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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论文问答 > 历史的论文题目关于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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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丝路  东海起航线最晚始自周武王灭纣,建立周王朝(公元前1112年)时,他封箕子到朝鲜,从山东半岛的渤海湾海港出发,到达朝鲜,教其民田蚕织作。中国的养蚕、缫丝、织绸技术由此通过黄海最早传到了朝鲜。  南海丝路  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是唐宋以后中外交流的主要通道,以南海为中心,起点主要是广州、泉州,所以称南海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是已知的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  在隋唐以前,海上丝绸之路只是陆上丝绸之路的一种补充形式。到隋唐时期,由于西域战火不断,陆上丝绸之路被战争所阻断,代之而兴的便是海上丝绸之路。到唐宋代,伴随着我国造船、航海技术的发展,我国通往东南亚、马六甲海峡、印度洋、红海,及至非洲大陆航路的纷纷开通与延伸,海上丝绸之路终于替代了陆上丝绸之路,成为我国对外交往的主要通道。  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历代有所变迁。从公元3世纪30年代起,广州取代徐闻、合浦成为海丝主港,宋末至元代时,泉州超越广州,并被与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并称为“世界第一大港”。明初海禁,加之战乱影响,泉州港逐渐衰落,漳州月港兴起。清代闭关锁国,广州长时间处于“一口通商”局面。    自古以来,海上丝绸之路有多条航线。海上丝绸之路因运送其他货物而又有海上陶瓷之路、海上香药之路之称。  海上丝绸之路主要有东海起航线和南海起航线两条主线路,比陆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更为悠久。东海起航线始自周王朝(公元前1112年)建立之初,武王派遣箕子到朝鲜传授田蚕织作技术。箕子于是从山东半岛的渤海湾海港出发,走水路抵达朝鲜。这样,中国的养蚕、缫丝、织绸技术通过黄海最先传到了朝鲜。秦始皇(公元前221年)兵吞六国时,齐、燕、赵等国人民为逃避苦役而携带蚕种和随身养蚕技术不断泛海赴朝,更加速了丝织业在朝鲜的传播。  中日两国之间一衣带水,通过朝鲜半岛或经由日本海环流水路,交往十分方便。日本自古以来就有关于蚕业的传说。传说在公元前219~210年,秦始皇为求长生不老丹,曾派徐福率领童男、童女、船员、百工、数千人东渡日本,传播养蚕技术,日本人民后尊祀徐福为“蚕神”。也有记载说,公元前三世纪,江浙一带的吴地有兄弟二人,东渡黄海至日本,传授蚕织和缝制吴服的技艺。其后,内地人士或经由朝鲜、或从山东出发,三三两两地到日本定居,交往十分密切,并促进了日本蚕业的发展。  据日本古史记载,西汉哀帝年间(公元前6年),中国的罗织物和罗织技术已传到日本。公元三世纪,中国丝织提花技术和刻版印花技术传入日本。隋代,中国的镂空版印花技术再次传到了日本。隋唐时期,日本使节和僧侣往来中国频繁,他们在浙江台州获得青色绫,带回日本作样板,仿制彩色锦、绫、夹缬等,日本至今仍沿用中国唐代的名称,如:绞缬、腊缬、罗、绸、绫、羽等。  唐代,江浙出产的丝绸直接从海上运往日本,丝织品已开始由礼物转为正式的商品。奈良是当时日本的首都,可以说是中国丝绸之路的终点,正仓院则是贮藏官府文物的场所。今日的正仓院已成了日本保存中国唐代丝织品的宝库,其中的很多丝织品即使在大陆也很难见到,诸如彩色印花锦缎、狮子唐草奏乐纹锦、莲花大纹锦、狩猎纹锦、鹿唐草纹锦、莲花纹锦等,还有不少中国工匠当时在日本制作的、兼具唐代风格与日本民族特色的丝织品。  宋代也有很多的中国丝绸被运往日本。元代,政府在宁波、泉州、广州、上海、澉浦、温州、杭州设置市舶司,多口岸向日本出口龙缎、苏杭五色缎、花宣缎、杂色绢、丹山锦、水绫丝布等。明代则是日本大量进口中国丝绸的时期,这一时期,日本从中国输入的生丝、绢、缎、金锦等不计其数。  清初(1644年),统治者担心国内人民出海与明末抗清志士勾结,于是采取海禁政策,后由于国内外的强烈反对而陆续开放。此时,日本仍继续大量进口中国生丝。1633~1672年间,日本每年进口的中国丝仍在20万斤以上,这是由于日本人民服用丝绸十分普遍,而当时的日本国战乱连连、蚕业衰退,国内生产的生丝数量锐减、品质不良的缘故。此时还有山东、陕西、安徽、浙江等地的商人直接从事海上贸易活动,远航至日本等国,以中国的绸绫等换取椒、檀、铜、藤等货物。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中国政府为了换取日本出产的铜,允许中日官方往来,进行丝绸贸易。此后,中国的丝绸更源源不断地被运往日本。  日本在大量进口中国丝绸的同时,积极引进中国的桑种、蚕种和先进技术,并于1868年前后确立了振兴蚕丝业的基本国策,积极学习欧洲的蚕丝实验科学,订立奖励专利政策,兴办科教机构,蚕丝业从此欣欣向荣。1909年,日本出口的生丝已达到8372吨,超过了中国(7480吨),位居国际首位,其后并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中国直到1977年产丝量才重又超过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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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糊1011

