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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腰的麦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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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现代人类学)这类型的书符合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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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特宁先森

教育经历:1994-1997年 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文化人类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1992-1994年 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文化人类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82-1986年 南京气象学院气象系天气动力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工作经历:1999年12月-至今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1999年06月-1999年12月 香港中文大学副研究员。1998年10月-1999年06月 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博士后研究员。1997年10月-1999年06月 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博士后研究员。1993年-1997年 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助教。1986年-1992年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和社会学研究所任讲师和教务秘书。1991年09月-1992年10月 美国西雅图社区学院访问学者。1988年10月-1992年09月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讲师。1986年01月-1988年10月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务秘书。1982年08月-1985年12月 中国气象局卫星气象中心助理工程师。1978年10月-1982年07月 南京气象学院气象系本科生。1974年09月-1978年10月 北京地质仪器厂机械工人。1969年12月-1974年01月 广州军区空军服兵役。教学经历:(一)研究生课程:“历史人类学专题研究”(80614193),研究生课, 2009春;“历史人类学专题研究”(80614193),研究生课, 2008春;“人类学专题研究”(70612603),研究生课, 2007秋;“人类学专题研究”(70612603),研究生课, 2006秋;“文化人类学理论”(80611882),研究生课, 2005秋;“历史人类学”(80613142),研究生课, 2005春;“历史人类学”(80613142),研究生课, 2004春;“文化人类学专题研究”(80611882),研究生课, 2003秋;“文化人类学”(80611882),研究生课, 2001秋;(二)本科生课程:“文化人类学”(40610283),本科课, 2009春;“文化人类学”(40610283),本科课, 2007春;“文化人类学”(40610283),本科课, 2006春;“社会(文化)人类学概论”( 610502),本科课, 2005春;“社会学概论”(20610012),本科课, 2004秋;“文化人类学概论”(00610502),本科课, 2002春;“文化人类学概论”(00610502),本科课, 2002春;“社会(文化)人类学概论”(00610502),本科课, 2001春;指导学生:(一)博士:肖 璇,2008年9月-唐有财,2007年9月-2010年7月卢秀珍,2006年9月-王思琦,2005年9月-2008年7月,现四川(二)硕士:陈 晨,2006年9月-2008年7月许 晶,2005年9月-2008年7月赵建玲,2003年9月-2006年7月张玉凤,2003年9月-2006年7月卢秀珍,2003年9月-2006年7月,现于清华攻博赖毅斌,2002年9月-2005年7月,现北京市委工作唐胜军,2002年9月-2005年7月朱宇晶,2001年9月-2004年7月国际会议:张小军,Collective Memory of the ‘Pagodatree’: Cultural Informator in Social Transformation,Cognitive Science International Washington University and Tsinghua U (清华大学—华盛顿大学认知科学国际研讨会)国内会议: 2005,“遗存还是遗产?——简论文化全球化中的“文化遗产”困境”, 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论文 2001年8月会议题目:中国乡村研究国际研讨会(北京) 2001年7月会议题目:历史人类学国际研讨会(广州) 2001年6月会议题目:移民与地方社会国际研讨会(香港) 2000年6月会题题目:21世纪社会学展望国际研讨会(清华) 1998年4月会议题目:中国的家庭及其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台北)。提交论文:宗族的整合与家庭的建构(论文集即将出版) 1996年7月会议题目:在乡商人:中国东南地方文化的比较研究学术讨论会(香港)提交论文:农民?商人?--福建阳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田野研究 1995年10月会议题目:经营文化:中国社会单元之组织与运营研讨会(香港科技大学)提交论文:经营的文化与文化的经营:一个宗祠「复兴」的研究(1999年发表於《经营文化》,香港商务印书馆) 1991年10月会议题目:中国社会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提交论文:蒿洋民间信仰和宗教的田野研究(1991年发表于《民俗研究》) 1988年7月会议题目:第一届知识分子与中国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北戴河)提交论文:中国现实文化选择中的知识分子(1991年发表于《青年思想家》) 1987年6月会议题目:第一届中国现代化与社会学发展学术研讨会(贵州贵阳市)提交论文:人格现代化(1988年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86年11月会议题目:社会科学方法论学术研讨会(上海)提交论文:社会学中的系统哲学(1986年发表于上海《社会科学》)访问、讲学经历: 1997年10月-11月 在山东烟台市、蓬莱市和长岛县进行北方天后庙的田野考察。 1995年04月-05月 参加华南研究会主办的梅州客家地区的田野考察。 1994年07月-08月 参加香港科技大学和华南研究会、兴化民俗研究中心主办商人与地方文化学术工作坊并赴福建莆田、泉州、广东汕头和澄海做田野考察。 1993年-1997年 随香港社会与文化等课程,考察香港长洲、新界夏村、大屿山、晨曦岛等地和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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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瑟季候风

后来的文学人类学研究的收到了很多理论的影响,受到了荷的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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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晴儿

