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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镇建设管理的法视角检视——以贵州省城镇建设管理为例

更新时间:2009-03-2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城镇化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不同场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指示,指示强调:“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1]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点二个百分点,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2]3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17 由此可见,城镇化是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正如所有自生自灭的系统都表现得极为脆弱一样,城市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更加需要被关注、被讨论,需要被规划、建设和管理。”[3]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所言,城市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健康、安全、幸福、美好。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交通堵塞、住房拥挤等城镇化带来的问题也对生活在城市的人们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正因为如此,如何治理城市,这就成了城镇化进程中生活在城市的人们面临的必修课。对于每一个致力于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国家来说,转变发展思路、建立新型的治理模式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治理城市,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要依据什么来治理城市。因此,建立健全城市治理法规体系,尤其是建立健全本文标题所述的城镇建设管理法规体系,就成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拖拉机使用维修过程中,一些非专业操作及容易疏忽的问题常会造成拖拉机的隐患,甚至是严重的损害。了解如下七个诀窍便可远离隐患。

需要作出说明的是,“城镇化”这一命题是我国理论和实务界近年来炙手可热的讨论和研究课题,因其所关涉的内容过于广博,也非本文的只言片语所能阐述清楚。因此,本文仅把探讨的重点放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健立、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的框架内。又因城市治理所涉外延和内涵过于宽泛博杂,仅就我国而言,城市治理所涉范围浩如烟海,所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远非作者能力所能触及。基于此,本文才将讨论的范围限定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建立和完善我省城镇化建设管理法规体系这一命题上。另外,由于国内外对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等概念的描述众说纷纭,所以有必要对作为本文所讨论前提的这些概念作出界定,以期对该命题的讨论在内涵和外延上达成基本共识。

作为本文讨论前提的“城镇化”,国际上又称 “城市化”,是一个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作用下,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传统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化为新的城镇的生产生活方式,原有的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传统的经济结构在城镇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历史演变过程。城镇化是生产力不断进步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 2012年末,我省城镇人口1268.52万人,全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6.4%。2013年末,我省城镇人口1324.89万人,全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8%。2014年末,城镇人口1403.57万人,全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40.01%。 2015年末,城镇人口1482.74万人,全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42.01%。” 参见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到2016年末,贵州省城镇人口1569.53万人,全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44.15%。 参见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7年3月22日公布的《贵州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贵州省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尤其是2013年至2016年(2017年数据尚未公布),贵州省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的年增长率都超过2%。在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仅通过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这一项数据便可看到 :一是贵州省的城镇化水平跟全国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2016年末,我国大陆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7.35%参见国家统计局2017年2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跟发达地区(2016年末,以全国城镇化率最高的北京为例,2016年末北京市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6.5%参见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7年2月25日公布的《北京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差距就更是遥远;二是快速推进城镇化也给城市治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贵州省城镇化建设概况

而本文讨论的“新型城镇化”,在我国官方文献中又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的概念,是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法规体系改革为动力” 此段的引文参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8号文件的新型城镇化。

二、贵州省城镇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当前,贵州省在借鉴、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速城镇化建设的四个要求:一是要有完善、科学、系统的城镇规划内容和制度化的规划制定及变更程序规则,二是要有促进效率运转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三是要有严格执行的城镇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体系,四是要有促进先进、包容的城市文化积淀与完善的城镇文明的法规体系。由于贵州省城镇化建设中所涉的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既有关联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为了在方便讨论的同时便于区分,本文将把贵州省城镇化建设管理法规体系涵盖的四个方面内容,即城镇规划法规体系、城镇管理法规体系、城镇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城镇文化建设保护法规体系分别单独讨论。

