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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眼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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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 摘 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创新以及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实施交易机制创新,以减少金融风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词:衍生品;商业银行;风险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6)07-0015-04Abstract:The finance of Chinese derivatives productmarket is being into developing period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reare also a lot of They are market risk and credit risk, mobility risk, operating risk, legal The Chinese commercialbank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trol for risk highlywhen they develop financial derivatives at the same We must cultivateits key competition power, accelerate financial innovation as well as improve i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operation mechinemadeaspect to implement transaction mechanism So as to reduce financial risk, realize health to develop by Key Words:Derivatives Product; Commercial Bank; Risk 2003年2月5日,银监会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此前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则指出,要“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这预示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2005年初银监会向中资银行发出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这表明有关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严重关注。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毕竟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发展这种业务时如何趋利避害,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如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减少金融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现状分析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2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品种诞生。截至去年底,已有8家中资银行、11家外资银行和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获得官方颁予的全面经营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牌照。外资银行的加盟,意味着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了激烈的竞争,衍生产品的巨大利润将激起中外商业银行的又一场”淘金热”,也意味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这些业务对银行稳定和争揽外汇存款,带动国际结算、外汇融资等业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中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这些衍生品交易多局限于外汇市场,真正的人民币衍生产品基本没有。而且除自营类业务外,代理类业务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客户,个人代理业务开展不多。在债券市场,早已酝酿推出的债券开放式回购和远期交易目前仍未推出,股指期货尚停留在讨论阶段。至于人民币利率衍生品,由于尚未实行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因此要推出这些产品也为时尚早。由于在《办法》出台以前,我国对衍生产品交易没有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操作中面临一些产品能不能做的疑惑。如果不做可能会丧失市场机会,而做又担心有违监管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办法》出台伊始,商业银行可以在《办法》的框架内规范、健康地开展衍生产品交易,这对业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办法》对于今后培育国内金融市场,对于人民币业务中一些创新产品的推出,也是一个很好的纲领性文件。但其所作规定相对于复杂的衍生品而言太过简单,只是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对于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等并没有规范,而且也未对投资出现纠纷后适用何种、何地的法律作出规定。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审慎监管。在外资银行较多的城市,有许多投资者因购买其所提供的理财产品而导致较大亏损。由于法律空缺,投资者接受外资银行外汇理财服务出现较大亏损后,找不到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只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而这样的结果对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没有进一步的警示作用。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果发生同样的事件,外资银行和相关金融从业人员将可能受到取消金融从业资格等严厉的处罚;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可以大大扩展投资品种,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这些做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风险及控制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宏观经济条件已初步具备,但是,在微观市场条件方面还存在缺陷。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不强、素质较低,盲目发展金融衍生品、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潜在风险非常突出。目前,国内各银行都推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为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很多都打上“个人外汇理财年回报10%以上”的广告,使商业银行面临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以说,市场风险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商业银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之所以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乃源于衍生品交易本身的杠杆性原理。众所周知,市场的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控制资金量巨大的交易合约,一旦交易失误,造成的风险损失也将非常巨大。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多方面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衍生金融交易有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在实际交易中,一个具体的衍生金融交易事件可能是由多种风险交织而造成的。在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商业银行看,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均存在因衍生产品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且将随着交易的期限而增长。一般而言,银行应尽力去避免市场风险而不遭受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一家银行卖出远期利率协议并固定客户的借款利率,那它将采取卖出一个对冲的远期利率协议给投资者,或者利用票据期货市场或利率互换购进对冲期货,或者通过资金市场拆入资金对冲头寸。但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只能是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并不能抵补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风险。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等于其敞口头寸乘以交易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衍生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信用风险也就越大。例如,在期限较长的利率互换合约中,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固定利率的支付者将获益;但与此同时,由于期限较长,支付浮动利率而成本增加,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将增大。在衍生交易合约中,敞口头寸包含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对于拥有较大敞口头寸的商业银行来说,测定和控制信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相对于场内交易而言,场外交易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因为场外交易产品既没有保证金的强行要求(有赖于交易双方的约定),也没有集中的清算制度,所以,交易对手到期是否履约是无法控制的。这完全取决于交易对手履约的能力和意愿,签订协议的双方随时都可能无法履约,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中,一般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要求比较高,通常要求必须是IS-DA的成员。