(现代人类学)里面有题材你可以参考下,不过你自己还是得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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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蒂guti

当代审美实践与文学本体论的构建【英文标题】The Present Aesthetic Practic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Ontology CHEN Chuan-cai (Chinese Department,Chinese Peoples University,Beijing 100872,China)【内容提要】当代中国文论的变革发展,凸显了“文学是人学”的视角。文学通过对深藏于人的本性之中的矛盾的过程展示,极大地丰富了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了人的自觉,为人性的丰富、发展展现了多种可能性;从而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因此,当代文学观念的变革、重建,就不能停留于文学主体性和文学价值论的探索,还应当推进到文学本体论的构建上。【摘 要 题】文论建设【英文摘要】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iterary ontology protrude the visual angle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Through the display of the contradiction procedure that deeply hides in mans natural character,literature greatly enriches mans spiritual world,strengthens mans consciousness,displays many possibilities for the richness and development of mans nature,thus proves the subject of literature is human From the understanding of deepest level,it may be considered that the subject is the literary Therefore,the reform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modern literary idea can not only stop the exploration of literary main body nature and literary value theory,they should be promo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关 键 词】文学本体/生命本性/文学价值取向/人生观念/文学的层次品位 Literary ontology/life natural character/direction of literary value/human life idea/the level grade of literature【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83-0/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424(2003)01-0068-08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在反思既往、探求未来发展中,既感受到20世纪历史巨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又体察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及人与人之间正面临新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人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重视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准的不断提高,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警惕人自身的物化、工具化、异己化,力求通过高扬人文理想,使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砺相长,促进人超越异化而获得全面发展。从而显现了未来的变革不仅是物的变革,更是人的变革;人要有力地作用于社会变革,就须在变革中不断完善自身。因此,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不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中心问题,也是当代文化(文论)建设的旨归。 当代文学审美实践越来越明晰地显示了文学(文论)的变革、创新,始终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相伴随、相融合的特点,进一步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即文学本体和人的生命本体相关联,应把文学放到人的生存发展的根基上,与人的自由解放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那种回避人的问题的文论是肤浅的,而缺失文学维度的文论则是片面的。 一 文学与人的生命本性,与人的生存发展究竟具有怎样的联系和意义?或者说人究竟何以需要文学?这也许只有循着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去思考探求。 人的生命活动可以说有两个基本指向。一是指向自我肯定和自我实现;二是指向自我解放。 首先,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改造或创造对象世界,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无论主体自觉与否,这种生命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实现和确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由于人是有意识的,他不仅面对着一个外部客观世界,而且还有一个自身的内部精神世界,因此人就不仅在现实中,而且要求在精神上肯定自身。现实的肯定方式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活动,而精神肯定的方式则比较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学艺术活动。马克思说:“艺术创造和欣赏都是人类通过艺术品来能动的现实的复现自己,从而在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P125)这里指的就是人在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和确证。 人的本质力量特别是精神本质(比如某些复杂的意欲和情感),作为一种潜能,无不时时在追求着实现。尤其是当现实的实现遇到障碍时,便往往转化为假想的亦即精神方式的实现。人类童年时期创造的文学艺术,如壁画和神话,虽不无符咒意味,但主要还是表现某种当时无力实现的幻想,比如,把实际上还不能战胜的野牛杀死,把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征服等等,这实质上是人类要求征服自然的意志愿望在想象中的实现,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肯定。随着人自身物质实践能力的增强,想象也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创造,如飞天、奔月、远渡重洋都已成了今日的现实。