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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Annie姐
首页 > 论文问答 > 期刊是连续刊印的出版物,不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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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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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报纸、年度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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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拍客

如何识别国内正式刊物?  1 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  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滞名额都有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列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非法期刊系没有通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以营利为首要目的,收取高额的版面费,在技术上和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它们通常是在国外花300元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教师。  2 期刊刊号问题  凡通过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  3识别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方法  国内公开发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虽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主管单位,并有详细的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出版物一般没有国内统一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没有国内明确的主管单位,通信地址不祥,常常以XXX信箱收稿,印刷出版地都在大陆以外。以便逃避查处,当然不可能有邮发代码了。  综上所述,除在国外正式公开发行的有国别识别码和公众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国期刊杂志发表论文外,论文应选择在国内合法期刊上发表,而非法期刊基本上是“来稿就登”根本没有严格的审稿程序和审稿专家更谈不上学术水平,这类交了版面费就“照登”,发表速度十分惊人的“期刊”对职称评定应该说意义不大,至于如何抵制这些“来稿就登”的“期刊”盛行,一方面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应对这类“期刊”进行严肃查处,阻止合法报刊为这类“期刊”广告外,还要劝告不要上当。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的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连续出版物序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为报纸的序号,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9999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如光盘等)的序号。  例如:《中国教育论坛》CN43-7772/R。  它明显是非法出版的刊物,由于 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它的序号后四位7772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  又如:《中国教育研究》国内刊号:CN98-0315/G4  国际刊号:ISSN1727-0499  由于前2位98不在10到65范围内,故不是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出的刊号。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的前2位为地区号,依据GB/T 2260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从北京10到65为止)。  再如:《中国教育改革与研究》国内刊号: CNH39-7869/G  CN(H)39-7869/G  明显不是国内刊号,国内刊号CN紧接是6位数字,6位数字之前不含字母H或HK或RH等字样。再说后四位7869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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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Amy

1、 期刊C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1 期刊CN 规定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9999-200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相关规定。2 获得CN的期刊应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2004年以前批准的科技期刊持有科技部文件)、期刊出版许可证,并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3 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4 CN应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或封底上。2 期刊CN准则1 一个CN对应一种期刊唯一刊名,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应获得新的CN。2 一个C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3 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应分别有各自的CN。4 CN编号后面不允许附加任何其他标识信息。5 CN分类号应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为准,不能任意跨学科更改和刊印时省略。6 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售、出租和转让CN给其他期刊使用。7 CN应按规定格式和字体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或封底上。2 期刊ISSN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以ISSN为前缀,包括一位校验码在内的8位数字。由ISSN中国国家中心分配给每一种获得CN并公开发行的期刊的唯一识别代码。1期刊ISSN规定1 期刊社应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期刊文件复印件、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和期刊出版登记表复印件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请ISSN。2 ISSN执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3 获得ISSN的期刊应持有ISSN中国国家中心颁发的ISSN证书并在该中心数据库注册。4 ISSN应印在期刊封面右上角、版权页或封底上。2 期刊ISSN准则1获得CN并公开发行的期刊应申请ISSN,期刊更名须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申请新的ISSN。2 一个ISSN应与该刊的CN及刊名保持一致。3 一个ISS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4 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应分别有各自的ISSN。5 ISSN应按规定格式和字体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或封底上。