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一) 旅游文化蕴含真实的历史文化。历(厯)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字形,就是一只脚,表示人穿过树林。汉代徐慎所著的《说文解字》里便说:“历,过也,传也。”“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艺术、宗教、神话、法律、风俗以及其它社会现象。”(英国IB泰勒)旅游文化作为一种历史和文化,应该“真实”,这种真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是靠拉几个“洋专家”,“土权威”捏造、篡改的历史。在这场“丝路起点”争论中。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河南大学易学考古研究所所长蔡运章在古籍《穆天子传》找到了佐证:西周时期穆天子从洛阳出发,西游到昆仑山会见西王母。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佐证”,只能是传说而已,笔者认为并不能构成历史文化的真实场景。获取历史本真的方法很多,特别是“丝绸之路”作为涉及气象、宗教、贸易、艺术等方面的特质“旅游产品(旅游资源)”,更应运用现代的考古方法进行科学断定,通过多方面寻找史料,多方论证,才能还原其本真性。(二) 旅游文化的真实性也是相对的。要绝对复原“丝绸之路”是不可能的。在研究时,我们应尽可能的在现阶段考虑周全。在张骞出使西域前,也有零碎的丝绸资料可走。蔡运章先生认为,早在张骞出使西域前,丝绸之路已经开通。商代时期,中原到西域就有一条“玉石之路”,安阳殷墟富豪墓以及洛阳一些富豪墓里出土的玉器有不少是来自新疆的和田玉。事实上,商州时期,直至张骞出使,长安以西是蛮荒之地,汉朝对此冷淡,甚至有放弃掉“凉州”的打算。我们研究问题,要用哲学的观点,应该分清主次和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研究“丝绸之路”要首先确定其历史概念上的内涵和外延。唯有张骞是代表大汉政府主权国家出使西域的,这是其一;学术界认可研究丝绸之路的起止时间和起止路线已有定论,就应在这个范畴内深入研究,这是其二。丝绸之路陆路有三条,在历史中有过演变,但应有一个公认的界定。当然,我们不应反对历史的置疑和推敲,但任何一种颠覆是要有根据的。所以,旅游文化的本真性是相对的,应考虑旅游、历史、文化三者的最佳结合。这样才有研究价值和意义。一些考古的东西仅限于历史的范畴,对旅游文化的作用应有所选择。经过慎重考虑,中国专家目前侧重于主张以张骞出使西域时间为起点,清中期为时间终点,这一主张在“新疆会议”上基本被中亚沿线国家接受。(三) 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还表现在它的“真实性”不受政府及其媒体的歪曲。政府出于政治目的,经济意识或者为了迎合某种观点、理论,主导宣传、媒体轰炸,造成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在体验、传播中褪色或者变味。西安、洛阳媒体报道时各有偏颇,缺乏“中立”立场,这也许是为了制造新闻“卖点”。但有点“祸国殃民,贻误子孙”。洛阳媒体在对“新疆会议”上的《初步行动计划》表述有意篡改,这种“黑色幽默”有悖于职业良知。旅游文化主体从心理上需要真实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作为一种学术探讨,不应将民间调查上升到学术依据。旅游客体应反映客观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媒介需要掌握、了解真实、准确、最新的历史文化。我们应尊重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探首溯源,赋于客观真实历史意义上的旅游文化,才能发展本地、本区域、本民族的旅游文化。旅游文化的市场商品性(一) 旅游文化作为一种旅游主体、客体、媒介各种关系的总和,在初期表现为旅游资源,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旅游产品。一旦形成旅游产品,其市场商品性随之而来。“丝绸之路起点”之争,说白了是一种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与旅游文化之争,西安、洛阳两城市都想站在文化的“高地”,用“丝绸之路起点”这种旅游文化世界知名品牌支撑自己的城市文化,塑造城市良好的品牌形象,让城市在整体竞争中获胜。