而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由于场外交易产品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的,其市场流动性比标准化的产品小,可能在平仓时不容易及时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或者得不到合理的价格,因此,场外交易比场内交易有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规避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挑战。另外,衍生产品作为商业银行资金运作的组成部分,与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水平和资产负债状况密切相关,一旦经16 现代财经 2006年7月营不善或资金来源短缺,不能及时履行合约义务或追加保证金,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操作风险是指衍生产品交易时,由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操作系统、内控系统、信息系统不完善,人为错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巴林银行事件中,交易员尼克·里森在日经指数期货上的违规操作,最终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破产的绝境。造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很多。比如,越权交易,即超越委托限额,挪用客户保证金为自己进行衍生品交易,把赔本、亏损留给客户等;会计处理偏差或管理失误;误导客户,即向客户提供虚假行情,夸大盈利,隐瞒风险,诱导客户大量投资,蒙客户等;主体不合法,未经批准从事非法交易;进行私下对冲等。此类风险在衍生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衍生品交易涉及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第二类是指由于衍生交易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缺位,使交易员在交易决策中出现故意的错误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在衍生金融交易活动中,值得关注的另一类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它是由于法律或法规不适用或合约不能执行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有相当部分是源自于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比如,在一些法域中,终止净额结算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明确;能否执行衍生产品合约抵押品也是疑问,等等。ISDA协议是商业银行与外国的交易对手进行部分衍生产品交易时签订的标准协议。目前,我国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是ISDA的成员。按照ISDA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如果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纠纷需要司法解决,原则上应由英国法院或者纽约州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并不适用。但是这种管辖并不是排他性的。在交易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接受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也可适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发布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如果要求商业银行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IS-DA协议时规定由我国司法管辖,没有实质上的意义,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展的衍生交易得不到我国司法的保护。因此,衍生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的创新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银行面对更多、更复杂的衍生产品如何去报价、去平掉风险头寸的能力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与国外差距还比较大,以往的操作主要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寻找较好报价的交易对手达成交易,这样很难赚取较高利润。对简单产品如一般的外汇交易,平掉其风险敞口就比较容易操作,各银行也都有这种能力。但一家核心竞争力强的银行,其利润高的原因在于能够通过相应手段把复杂的衍生产品分解成基础的、简单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因为越基础的产品其市场越透明,价差就越小,这种分解复杂产品和用相对简单的产品平掉风险的能力,恰恰体现了一家银行在衍生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像其他产业一样,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而不是简单的来料组装,银行才具有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创新入世后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将成为趋势,人民币资产的汇率风险将日益显现出来,已迫使以人民币为主要资产的中资商业银行必须注意汇率风险的管理,并关注跨国公司通过人民币衍生工具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在新加坡、香港已存在人民币衍生金融市场,其中主要交易产品有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非交割期权(NDO)、非交割远期期权(NDFO)、非交割调期(NDS)、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与人民币升值挂钩的外汇存款等等。其中,2003年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合约交易额已达1500亿美元左右。迹象表明,外资银行已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衍生产品,争夺中资银行高端客户。在境内,中行从1997年开始做人民币远期,2002年4月1日后,农、工、建三家也开始涉足人民币远期业务,不过成交量一直规模不大,到2003年,全年仅成交90亿美元。应当指出,缺乏以证券、股票指数、利率、信用、贵金属以及重要商品为基础的衍生产品,不能满足中资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在金融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和燃料油(2004年新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和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和棉17第26卷第7期范敏娟: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2006年7月花(2004年新批);金融类衍生品也仅仅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2004年2月,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和“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循序渐进,适时推出已具备发展条件的金融衍生品,应当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创新的良好开端。从产品形态看,应先发展较简单的远期交易,其次是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因需更加严格的交易条件、更完备的市场环境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其推出尚需更长时间;从原生资产看,应首推股指期货,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应逐步推出国债期货和外汇期货,并渐次发展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从交易方法看,应先发展具有流动性强、透明程度高、风险监控体系严密、更具安全保障等优势的场内交易衍生品。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经济指标披露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信息基础。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尚不够规范,除上市银行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年报外,其他商业银行少有披露者。即使有披露的,由于缺乏一个可信赖、综合、透明、连续的信息发布完整体系,国内商业银行也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情况基本不涉及,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使投资者不能对市场价格形成理性预期,不利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外资商业银行在华经营的货币资产业务急剧上升,而其在国内经营的货币业务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而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业务却不能运用这些产品,致使国内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用金融衍生产品须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要满足目前客户比较复杂的外汇理财需求,须运用典型而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但现在国内银行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充足的专业人才,因而应用金融衍生产品还得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当前,各银行衍生产品的操作流程、支持系统都比较规范了,但对业务收入及业绩的科学考核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有些事实上盈利的衍生产品交易在银行内部核算时却是亏损的,这样,正常衍生交易的开展就受到了影响。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银行会计制度与业务发展不适应。解决的办法是,一方面,国内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参考国际惯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基于管理会计标准的资金业务绩效考核系统,这也是内部运作的关键问题。目前国内银行很多考核标准是按财务会计的要求做的,财务会计显示的数据很可能与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这就无法进行科学的考核。