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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chanli
首页 > 论文问答 > 甘肃政法学报2019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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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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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特里德·斯达德勒尔、吴泽勇:德国法学院的法律诊所与案例教学,载《法学》,2013年第4期。 吴泽勇:中国法上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1期。 王晨光、吴泽勇:以案说法:办理销售非法烟丝网络案,载《湖南烟草》,2011年第5期。 吴泽勇:证明疑难案件的处理之道——从“彭宇案”切入,载《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第5期。 吴泽勇:建构中国的群体诉讼程序:评论与展望,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3期。 吴泽勇:论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 吴泽勇:德国团体诉讼的历史考察,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 Dieter Leipold、吴泽勇:德国民事诉讼法50年:一个亲历者的回眸,载《司法》,2009年。 吴泽勇:集团诉讼在德国:“异类”抑或“蓝本”?,载《法学家》,2009年第6期。 吴泽勇:《投资者示范诉讼法》:一个群体性法律保护的完美方案?,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 吴泽勇:论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撇去不法收益之诉,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3期。 吴泽勇:瑞典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分析,载《法学》,2010年第7期。 吴泽勇:论荷兰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吴泽勇:论德国法上的团体不作为之诉——以《不作为之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载《清华法学》,2010年第4期。 吴泽勇: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原理,载《法学家》,2010年第5期。 彭浩晟、吴泽勇:法官独立的具体制度,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吴泽勇:清末修订《刑事民事诉讼法》论考——兼论法典编纂的时机、策略和技术,载《现代法学》,2006年第2期。 吴泽勇:清末修订《法院编制法》考略——兼论转型期的法典编纂,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吴泽勇:《大清民事诉讼律》修订考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吴泽勇:《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考略,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吴泽勇、刘新生:《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再审程序的变迁,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吴泽勇:群体性纠纷的构成与法院司法政策的选择,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吴泽勇:清末修律中的民事诉讼制度变革,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3期。 吴泽勇:动荡与发展:民国时期民事诉讼制度述略,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1期。 江伟、吴泽勇:论现代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理念,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吴泽勇:论我国民事诉讼庭审程序的正当化建构,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吴泽勇:从程序本位到程序自治——以卢曼的法律自治理论为基础,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吴泽勇: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正当化,载《法学》,2005年第1期。 江伟、吴泽勇:现代诉讼理念与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塑,载《诉讼法论丛》,2003年。 韩长印、吴泽勇:公司业务执行权之主体归属——兼论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 章武生、吴泽勇:律师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吴泽勇: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民事诉讼制度,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江伟、吴泽勇:证据法若干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分析,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章武生、吴泽勇: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改革,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5期。 熊跃敏、吴泽勇: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探究,载《河北法学》,2002年第4期。 章武生、吴泽勇:司法独立与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上),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 章武生、吴泽勇:司法独立与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下),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吴泽勇:论我国职业法官培养机制之完善,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章武生、吴泽勇:简易程序与民事纠纷的类型化解决,载《法学》,2002年第1期。 章武生、吴泽勇:法律援助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家》,1999年第5期。 章武生、吴泽勇: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载《诉讼法论丛》,2000年第2期。 江伟、熊跃敏、吴泽勇:2000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1年第1期。 吴泽勇:历史、文化、社会中的司法制度——评《司法制度的历史与未来》,载《诉讼法论丛》,2002年。 吴泽勇:民事诉讼程序保障的历史与未来——评莫诺·卡佩莱蒂的民事诉讼程序保障比较研究,载《诉讼法论丛》,2002年。 章武生、吴泽勇: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改革,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第1期。 章武生、吴泽勇:论诉讼和解,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 章武生、吴泽勇:论民事诉讼的目的,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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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khunnie

山东政法学院和甘肃政法学院的实力不相上下,都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一带一路”高校联盟正式成员。以下是这2所大学各方面的介绍:1、师资力量山东政法学院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甘肃政法学院截至2019年1月,学校有教职工894人,其中专任教师总数633人,高级职称教师41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513人,博士127人,博士在读67人,聘请兼职、客座教授282人。2、院系专业山东政法学院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开办21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甘肃政法学院截至2019年1月,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办3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扩展资料甘肃政法大学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后几经撤并,多次易址,历经甘肃省行政干部学校、北湾五七干校、重建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几个阶段。1982年,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从靖远县北湾正式迁至学校现址。1984年,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4年,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学校并入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甘肃政法学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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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普若斯

a类b类c类 是某单位 或某省地区规定的,中国的期刊分为核心期刊,和费核心期刊,核心期刊,里面有分 北大核心,南大核心,A类 应该就是南大核心,B类应该是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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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ang2336903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管主办: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政法学院快捷分类:政法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社会科学I出版发行:甘肃  双月刊  A4期刊刊号:1007-788X, 62-1129/D创刊时间:1986  影响因子 379审稿时间:1-3个月期刊级别: 北大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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