(二) 旅游文化应该在市场上商品化,但不能违背旅游文化的真实历史。西安、洛阳之争,不仅仅看到联合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经济援助,还在于旅游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城市文化内涵的提升。在今天,各个旅游城市利用文化品牌进行城市经营,加快国际化旅游城市进程中,应尊重旅游文化的真实历史,走市场化道路,不要大肆铺张,大建一些虚无的城市广场、城市标志等,违背商品的市场价值规律。(三) 旅游已成为城市的“名片”,旅游文化更是“名片”的“芯片”。西安、洛阳两城市渴望自己的城市明确定位,希望早日打造城市的旅游文化品牌,应该按照旅游、历史、文化的规律办事,并要分析、研究旅游文化的特殊性,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不要一方面大搞古城拆迁,一方面大搞新城建设。笔者看到西安、洛阳两个城市及两个城市在旅游文化经营方面旧城已经破坏十分严重,新城的快速建设让旅游文化消失殆尽。所以说,旅游文化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应统筹考虑,从城市的色彩定位、形象等各个方面来最终确定自己的特色。例如,北京的胡同文化,广东的汉奸别墅,湖南的清代妓院遗址,长安古乐等等旅游文化内容(类别)应有选择性的接收或者传承。七、结尾西安、洛阳两城市争夺“丝绸之路起点”这一事件,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两个城市对旅游文化的重视,旅游文化已成为旅游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走向共赢”是最好的选择,但这种选择,不是打着中华民族“和为贵”的旗帜,漠视旅游文化历史本真性的选择。也不是为了保住洛阳加入申遗名单,在“不影响西安”的前提下,将始点由西安东移至洛阳。丝绸之路在世界的商贸、文化、交流上是有重要作用,当前,商贸交易有“回潮”趋势,备受沿线各国关注。其申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巨大的工程,任何一国无法单独申报,申遗工作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据悉,这个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申遗的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西安作为起点城市,在重新设立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汉长安城、唐大明宫、西安碑林等将作为丝绸之路的捆绑项目出现;丝绸之路在甘肃省全长1600公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察组对天水麦积山、武威文庙、天梯山石窟、张掖大佛寺,以及嘉峪关和魏晋墓等文物点进行了重点考察,包括10处石窟、6处古建、7处古遗址、4处古墓葬在内的物质遗存,被列入了申遗保护方案;作为丝绸之路的必由之路,新疆已经启动了近两年的对沿线遗址的调查、研究、保护工作除了陕西,甘肃和新疆三省,将河南(洛阳)也纳入了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单位,但并不是以“丝绸之路起点”的名义纳入的,主要还是考虑了其丝绸之路的遗迹。笔者考虑,可能是为了全面展示丝绸之路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到,甘肃在打“丝绸之路”品牌上也下了很多功夫,如成立甘肃省丝绸之路协会,办《丝绸之路》杂志,新疆,陕西也不例外。丝绸之路已成为一种驰名世界的旅游品牌,例如举办“丝绸之路国际模特大赛”等等,影响甚广。关于旅游文化及其历史所谓本真性和市场的商品性问题,笔者只是泛泛而谈,希望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也希望更多的师长们加入到研究旅游文化学科建设、基础理论、发展探究等等问题的队伍中来,不断创新,为发展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尽自己一点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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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素年錦時