为更科学地考核业务人员的能力,国外银行对衍生产品业务的考核主要使用管理会计数值。有鉴于此,我们也应建立起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在这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在业务管理体制上,今后的方向应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球的、全面的管理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整体的风险监控政策制定,而包括资金业务部在内的业务部门应在风险管理政策的指引下,针对产品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监控,并且使这种监控职能独立于前台交易。在报告路线上,监控管理人员既要向业务主管汇报,又要向风险主管汇报,真正起到风险窗口的作用。在任何新业务开展之前,业务部门要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然后报最高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业务。总之,我国在发展衍生金融交易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监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的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努力做到在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不出现风险的积聚,使衍生金融交易真正服务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创新。参考文献:[1]杨迈军,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吴晓灵,等中国金融年鉴[M]北京: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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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wen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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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亦忆

发表过的可以么?能不能给个具体的题目,比如哪个地区的等待。太多了,光09年就有100多篇。需要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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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和约:  (1)具有①一个或多个基础变量;②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额度。具有专门条款规定结算金额,某些情况下要说明是否需要结算  (2)不许要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因素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  (3)合约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可以通过外在与合约的方式,方便地结清头寸,或者允许交割某种资产使得接受方头寸与净额结算无显著差异。  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定义:衍生工具是指有以下特征的工具: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  (3)在未来日期结算。  2005年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基本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对衍生品和嵌入式衍生品的定义,并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全部归类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负债”,其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首先是对价格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涉及到金融资产的跨期转移   2、杠杆性: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以签订大额员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 5% ,则可以控制 20 倍于所投资金额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   3、联动性: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①易双方违约的信用风险、②资产或指数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③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④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⑤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或控制失灵的运作风险、⑥违约而成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新)  (一)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类:  1、内置性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也称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是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的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例如目前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  2、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3、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二)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股权类产品金融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气温变化的天气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三)按照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  (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的发展;  (3)放松外汇管制  (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新发展  1、风险管理型创新。  2、增强流动型创新  3、信用创造型创新  4、股权创造型创新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一手钱一手货”  (二)远期交易  (三)期货交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商,按约定的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  (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三)远期利率协议  (四)远期汇率协议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1、金融期货定义:首先了解期货交易: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涉及的一种对指定的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时间和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协议书;以各种金融商品(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   2、金融期货的基本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是有具体形态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权或债权的金融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为了获得价值或收益权,为了筹集资金或寻找投资机会;而期货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为不愿意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利润的条件。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竞价、某一时点上的均衡价格,金融期货交易虽然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但是它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的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成熟的市场也会实行保证金制度,但所涉及资金或证券的缺口由经纪商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交易的时候拥有或借入全部的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  (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转让;对冲结算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  (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  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5、限仓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三)金融期货的种类:  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产生的背景: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而产生(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 1970 年代初)   外汇汇率风险的种类:   商业性外汇风险是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和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利率期货  其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股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风险而产生的。  (1)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市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  (2)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libor、hibor  (3) 股权类期货  ①股指期货 :最早产生于 1982 年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货交易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和交易对象进行交易,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合约的价值以股票价格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出现的股指期货情况: CME 推出的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 NSE 推出的综合指数期货,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 1983 年悉尼期货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货; 1984 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时报 100 种股值期货;香港恒生价格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  ③股票组合期货:  (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同时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  (2)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  2、价格发现功能 :在公开股票高效竞争的环境种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因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竞价集中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价格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   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所的职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标准化期货合约;制定交易的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提供交易信息;监督和组织期货交易   交易所采取会员制。非会员只能通过委托会员经纪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报价驱动方式,交易者接受报价   竞价方式:指令驱动方式,通过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向市场公布   合约包括的内容: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与方式,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   设计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避免实物交割,达到保值和获利的目的。   大约 2% 左右的期货合约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金融期货的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制度是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高效率   初始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   保证金水平:由结算所规定,水平一般在 5-10% ,但最低为 1% ,最高达到 18%   保证金水平体现杠杆作用   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所   由独立的结算所作为清算机构,采取会员制   结算所职责: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帐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信息   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 1 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成交价进行对照,计算浮动盈亏,进行随时清市。   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结算周期,并对所有帐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计算,要求所有交易盈亏及时结算,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金帐户,控制市场风险。   结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载在结算所帐户上,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在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负责清算盈亏   交易所成为所有和约的履约担保者,承担所有的信用风险,省去交易者对交易双方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   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   定义: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限仓原则:近期严于远期、套期保值与投机区别对待;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的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   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前一道屏障   (五)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和影响因素  1、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  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现货价格)+持有期的资金利息-持现货金融工具获得的利  息或红利以及在投资收益  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期货价格)  2、影响金融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1)现货价格  (2)要求收益率或贴现率  (3)时间长短  (4)现货金融工具的付息状况  (5)交割选择权  四、金融互换交易  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  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买入者在向卖出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权力,核心是一种权力,是否履行由买入者根据收益大小衡量   期权交易是一种单方面的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拥有这种权力,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期权费后,必须按合约履行承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最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  (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  二、金融期权的分类  (一)选择权的性质:买入期权 - 看涨期权,卖出期权 - 看跌期权  (二)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  四、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及其影响  (一)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   履约价值,期权合约本身具有的价值,即买方执行期权能获得的收益。 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协定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协定价格是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成交时约定执行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依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   以 Evt 表示内在价值, s 表示市场价格, x 表示协议价格, m 交易单位,则   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 ,否则为 0 。   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价格与市场价格:价格关系决定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价格差距越大,则时间价值越小   2、权利期间,即期权剩余的有效时间,期权成交日到期权到期日的时间。期权期间越长,期权价格越高   3、利率。短期利率变动影响期权价格。关系复杂   4、基础资产的价格波动性。  5、基础资产的收益。标的资产收益率越高,看涨期权的价格越低,而看跌期权的价格越高。  五、权证(新)  定义: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其间内或特定日期内,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一)权证的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股权、债券以及其它类权证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3、按持有人权利划分: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的时间分类:美式权证、欧时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5、按全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平价权证、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  (二) 权证的要素  1、权证的类别  2、标的  3、行权价格  4、存续时间  5、行权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  7、行权比例  (三)权证的发行、上市与交易  1、权证的发行  (1)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标的的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2、权证的上市与交易 T+0回转交易  六、 可转换证券   (一)可转换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  1、定义: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其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是长期的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2、分类: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票   发行者的意义:节约发行费用(债券的利率或优先股的股息率可以低于同类信用债券),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吸引机构投资者(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准投资普通股票,但可转换证券属于债券或者优先股票,目前我国没有可转化优先股)   投资者的意义: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风险但又不回避收益的选择权   3、可转换证券特征   (1)是附有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   (2)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持有人具有是否转换的权利;发行人具有是否赎回的权利   (二)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1、有效期限、转换期限、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有效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至偿清本息之日的时间   转换期限:转换起始日至结束日。