(一)贵州省城镇规划法规体系

1.贵州省城镇规划法规立法现状

4.面向城镇居民的低成本、优质公共资源配置和供给的法规体系

2.贵州省城镇规划立法面临的问题

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城镇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尤为滞后。到2013年8月,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的总体规划才全部编制完成 参见《贵州日报》2013年9月19日报道,目前仍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且尚未全部完成。由此可以看出:其余示范小城镇范围之外的小城镇总体规划仍未全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则亦未编制完成。(2)城镇规划中各种专项规划众多,且各城镇的专项规划项目不尽相同。由于各种专项规划多由该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起草编制,不可避免会出现专项规划之间冲突的现象。(3)当前贵州省城镇化快速发展,各地纷纷兴建产业园区或城市新区,城镇规划修改工作频繁,城镇规划的稳定性较弱。(4)城镇规划编制水平不高,公众参与度较低,缺乏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社交网络迅猛发展促进了海量社交网络数据的生成,海量数据内容繁多形式多样,有文字信息,也包含软件、图片、视频、音频等各式各样的信息资料。社交网中的这些数据拥有着极大的商业价值以及丰富的知识,而这样的价值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看重,也开始有更多的个人与机构着手开发社交网络分析工具和探寻分析方法,以便挖掘这些数据资料,获取其中的价值。不过我们也需看到这些对网络信息的分析对数据的公开研究会威胁到用户的隐私安全,而如果这些信息被公开或者是用于不正当途径的话,给用户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计的。

舒适、可持续的城镇化模式体现在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现阶段主要体现在城镇住房保障、城镇公共交通出行、教育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资源提供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生19:老师,其实不一定要是直角,只要∠C1AB=∠C2BA=∠EDF就有△AED∽△BDF,只要当∠C1AB=∠C2BA=∠EDF ,D是AB中点就有△AED∽△DEF∽△BDF.

从以上风景开发情况可看出,二连浩特虽然自然条件较为艰苦,但是二连浩特充分依托边境口岸优势,在“边”字上做文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旅游产业已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合理开发境内旅游资源对二连口岸的平稳运行与二连城市的良性发展影响深远。

1.城镇住房保障法规体系

外国语学院在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方面统一规划,围绕社会的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设计第二课堂的具体内容,积极营造英语学习氛围,开展外语第二课堂活动(英语综合技能大赛、英语角、英文歌曲大赛、英文话剧大赛、“校长杯”英语演讲大赛等),引导学生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创新精神,切实提高学生的语言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贵州省城镇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放下电话后,我不禁想,从柳江古镇回来的路上,我就琢磨过:我们要不要怀念许春花呢?不过这个问题随着后来不断的交际应酬,最后便被搁浅了。

当前,贵州省尤其贵阳市在大力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呈现出作为住房保障手段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逐步退出或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与货币补助相结合的城镇住房保障趋势。

(二)贵州省城镇管理法规体系

贵州省各级政府尤其是贵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政府2011年颁布)、《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政府2011年颁布)、《贵阳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颁布)、《贵阳市棚户区改造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颁布)、《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颁布)等规范性文件。 文号分别为:黔府办发[2011]109号、筑府发[2011]32号、筑府办发[2011]186号、筑府办发[2011]187号、筑府办发〔2011〕82号。

2.城镇公共交通管理法规体系

城镇是人口和产业高度聚集的地域,舒适、快捷的公共客运交通和方便、快速的物流运输是城镇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摊大饼”形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导致城市中心区功能高度聚集,交通拥堵的城市病先后在大中城市出现,各地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纷纷采取手段各异但方法相同的交通治堵措施,即或轮号限行、或摇号上牌、或拍卖上牌等手段,其均是通过减少和控制交通道路上的行驶车辆数量来取得立竿见影的缓解交通拥堵的效果。

国家有部门在2004年系统提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策略 《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从完善交通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系统、事先发展公交的经济政策、提高公交科技水平建设智能交通等方面提出系统措施。,2012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2013年交通运输部又出台了上述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参见:《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贵州省有关城镇公共交通的立法工作在全国是靠前的,出台了《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等省级地方法规,确立了公交优先的基本原则,目前正在研究出台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地方法规。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方面,贵阳市还较早采取了轮号限行、摇号上牌、设置公交专用道、设置单行线、实施错峰上下班(学)等措施予以治理和疏导城市交通;遵义市、六盘水市也通过设置交通单行线等方式疏导城市交通。

虽然贵州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有所缓解,但城市中心地带仍然拥堵,“打的”仍然难,这在增加城市居民出行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的生产效率、增加了城镇环境污染,不利于城镇吸引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的增强。为此,应系统做好城镇的公共交通规划、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智慧交通、完善低成本和差异化的交通系统、分散中心城区过多的城市功能、利用科技手段大力发展居家办公和步行区域内就业等现代城镇工作生活模式。