这样,能够在现实中得到肯定和实现的东西一般说来就不再需要在想象中寻求实现和肯定了。所以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在想象里并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支配,神话就消失了。 从人类的发展趋向来说,一方面,随着人类物质能力的不断发展,就可以更有效地改造和创造对象世界,使自己的某些愿望需求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使自身的某些本质力量得到现实的肯定和实现。与之相应的另一方面是人的精神世界、精神本质也会随之不断发展和丰富,如果说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方面无限可为,而精神上的某些追求如人类相互间的爱与理解,社会生活的合理,爱情的甜美丰富等,却也许难以完全在现实中得到实现和肯定,或者说它们具有永远不可穷尽的内涵。因此人类就不仅永远需要在现实中实现和肯定自己,而且也永远需要在精神上实现和肯定自己。这也许是文学艺术作为人的精神本质自我实现和肯定的一种方式,将和人类共存下去的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其次,人的生命活动不仅追求自我肯定和实现,往前推进一步,他还追求自我解放和超越。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也就不仅与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肯定的要求相联系,而且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和人的自我解放和超越的追求相联系,从而展开和生成着它多方面的丰富本质。 人的解放包含着互相联系着的两个方面,即自我精神上的解放和人的现实解放。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一种精神领域的活动,当然首先和人的精神解放相联系并显示自己的意义。人是惟一有精神的存在物,而人的精神往往比肉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在人们的现实生存中,被压迫的地位处境,自由生存权利的被剥夺,还有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种挫折打击,都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烦恼、苦闷、压抑,或者导致精神的麻木,灵魂的扭曲,主体意识的失落等等,使人的精神被严重束缚,甚至成为精神变态的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状态往往会生发出一种内驱力,寻求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这种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可以有两种最主要的方式或途径,这就是宗教和文学艺术。宗教给人送来上帝的关怀或天国的幸福,使人的精神得到抚慰,这是一种外力的拯救;文学艺术活动则使人在自己创造的审美想象的世界中得到精神的寄托,这是一种自身的超越和解放。由于这种自觉的超越和解放,就有可能使人的精神本质得到复归,被束缚的精神力量得到释放,使主体意识得以唤醒,而这正是争取人的现实解放的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任何精神解放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都不能代替现实的解放。马克思曾深刻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不从现实中获得解放,精神上也不可能最终得到解放,因此人的精神解放和现实解放总是相联系的。文学艺术活动虽然直接与人的精神解放相关,但由于人的精神解放毕竟要导向现实解放,因此文学艺术活动也必然要指向现实,与人们争取现实解放的活动相联系。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活动一开始总是从个人出发的,人的解放也往往总是从争取个人的解放开始的。然而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在复杂的现实关系之中的。因此,个体解放虽然具有某种相对独立的意义,但在根本上又都只能是社会解放,都只有通过改造社会,改造现存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而要改造现实社会关系,就不是靠某一个体,而要靠一个社会群体协调努力才能奏效。这样,个体解放就和群体解放,和整个社会的解放联系在一起了。文学艺术活动虽然从它的本性而言是一种个人的活动,但是当个人的生命活动指向争取自身的现实解放从而与群众的社会活动相联系的时候,也就自然而然会超出个人狭隘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意义,就会指向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对现存关系的揭示批判,对社会变革和人的解放的思考等等,这样个人创造的文学就具有了普遍的社会意义,具有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性,对于它的创造者来说就带来了一个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问题。文学艺术活动这种由个体意义向社会意义的衍化,显然不能认为是它的本性的异化,而恰恰是它的本性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延伸和展开,因为它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的展开,和人的自我解放追求相一致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当然,对于文学艺术的创造者来说,个人精神上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与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之间确实有一个如何统一和契合的问题,而这则与创造者的主体自觉意识相关。 人的生命活动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人的解放也具有无限的内涵。马克思曾经强调,所谓人的解放,是意味着“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这就不仅包括人的现实解放,即改造不合理的现实社会关系,使人获得生存自由,甚至也不只限于摆脱精神上的束缚压抑,而且也包含着使人的一切精神感觉、精神特性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发展,比如耳朵成为音乐的耳朵,眼睛成为形式美的眼睛等等,这样,人才真正实现“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一种方式,就不仅对一定历史范畴内人的现实解放和精神解放具有特殊意义,而且在人的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无限可为。而这也许是文学艺术活动具有永存的意义和无限发展可能的又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文学活动既然是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实现方式,那么人们的文学观念就在根本上与他们的人生观念相通,或者更确切地说,人们的人生观念往往决定着他们的文学观念。 有史以来的人生观念虽然千差万别,但总的说来大概有两种主要取向,即“兼济”与“独善”,或者叫“兼济人格”和“独善人格”。所谓“兼济人格”,其人生指向是心怀天下,面向社会,改造现实,解放大众,而自身价值的实现就体现在改造社会解放大众的事业上,自身的解放也包含在群体的解放之中。“独善人格”的人生指向则是面向自我,追求自我个性的解放,自我价值的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在生活实践中,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有的也许偏于强调“兼济”,有的也许偏于追求“独善”,有的也许是两者复杂交织互相转化,形成了人们人生活动的千差万别。 