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的最短期限为 3 年,最长为 5 年,发行后 6 个月可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息率)是指可转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的票面年利率(或优先股息率),利率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  3、转换比例、转换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转换比例 * 转换价格 = 可转换证券面值   4、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赎回是发行人提前赎买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前提往往是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高于转股价格一定幅度   回售是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发行人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由于公司送股等原因导致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需要调整转化价格   (三)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和价格   1、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  2、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投资价值:公式和实际计算   理论价值:只有当股票价格上涨至债券的转换价值大于债券的理论价值时,投资者才会行使转换权   3、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平价); 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升水);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贴水)   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定义  定义: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 - 股票或者债权 - 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涉及三个关键机构:存券银行、托管银行以及存券信托公司   形式: ADR-GDR-IDR ,其中, ADR 和 GDR 在法律、操作和管理上相同,区别在于营销方向;而 GDR 是一种或多种非美国货币计价,且以不记名方式发行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   首先,作为 ADR的发行人,在 ADR 的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在基础证券解入托管帐户后向投资者发出 ADR ; ADR 被取消后,指令托管银行把基础证券重新投入当地市场。   其次,在ADR交易过程中, ADR 的注册和过户、安排存券信托公司保管和清算、通知托管银行变更、派发红利利息、代理行使权利   第三,存券银行为 ADR 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是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银行或者代理银行   职责:负责保管 ADR 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 ADR 发行国;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中央存托公司:是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 ADR 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不存在   2、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存券银行发行。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 ADR 和美国 144 规则下的私募 ADR 。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惯例,美国的相关法律对其有不同的要求。   一级有担保 ADR 可以向 SEC 申请豁免,不编制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而 144A 私募 ADR 不需要到 SEC 注册,可以在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内筹集资金。   (四)美国存托凭证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五)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  1、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步骤   ①投资者指令经纪人购买 ADR   ②经纪人指令基础证券所在地经纪人购买证券并将其解往存券银行在当地的托管银行   ③经纪人在当地市场上购买   ④存入当地的托管银行   ⑤托管银行解入证券后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   ⑥存券银行发出 ADR ,交给经纪人   ⑦经纪人将 ADR 存入信托公司或投资者,同时向当地经纪人支付外汇   2、美国存托凭证ADR 的交易   (1)市场交易:美国市场的 ADR 持有者之间的买卖,在存券银行过户,在存券信托公司清算   (2)取消:国内无买家时,委托基础证券发行国的经纪人卖出  (六)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我国公司发行的存托凭证  涵盖了三类:发一级存托凭证的有两类——一类是含B股的国内上市公司如氯碱化工、二纺机、深深房等  2004年前只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华汽车发行过第二级存托凭证,其成为中国网络公司进入NASDAQ的主要形式。  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我国香港交易所上市  2、我国公司发行存托凭证的阶段和行业特征  (1)1993---1995年 中国棋也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2)1996---1998年 基础设施类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3)2000---2001年 高科技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4)2002年以来,大型国企、民营企业  二、资产证券化和证券化产品  (一)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的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吃为基础发行证券。  (二)自产证券化种类与范围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不动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  2、按照证券化地域分类:境内自产证券化、离岸资产证券化  3、按证券化的属性不同:股权型资产证券化、债券型子产证券化、混合型子产证券化  (三)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  1、发起人。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的受托人  3、资产和资产存管机构  4、信用增级机构  5、信用评级机构  6、承销人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  (四)资产证券化流程与结构:P146图表  (五)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1、20世纪90年代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房地产证券化  2、2005年以来,建行和国家开发银行(P147页图表)试点:银行间的资产证券化  3、2005年12月21日,内地第一只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广东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一)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定义: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  (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类别  1、按联结的金融基础产品分类:股权联结型产品(其收益与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股票价格指数相联系)、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收益保证性和非收益保证性  3、按发行方式分类: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和私募结构化产品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前景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也就是通过创造金融工具来帮助金融机构管理者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这种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远期合同、金融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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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or5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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