐怖信息传播的意识和消除暴力与激进化思想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公众了解和掌握恐怖组织进行宣传和渗透的手段和方法以及反恐的法律法规,在注重应急、针对性反恐宣传的同时,还要建立反恐宣传的长期的策划和战略,加强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社区联防的作用,使社区居民了解恐怖分子有可能就在邻家侧院,从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反恐工作中来,使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效结合,实现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四)情报防控方面

美国反恐专家曾指出:一条准确及时的反恐情报,可能会阻止一场严重的恐怖主义袭击。因此情报是反恐有效性至关重要的基础。情报反恐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危险性高、保密性强,所以情报反恐工作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需要完备的机构和制度。机构是情报工作的硬件设施,制度是系统软件,而每个情报项目则是应用软件,每一环都在相互支持,相互影响,只有结构紧密的体制才能使工作更具严谨性、便捷性和共享性。在情报信息循环过程中,拓宽情报收集途径,重视媒体、技术、学会报告、行业领域等“公开情报源”的重要性及其问题的分析方法和经验教训,提高情报分析人员和决策者的能力水平,推动和实现情报信息的流动,特别是在资料收集及机构内部的有效分享。构建全民反恐信息共享环境,建立全民信息共享系统,营造更广泛更快捷的情报反恐氛围,在借助社会力量的过程中,激发警力潜能,提升警务效能,将群众路线与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相结合,为反恐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驱动力。同时,可以将收集到的情报与国际刑警组织的信息系统作比较研判,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情报反恐盲点。

(五)警务合作方面

网络将各个部门、地区及国家联结在一起,使得恐怖袭击可以超越地理界线。构建科学有效的国内外警务合作机制是决定反恐成败的重要因素。但就目前的反恐现状来看,国际警务合作不畅是导致恐怖活动履犯不止且呈愈加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反恐无国界,任何国家都无法在恐怖主义危险中独善其身,面对恐怖主义新挑战,国际合作反恐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全世界需要携起手来,进行真诚、切实的国际合作。只有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打击和防范恐怖主义活动。要在反对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问题上有着同样的立场和关切,坚决反对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打击恐怖主义应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完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充分尊重联合国的作用,实现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活动中充当“总指挥”,消除“各自为政、貌合神离”的现象,完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协调机制、司法机制、监督和制裁机制等。各国在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双边、多边警务合作机制,加强国际情报分享、金融监管、边界管控、网络安全防护等合作,特别是在涉恐情报交流、线索核查、个案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相互帮助且开展实质性合作,通过多样形式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切实提高防控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 新华国际时评:携手应对全球恐怖主义新态势[EB/OL].(2015-01-16)[2017-06-06].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1/16/c_1114020796.htm.

[2] 朱利安·理查德斯.情报分析的艺术与科学[M].齐桂红,译.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57-79.

[3] 朱宏胜.浅析网络恐怖主义[J].蚌埠学院学报,2015,4(1):167-170.

[4] 张明明.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发展的新态势[EB/OL].(2015-03-22)[2017-06-06].http://www.doc88.com/p-679852864721.html.

[5] 宫玉涛. “一带一路”沿线的恐怖主义活动新态势解析 [EB/OL].(2016-03-14)[2017-06-06].http://www.cssn.cn/zzx/gjzzx_zzx/201603/t20160314_2920327.shtml.

[6] 梁深. 国际反恐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挑战与回应[EB/OL].(2015-01-10)[2017-06-06].http://www.docin.com/p-1018427492.html.

[7] 王娜,薛阿敏.试论网络恐怖主义及其应对对策——以中亚地区为视角[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2):93-97.

[8] 孙晓娟.网络恐怖主义的成因、危害性及其防控对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36-38.

[9] 胡晓辉.当前国际反恐情报工作所面临的困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78-80.

[10] 谢明刚.网络恐怖主义探析[J].中国公共安全,2010(19):114-117.

[11] 张弛. 国际反恐立法实践与启示[EB/OL].(2015-10-23)[2017-06-06],http://www.faobserver.com/NewsInfo.aspx?id=10876.html.

[12] 郎平.网络空间安全一项新的全球议程[J].国际安全研究,2013(1):128-141.

[13] 朱永彪,任彦.美国的反网络恐怖主义战略研究[J].现代国际关系,2008(2):93-97.

[14] 陈明,凌云翔,吴树银.大数据时代的反恐怖情报保障策略研究[J].情报杂志,2015(6):5-10.

[15] The WhiteHouse,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EB/OL].(2011-05-16)[2017-06-06]. http:// 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intemationalstrategy_forcyberspace.pdf.

[16] 李伟.国际恐怖与反恐怖现状与趋势[J].现代国际关系 ,2007(1):18-20.

 
柏枫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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