贵州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镇化建设起步也相对较晚,这对于贵州省的城镇化建设而言,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贵州城镇化底子薄,基础设施落后,缺少资金和人才等;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贵州省城镇化建设起步晚,西方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城镇化道路经验,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城镇建设的实践(立法方面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可以总结的失败教训。因此,作者建议,建立完善贵州省城镇化建设管理法规体系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有关城管暴力执法和小摊贩暴力抗法的新闻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其问题的根源在于小摊贩(多为城郊结合部农民或进城务工的农民)的生存发展权与城镇环境公共利益的冲突性,城镇大多都依居住片区建菜市场、小吃街等场所,但基于进入固定场所成本高、摊位有限以及城镇居民固有便利生活的习惯,造成了占用城镇公共道路(尤其是人行通道)摆摊设点具有相当的市场机会和利润。此外,城镇违法建筑尤其面临城镇化改造征地拆迁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违法建筑尤多,甚至利用违法建筑获取高额补偿已经成为一个地下行业。贵阳市已经重视到这一问题,颁布了《贵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的通知》,对这一灰色利益链条予以遏制。贵州省已制定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各市(州)也多有配套法规如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等对城镇管理进行规范,各城镇多通过设置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城市的综合管理。

然而,寻求让城镇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方式乃是解决城镇管理的治本之道,除加强执法、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以增加行为人违法成本,合理分阶段疏导以降低执法成本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信用制度的方式促进城镇居民的自觉守法行为的养成,对城镇违法(章)行为记入行为人的信用记录,在贷款、购房、购车等方面实现差别化待遇,构建信用的高低与社会生活成本高低相关联的制度。

国外发达城市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城镇建设管理应主要依靠城镇规划予以规范,制定并执行科学完善的城镇规划有利于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各层次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对城镇规划做出了系统和具体的规定我国的城乡规划法从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等4个主要环节对全国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规范。《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亦从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3个主要环节对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细化规定。,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来看,城乡规划的制定权和批准权主要由政府行使,使得城镇规划的制定和变更具有相当程序的灵活性。虽然法律规定特定层面的城镇规划应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在城镇规划批准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但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事关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城镇规划,其制定、修改应当像法律法规制定那样要经过社会各界的讨论和国家权力机构的批准方为慎重。

区分基础服务与高标准服务,实现基础教育和医疗服务均等化、高标准教育和医疗服务市场化法规体系。国家和贵州省都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各地基础公共医疗和教育服务正在实现对常住人口(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员)群体的全覆盖。形成教育(医疗)单位的人才和资源合理流动和调配法规体系,避免优质人才和资源过度集聚于某一特定区域,鼓励精英化的高端人才通过市场法规体系在公立学校(医院)与民营学校(医院)之间流动,为差异化的基础教育(医疗)服务与高标准教育(医疗)服务提供法规体系,满足城镇居民基础需求的同时,利用市场配置方式满足有较高支付能力和需求的城镇居民。

现如今有大多数的学生家长认为,只有好好读书才能够脱离农村,只有拥有更多的文化知识才能考出好的成绩,才能出人头地。尤其是在中学阶段,更需要学生能够好好地学习,不能被别的事情打扰到。而且体育学科在传统的家长眼里是不学无术的,会直接影响孩子学习,学生也长时间处于这种观念之下,没有过多的时间去体育锻炼,同时也是不敢去参加锻炼的原因,家长对学生的期望越高要求就越严格,要孩子在周六、周日等课余的时间参加“补课、辅导班、兴趣班”等,把学生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安排满,不允许学生去参加足球活动和训练等。

健全优质低价的公共资源提供服务法规体系。探索在城镇燃气、供电、供水、电信市场引入民间资本,增加多元化的、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加强监管,为城镇居民提供低价、高效的公共资源。结合三网合一发展趋势,建设智能城镇;探索建设城镇共同管理及其运营管理法规体系。