和人生观念的这两种主要取向联系,在文学观念上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两种指向,即“为社会人生而艺术”和“为艺术而艺术”。前者主要指向参预现实变革和大众解放,后者主要指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从整个文学史和文论史的发展看,可以大致分辨得出这样两种主要倾向和潮流;而从具体作家的创作和理论主张来说,则同样存在种种复杂情况:有的偏于强调为社会人生,干预生活,参与变革;有的偏于追求自我表现;有的则二者兼取,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侧重。正是由于人们在人生观念及其文学观念的指向上存在这些差别,因此带来了文学创作上的种种复杂现象以及文学基本观点上的几乎无尽无休而又难分高下的争论。 总之,关于文学本体论的思考,使人们知道文学活动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相一致的,一定的文学观念并不是人们随意杜撰和随便选择的,而是和人们的人生观念相关联的。在实践中,根据一定的主体性条件又往往会引出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样,文学观念就实际上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主体论,另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价值论。因此,由文学本体论的思考就还要分别推及对文学主体论和文学价值论的进一步认识。 二 文学主体性是和人生观念相联系,和人的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因此,考察文学主体性还应当从现实主体性入手。 主体性是人在一切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人类一切活动的实质是人自身的生命活动,那么,主体性具体说来就是人在自己生命活动(包括现实活动和精神活动)中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特性。所谓自由,指人的活动不听命于任何外部力量,而是根源于主体的自由意志,是自发的;所谓自觉指人对自己的活动及其目的意义有着清醒充分的意识,而不是盲目依从的,这种主体的自觉意识就是主体意识。人在现实中的主体意识指人能够意识到自身在现实中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不仅能够认识外部世界,更重要的还在于具有自我主体意识。从人类史的角度看,人类意识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的萌发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然而只是到了人们逐渐具有了一些自我主体意识的时候,人的生命活动,包括对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追求,才逐渐变得自觉起来。不过从个体方面看,情形又显得复杂得多,就是说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体是否具有自我主体意识或这种意识的程度如何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因而也就带来了人们生命活动和人生追求上自觉程度的差别。 人的主体意识往往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因为人的存在首先是个体的存在。通常所谓人的发现、人的觉醒也总是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人的主体意识虽然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但并不仅仅具有孤立的个体意义,因为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处在复杂的群体关系之中。因此,所谓意识到自我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就包含着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现实关系是怎样的以及合理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怎样的。这样,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他就首先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和他人、群体的存在联系起来,同时也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群体的生存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并进而在实践上使自我个性解放与群体社会解放相协调,只有在这种个体意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凝聚成民族主体性,形成民族解放的浪潮。如果个体意识仅仅只局限在意识到个体的自我人生价值,孤立地追求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那就有可能导向“自我中心主义”,并且最终也许会因为孤立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实际上难以实现而使这种个体意识在悲观中重新归于沉落。当然这里并不否认个体意识和个性解放本身的相对独立意义,比如在封建专制极权统治压抑和否定个体、个性的条件下,个体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个性解放的追求都是对不符合人性的现实的直接反抗,是人的解放的一种形式,但它终归要汇入民族社会解放的潮流,否则仍将走向自我迷失。 文学主体性是指人在文学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即主体在文学活动中自由自觉的特性。文学主体性同样和主体的自觉意识相关,即一方面意识到自身是文学活动的主体以及文学活动对于自身的意义;另一方面意识到文学本来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们的文学观念实际上就根源于此。 文学主体性其实并没有确定不变的内涵,由于人们的主体意识有着不同的层次意义,文学主体性也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层次品位。 前面说到,人的觉醒总是首先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基于这种觉醒,个体便走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而这往往是整体意义上人的解放的开端。但是,当人的主体意识还停留在比较狭隘孤立的个体意识层次的时候,这种所谓主体性就实际上有一定的局限。由此推及文学主体性也同样是如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当然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这种自觉不过是单纯个体意识的自觉,这种文学活动的自由也往往是个人精神上的某种自由,或者说只是在审美境界中获得精神上的解脱和满足,比如“自我表现”论的文学观念及其创作追求就主要是把文学活动当作单纯表现个人生命意志和情感体验的一种方式;文学主体性理论和“自我实现”的文学观念也实际上是把文学活动视作个体人格价值、精神本质的一种自我实现和确证。这种从比较单纯的个体意识出发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在个体人格比较高尚的条件下,也许可以表达某种超出个人意义的情感,如对他人以至对人类的爱;而在个体意识比较褊狭的情况下,则往往会限于表现一己私情,有的甚至可能把某些生命本能、感性情欲当作人的生命本质来表现和追求,从而导致人欲横流,这实际上是主体性的沦落。