3 期刊条码出版物条码是由一组按EAN规范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出版物标识。期刊条码由前缀码977(3位)、数据码(ISSN前7位)、年份码(2位)、校验码(1位)以及附加码(2位)组成,由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负责制作。1 期刊条码规定1 期刊条码执行《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和GB/T 16827-1997《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等相关规定。2 期刊条码由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统一负责制作。2 期刊条码准则1 期刊条码应与该刊的ISSN及刊名保持一致。2 一种期刊的条码只能用于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应分别有各自的期刊条码。3 期刊条码的附加码应与期刊出版的刊期和(或)出版的年份、月份或期号保持一致。4 期刊条码可以通过相关设备识读。5 期刊条码应印在规定的位置,印刷质量和色彩应清晰并便于识读。4 期刊广告经营期刊刊登广告应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1 期刊广告经营规定1 期刊广告经营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2 期刊刊登广告应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3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应印在期刊版权页上。2 期刊广告经营准则1 刊登广告的期刊须将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印在每一期期刊版权页或封底上。5 期刊名称期刊使用的名称,包括期刊中文刊名和外文刊名。中文期刊使用中文刊名,刊名包括分册(分辑)刊名、不同内容版本刊名。外文期刊使用相应语种刊名,刊名包括分册(分辑)刊名、不同内容版本刊名。少数民族语文期刊使用相应语言刊名,刊名包括分册(分辑)刊名、不同内容版本刊名。1 期刊名称规定1 期刊名称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相关规定。2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3 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4 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5 期刊名称应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等处。2 期刊名称准则1 期刊刊名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同时为该刊名分配CN。一个刊名对应一个CN为一种期刊。2 期刊刊名变更须经批准并获得新的CN;未经批准不得在刊名中增加、删减和更改字词。3 一种期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不得使用同一个CN出版不同刊名的期刊,如:◆ 一种期刊不能以增加类似版别方式,分别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 一种期刊不能以“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教师版” 、“学生版”等字样,交替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 一种教育辅导类期刊不能分别使用“XX年级”、“小学版”、“语文版”、“英语”等字样,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4 期刊名称应出现在封面和版权页等处。5 期刊刊名应明显于期刊封面的其他标识性文字。6 期刊名称在封面、版权页、封底、书脊等处应保持一致。7 期刊外文刊名的翻译应准确并与中文刊名保持一致,不能使用不相关的外文名称。6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期刊主要责任单位包括期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1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规定1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2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变更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3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4 期刊出版单位须与主要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5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应印在期刊版权页或期刊封面等处。2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准则1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变更。2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名称应印在期刊版权页或期刊封面等处。3 未经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期刊社(杂志社)的期刊,出版单位应标识为:“XX编辑部”。4 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的所在地须在同一行政区域。7 期刊印刷发行单位印刷单位是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可以印制期刊的机构。发行单位是承担期刊发行的部门。1 期刊印刷发行单位规定1 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应印在期刊版权页或封底上。2 期刊印刷发行单位准则1 期刊印刷单位和发行单位的刊印不应省略。8 期刊总编辑(主编)总编辑(主编)是主持期刊编辑和终审等工作的负责人。1 期刊总编辑(主编)规定1 总编辑(主编)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2 总编辑(主编)姓名应印在期刊版权页等处。2 期刊总编辑(主编)准则1 总编辑(主编)姓名应印在期刊版权页等处。2 期刊上不得出现多个总编辑(主编)。9 期刊出版标识期刊出版标识包括期刊编号、刊期、期刊版式设计等。期刊编号指期刊在编辑出版过程中所采用的卷、期、年、月标识。期刊刊期指一种期刊每年出版的频次。1 期刊出版标识规定1 期刊出版标识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 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3 期刊应按批准的刊期出版。2 期刊出版标识准则1 每期期刊封面和版权页等处的年、月、期号标识不能省略。2 期刊的年、月、期号标识可采用卷号和(或)总期号方式标识,凡采用卷和总期号标识的期刊,其卷号和(或)总期号应连续编排,不应随意更改,不得使用总期号和卷号代替年、月、期号。3 同一期刊每年出版的各期不得分别独立设置编号体系交叉出版。4 一种期刊的每一期应为一册。5 任何期刊不得以不同刊期或增加刊期频率方式变相出版两种以上期刊。6 期刊不得随意脱期出版,不应任意增减出版刊期。7 同一期刊在每年度中的版式设计风格应基本保持一致。8 同一期刊在每年度中各期的幅面尺寸应保持一致。10 期刊版权页期刊出版情况的记录,列载供国家版本管理部门、出版发行单位、信息资源管理等部门使用的版本资料。1 期刊版权页规定1 期刊版权页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 期刊版权页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2 期刊版权页准则1 期刊须设立版权页,版权页位于期刊正文之前,也可设在期刊封底上。2 期刊版权页记录的各个项目应完整。3 期刊版权页记录的项目应与封面或封底上记录的相同项目保持一致。11 期刊标识性文字期刊版权页规定的记录项目之外,在期刊封面或显著位置上对期刊进行宣传的文字。1 期刊标识性文字规定1 期刊标识性文字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2 期刊标识性文字准则1 期刊标识性文字不得使用毫无实据的、过于夸张的宣传语言,如:“世界排名第X名、“全球发行量最大”、“中国唯一的”、“XX领域最早期刊”、“获奖最多”等。2 期刊刊名的补充文字说明、期刊内容宣传等标识性文字不得明显于期刊刊名,不得通过颜色、位置等手段突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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