对照组患者采用克拉霉素片常规治疗[7],250 mg/片,每日一片;观察组在克拉霉素片治疗基础上加用辛芷通窍颗粒进行联合治疗[8],每次1袋,一天2次。各组患者治疗20天后观察疗效。

城镇环境保护是城镇可持续发展和永葆吸引力的必要手段,国家和贵州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仅由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就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和专门性法律。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也陆续出台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贵州省除制定《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规外,还专门对全省部分重要水域、湖泊、水库出台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规,针对贵州省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出台了《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贵阳市还在全国帅先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法规 分别是:2009年颁布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2013年颁布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2014年贵州省还出台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客观来讲,贵州省关于环境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在全国是靠前的。

由引理2.2知, ⊇由命题2.3有 ⊇故1)((x → y) ⊇这表明(HFC1)对于成立.类似地,(HFC1)对于也成立.因此,为X的犹豫模糊交换滤子.

自贵州省2009年提出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以来,尤其是贵州省2013年提出了5个100工程 即100个城市综合体、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产业园区、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后,我省环境保护尤其是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压力迅速增大。发展必然带来或重或轻的环境污染,任何项目都不可能是绝对的“零污染”,如何在当前相对健全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下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将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智慧、能力和决心提出严峻考验。为此,应重点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1.改革现行环境保护体制,实现环境保护机构的垂直管理,以减轻其环境执法过程中来自当地政府的影响;2.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监测水平,通过大量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和方法的布设与运用,低成本、及时、客观地收集城镇环境污染数据,并以此来提高执法水平和客观性;3.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诉讼途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4.加强人大监督作用,定期听取政府部门有关城镇环境保护的专项报告,开展各个专项领域的环境执法检查。

(四)贵州省城镇文化建设保护法规体系

城镇文化(即城市文明)是一个城镇长远发展的根基,它需要城镇文化遗产的传承、健康文明新传统的积淀、道德文明建设的普遍实践。独特的、符合人类发展规律的城镇文化是一个城镇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往往会成为这个城镇持续发展不竭的增长点。贵州省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这种民族文化同样存在于全省大、中、小的城镇里,已经成为人们城镇工作生活的一部分。

贵州省关于城镇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方面的法规主要有《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贵阳市还出台了《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该市还成为全省首个“全国文明城市”。这些法规对于保存和发展我省各个城镇的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城镇文化中最朴实、最难得却是最平凡的是社会道德文化在城镇的广泛实践,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观念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广泛应用。道德与法律同属于社会调控范畴的两种不同手段,而通过合理的法律法规手段可以有效促进良好道德的养成和广泛实践。

三、完善贵州省城镇化建设管理法规体系的路径

2016年6月3日,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城市工作大会对未来五年贵州省城镇发展的蓝图作了规划,大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贵州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5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基本形成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的多彩贵州格局。”[4]

3.城镇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精神为指导,转变思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让政府从城镇化建设的“经营者”转变为“规划者”和“规划实施监督者”,构建市场化推进城镇化的法规体系

在贵州省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政府机构一定要改变传统观念,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充分利用市场调动企业、社会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只要是市场、企业和社会能做的事,都应大胆地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去做。政府只需行使监督、引导、服务和保障职能,从城镇的“经营者”、城镇化建设的“经营者” 转变为“规划者”并监督“规划实施”,让市场去“经营城市”,构建市场化推进城镇化的法规体系。

(二)以国家层面的上位法为指导,搞好顶层设计,加快全省层面在城镇化建设各领域的统一立法,加强对全省各地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3)The ranging errors of the proposed approach 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dual-frequency ambiguity estimation with different numbers of epochs.