论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国丝绸誉满天下,早在公元前就分海、陆两路向外传播。中外学者对陆上“丝绸之路”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但还没有系统地研究中国丝绸通过海路外传,以及它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影响和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其实,中国的丝绸由海路外传,比陆路持续的时间更长,到达的地区更广,在历史上的影响也更大。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我在就个人的初步研究,谈些以下不成熟的看法。一、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时期—唐代(618-907)以前中国丝绸的外传及其影响 从东海(今黄海)起航的船只主要航行朝鲜和日本。据历史记载,早在公元前1112年周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时,就“教其民田蚕织作”。公元199年中国蚕种东传到日本。公元238年倭国女王卑弥呼派使者到中国赠送礼品,魏明帝回赠精美丝织品。这是中国丝绸作为皇帝的礼品而传入日本的最早文献。南朝时,中国派四名丝织和裁缝女工到日本传授技艺。他们对日本丝织工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中国海船从南海航路起航,于公元前140-87年,带了大批黄金和丝织品,途经今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缅甸,远航到黄支国(今印度康契普拉姆)去换取上述国家的特产,然后从斯里兰卡返航。这样,早在公元前,中国丝绸就传入上述各国。随着中国政治影响的日益扩大和由于中国精美绝伦的丝绸对世界各地具有的极大吸引力,东南亚、南亚、乃至西亚、欧洲各国都派使节到中国通好,献礼品以求赏赐丝绸和进行贸易交换。便如,据《后汉书》记载,公元131年,今爪哇(当时的叶调国)、公元159和161年今印度(当时的天竺)和公元97、120和131年今缅甸(当时的掸国)都遣使业中国进献方物,换得丝绸。这是中国丝绸传入今日印度尼西亚、印度和缅甸,并通过缅甸到欧洲大秦(罗马)的另一条途径。这个时候的特点如下:中国丝绸从海路外传虽开始很早,但作为商品交换,只限于统治阶级所需的奢侈品,以官方的“朝贡贸易”为主,其数量、次数和规模都不大。其目的只是想在外交上达到“敦睦邦交”和扩大对外政治影响;还未注意到通过海外贸易,在经济上能增加国库的收入。民间的海外丝绸贸易,从外国文献来看似早开始。而在我国史书中却很少记载,可见丝绸作为商品生产和商业活动,还不普及和发达。二、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时期----唐、宋时代(960-1279)中国丝绸的外传 唐朝和日本、朝鲜的海上贸易较前代更加频繁,日本的遣唐使,名义上虽是遣使贡方物而唐亦回赐丝绸作为礼品,裨上是变相的官方贸易。如802年,日本遣使270人到中国,每人赐绢五匹,共计1,350匹。从宋朝开始,出现了民间贸易。据泉州商人李充的原文报告“自置船一只携带各种丝绸和瓷器到日本贸易。”可见当时民间丝绸贸易已很发达。在频繁的民间丝绸贸易的影响下,日本出现了在仿制“唐绫”(中国丝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博多织”的纺织法。朝鲜和中国的贸易也很发达,许多来自新罗的朝鲜的人在中国楚州(今准安)侨居。当时楚州是通往朝鲜、日本的重要海港,这些新罗人经营海上运输,为中日和中朝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传布丝绸中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唐代地理学家贾耽说,中国海船从广州经南海到波斯湾的巴士拉港,全和需时三个月。这条航线把中国和三大地区;:以室利佛逝(今印苏门答腊)为首的东南亚地区;以印度为首的南亚地区;以大食为首的阿拉伯地区,通过海上丝绸贸易连接在一起。这些地区是中国丝绸贸易的集散地;也是当时世界上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的中心。这条传布丝绸到外国的航路,在传布丝绸的同时,对促进各国之间的特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相互传布和影响,起了重要的媒介作用。赵汝适的《诸蕃志》和周去非的《岭外代答》,两书著者是宁代人,也有与上述相同的记载。综上所述,这个时期的特点表现在:中国丝绸作为商品外传已由陆路转向海路。唐朝开始设市舶司到宋朝又有发展,标志着海外丝绸贸易性质的转变。除原有的“朝贡贸易”外,则以市舶贸易为主;开始从过去只注意政治上扩大对外影响,以达“敦睦邦交”,而发展到把它作为财政经济上的一项重要收入。市舶贸易对宋政权的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以公元1128年为例,它占国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除上述官方丝绸贸易外,民间海商住海外进行丝绸贸易的,也蓬勃发展。丝绸作为商品生产和商业活动已经很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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