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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人机航拍技术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更新时间:2009-03-28

随着科技的进步,公安事业正朝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演变,现场的空间范围逐渐扩大:从中心到外围,从一室到全城、全国、甚至跨越国境,从现实空间到虚拟空间等。在信息化背景下,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实现现场勘查模式的转变、现场勘查思维的拓展、现场勘查观念的改变以及现场勘查方法的创新,勘查过程中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能够实现技术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远程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系统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简称(UAV)。它体型较小、成本较廉价、运行更便捷、能适应较为复杂的现场坏境。同时,无人机的使用能有效地减少人员投入、节约财力物力,具有“高视角、全方位、宽画幅、大视野”和“机动强、少限制、安全稳、省人力”的特点[1]

一、无人机在现场勘查中运用的优势

无人机可以实现远程操控,现场勘查人员不用近距离进入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利用无人机可以进行现场巡视,发现安全隐患。传统的现场勘查拍摄手段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且耗时耗力,现场的痕迹物证易遭到破坏和丢失。而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拍摄取证具有省时、省力、高效、便捷的优点,能更加充分、合理、有效地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使用无人机勘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环境,能够减少现场勘查员的伤亡数量,能更及时、详实、完备地了解现场的原始状况,实现了全面、立体、多维、客观的拍摄,对实现犯罪现场的重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合新工艺的成本优势,又对比传统上使用湿法工艺处理的含镍1%的低品位红土镍矿进行了侧吹浸没燃烧工艺成本核算,见表5。

(一)减少对案发现场的破坏

现场勘查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有很多难测因素,痕迹物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因人为因素造成部分痕迹物证的损失。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案发现场,尤其是爆炸现场和火灾、水灾现场极易遭受破坏,一些重要的痕迹物证可能丢失,保护此类现场的痕迹物证,无人机的使用就很有必要。

(二)拍摄复杂的案发现场

现场环境的不稳定性易对侦查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如:爆炸案件、反恐案件、毒害气体、传染的痕迹物证、高危地形以及藏匿的犯罪嫌疑人[4]等都会对勘查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传统现场勘查技术都是警戒之后再进入,但这种勘查手段需要民警亲自进入案发现场,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很难保证其人身安全,利用无人机对现场周围的情形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分析,能有效保障人身安全,避免突发紧急情况的发生。

  

图1

  

图2

(三)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真实记录

据了解,我国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质量水平也有较大提高,部分标准具备了国际先进乃至国际领先水平。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已发布356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765项城乡规划、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行业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4468项。

传统手段拍摄现场的方法一般要讲究中心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常常要考虑拍摄的角度、景深关系、光照方向等各种要素,最后再进行照片的拼接。这种方法增加了勘查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使用这种方法生成的犯罪现场重建图虽然完整但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往往效果不佳。但使用无人机则能够大大减少这种角度问题、光照问题、景深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图3是利用照片拼接技术形成的结缝明显的现场全景照片;图4是使用无人机拍摄的现场全景图,没有衔接部位,照片则显得更加自然。

  

图3

  

图4

(四)提高现场的勘查效率

针对一些现场的痕迹物证遗留和分布的范围大等情况,现场勘查人员往往会消耗很长时间,逐一固定和提取,这种方法既费时又费力,而且还未必能够全面固定和记录现场的原始状态,例如:针对高坠的案发现场,勘查人员需要时不时跑上跑下、来去几回,部分痕迹物证就可能会丢失,使用无人机能够有效地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如图5所示,在某高层楼房发生高坠案件,利用无人机可以在案件发生的现场进行侦查实验,实现犯罪现场重建工作,结合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的遗留状况,我们可以分析死者坠楼的情形,可以判断死因是他杀还是自杀。如图6所示,针对空旷原野上的肇事案件使用无人机进行俯拍其效果远远大于相机平拍的效果,而且俯拍更能够呈现各种状态。