因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虽然也不失为一种主体性,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它的意义毕竟有限,因而还只是一种较低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 更高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则是基于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意识、民族意识的有机统一。如前所说,真正清醒自觉的主体意识应当是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与时代生活环境联系起来,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民族群体的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在这种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民族意识有机统一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主体性,就超越了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从而获得了更为丰富博大的内涵。以这种主体性来对待和参与文学活动,那么文学就不仅仅只具有表现自己情欲的意义,甚至也不只具有实现自我的某些精神本质(如想象、意志、爱等等),而且也是争取和实现自身及民族群体现实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方式。因此文学就不只具有个体活动的特性和价值,而且具有社会的特性和意义。即使是对于个体自身来说,与那种单纯追求精神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相比,这种包含着整个现实人生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无疑具有更全面深刻的意义,与这种生命活动相联系的文学也必然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我们说,这种超越了狭隘个体意识和精神特性而指向人的全面实现、全面解放、全面发展的文学主体性是一种更高层次品位的主体性。 由于文学主体性事实上具有不同的层次品位,那么文学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它所追求的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也往往有着不同的品位和意义,而且文学上的所谓生命意识、忏悔意识、忧患意识等也可以有不同层次的含义,即它既可以是以自我为思维中心而生发的,也可以是对包括自身在内的整个民族和人类命运的关注思考而形成的,前者可能导向个人的享乐追求,后者可以升华为一种崇高的人类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我们在谈文学主体性的时候,笼统地主张以人为思维中心,强调自我实现,自我解放及种种主体意识还不够,还应当进一步区分文学主体性及种种主体意识的不同层次品位。文学主体性的品位不同,文学活动所能达到的境界也会有很大的不同。由此观照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可以说它的每一个进步都与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性的强化相联系,那么它的某些失重和浮泛也同样与文学主体性的层次品位不高相关。 三 如前所说,人的精神活动和现实生存实践活动之间实际上并不隔绝,而是相互联系,双向流动转化的,那么对于文学活动的价值,也许就不能仅仅从精神需要方面,还应当从人的本体存在,从整个现实人生的发展需求来理解。根据现实人生的不同发展需求,文学活动也许可以说有两重主要的价值取向或价值功能。 首先,从比较消极的方面来说是补偿调适功能。所谓“补偿”是指对人生缺憾(缺乏或失落了某些东西)的某种弥补和偿还。从人的生存发展愿望来说,没有谁不追求人生的充实和生活的圆满,然而现实人生本身却往往难以尽如人意,构成这样或那样的人生缺憾。这些人生缺憾在现实活动中得不到补偿,那么就往往导向在精神上,在文学活动中以审美想象的方式实现补偿。比如有生理缺陷的人缺乏正常人的人生生活,由此往往会生发出强烈的补偿愿望,当他们从事文学活动的时候,便很容易借助于这种方式实现心理补偿。我们看到,主体在哪个方面缺憾最甚,便在这方面表现出特殊的审美追求:失明者偏爱于描绘明丽的景物和缤纷的色彩;失聪者则钟情于节奏和旋律;肢体残缺者更愿意表现人的强健体魄和自由活动等等。而且,由于伤残者一般都有一种深层自卑心理,而在文学中则往往偏于塑造自尊自信意志坚强的人格。这种现象从表层来说是主体精神意志的投射,从深层心理来说则根源于对自卑心理的克服和补偿的愿望。再如,一般人在生活中如果缺乏或失落了什么,在文学中也往往会有相反的表现:一个缺少家庭生活温暖的作家可能描写出一个又一个完善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生活上屡遭不幸的作家可能编写出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怀才不遇的作家可能不停地表现“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喜悦等等。俗话说:“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聊斋志异》中异史氏曰:“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都可以说是对人的缺憾补偿心理及其文学审美创造(也包括审美欣赏)的一种朴素说明。此外,关于“调适”,是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遭遇到某些打击、挫折和压迫,使心理失去平衡,这样就需要进行精神上的自我调节,使之适应于现实的生存发展,这时文学活动也就成为一种特殊的调节方式,发挥某种调适功能。比如人在现实中受到打击、被现实力量所否定,便往往在文学活动中寻求自我肯定;由于现实生存环境的不合理,人在精神上感到苦闷、压抑,也往往借助文学活动加以宣泄释放,一吐积郁,以获得某种精神解放;有时由于过度劳累也会带来精神上的紧张疲劳,失去平衡,文学审美活动也可以使人的精神得到放松,恢复平衡,如此等等。总的来说,补偿调适主要在寻求心理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审美的世界是不安灵魂的栖息所;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文学艺术和宗教的比较研究成为可能。 其次,从比较积极的方面来说是建构激发的功能。“建构”与补偿相对应,是对更高尚完美人格,更健康完美心理,更富有意义的人生的一种自觉追求和塑造;而“激发”与调适相对应则是对人的主体意识,积极的人生进取精神,变革现实的意志和情感力量的一种主动呼唤与激励。正常人都有向善向美的天性,有美化生活、丰富人生、完善自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愿望和要求,虽然这种愿望要求在现实中的实现有种种局限,却可以转化为文学审美活动中的积极追求。它一方面表现为主体从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念出发,对健全、崇高,理想的人格及其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合理的人生生活进行肯定性的塑造和描写,从普罗米修斯式的崇高人格到浮士德式的进取精神,从简·爱的生命意志到安娜的人性追求,从莺莺、杜丽娘的纯洁钟情到宝、黛的叛逆反抗,从高尔基的雨中海燕到郭沫若的火中凤凰,直到当代文学中乔光朴、陆文婷等人格类型。当然,其中有的作品充分描写了某种人格人性的自由现实,也有的作品展示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这种悲剧性的描写往往包含着对不合理社会关系的深刻批判,在痛惜中更显出对有价值人生的肯定与呼唤,从而具有更强烈的激发力量。另一方面则是表现对异化心态,畸形人格,扭曲了的灵魂及一切违反人性的事物,不合理人生生活的否定性描写和批判。比如古代神话中对众恶神的描写,各民族文学中对种种丑恶人[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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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油盐的爱

