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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灰灰
首页 > 论文问答 >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投稿要求多少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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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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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有游记投稿的刊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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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雪花

贵州都匀市的大学有: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简称“黔南师院”(QNUN),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民族师范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所升本的地方高校。学校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校园总占地13万㎡,校舍总面积52万㎡。学校以师范性、民族性、地方性、应用型为办学特色,四大特色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开办有研究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专科等分层次、分类型教育。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建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黔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省级重点中专黔南民族财政学校、黔南民族农业学校和黔南民族工业学校四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85人、兼职教师100余人。教授、副教授80余人,“双师型”教师120余人,在校生10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三、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03年10月原黔南民族卫生学校并入医专,现有云宫、东山两个校区。学校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都匀市,西临剑江河畔,东毗邻青云湖省级森林公园。是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学校升格为“贵州民族医药学院“的各项筹建工作。扩展资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术资源:据2014年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纸质藏书已达到29万册(其中珍贵古籍9697册),纸质期刊1080余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其中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1个;北京万方硕博论文数据库1个;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1个。读秀学术搜索数据库1个;北大方正Apabi全息文本电子图书15万种(册);有声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光盘版)10万种;在建馆藏书目数据库1个。图书馆网页另辟有贵州数字图书馆、Cails数字图书馆等链接窗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百度百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百度百科—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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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吧

二本师范类学校,也有非师范专业的。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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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白香香

有个规范性文件的,你们老师没给吗。可以发给你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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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死也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简况第二条 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4152010670)。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邮政编码:558000)。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五条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十条 学校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优先原则(专业清)进行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其他省、市、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67米,女生身高达57米,按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双语预科须参加民族语言测试且成绩合格)。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须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大学英语。第十六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八条 我校2020年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或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九条 本科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在贵州省招生。第二十条 本科各专业(含民族班)在学校本部(都匀校区)学习,少数民族预科在我校独山校区(独山大学城)学习。第二十一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大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大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七章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第二十三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未设第一志愿)录取我校,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给予奖学金。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者,给予本专业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二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艺术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别合格考生5%、10%以内者,分别给予本专业两学年、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体育类考生:综合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合格考生前10%、15%以内者,分别给予本专业两学年、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学习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和师范专业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月发放,学习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特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每学年还评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学习努力,综合素质良好、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社会捐资助学基金、贫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资助贫困学生。第八章 毕业文凭第二十七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019(兼传真)监督电话: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0854—8737596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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