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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布丶多童鞋
首页 > 论文问答 >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和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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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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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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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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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嘴过日子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所谓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则依据人口或劳动力的多少划分给农户承包经营。 我国农村实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没有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只是改变了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要求,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的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集体统一经营相互依存,构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家庭承包经营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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