文化人类学用于史前研究存在的问题摘 要:本文以考古材料为基础,列举、大量事实和案例,说明文化人类学的观念、、材料用于史前,无论在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方面都会存在明显的,同时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即是:文化人类学的观念、材料,对原始人类和原始文化的认识,均是来自或建立于现-     摘; 要:本文以考古材料为基础,列举、大量事实和案例,说明文化人类学的观念、、材料用于史前,无论在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方面都会存在明显的,同时也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即是:文化人类学的观念、材料,对原始人类和原始文化的认识,均是来自或建立于现当代地球上仍然残存的原始民族、土著居民生活和生存之状况,它们与古代、埃及、西亚、印度、印第安人文明、米诺斯文明这些人类文明的“主流”各是一回事,二者不能人为等同;文章还着重分析了中国“图腾”问题,认为图腾在中国古代文化或史前文化中难以证实,值得怀疑,同时指出文化人类学中没有“文化”这一项目或是其先天性重要缺失,故不能据此去判定和推测人类古代文明、文化之“主流”。;  关键词:文化人类学;; 史前研究;; 问题和原因;; 科学文化;  一方面由于记载有限或残损不全,更由于相当于史前而言,现存古代文献一般都显得非常晚近,而神话传说非史实记录,其中事象多被人们视为古人想象、幻想、虚构之情景(这由中国“古史辩”派的认识及各种相关的工具书与研究对于“神话”的定义可以看出[1]),另一方面现今的学者多相信西方人类学家、民族学家考察现当代地球上仍然存在的原始民族、土著居民所得关于原始文化的结论,相信中国上古及史前时代文化、程度与现在地球上仍然存在的那些原始民族、土著居民是处于同样的发展阶段、状况,所以学者在考察中国古代和史前时代文化时常用、多用文化人类学的一些结论、认识和方法去比对、观照。本来,这是一个正常的、有益的现象和方法,但是在当代中国、在学术界,似乎有一种滥用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资料的现象和倾向,文化人类学及有些观念、认识被抬高到了一个不恰当的地位,乃至可能存在被人用于装潢门面或用于摆脱话语困境、研究困境的情形。我们在有关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宗教、文学、制度、神话等研究领域尤其是有关上古和史前时代考古研究及有关著述中,常常可以看到作者或帮助宣传者介绍说“运用了文化人类学”、“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研究”等等用语,而这些研究和著述中又的确充斥着图腾、神灵、巫术、崇拜、祭祀、母系、父系、公有、私有等等诸如此类的语汇和相关论述。其中既有系统的著述、建构,也有零星的或简单的相互比对、参照,甚至也不乏直接将图腾、巫术、祭祀、种种“崇拜”等用于史前遗存及文化现象,所得结论、认识正确与否多半经不起检验、质问或不容易判断、无法判断。作为研究人类文化起源及进化[2]的文化人类学本身的先天性缺失及局限,文化人类学用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尤其是史前考古、史前研究存在的问题,似乎少有人谈及,所以本文主要谈一谈文化人类学用于中国史前研究所存在的问题。先例举现象和事实,后谈为什么会“存在问题”,不妥之处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 一、“问题”列举和分析;  无论史前时代或历史时期,我们都可以把整个人类文化划做三大块,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含科学技术)和社会制度。关于社会制度,涉及家庭、氏族(胞族)、部落、由母系发展到父系、由公有发展到私有等一系列概念、术语和理论,这些东西在面临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材料时的不适应笔者在《“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10—11)》中已有一些例举和涉及,这里不再重复。这里谈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这两方面(当然事实上物质、精神、制度三者是相互关联的)。;  1、关于物质文化;  摩尔根将人类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三个阶段,其中野蛮时代又分为低级、中级、高级三段。关于低级野蛮时代(约当新石器时代初期)之社会,摩尔根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他认为该时期或社会在东半球是指“那些流行制陶术而尚不知饲养动物的部落”,而在西半球是指从懂得制陶术到“用灌溉法种植玉蜀黍等作物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房屋”之前的阶段[3]。摩尔根的论断主要来自对美洲印第安人的考察,所以关于西半球的认识大体上是不错的,但关于东半球,摩尔根的认识却与后来的考古发掘结果不相吻合:人类文明最早的起源地西亚地区中石器时代的凯巴拉文化(约前6万年—前1万年),其“居民过着以狩猎采集为主的生活,有矛、镞等细石器,并以刮刀剥制兽皮蔽体。从兽骨较集中的情况看,可能已有畜牧的萌芽,如佩特拉附近的马达马格遗址,山羊骨占全部兽骨的82%;卡尔迈勒山附近的法拉赫遗址,羚羊骨已占74%。一般认为,这种现象表明可能已出现放牧,这些山羊或羚羊可能即是最早的家畜”。此时凯巴拉文化居民尚未发明陶器,即使由凯巴拉文化发展而来的呐吐夫文化,仍然是一种“无陶新石器文化”[4]。在西亚的前陶新石器时期,许多地方都已有成熟的家畜饲养:如黎凡特南部的耶利哥已种植小麦、豌豆、燕麦,出现了“确实的家畜山羊”,土耳其恰约尼遗址发现有小麦、大麦、豌豆、扁豆的种植,有绵羊、山羊、猪等家畜,安纳托利亚地区也已产生最初的农耕和畜牧,家畜有猪、绵羊、山羊,伊拉克东北部的耶莫遗址也已种植小麦、大麦,驯养家畜,它们的年代都在前6000年前,此未出现陶器[5]。东半球的另一个农业起源中心中国,畜牧的发生也不迟于制陶业,而是大体上同时:在距今约一万年前,陶器开始出现,同时可能已有鸡、猪、狗的饲养,如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出土的鸡骨、猪骨、狗骨,被认为可能是家畜;尤其是同一时期广西桂林甑瓦皮岩洞穴遗址上下层都有较多猪骨出土,“据鉴定有67个个体,猪的年龄数值比较集中,以1—2岁间的成年猪最多,罕见长大粗壮的犬齿,门齿一般都较细弱,未见有磨蚀深重的第三臼齿,这些都是反映人工饲养和被宰杀的结果,饲养的时间又较偏长”。而到距今8000年左右,制陶业初步发展起来时,鸡、猪、狗等家畜的饲养也亦很普遍和成熟,牛、养的饲养可能也已开始,如裴李岗、磁山、贾湖、大地湾、跨湖桥等遗址的相关发现[6]。 ;  陶器是新石器时代人类生活中使用最普遍的一类日用品,也被考古学家视为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特征和标志之一。关于陶器的起源,恩格斯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常常被学者引用:“可以证明,在许多地方,也许是在一切地方,陶器的制造都是由于在编制的或木制的容器上涂上粘土使之能够耐火而产生的。在这样做时,人们不久便发现,成形的粘土不要内部的容器,也可以用于这个目的”[7]。恩格斯这个论断受到摩尔根《古代社会》的,而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说法又来自人类学家泰勒《人类远古史研究》,泰勒又是借鉴了别人的观点:戈盖“于上一个世纪最先提醒大家注意陶器发明的过程,他说,人们先将粘土涂在这样一些容易着火的容器之上以免被烧毁,以至后来他们发现单单用粘土本身即可达到这个目的,于是世界上便出现制陶术了”[8]。民族学资料中的确有这种情况,比如林惠祥先生就列举了南美洲的土人、亚里桑那的哈瓦苏派人都将纺织物敷泥,然后用于盛物在火上烧烤,用以说明有些陶器可能是这样制成的[9],但是说陶器起源于在编织物上敷泥,经烧烤而成,迄今在考古学上并无确凿而充分的证据。