以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法规体系方面为例,在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的法律文件有:2012年颁布的部门规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而在贵州省,虽然针对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也有一些规范性文件已经出台,但正如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所做专题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的报告》中所言,“住房保障工作目前仅限于政策规范,缺乏相关法规约束”。贵州省可以根据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法规体系的成熟做法和亟待突破的法规体系障碍探索制定符合贵州省省情的城乡住房保障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形成规范的城镇住房保障法规体系。分别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予以系统规范;结合城镇化这一趋势,探索利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模式,探索按一定比例增加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土地收益。总体而言,在加快全省制度顶层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强化党委、人大和政府在规划编制修改过程中决策的稳定性,以建设有限、生态城市为理念,统一协调不同层次和地域的规划,严格修编程序,可以考虑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项论证结论为重要参考依据编制和修改各项规划。2.提高城镇规划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城镇规划草案或修改草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后,相应区域的规划应分别经该区域内居民讨论并取得一定比例的居民的同意。3.提高权力机关在城镇规划编制、修改中的决策作用。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有关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和第9条有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城镇规划编制、修改工作”可以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发展和建设计划或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决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第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加强权力机关对各层级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和实施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全省系统、全面、全覆盖的城镇规划体系的尽快形成。5.完善城乡规划法规。参照建筑物质量保证制度强化城镇规划编制单位责任承担法规体系,在科学完善的城镇规划法规体系建立的基础上严格修改法定条件,防止城镇规划法规修改的任意性、不科学性,增强其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明确并出台城镇规划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技术标准和指标,制定全省统一的城镇各领域规划法规的程序。

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了解增长的速度有时比绝对身高更为重要,更容易发现问题。如果儿童每年的增长速度低于正常应有增长值的70%,或生长曲线逐渐变平,都需要找医生查原因。

(三)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贵州实际,建立具有贵州特色的城镇化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同样以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法规体系方面为例,我国其他省市和地区也出台关于加强住房保障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有《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淮南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有:《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等。在国外,如新加坡早在1964年就推出了全国范围的租屋政策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保障了新加坡居民的居住权益,从而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作者认为,国内外的先进做法给我省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贵州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出台政策时,可以也应当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但在学习、参考、借鉴的同时,一定不能照搬他人的成功经验。诚如有国内学者所言:“我国幅员广袤,各区域条件千差万别,因而城镇化不应当也不可能只是一种模式,而应根据各区域不同条件,加强分类指导,实现差异化发展。”[5]78应该从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既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又凸显贵州地方特色的路子,建立具有贵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现在,我将给这十个人最后一次机会,请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武器,继续争取你们的座位,淘汰者将接受惩罚!”声音再次响起,这时候我才发现,升降舞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升起了一张桌子,上面摆着十把明晃晃的匕首!

选择我院2016年1月-2016年12月共计100名呼吸内科重症患者。其中,男性50人,女性50人,平均年龄54±12.5岁,观察组一共50人,男性27例,女性23例,平均年龄54±3.2岁,疾病类型支气管扩张患者21例,肺癌患者18例,慢性阻塞性肺炎患者5例,其他类型疾病6例。对照组共50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24人,年龄56±5.1岁。支气管扩张患者20例,肺癌患者19例,慢性阻塞性肺炎6例,其他类型疾病5例。排除标准:1.已死亡;2.转院治疗;3.拒绝进行护理和后期治疗。[2]两组患者在年龄,病症类型,性别等的方面没有显著地差异,(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四)制定并执行绿色、节约和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的法规制度

以《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为例,作为与国家上位法配套的法规,其从制度上促进城镇“勤俭”文化的形成;再如贵州颁布了《贵州省绿色小城镇建设评价标准》,引导当前贵州省城镇化建设朝着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

就目前而言,无论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是就当前发展状况而言,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5]78,而贵州省的城镇化水平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作者殷切希望,贵州省能在借鉴、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镇化规划法规体系、城镇管理法规体系、城镇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城镇文化建设保护法规体系,形成完备的城镇建设管理法规体系,从而更好地为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使贵州省在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上发挥独有的各种优势,既能保住绿水青山,又能建好金山银山,推动贵州省新型四化同步,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协调发展,在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上最终实现后发赶超,使全省人民更好更快地迈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N]. 人民日报, 2016-02-24(1).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G]//本书编写组.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7.

[3] 张晨.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治理转型:缘起、动力与路径[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6):36.

[4] 涂敏,陈康清. 贵州新型城镇化之路: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 [EB/OL].( 2017-10-18)[2017-10-20]http://gz.people.com.cn/n2/2016/0604/c222152-28455368.html.

[5] 王小琪.新形势下我国城镇化转型路径[J] .财经科学,2013 (12).

 
龚周杰,吴月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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