(五)有效预防现场勘查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对于那些范围宽广、物证很少、拍摄地形复杂的案发现场,如果没有及时地进行现场勘查,就很有可能会造成重要物证的缺失,无形中增加了侦破难度。以现场方位摄影[2]为例,它的拍摄要突出反映案件现场,拍摄时范围要大,拍摄点要高,要有永久性的标识[3]。利用无人机对现场的方位拍摄,能够有效地减轻人员负担,不再为拍摄现场方位而疲劳奔波。使用无人机能够方便、快捷地还原现场周围事物的原貌特征,拍摄的范围更大、更广,现场的360°全景照片能够较真实地还原发案现场与周围事物的相互关系,如图1和图2所示。城市建筑物高耸、密集、复杂,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利用无人机对现场方位、概貌进行拍摄,具有显著的视觉影像;乡村和偏远地区,其地理位置较偏僻、空旷,侦查员需要徒步走访或拍摄,现场的拍摄工作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因素的制约,这种情况下应用无人机拍摄案件现场能够节省破案时间,更能准确固定现场的位置。图1和图2所示均是由无人机拍摄的现场方位图,通过该图我们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发案现场与周围建筑的位置关系。

(六)应对信息化的合成作战

现场勘查工作在实践中的顺利开展需要较长的时间,无人机因机器原因不能飞行过长的时间,其运行也容易受地形、天气、电磁波、通信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这些原因产生的噪声干扰会使物证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原始性遭受质疑。应对这些复杂的外界情形要注重培养无人机驾驶员敏锐的分析能力,培养其应对各种复杂状况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撑。

  

图5

  

图6

  

图7

  

图8

二、无人机现场勘查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一)培养驾驶员的观察力和分析力

利用无人机能进行大范围的巡逻警戒,定向追踪可疑人员,及时发现、预防或制止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的发生,能实现信息的即时传送功能,指挥平台获得相关信息后,能够快速制定出应对现场状况的方法或手段,对于实现信息化的合成作战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图7和8所示,利用无人机从现场拍摄的痕迹物证照片,及时传输到数据云平台,我们可以及时制作出现场的细目照片,能够为侦查破案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撑。

[5]Aaron Smith, Monica Anderson, Automation in Everyday Life, Oct. 4, 2017, http://www.pewinternet.org/2017/10/04/automation-in-everyday-life/.

(二)实现人机交互

无人机是一种现场取证的机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操作人员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形,操作人员的技能熟练度、经验丰富度等,对于成像质量的好坏具有重要的影响,丰富的知识经验,实现 “人机合一”,才能更加确切地提供有利的价值依据[5]

浙江嘉兴有位姓郁的,以举人身份担任绩溪县令,是海瑞的属下。此人因为年事已高加之大腹便便,俯身抬身相当困难,因此,进见上司的时候唯独他一个人动作十分舒缓,腰板、脖子也是硬硬的。海瑞大喜过望,以为此人乃是朝廷里第一个刚正而能不为威武所屈的官员,并因此上疏向朝廷推荐了他,而对他的管理能力以及资历等均没有过问。

(三)培养无人机驾驶员的综合技能

在拍摄现场痕迹物证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对于大范围的案发现场以及室外现场的拍摄工作,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以固定证据是很有必要的,现场重点部位的拍摄和相关细目的拍摄,仍需要发挥刑事技术员的拍照、摄录作用,避免因无人机操作不当造成物证的损坏和丢失。

参考文献:

[1] 赵国朋,邵军辉,张明.利用无人机开展事故现场勘查的探索[J].道路交通管理,2016(2):32-33.

[2] 王彦吉,王世全. 刑事技术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443.

[3] 单大国. 刑事科学技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264.

[4] 戴大伟,龙海英. 无人机发展与应用[J].指挥信息系统与技术,2013(8):7-10.

[5] 兰海. 无人机航拍在刑事案件现场照相中的应用开展事故现场勘查的探索[J].道路交通管理,2016(2):32-33.

 
翟金良,汪子航,杨洪臣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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