;;;; 学者一般都认为陶器的发明是伴随着定居和种植农业的发生而出现的,是应谷物贮藏、炊煮以及盛水盛汤之需而产生[10]。这种认识实际上意味着陶器的起源和发明是因为人类进化历程、生活方式中某些内在的及动力因素在起作用,而不是因为敷泥于编织物烧烤或因偶然失火而导致。这种认识大体上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而且可以认为它就是来自于现代考古发掘和研究。现知人类各种不同的古代文明中,早期陶器出现的时间有早有晚,也不都与种植农业相伴生,但是没有发现陶器起源于编织物敷泥烧烤的证据。以人类历史上农业起源最早的西亚为例:西亚地区在陶器起源之前曾经历大约1000年的前陶新石器时期(约8000前—前7000年),而此期已有比较成熟的种植农业和家畜饲养,甚至在年代更早的中石器时代如纳吐夫文化中已有农业起源的迹象并已开始家畜饲养[11]。在已有种植农业的无陶新石器时期,应该存在能够代替陶容器的器物(能够盛装汤水,能在火上烧烤、蒸煮)。考古发掘表明,这类器物在西亚的前陶新石器时代应该是木、石类容器(木器可盛汤水)尤其是石器:贝达遗址文化堆积为前陶期及中石器时代遗存,其石制品有臼、杵、碗、盆等,哈吉拉尔遗址前陶器遗存有大理石碗碎片,基罗基蒂亚遗址前陶期遗存有类型各异、大小不一的石制容器,其器型有带流的盆、碗,也有盘、长柄勺等,耶莫遗址前陶期也发现石臼、石杵、马鞍形手磨、户枢、石球、石斧等[12]。西亚最早的陶器发现于黎凡特北部的穆赖拜特遗址,“这些陶器过于粗糙,烧得不透,气孔犹存,不能盛水,还不能代替木石制作的空器”[13];在土耳其恰塔尔休于遗址出土的早期陶器“胎中掺有草和砂砾,颜色为奶黄色或浅灰色,表面光亮,器型常见平底的深碗、浅盆,火候较低”,考古学家认为当时“陶器数量不多,可能是由于当时的居民使用木、石制容器及篮子之故”[14]。由于人工用火的出现远远早于种植农业的发明,火能使泥土坚硬乃至不透水这种认识和知识的形成也当早于种植农业的出现,同时编织物的产生也当早于种植农业(因为采集所需),所以如果陶器因敷泥于编织物再经烧烤而发明,那么在西亚的前陶新石器时代应该已普遍使用陶器而不会是制作更为困难、更费工时的石质容器,而最早陶器的出现有可能上溯到西亚的中石器时代,因为其时种植农业已开始萌芽。显然在西亚,陶器的出现更多的是模仿和替代木、石容器尤其是石器(前陶时期制作和使用木、石容器应该是所谓“木器时代”、石器时代传统的一种延续,这导致西亚陶器的出现滞后于种植农业的发生)而非编织物,当然并不排除陶器在造型上会模仿编织物。在亚洲另一个农业起源中心中国,已有证据表明制陶业的出现正是与原始农业存在着共生关系[15],早期的制陶方法主要是捏制、片状贴塑(泥条盘筑法应更晚一点),但是发现最早陶器有捏制而成的证据而无敷泥于筐篮烧制的证据[16]。陶器如因在编织物(或木制容器)上敷泥烧烤而起源,那么在早期陶器、陶片上必会留下证据(或者陶器、陶片里面有编织物痕迹,或者陶胎的中间层有编织物痕迹),但是迄今为止并未见有这种证据或相关报道。 ;;;; 日本的农业起源时间很晚,但它却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陶器的地区:日本爱媛县上黑岩阴遗址曾出土距今约1·2万年前的陶器,后来在除北海道和冲绳以外的地区都发现了早期陶器。“最近在长野县下茂内和鹿儿岛县简仙山,都出土了经测定约为距今1·5万年前的陶片,其中鹿儿岛的陶片烧成温度只有400度——500度,质地疏松,还没有完全陶化,可谓名符其实的土器。1999年,日本青森县大平山元一号遗址出土了无纹饰陶器,其陶片附着碳化物的碳测校正年代为1·6520万年——1·4920万年,在国际考古界引起了轰动”[17],但是没有发现这些陶器的制作和生产与编织物有关。据研究,我国和日本、俄罗斯西伯利亚南部等世界上最早出现陶器地区的早期陶器大多是圆形球体,平底器很少,其原因除了模仿陶器出现之前人类广泛使用的植物果壳形状、制作相对容易、容积又较大以外,“最初的陶器首先考虑的是满足炊事需要,然后才是盛储需要,或者说先有煮饭的锅,后有盛饭的碗。圜底器物支架在几块石头上,便能生火加热,也较为稳固,而且采热功能好” [18]。显然,早期陶器制作成圜底形,不会是模仿编织物而成,因为后者一般不会是圜底,既不实用也没有必要。可见恩格斯关于陶器起源的论断是不正确的,来自文化人类学的资料和认识是不能直接与人类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现象划等号的。 ;;; 严文明先生在分析半坡、姜寨等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聚落、房屋及当时的家庭、婚姻形态时,认为那些有灶有炊具和饮食器、有5米宽土床而粮食储备很少的小房子应该是供过对偶婚姻生活的夫妻和他们的婴幼儿居住的地方,而老人和较大的孩子可能要住中等房子或其他小房子。与此同时,他发表了一番议论:有人说“原始社会生产技术水平那么低下,盖一座房子很不容易,哪能象我们现在住得那么宽敞?从前彝族的穷苦人披个麻袋在屋檐下一蹲就能睡一夜觉,仰韶一二十平方米的房子不是足以蹲一二十人吗?这从表面看起来也好象有些道理。如果全部都是空房子,就没有法子驳倒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19]。这是说不能用民族学材料去衡量和比对史前考古所发现的材料。如果放开眼界,我们会发现,严先生这里所论及的现象和情形并不是孤立的:;  在西亚,距今约9000—8000年的有陶器新石器时代,具备一定规模的聚落遗址已普遍出现技术高超的原始建筑及房屋、居所:哈吉拉尔遗址的前陶新石器时期已有用泥砖建造的方形房屋,其大墙有石基,壁面及地面涂有灰泥,重要房间的地面铺小石子或卵石,门道可能设于屋顶;进入有陶新石器后期,该遗址见有9座房屋,均长5米、宽6米左右,方砖墙厚达1米,以石为基,每座房屋开有两门[20]。基罗基蒂亚遗址位于一座陡峭的小山上,其房屋墙壁的下半部一般用石灰石砌筑,上部和圆形屋顶用粘土、土坯等材料建造,有些房子建有双层墙;大型房屋内则有两根石柱,用来支撑半圆形的阁楼,阁楼有小梯上下,可能是睡觉之处,屋内石铺地面上设有灶等生活设施,屋外有用墙围起来的院落;有些房屋中还建有走廊、仓库、碾谷房、厨房、石桌等[21]。恰塔尔休于遗址发现的房屋“由土坯砌成,每一房屋由一面积5米×4米的起居室和一个至几个附属房间组成。房屋平顶,在两根大梁和许多小梁上铺苇草和干砖。屋顶有长方形入口以供进出,起居室与附属房间有低矮的门洞相通,门洞高仅77厘米。屋内南部有木梯和炉灶以及放燃料的柜子,另有平台和长凳以供坐卧……”[22]。索万遗址内“有砖坯结构的T形建筑3座,均由许多大小房间组成,布局规整。房屋的地面和墙壁涂抹泥灰,以外扶壁墙承托支撑屋顶的木板。其中的一座建筑似具有宗教的职能,在一房间的壁龛内发现一“母神像”[23]。1999—2000年,德国考古学家汉斯·格奥尔格·格贝尔领导的一个国际考古小组在约旦的巴亚村发现一座新石器时代早期墓室及许多壁画,同时该遗址还表明:约在9000年前人们建有一些两层的房子,显示出当时居民极高的建筑水平。考古学家说,考虑到巴亚村是建在约1000米高的岩石陡坡上,跟外界很难沟通,这一成就更显得了不起[24]。在中国,距今7000—5000年的仰韶时代,房屋建筑技术和取得的成就也非常可观:甘肃秦安县大地湾仰韶文化大型房基F901被称为“原始宫殿遗址”,其总面积达420平方米,由主殿、左右侧室、后室及前沿附属建筑构成;其主殿按后世构架原理当是十柱九间,其顶梁大柱直径达57厘米;在主室中辅助顶梁大柱的两个较大的木柱之外侧,又各增立了三个直径为10厘米左右的小木柱或木板作附衬,然后用草泥包裹为一体,组成一个外径为80厘米的大柱,再抹上白灰面;其墙体用红烧土筑成,壁面抹石灰压实,居住面用碳性料礓石铺垫,打磨得光亮照人,坚硬尤如今日的水磨石地面,而据甘肃省博物馆化验室技术鉴定,这种料礓石经火烧粉碎后的物理性能,相当于现代所使用的100号矾土水泥[25]。湖北枣阳雕龙碑遗址15号房址以及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的大型房址,其建筑规模、技术与大地湾F901不相上下,前者的墙壁以密集的木料栽立而成,木柱之间的间隔仅有1—10厘米,“所有的木材都经精选和细加工,形状方正,棱角分明,十分规整”[26],后者“在主室内近四角处,对称地分布着4个直径达4—5米的大柱洞”[27]。河姆渡遗址发现距今7000年前的干栏式长屋,现存桩木和长圆木220余根,较规则地排成四列,计宽约7米,最长一列桩木为23米,所以其室内面积应在160平方米以上[28]。1999年至2001年,中国的考古学家在河南灵宝西坡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现距今5500年前仰韶文化的特大型房址,其整体面积达到516平方米,四周有回廊,其柱洞直径大都在45米—7米之间,室内居住面自上而下分五层处理,各层均十分致密而坚硬,其中第三、四层近似当代混凝土,最上层为灰白色细泥。考古学家认为:依下部结构推测,该房屋可能为四面坡式建筑,由于面积大、跨度广、布局复杂,也可能为重檐结构,“仅从保存较好的下部房址便不难想象,此房屋曾经是一座多么宏伟的建筑”[29]。无论是西亚新石器文化或是中国新石器文化仰韶时代房屋建筑所取得的成就、达到的高度,都是现、当代地球上那些原始部落、土著居民所不及的,更不用说古代埃及的金字塔、方尖塔、神庙,古代印度哈拉巴文明、巴比伦和苏美尔、玛雅文明以及米诺斯文明的城市、宫殿、神庙建筑。故知文化人类学所考察的现、当代仍存之原始部落、落后民族材料与中国、西亚、埃及、印度的古代文明及其新石器时代可比性甚微。 ;  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发现的大量“灰坑”历来被视为“垃圾坑”、“祭祀坑”,近年来有学者研究,“灰坑”中其实有一部分可能是“粮食窖”,另有一部分则可能是“小水田”或“水坑”、“水塘”、“水井”、“水渠”、“鱼塘”等农田水利设施。刘志一先生认为“祭祀坑”一说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在“远古时代原始祭祀中,即使祭地神也没有挖坑祭祀的习俗。只有到了商、周时期或早一点的夏代才有挖坑祭祀的习俗出现的可能”[30]。最近四川的考古学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茂县营盘山遗址发现120余座灰坑,其形制规格各异。他们对这些灰坑作了具体的分析和推测,认为“一些灰坑底部及四周采用卵石(有的内含大型砾石)垒砌而成,推测应是进行石器加工的场所或有其他用途。个别灰坑内还发现涂有鲜红色颜料的石块,可能具有某种宗教含义。有的坑内还发现数量较为丰富的陶器堆积,应是以理葬陶器为主、具有特殊含义的器物坑。少量口小底大的圆形袋状灰坑底部平整且较深,可能为贮存粮食等实物的窖穴[31]。曾经,在湖北天门肖家屋基遗址的发掘过程中,遗址中部发现一个面积颇大的水塘,先被断为具有宗教性质的遗迹。后来注意对水塘细部的清理和观察,通过水塘边缘、塘底及水塘附近的遗迹、遗物留存和堆积的分析、推断发现,认为该水塘应是“一处与盥洗、制作石器也许还包括汲取生活用水等活动有关的场所,而基本否定了原有的宗教性质遗迹等推测[32]。杨鸿勋先生在谈到建筑考古学时说:“将新石器时代古池塘底的木构井干挖出,而解释为‘原始崇拜建筑’的遗迹;将殷商宫殿‘土阶’的残迹误认为完整的‘祭坛’……”等等,这些错误都是缺乏专业知识所造成的[33]。将很多生产、生活性遗迹、遗存断为宗教性遗迹、祭祀场所,除了与工作细致程度不够、专业知识不够有关外,可能还有一种潜在或显在的观念和印象在起作用,即认为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亦即原始人类)很愚昧、生活中凡事皆有神灵,处处要崇拜、祭祀,这种观念和印象的存在显然与文化人类学的一些认识和观点有关。 ;  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出土了大量的“骨耜”和稻谷遗存,以前学者依据文献资料、民族学材料对河姆渡“骨耜”的形制、用途以及当时的耕作方式等作了不少研究,其说纷纭。黄渭金先生详尽地分析了各类“骨耜”的加工、使用特征和痕迹,认为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耜”实际上包含了专门用于翻耕农田的“骨耒”、修整水田的“骨耜”和平整农田的“平田器”,“至于双齿刃、斜刃和平刃等刃部特征是由于骨料的再加工、再利用所形成”,而河姆渡遗址的耕作方式应该是“踏耕”和“耜耕”并存,“它们是一种并存关系,并不互相矛盾。‘刀耕火种’不适于河姆渡的平原沼泽型稻作农业”。他最后说:“以前学者对河姆渡骨耜的论述,大多偏重于古代文献史料的考证及民族学材料的引用,忽视了对现成考古实物资料的探索,笔者在此并非贬低和鄙视文献史料及民族学材料在考古研究中的地位,而旨在说明考古学的研究还是要以考古发掘资料为主,文献史料和民族学材料可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补充和旁证,如此才会使我们的研究更客观而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34]。著名人类学家林惠祥先生在其著作中说:“猪、羊在原始生活中居较不重要的位置”[35],这一认识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显然是相违背的,因为无论是作为食物、营养来源、物质财富或者是作为精神信仰、原始宗教方面的象征、借代物,猪在原始人类的生活中都是非常重要的[36]。林先生的认识显然不是“以考古发掘资料为主”而得出的。   2、关于精神文化;  关于原始社会、史前时代的精神文化,原始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和崇拜对象,人们最普遍的印象可能就是“图腾”。如果将这个问题交给中学生去回答,十之八九他们都会说:图腾;电视、书刊里面如果出现某个古代文化、器物中的动、植物图像,看起来很重要的样子,有文化的人多半会脱口而出,那就是图腾。“图胖”就是这样普遍地存在于原始人类的生活和现代人的头脑之中,不仅“大多数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都认为新石器时代彩陶上的动物纹样及其象征性纹样是古代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37],而且“目前只有触及到中国各民族古代社会的文化,不仅有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提到图腾,民族学家、宗教学家、古文字学家、家、美学家、美术史学家、神话学专家、民间文学专家和民俗学专家也几乎都要照讲图腾。然而,许多著述往往是将‘图腾’一同做简单的套用,普遍缺少应有的论证和具体的说明”[38]。研究原始文化的著名学者也不例外,如朱狄先生就有这样直接而简洁的判断:“1963年,山东日照两城镇龙山文化遗址中,在一件石器上发现的兽面纹饰和饕餮纹十分相似,而半坡彩陶上有鹿纹;江苏邳县大汶口遗址(此处似有误会:大汶口遗址在山东泰安县,而江苏邳县有大汶口文化大墩子遗址——王先胜)中发现有猪头纹;马家窑文化类型和辛店文化的彩陶上有狗纹。这样,地下发掘说明图腾之说不无根据”[39]。丁山先生说:“在氏族社会,以图腾为宗神,每个家族的闾里之口都立有图腾柱(Totompole)以保护他们的氏族。所谓图腾柱,大抵雕刻为鸟兽怪物形”[40]。陆思贤先生继续发挥说:“其为鸟兽怪物形,在中国古史的传说中,龙、凤是其中最有名的,其他虎、豹、熊、罴、龟、鳖、蛇、鱼,包括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中游的,还有住洞穴里钻的,无所不有,又有神柱圣树,奇花异木,都应是图腾形象的实录。它们被装置在图腾柱上,氏族林立,图腾柱也林立,在当时祖国的大地上,有多少图腾柱,大概是不计其数的。或可以说,氏族制时代也就是图腾时代、图腾世界,那么图腾文化、图腾,也就是原始文化的核心或纲领”[41]。也有学者将现今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图腾”作了统计、归纳,不少民族的图腾多达几十种,也有的仅有一、二种[42]。大约哪个民族经常和哪些动植物打交道、对其有所礼敬,在日常生活的器物上有所表现、在礼仪活动中需加以利用,那便成为该民族的图腾。“图腾”真是这样广泛而深刻地存在于中国史前时代和原始民族的生活及精神世界中吗?对此,我们需略加认真地考察一番。 ;  权威的《辞海》解释“图腾崇拜”,说它是“原始社会一种最早的宗教信仰,约与氏族公社同时发生”,而氏族公社“产生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的晚期”[43]。研究图腾文化的学者说:“世界上大多数学者认为图腾文化形成于旧石器中期或晚期,而新石器时代是图腾文化的衰退落和演变期”、“根据国外考古学资料,图腾文化发生于旧石器中期,繁荣于旧石器晚期和中石器时代。欧洲发现的众多的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和雕塑等,证实当时图腾仪式、图腾歌舞是丰富多彩的”,而“新石器时代是图腾文化开始衰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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